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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办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集团总部和所属各公司人事管理程序,确保公司员工能够及时、足额享受各项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以下简称“五险一金”),规范公司员工入职、调动、离职时五险一金接续工作,特制定本细则。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集团总部及所属各地产公司,非地产所属公司应根据行业用工特点,制定相应的管理细则,报集团总部人事行政部审核并备案后执行。第二章分则第三条五险一金办理一、本细则中五险一金指的是公司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为员工缴纳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包括基本医疗保险与大额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以及住房公积金。二、根据国家及重庆市相关规定,公司为员工缴纳五险一金比例如下表:五险一金单位缴纳(单位:元)个人缴纳(单位:元)养老保险基数*20%基数*8%基本医疗基数*8%基数*2%大额医疗基数*1%2工伤保险基数*0.8%0失业保险基数*2%基数*1%生育保险基数*0.7%0住房公积金基数*12%基数*12%备注:1、本表为城镇职工保险缴纳比例,公积金缴纳基数为国家规定缴纳比例的上限。2、各地区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及缴费比例有一定差异,因此各异地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调整缴费比例,但具体执行标准需报集团审批。第四条五险一金基数调整一、整体调整:集团一年或两年根据社平工资的变化情况,结合集团经营状况对社会保险缴纳基数与公积金缴纳基数、比例进行适度调整。各公司在综合考虑自身经营状况后参照集团标准进行基数变更。二、个别调整:主要指员工职级变化导致五险一金缴纳基数的变动。员工职级发生变化的,五险一金缴纳基数当年不予调整,由所在公司人事行政部负责于次年整体调整时按照对应职级进行基数变更。涉及员工五险一金代缴的,由员工所在公司人事行政部与经办代缴的公司协调变更基数。第五条各公司之间五险一金划账由于目前全国各省市社会保险的缴纳规定有一定差异,养老保险未实现全国统一存缴,在不同省份间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比较困难,各公司存在相互为异地公司缴纳社会保险的情况。各公司之间员工五险一金代缴、补缴的,次月15日前代缴公司(即缴费公司)向员工所在公司传阅当月员工缴费明细表,所在公司确认后由所在公司财务部划账到代缴公司,其中员工个人缴纳部分,员工所在公司应在员工月度工资中予以代扣。第六条员工入职新员工应在到公司办理入职手续时,向公司出具原单位已办停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接续卡及住房公积金个人调出凭证,以便公司及时办理五险一金的接续事宜并缴纳费用。若在入职报到时无法及时出具上述手续的,15日(含)前入职的员工需在当月15日以前将出具,15日以后入职的员工需在次月15日前出具以上手续。新员工入职报到时,所在公司人事行政部发放《新入职员工提交参保资料通知》(见附件一),新员工应仔细阅读并签字确认。一、由于员工本人没有及时出具相关手续而造成五险一金无法按时缴纳的,人事行政部在员工完善相关手续后,依据当地政策在允许补缴的时间段给予补缴,部分社会保险无法补缴的,责任由员工本人承担。二、新员工无工作经历或原工作单位未缴五险一金的(应届毕业生或从未缴五险一金的新员工),员工本人向所在公司人事行政部说明并签字确认后,人事行政部直接参保。三、新员工原有社会保险账号存在问题,需员工本人先到相关部门进行办停、转移或合并,所在公司人事行政部再予参保。四、新员工的社保保险关系在原单位,员工本人不愿转出或员工以个人名义挂靠其他单位(或社区)缴纳的,按照公司相关制度,公司与员工签订聘用协议,公司不予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但是根据各地区的政策,如果可以再参保工伤保险的,公司应与参保。第七条员工调动一、员工在集团范围内调动,其五险一金办理工作由调动双方公司人事行政部负责,员工本人协助办理相关手续。二、员工调动五险一金费用分摊与员工薪资发放一致:15日(含)以前调动的,当月起五险一金费用由调入公司承担;15日以后调动的,当月五险一金费用由调出公司承担,次月起五险一金费用由调入公司承担。三、集团代缴员工调动(一)集团代缴的员工从异地公司调到另一异地公司,五险一金依然由集团代缴的,调出公司于每月15日前统计上月15日到本月14日(含)调动人员名单,并按《员工调动五险一金办理明细表》(见附件二)格式传给集团人事行政部,集团据此将员工五险一金账目按规定划入调入公司。(二)集团代缴的员工从异地公司调回重庆区域公司,五险一金由重庆区域公司为其缴纳,集团不再代缴,调出公司及时填写《员工调动五险一金办理明细表》,交集团人事行政部及调入公司人事行政部,集团人事行政部及时办理调出,将调出资料交给所在公司人事行政部。四、重庆区域公司员工调动(一)重庆区域公司员工调往集团或异地公司1、员工五险一金需要集团缴纳或代缴的,调出公司及时办停相关手续,将员工五险一金办结材料交集团人事行政部及调入公司人事行政部,于每月15日前统计上月15日到本月14日(含)调动人员名单,并填写《员工调动五险一金办理明细表》传给集团人事行政部。2、非重庆籍员工,可申请由集团代缴或直接到异地公司参保。集团代缴的,原公司将相关材料交给集团人事行政部;异地公司参保的,原公司将相关资料交异地公司人事行政部。《员工调动五险一金办理明细表》同时传给相关单位。(二)重庆区域公司调往重庆区域其他公司,员工五险一金需要转移的,原公司及时办停相关手续,并移交员工五险一金资料,于每月15日前统计上月15日到本月14日(含)调动人员,并填写《员工调动五险一金办理明细表》传给调入公司人事行政部,多个员工调往不同公司的,分别造表。五、异地公司员工调动(一)异地公司员工调往重庆区域公司或其他异地公司,原则上要求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关系应转到新公司,但由于各区域社会保险关系不能跨省转移或因员工户口不在调入公司所在地的,经双方公司协商并征得员工本人同意后,可由原公司继续缴纳,代缴部分费用由员工调入公司每月划账到调出公司。(二)员工在异地公司之间调动,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的,原公司应及时办停相关手续,并将资料交给调入公司,每月15日统计上月15日到本月14日(含)调动人员,并填写《员工调动五险一金办理明细表》传给调入公司。六、员工调动时,若住房公积金调出人数较多,需报公积金中心审批的,调出公司(集团代缴时为集团公司)应及时提交审核资料,公积金中心审批办理后,再将资料移交调入公司。养老保险接续卡无法及时办结的,调出公司(集团代缴时为集团公司)先做减少,员工调入公司先新增,养老保险接续卡办理好后再移交给员工调入公司。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因特殊原因未能及时办理的,需为员工进行补缴。七、员工调动后,调出公司应及时与调入公司沟通处理员工五险一金相关事宜,并在规定时间内将统计表格,知会员工调入公司人事行政部社会保险及薪酬专员。由于调出公司未及时统计并知会而造成员工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未及时缴纳的,责任由调出公司人事行政部承担;调出公司及时统计并知会员工调入公司人事行政部而调入公司人事行政部未能及时予以参保的,责任由员工调入公司人事行政部承担。第八条员工离职公司员工离职时,所在公司人事行政部应及时办停或及时联系代缴单位办停五险一金,员工在当地办理五险一金截止时间前离职的,人事行政部当月给予办理退出手续;若在当地办理五险一金截止时间后离职的,则当月公司继续给予缴纳费用,次月办停。一、由于社会保险调出手续需一定时间才能办结,住房公积金次月调出方可保证在职当月如数缴纳,因此两种手续全部办停需要一段时间,因此公司人事行政部应在向员工出具《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时及时告知五险一金调出事宜,人事行政部办结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手续后,应及时联系员工本人领取相关资料。二、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由其他公司代缴的员工离职,员工所在公司人事行政部应于员工正式离职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以附表形式告知代缴公司人事行政部,以便及时处理员工五险一金办结事宜。三、公司人事行政部办结五险一金后通知离职员工领取社会保险与住房公积金相关调出手续;若为其他公司代缴的,员工离职后六十日内由代缴公司负责通知领取;超过六十日员工未领取的,代缴公司负责把相关资料转交员工所在公司,由员工所在公司人事行政部继续通知员工本人领取;自所在公司通知员工本人之日起超过两年,员工仍未领取的,所在公司不再负责保管,可自行处理相关资料。第三章附则第九条本细则由集团总部人事行政部负责解释。第十条本细则未规定的事项,按集团其他相关规定执行,因区域政策差异不能按本细则执行,应在本细则总原则下进行调整,并按集团授权体系报集团人事行政部审核、备案。第十一条国家及地区社会与劳动保障部门、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调整相关政策,本细则按要求做相应调整。第十二条本细则从下发之日起执行。附件:1、《新入职员工提交参保资料通知》2、《员工调动五险一金办理明细表》附件1:新入职员工提交参保资料通知新入职员工参保资料提交通知:公司将于近期给你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新增手续,请你于年月日前完善之前的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手续(包括但不限于社会保险关系办停、社会保险关系区县间转移、住房公积金办停并取得调出凭证),并将以下资料交公司人事行政部以便公司为你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接续卡》、《住房公积金调出凭证》、《社会保险关系转移介绍信》(跨省转移,主城与区县转移)等;人事行政部年月日………………………………………………………………………………………………………回执本人已知晓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需提交的各项资料,并于年月月日前将所需资料交至公司人事行政部,本人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办理情况如下:养老保险□是□否医疗保险□是□否工作保险□是□否生育保险□是□否失业保险□是□否住房公积金□是□否如因本人原因未能及时完善之前的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手续(包括但不限于社会保险关系办停、打卡;社会保险关系区县间转移;住房公积金办停并取得调出凭证)及提交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接续卡》、《住房公积金调出凭证》、《社会保险关系转移介绍信》等),影响公司未及时为本人完成社会保险参保手续的办理,由此造成的结果由本人自行承担。本人签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年月日附件2:员工调动五险一金办理明细表公司年月员工五险一金调动明细表序号员工姓名异动时间调动/离职现缴纳公司五险缴纳情况公积金缴纳情况缴纳基数所到公司调动后缴纳公司办停时间员工缴费截止时间资料交接经办人备注注:异动时间为员工离开本公司的具体时间;现缴纳公司是为员工办理五险一金的公司;五险缴纳情况分为“全缴”或“部分缴纳”,部分缴纳需说明具体缴纳情况;公积金缴纳情况为“全缴”或“未缴”;缴纳基数为该员工的缴费基数;调动后缴纳公司是异动后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的公司;办停时间为经办人为此员工办停社保的时间;员工缴费截止时间是员工费用缴纳到哪一天的时间;资料交接为“已交接”或“未交接”,指养老保险接续卡、公积金调出凭证等证明性文件;经办人为本公司人事行政部相关经办人员。
本文标题:金科员工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办理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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