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徽宁路第三小学考勤规章制度一、工作制度1、按时上班,不迟到早退,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其中包括不看与教育教学无关的书籍;不无故串办公室;上班时间不炒股票等。2、工作时间外出开会、活动应与有关处室联系,不无故离开学校,有事离校除与门房老师说明情况外,请自行在《离校登记簿》上作好登记。3、教工求医必须不影响工作,求诊时间为:下午3:00以后,原则上每周就诊一次,特殊求诊特殊处理。4、节假日值班必须提早5分钟接班,同时加强巡视,作好记录,不带家属、孩子、朋友来校。5、节假日值班及参加校家长会给予相应的调休(节假日值班,调休时间加倍),假期义务献血参照学校献血条例。6、调休不影响教育教学工作,调休使用期为三年(开调休单之日起一年),三年期满后,多余调休按每小时6元折价处理。调休由分管教导主任签字后,将单子交门房值班老师查阅。起调时间1小时,超过1小时按1.5小时计,超过1.5小时按2小时计,以此类推。7、调课必须事先经教导处同意,不得擅自调课。8、教师进教室上课或开会关闭BP机或手机,不得随意离开教室。二、请假制度1、病假的教工,应将病假单和备课本一起交给教导处,便于教导处安排代课。2、教工下班以后因急诊而病假的,必须在次日上班前半小时通知教导处,如本人无法来电的,请家属来电通知校领导。否则一律作事假处理。3、教工请事假必须事先经校领导同意,登记好后,方能离校;当天因急事请假者必须在上班前半小时来电通知校领导。4、病假、事假、产假期间遇发放节日(劳动节、国庆节、元旦节)奖励或礼品,按当学期在岗为准,遇教职工病事假酌情考虑。在岗教职工年终奖以月为准,引进的教师年终奖全额发放(病事假除外)。2007年2月修订
本文标题:徽宁路第三小学考勤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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