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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揭阳空港经济区基督教地都堂规章制度(草案)前言……………………………………………………1第一章教会………………………………‥………1第二章信仰…………………………………………2第三章信徒…………………………………………3第四章礼仪…………………………………………4第五章堂委会…………………………………………6第六章教牧与同工…………………………………12第七章义工…………………………………………16第八章诗班…………………………………………17第九章聚会点………………………………………22第十章卫生………………………………………24第十一章消防………………………………………25第十二章治安………………………………………26第十三章财务………………………………………27第十四章公章及档案………………………………38第十五章监督与劝惩及考核………………………39第十六章附则………………………………………401前言圣经教导我们:“凡事都要规规矩矩的按着次序行”(林前14:40)。为适应教会发展的需要,使各项圣工能更好地拓展,为珍惜“用爱心互相宽容,用和平彼此联络,竭力保守圣灵所赐合而为一的心(弗4:3)”;明确教会是一个整体,教会各肢体在这个整体中,既有权利又有义务,彼此尊重,团结合作,把地都教会建设得更好。本堂现任堂委会成员(于2013年3月份换届完成)经决议,一致通过同意建立合主心意的规章制度。堂委会根据《圣经》、《中国基督教教会规章》、《中国基督教协会章程》、《广东省基督教教会规章》(1997年3月14日通过)、《广东省基督教会堂务管理制度》(2006年9月27日通过)、《揭阳市基督教两会暨市区堂会规章制度汇编》(2009年6月印刷通过)及结合本堂会实际情况,对本堂会的规章制度重新修订,制定以下规章制度,使各项圣工有章可循和有章必循。第一章教会第一条本堂会定名为:揭阳空港经济区基督教地都堂。第二条本堂以基督为元首,由信奉圣父、圣子、圣灵三位一体真神的基督徒所组成;本堂具有高度的独立自主权,不受任何宗派、组织或机构的控制,只接受来自揭阳市基督教两会(以下简称“市两会”)和宗教部门的指导、监管。第三条本堂宗旨:传扬福音,牧养信徒,敬拜上帝,彰显主名。第四条本堂以《圣经》、《使徒信经》为信仰依据,按自治、自养、自传的原则办好教会;带领全体信徒敬拜上帝,追求灵命长进,教导信徒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政策,爱国爱教,荣神益人,并为兴旺福音作出美好的见证。2第二章信仰第五条基本信仰根据《圣经》、《使徒信经》为信仰的基本原则,基本要点如下:一、信圣父、圣子、圣灵三位一体、自有永有的独一真神。二、信上帝是全能的父,创造天地、掌管万有的主,是慈爱的、公义的、圣洁的、信实的。三、信耶稣基督是上帝的独生子,由圣灵感孕,道成肉身为童贞女马利亚所生;是完全的上帝(神),也是完全的人。被钉十字架,流血赎罪,是全人类的救赎主;死后三日复活,升天,将来必再荣耀降临,审判活人死人。按照圣经教导,没有人知道基督再来的日期,任何确定基督再来日期的做法都是违反圣经教训的。四、信圣灵是启示、安慰、帮助和教导人、使人知罪、悔改、赐给人智慧和能力等各样恩赐、引导人认识上帝(神)、明白真理、进入真理、使人能够过成圣生活的保惠师。五、信全部圣经是神所默示的,是圣灵感动人写成的。圣经在信仰上具有最高的权威,也是信徒生活的准则。六、信教会是耶稣基督的身体,耶稣基督是教会的元首。教会是使徒所传的、唯一的、圣洁的、普世的。有形教会是蒙上帝(神)选召、信奉耶稣基督为主的会众所组成的属灵团契,是使徒根据耶稣的命令所设立的。教会的使命是传扬福音、施行圣礼、教导和牧养信徒、广行善事,为主作见证。七、信人是按上帝(神)的形象被造的,人不能称为神,救恩乃神白白所赐,凡接受耶稣基督为救主,认罪悔改,罪被赦免,由圣灵重生而进天国。八、信圣徒相通。九、信永生。3第三章信徒第六条信徒守则一、凡来教会追求福音真道及参加聚会活动者称慕道友,慕道友愿意接纳耶稣基督的救恩,相信耶稣基督为救主,接受洗礼(点水礼或浸礼)后,即可正式成为教会的信徒。二、信徒应遵守圣经教训,勤读圣经,追求灵命长进;遵守教义教规,对教会尽心尽责;尊重教牧人员,乐意奉献;支持教会事工,热心事奉。三、信徒应在在行事为人上与蒙召的恩相称,坚守纯正信仰,虔诚圣洁,爱国爱教,遵纪守法,家庭和睦,邻里和谐,服务社会,造福人群,对社会尽责。四、信徒应敬虔爱主、追求灵命丰盛、生活圣洁、切实相爱、彼此宽容、维护教会合一;不得分争结党、造谣诽谤、恶意攻击同工同道。五、信徒应抵御异端邪说的扰乱和破坏,不可追求奇异感觉、荒渺无凭的言语和新奇的道理,以免被形形色色的异端邪说所迷惑;如发现异端邪说应及时向教会报告。六、信徒如有严重行为不端,随从异端,教牧人员应予以教育规劝。屡劝不听且情节严重者,堂委会报市两会核实审定后,可停止其圣餐,以至除名。七、信徒在敬拜神时要衣装整齐、干净大方,不得穿小背心、短裤、超短裙、拖鞋,不得在堂内乱扔果皮、废弃物,不可随地吐痰,应存虔诚、敬拜、谦卑的心参加各种聚会。八、敬拜神前后不得在教堂内谈论教会或别人的是非,敬拜神时应保持安静、肃穆,把手机关机或调为静音状态,不可在堂内大声喧哗、争辩,以免羞辱主名、影响肢体。九、信徒如对堂委会及个人有意见,可逐级反应,不可越级上访。4第四章礼仪第七条洗礼一、遵照圣经教训,对相信耶稣基督为救主,决志悔改的慕道友施行洗礼,表明与基督同死同埋葬同复活,重生得救。二、接受洗礼者必须参加教会聚会不少于一年,自愿接受耶稣基督为救主,清楚蒙召、悔改重生、行为端正、遵纪守法者,完成慕道班学习及考核合格者,并且对信仰有一定的认识和根基,经牧师、传道、同工审核认可者方可参加洗礼。三、本堂按本教会传统采用浸礼,特殊情况可以采用点水礼。第八条圣餐礼一、遵照主耶稣的吩咐设立圣餐,圣餐用的饼与杯分别表明了他的身体和血。信徒领受圣餐为的是纪念主耶稣舍身流血的赎罪之恩。藉着圣灵的工作,圣餐礼重申信徒与基督的关系,使信徒的信心得坚固,灵命得丰盛;增进合一的团契生活。受过洗礼的信徒,方可领受圣餐。二、本堂定在每逢单月份第二个主日守圣餐,由本堂牧师或本市其他堂牧师主礼,不可委托非圣职人员主持圣礼。派餐员为本堂的堂委。三、所有人领圣餐时必须起立领受(身体不便者除外),以示敬虔。四、吃圣餐必须是受过洗(浸)礼的信徒。因病或年老体弱不能前来守圣餐者,可由本堂同工或执事携带经牧师祝福的饼和杯上门施餐,或由牧师长老亲自上门为其守圣餐。第九条婚礼一、条件1.婚礼的一方必须是已受洗的信徒,非本堂洗礼的信徒必须出示证明。2.持有合法的结婚证书。3.符合基督徒要求,经牧师、同工认可。二、程序1.填写申请表格。2.交纳所需费用。53.布置礼堂。4.练习婚礼仪式。5.由牧师或传道主礼第十条丧礼一、条件1.已洗(浸)礼加入教会的信徒,死者家属一致要求按基督教仪式举行丧事者,均可按教会仪式举行丧事活动。非本堂洗礼的信徒应出示其他教会的证明。2.有死者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死亡证书。二、按教会仪式举行的丧事活动杜绝与基督教信仰相违背的礼仪,死者家属不可再搞其它诸如撒纸钱、烧冥纸等迷信活动。三、丧事工作要遵纪守法、讲究卫生、提倡节俭。治丧日程除为等候在远途的直系亲属到达外,一律不要超过三天。丧事聚会期间,在遗体告别仪式上一律不点头或鞠躬。四、凡死者属烈性传染病(如非典型肺炎、鼠疫、霍乱和炭疽等)离世的,必须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规定将尸体立即消毒,就近火化,不组织会众在遗体现场举行丧事活动。患其它传染病离世的,应按政府有关规定处理遗体。丧家应如实说明死者病因,不可隐瞒传染病情,以便有关人员采取相应卫生防护措施。五、教会婚丧喜庆组负责人主持聚会、出殡仪式,其它事务由丧家自行安排,教会不负责介绍搭棚、电工、厨工和采购各种用品。六、丧事工作只一次通知会众参加,由专人负责。入殓仪式只由亲属和工作人员、教牧人员参加,仪式尽量简单。七、主持丧事工作的教牧人员不接受宴请(有亲属关系除外)和红包;对教会指定的丧事义工工作人员,丧家应酌量送误工费;教会反对在丧事活动中铺张浪费、讲阔气、讲排场。八、其它未尽事宜丧家应服从教会的指挥安排。6第五章堂委会第十一条堂委会性质基督教地都堂堂会管理委员会(简称堂委会)是本堂会一切事务的最高决策和管理机构,并非任何个人是一切事务的最高决策和管理者。所有堂委委员权力平等,只是职能或分工不同,任何人不得独断专行。堂委会所制定的一切工作计划必须围绕:广传福音,牧养信徒、荣神益人这一中心。第十二条堂委会组织一、堂委会由本堂教牧同工和信徒代表组成,教牧同工为当然委员,堂委会的组成要符合“老中青”三结合原则,具广泛代表性。本堂委员人数不少于7人,不多于9人,总人数为单数。70岁以上的信徒一般不再担任堂委。二、堂委会设主任1人,秘书长1人,副主任1-2人。三、为确保教会的更好发展,避免不必要的错误,按照圣经的教导堂委会原则上采用“牧者治会、集体领导、分权监督、民主协商”的方式管理教会。第十三条堂委会的职能与责任一、根据《圣经》的教训,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三自原则,有计划推进本堂的各项事工。安排各种聚会、礼拜及圣礼,使之有秩序进行,以心灵和诚实敬拜上帝(神),避免发生混乱。二、根据本堂的各项教务工作,合理使用本堂的同工、义工参与事奉。三、制定和完善本堂的各项规章制度;决定本堂的重大开支项目;讨论和处理本堂的重大事宜,采用民主集中制,共同决策,分工负责,同心合意治理教会。四、堂委会委员应按堂委会的安排,切实承担分管的事工,尽心尽责做好,并遵守民主决策原则,服从堂委会的决定。五、教育信徒识别和抵制异端、邪教的渗透。防止外来渗透及假借基督教之名进行宣传异端邪说、诈骗钱财、危害人民身体健康、破坏国家建设事业等非法违法活动,发现此类活动,应予以制止,及时向市两会7及当地政府有关部门报告。六、处理本堂内部出现的各种问题,对违反教义教规的信徒作劝戒,对犯严重错误者,调查核实可作出处分意见。七、代表本堂与各有关方面商谈和签署与本堂有关的项目或协议。八、按国家的有关规定,在坚持独立自主自办原则的基础上,与境外教会开展友好往来。九、决定本堂举办的社会服务活动及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十、在人力、物力和财力上有义务支持上级两会的工作。十一、堂委会委员应不断提高自身的灵性修养、文化水平和神学思想建设;提高《圣经》真理的造诣和教义教规、宗教政策的学习。十二、堂委会应对信徒特别是义工进行培训,提高对信仰的认识及守法意识,防范异端的侵扰;加强对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和认识。十三、堂委会委员应自觉接受信徒的监督,应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信徒意见,凡事都作信徒的榜样。十四、承担作为法人或责任人的各项责任和义务。十五、堂委会有责任编订信徒名册;妥善整理、保管教堂史料及档案。第十四条堂委会选举制度(差额选举)一、堂委候选人产生由各村信徒自行选举各村堂委候选人(每村最少1人,最多2人),及教牧同工和在任堂委提名(提名对象原则上是那些在教会各事工组服事的义工及各区域的信徒代表,每人最多提名1人)两种方式并举执行制定堂委会候选人名单。二、候选人条件1.信主3年以上(受洗时间为准),并在本堂参加聚会两年以上,每年至少有三分之二时间在本堂参与事奉,热心参与教会事工的忠实信徒。2.无刑事记录,在教内外有好名声,被圣灵充满,智慧能力充足,诚实无妄,恨不义之财,品德优良,灵命成熟,且在言语、行为、爱心、信心、清洁上都作信徒的榜样。3.有责任感,甘心奉献;有节制、自守、行为端正、乐意助人、善于教8导,与家人和邻舍和睦相处。三、堂委产生1.在堂委正式选举前两个礼拜,将各候选人的简历、相片公布于教堂内。2.选举人资格:受过洗礼,并在本堂聚会时间超过三个月以上的,对地都堂有一定了解的弟兄姐妹。3.选举之日(一般为主日),应有市两会派人员主持。将选票当场发给信徒,信徒按要求填写后当场投入票箱,等全部投票结束后,由市两会人员推出写票、唱票和监票人(一般为现任堂委)进行统计,以符合公开、公平、民主选举的原则。4.将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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