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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集二矿通风区管理制度11、“一通三防”管理制度1、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机构设置要求,建立专门“一通三防”队伍。2、建立、健全各级领导及各业务部门的“一通三防”管理工作责任制,并严格落实;3、矿每月至少召开一次专项“一通三防”会议,落实解决矿井存在的各种“一通三防”问题。4、按时报送年度、月度“一通三防”工作计划、总结。5、每年要编制通风、防治瓦斯、防治煤尘、防灭火安全措施计划,按计划进行,已装备的安全措施设备应正常发挥效益。6、有“五图、五板、五记录,四台帐”,并与现场实际相符。7、各种图纸、报表准确,数据齐全,上报及时。8、通风区要有一套符合规定的完整的管理制度,各工种要有岗位责任制和技术操作规程,并严格执行。特殊工种都要制定计划定期培训,每次培训都要考核,有记录可查,并做到持证上岗。9、各工种通风安全仪器、仪表要有保管、维修、保养制度,定期校正,定期进行计量检定,保证完好。10、建立、健全“一通三防”检查制度,并严格执行。2、“一通三防”会议制度1、矿每月至少组织召开一次全矿性“一通三防”会议。2、会议由矿长主持召开。矿长不在时,可委托安全副矿长或总工程师主持。3、会议由矿总工程师、各分管矿长及技术负责人、通风区、抽排区、调度室、安检科和其他相关基层单位负责人参加。4、会议由通风、抽排区、安检科汇报当前矿井存在的“一通三防”会议,并由会议统一落实解决。5、会议应学习、贯彻上级有关“一通三防”工作的政策、指示和方针。6、由通风区负责记录、备案。3、“一通三防”检查制度1、矿通风区、抽排区及相关单位必须认真搞好“一通三防”工作,严格执行质量标准化标准,作好单位自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2、矿安检科、通风区每旬至少组织一次“一通三防”检查。新集二矿通风区管理制度23、每月15日作为矿“防尘日”,由安检科、生产办、通风区组织专项防尘检查。4、每月27日作为矿“一通三防”专项检查日,由矿总工程师组织,安检科、通风区执行。5、每次检查问题必须及时通报,落实责任人。6、每月进行一次“一通三防”隐患排查工作,并将排查问题及时联系相关单位,限定解决日期报安检科备案。4、矿井综合防灭火制度1、矿井所有地面建筑物、煤堆、矸石山、木料等处必须按规定设置消防设施,制定消防措施和相关消防制度。2、地面消防水池和井下消防管路系统必须完善、有效,井下消防系统应每隔100米设置支管和阀门,但在带式输送机巷道中应每隔50米设置支管和阀门。地面消防水池必须经常保持不少于200立方米的水量。3、井下严禁使用灯炮取暖和使用电炉。4、井口房、井下要烧焊,如果必须烧焊时,每次应制定安全措施,并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相关规定,方可执行。5、井上、下消防材料库必须按规定设置,消防材料定期检查和更换,不得挪作他用。6、井下使用的汽油、煤油和变压器油必须装入盖严的铁桶内,由专人押送使用地点,剩余部分必须及时运回地面,严禁在井下存放。井下使用的润滑油、棉纱、布头和纸等必须放入盖严铁桶内,并定期运送地面。7、防灭火灌浆系统必须完善、有效。8、开采有自燃发火的煤层,必须制定防治自燃发火措施,采掘工作面作业规程必须有防灭火专项措施。9、认真做好矿井火灾的预测、预报工作。10、采煤工作面回采结束后,必须在45天内进行永久性封闭。11、每一处火区,必须建立火区管理卡,绘制火区位置关系图,启封火区要有计划和经批准的措施。12、井下各峒室、运输机头、变电站等地点必须按规定设置消防设施。13、矿每季组织一次专项防火检查,并认真落实,整改检查问题。新集二矿通风区管理制度35、预防和隔绝煤尘爆炸管理制度1、矿井主要进、回风系统及采掘面必须设置隔爆设施。2、相信采区及相邻煤层间的运输巷及回风巷道必须设置隔设施。3、主要进、回风巷必须设置主要隔爆设施,采掘工作面安设辅助隔爆设施。3、隔爆水袋排间距1.2-3.0m,主要隔爆水袋区长度不小于30m,用水量不得小于400L/m2。辅助隔爆水袋区长度不少于20m,用水量不得小于200L。40L及40L以下容量的水袋不得用于主要隔爆设施。5、首排隔爆水袋距工作面必须保持在60-200m范围,水袋距顶、帮不得小于100mm,距巷道轨面不小于1.8m。6、隔爆设施应设置在巷道直巷段内,与巷道的交岔口、转弯处、变坡点之间距离不得小于50m。7、隔爆设施必须定期维护,保证设施完好。8、每周至少检查一次隔爆设施,保证其安装质量符合要求。6、瓦斯、二氧化碳和其他有害气体检查制度1、矿长、矿技术负责人、放炮员、采掘班队长、通风区队长、工程师、流动电钳工、安检员等下井,必须佩带瓦斯便携仪;测气员必须佩带光学甲烷检测仪。2、所有采掘工作面、峒室、有人作业地点都必须进行瓦斯、二氧化碳及其他有害气体的检查。3、按规定设置瓦斯、二氧化碳等气体监测、断电装置。4、采掘工作面瓦斯及二氧化碳检查每班至少三次,有煤与瓦斯突出危险、瓦斯喷出危险和瓦斯涌出量较大,变化异常的采掘面,必须有专人经常检查。5、封闭墙、回采工作面上隅角、回风巷、高冒点等地点至少每七天必须进行一次一氧化碳、气体温度的检查,检查气体异常必须及时取样化验,汇报相关领导。6、井下停风地点栅栏外风流中的瓦斯浓度,每天至少检查一次,挡风墙外的瓦斯浓度每周至少检查一次。7、气体检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各自检查制度,每次检查结果必须记入检查手册,并认真填写记录牌板。8、通风区值班人员必须认真审阅瓦斯报表,气体分析报表,掌握瓦斯、一新集二矿通风区管理制度4氧化碳变化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9、通风瓦斯日报表、气体分析报表必须报送矿长、矿技术负责人审阅。7、瓦检员巡回检查及请示报告制度1、建立严格按巡回检查图表检查瓦斯的制度。其检查次数规定:(1)、-550M以下突出煤层采掘工作面必须设专人专头(专面)进行检查,其它煤层采掘工作面配备专责瓦检员每班检查次数至少三次。(2)、机电峒室、已采区、无人工作区域,每班至少检查一次。(3)、处于回风流中的机电设备安装点,每班至少检查一次。2、煤与瓦斯突出的回采工作面,每班必须安排两名专责瓦检员,一名跟机瓦检员,随时检查采机前后20米范围内风流、煤壁和两滚筒间的瓦斯浓度;一名工作面专责瓦检员,巡回检查工作面进风、工作面风流、上隅角、回风瓦斯浓度,每班不少三次。跟机瓦检员不在场,严禁开机割煤。3、瓦检员在巡回检查瓦斯时,有一处瓦斯超限,立即停止该工作面作业。4、通风区根据矿井通风系统,划分瓦斯检查地区,确定检查人员,规定巡回路线、检查时间和内容。5、瓦检员必须严格按照瓦斯检查的要求,对本人所管辖范围的瓦斯情况进行认真检查,达到无超限、无积存。每个检查点检查主要内容是瓦斯和二氧化碳、温度。6、瓦检员必须使用光学瓦斯检定器检查瓦斯,携带便携式瓦斯检查仪,配有不少于2米长的胶管。7、瓦检员每检查一个地点,都要将检查的时间和结果分别填写在牌板和检查手册上,且检查该地点传感器显示的数字,发现问题要及时向通风调度请示汇报。对检测结果每班汇报三次,做到检查手册、牌板、调度台帐“三对口”。8、凡发现瓦斯超限时,必须立即停止现场作业,并查找原因及时处理,向矿调度及通风调度汇报。凡出现供风巷道停风后应立即撤出人员,设置栅栏、警标,向矿调度及通风调度汇报,瓦斯超限时,按三级瓦斯排放管理规定执行交参与瓦斯排放工作。9、瓦检员凡发现“一通三防”及其它安全隐患时,对能及时处理的必须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并向矿调度及通风调度汇报,对不能及时处理的或难以准确判断的,必须向矿调度、通风调度请示汇报。新集二矿通风区管理制度510、瓦检员必须在现场交接班。交接班时必须交清本班情况及下班注意事项,并在对方检查手册上签字交接。发现瓦斯超限、无计划停局扇或未处理完瓦斯时,必须在工作地点交接班。11、测气队队、班长上岗要认真检查瓦检员巡回检查瓦斯的工作质量,帮助处理问题。凡通风系统管理人员下井必须检查瓦检员的工作情况,发现隐患必须帮助瓦检员处理完隐患,或提出处理意见,汇报通风调度室后,才准离开现场。12、严格执行瓦斯巡回检查结果审查制,所有瓦检员在班后必须将检查手册交回测气队,由通风区值班人员进行审查并签名,发现问题及时处理。13、通风区通风调度站要每日填报“矿井瓦斯日报表”,报矿长、总工程师审阅。报表中注明当日存在的主要“一通三防”隐患及处理情况。14、严格瓦斯巡回检查制度的监督考核,凡发现瓦检员脱岗、虚报假报瓦斯情况的,给予开除处分。8、矿井测风制度1、测风员必须熟练掌握测风方法、风表操作技能、熟悉矿井通风系统和采掘布局。2、矿井每10天进行一次全面测风,及时报送通风旬报、月报。3、采掘工作面和其他用风地点,应根据实际情况随时测风,每次测风结果应记录并填写在测风地点记录牌板上。4、因巷道贯通或其他原因,通风系统调整后必须进行全面测风。5、发现风量异常,必须及时查找原因,汇报通风调度。9、“一炮三检”制度1、放炮员在井下爆破工艺过程中的装药前、放炮前、放炮后必须分别检查放炮地点附近20米范围内瓦斯浓度,只有风流中瓦斯浓度小于1%和无瓦斯积聚时,方可装药、放炮。2、每放一炮之前、之后都要分别进行检查,不准检查一次而放多个炮。3、放炮员、测气员必须分别将检查结果填写在各自作业记录手册上,作到检查一次填写一次,并分别及时汇报通风调度。10、通风安全仪器、仪表计量检验制度1、仪器、仪表必须按规定周期进行校准和检定,建立台帐,做好检定记录,新集二矿通风区管理制度6并报矿机电公司备案。2、仪器、仪表检验必须由技术监督部门指定的有检验资质的单位进行。3、到期未进行校准的和检定或校准、检定不合格的仪器、仪表不准使用。4、经检验合格的仪器、仪表,贴合格证后方可继续使用。5、对检定不合格的仪器、仪表必须作封存和报废处理,并报矿机电办备案。11、瓦斯电闭锁试验管理制度1、当班监测电工对与瓦斯电闭锁相关的断电仪、联锁线路进行全面巡检,确保断电仪工作正常,联锁线路连接可靠。2、每两天必须对瓦斯电闭锁进行一次试验,发现问题立即解决,填写好试验记录。3、提前一天向矿平衡会提交试验申请单,确定试验时间、地点,经矿平衡会批准后,方可执行。4、瓦斯电闭锁试验期间,通风区应作好相应安全保障措施。12、瓦斯检定器维修保养制度1、瓦斯检定器和完好率要达到95%以上,待修率不超过5%,消灭失修现象。2、检定器每年送上级指定机关计量检验一次,每月对仪器进行曲全面检查,清理校正一次,并作好记录。3、每天对所有在用检定器自测检查一次,仪器要做到“一准、二亮、三不漏”,不合格的及时维修。4、检定器维修,严格遵循技术操作规程进行,凡动过平面镜、反射镜的必须进行校验,不合格不准使用,并做好记录。5、修理仪器时要精力集中,专心致至,凡在修理过程中违反操作规程损坏零部件的要按价赔偿。6、凡发现一台一次不合格仪器出勤的,罚修理工50元,凡发现仪器误差超过规定,而又未按日检验的,一台一次罚100元。13、矿井测尘管理制度1、测尘工必须熟练掌握采样器及测定仪的操作技能。2、熟悉井下各产尘点,至少每15天对各产尘点测尘一次,每次测定结果必须及时填入测尘台帐。3、采样地点设在回风侧,采取高度在1.5m左右。新集二矿通风区管理制度74、掘进工作面采样时,应在巷道未安装风筒的一侧距装岩(煤),打眼或喷浆等地点4-5m处采样。5、机械化采煤工作面采样时,应在采煤机回风侧,距采煤机10-15m处采样,多工序同时作业时,应在回风巷距工作面回风口10-15m处采样。6、在转载点采样时,应在其回风侧距转载点3m处进行。7、检测发现粉尘浓度异常的地点,必须认真查找原因,汇报区领导。8、按时填写报送半月、月测尘报告表。14、矿井综合防尘制度1、完善矿井防尘供水系统,没有防尘供水管路的采掘工作面不得生产,胶带巷、胶带斜井管路,回采工作面上、下巷,在掘进面管路每隔50m设一个三通阀门其他管路每隔100m设一个三通阀门,并确保管路及阀门可靠,有效。2、井下所有运煤转载点必须有完善的喷雾装置,采区进、回风巷,主要进、回风大巷及进风斜巷都必须安装净化水幕,水幕应封闭全断面,灵敏可靠,雾化好,使用正常。3、采掘工作面的采掘机内、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