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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资料 > 能源与动力工程 >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打击盗窃破坏电力电信
当前页码:1“法缘博客”专注律师营销实战与研究【文件号】彭水府办发[2009]75号【颁布部门】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政府【颁布时间】2009-04-07【实施时间】2009-04-07【时效性】有效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打击盗窃破坏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违法犯罪专项斗争工作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〇九年四月七日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打击盗窃破坏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违法犯罪专项斗争工作方案 按照中央综治办、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委联合召开全国打击盗窃破坏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违法犯罪专项斗争电视电话会议的要求,积极应对严峻的经济形势带来的影响和冲击,进一步加强电力、电信(含军事通信)、广播电视设施安全保护工作,确保新中国成立60周年大庆等重大政治活动期间重要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安全运行,决定在2009年2月至11月期间,在全县范围内继续开展打击盗窃破坏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违法犯罪专项斗争行动(以下简称“三电专项斗争”),特制定本方案。当前页码:2“法缘博客”专注律师营销实战与研究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平安彭水”建设,保障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保障正常的生产、工作和生活秩序,进一步加大对盗窃破坏“三电”设施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防控力度,切实保障“三电”设施安全运行。 二、目标任务 (一)严厉打击盗窃破坏“三电”设施案件。刑事案件破案绝对数高于2008年专项斗争破案数。 (二)通过开展打击盗窃破坏电力电信设施犯罪专项行动,破获一批涉电大要案件,打掉一批犯罪团伙,依法惩处一批违法犯罪人员。 (三)严密防范盗窃破坏“三电”设施案件。刑事案件立案数较2008年专项斗争下降20%以上,不发生对经济社会发展造成特别重大影响和损失的案(事)件。 (四)严厉查处废旧金属收购站点违规违法收购行为,取缔无照收购站点,规范废旧金属收购行业的经营行为,废旧金属收购站点《备案登记证》发放率达到100%,探索推进视频监控系统和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安装工作。 (五)加强推进物防、技防措施,提高“三电”企事业单位内部安全防范能力。“三电”企事业单位建立安全保卫机构达到100%,组建专门的巡逻守护队伍达到100%。 (六)领导小组定期组织召开“三电”设施安全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逐步形成企地共建、警企联动、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工作格局,“三电”设施安全保护工作长效机制得到进一步确立。当前页码:3“法缘博客”专注律师营销实战与研究 三、工作重点 (一)重点解决的问题。此次“三电”专项斗争要重点解决盗窃破坏“三电”设施案件频发、一些地区废旧金属收购站点泛滥、部分“三电”企业安全防范力量薄弱,以及危及重要“三电”设施安全运行的突出治安隐患等问题。 (二)重点整治的地区。此次“三电”专项斗争重点整治的地区:江北片区、江南片区、郁山片区、保家片区、鹿角片区、万足片区。 四、工作步骤 此次专项斗争分为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底前)。各成员单位要积极协调电力、电信、广电等单位,采取多种方式,广泛宣传,动员部署。要组织力量梳理各电力电信企业所统计的盗窃破坏电力电信设施案件,掌握违法收购废旧金属的站点,研究分析盗窃破坏电力电信设施的犯罪规律特点,摸排重点对象,确定打击目标,并制定本单位工作方案。 (二)集中打击整治阶段(4月至8月)。集中侦破一批盗窃破坏电力电信设施案件,严惩一批违法犯罪分子;对辖区内的废旧金属收购站(点)进行清理、整治,取缔违法销赃的收购站(点),规范物资回收、废品收购行业,从源头上堵塞销赃渠道。 (三)新中国成立60周年大庆安保阶段(9月至10月)。围绕新中国成立60周年大庆安保工作,突出重点,强化措施,严密防控,最大限度消除危及“三电”设施安全运行的治安隐患、过失损坏行为,确保新中国成立60周年大庆期间重要“三电”设施安全运行。 (四)检查考核阶段(11月)。各成员单位要对照工作方案,对本地区“三电”专项斗争开展情况进行检查考核,查漏补缺、建立长效机制。当前页码:4“法缘博客”专注律师营销实战与研究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充分认识保护“三电”设施安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三电专项斗争”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取得实效。在此基础上,要逐步建立健全“三电”设施安全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搞好协调工作,及时研究解决“三电”设施安全保护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不断提高“三电”设施安全保护工作水平。 (二)明确职责,协作配合。各乡镇、县级相关部门和有关单位要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落实工作责任制,进一步细化、硬化责任,建立职责明确、配合密切、工作到位的联动协作机制,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一是县综治办要将“三电专项斗争”作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内容,加强督导检查,严格考核奖惩。 二是县公安局负责“三电专项斗争”牵头组织协调工作,依法打击盗窃、破坏“三电”设施的违法犯罪活动,加强废旧金属收购站点管理,监督指导“三电”企事业单位加强内部治安保卫工作,配合有关部门联合执法。 三是县发改委、县经贸委要按照各自职责切实加强对电力行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的指导、检查,加强电力设施保护工作。 四是县供电、电信、移动、联通企业要加强对县内电力、电信等企业资产的监管,对所属企业防范违法犯罪不力特别是存在内外勾结盗窃、破坏电力、电信设施情况的,要采取有力措施予以严肃处理。同时要积极参与并大力支持“三电”专项斗争,提供必要保障。 五是县工商局要严把废旧金属收购站点的市场准入关,加大市场巡查力度,对违规经营特别是涉嫌收购被盗生产性废旧金属的,从重处罚;对违反治安管当前页码:5“法缘博客”专注律师营销实战与研究,移交公安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对无照收购生产性废旧金属的,坚决予以查处取缔。 六是县文广新局要指导广播影视企事业单位积极参与“三电”专项斗争,加强对广播影视行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的指导、检查,督促广播影视企事业单位加强内部治安保卫工作,充分利用广播影视行业的宣传资源优势,组织开展好相应的宣传工作。 (三)畅通渠道,加强情况报送。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严格执行情况报告制度,每月向“三电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进展情况;重大案件、事件、信息和其他重要问题要及时报告。每月进展情况和相关报表于次月1日前上报,工作总结于12月8日前上报,其他情况按照市“三电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的要求及时上报(联系人:向国彬、王婉琳;电话:78842317)。 六、工作措施 此次“三电专项斗争”实行打击、防范、整治、宣传、立制五措并举,务求取得实效。 (一)严厉打击盗窃破坏“三电”设施违法犯罪活动。县公安局要以“打现行、摧团伙、追逃犯、严惩处”为主要内容,开展案侦打击工作。 一是对现行盗窃破坏“三电”设施违法犯罪案件,要按照接处警有关规定,快速堵控,快侦快破;对群众举报的违法犯罪线索逐一落实责任,迅速查办,依法严厉打击。 二是打掉一批盗、运、销、炼“一条龙”的犯罪团伙,对团伙成员要加强审讯,顺藤摸瓜,扩大战果,深挖组织者和骨干分子,端掉销赃窝点,摧毁犯罪网络。 三是对在逃的盗窃破坏“三电”设施案件犯罪嫌疑人员要全部上网,逐一落实追捕责任单位和人员,有关地区公安机关密切配合,严格履行协查、协办职责当前页码:6“法缘博客”专注律师营销实战与研究。 四是对破获的重大案件,公安机关要主动商请检察院、法院及时研究解决刑事司法中的问题,用足用好法律法规和相关司法解释,从严惩处。在工作中,对近三年来未破的盗窃破坏“三电”设施重大案件实行挂牌督办,组织优势力量,限期侦破。同时,建立完善地区间侦查协作和信息共享机制,及时串并案件,重点打击流窜作案行为,适时组织开展区域联合会战、架网伏击等战役,形成围歼攻坚的声势和氛围,掀起专项斗争高潮。 (二)严密防范盗窃破坏“三电”设施违法犯罪活动。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之间,以及公安机关有关警种之间要密切配合、紧密协作,将“三电”设施保护纳入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中,共同搞好安全防范工作。 一是公安机关、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要依照《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等法律法规,开展执法检查,加大对“三电”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的指导、监督、检查力度。“三电”企业事业单位要进一步落实内部治安保卫工作责任制,加强对单位内部人员的教育和对外包(施)工队伍的管理,加强对“三电”设施的日常巡护和重要部位的保护,加大防范投入,增强防护力量,推广技防应用,不断提高自身的安全防范能力。 二是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与“三电”企事业单位的沟通协商,加强企地共建,充分发挥农村治保会、居(村)委会等基层组织的作用,在重点“三电”设施所在地组建专群结合的巡护队伍,建立巡护机制,配备必要的防护装备,切实加强对案件多发线路、地段、时段的巡逻防控工作。同时,在城市建设中,凡涉及“三电”设施设备移动或搬迁的,建设单位应与“三电”企业协商一致后,方可施工;严厉打击、查处因野蛮施工造成“三电”设施设备损坏的违法行为。 三是公安机关要深入研究盗窃、破坏“三电”设施违法犯罪活动的规律、特点,摸排掌握并严密管控从事此类违法犯罪活动的高危人群,建立台账,切实提高防范、打击工作的针对性和时效性。当前页码:7“法缘博客”专注律师营销实战与研究 四是在建国60周年前夕,要全面组织开展“三电”设施安全大检查,及时消除“三电”设施安全隐患,确保重要“三电”设施安全。 (三)严格整治废旧金属收购站点。县工商局、县公安局等有关部门要密切协作配合,对全县废旧金属收购站点进行清理整治,坚决查处无照经营、收赃销赃等违法行为。 一是对未在规定时间内向公安机关备案或变更备案事项的站点,要按照《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予以查处。 二是对无证经营的站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坚决予以取缔。 三是对没有如实登记回收的生产性废旧金属及其出售人有效信息的,要严格按照《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废旧金属收购业治安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四是对违法收购“三电”设施的,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从严查处,构成犯罪的,要严厉追究有关单位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同时,县工商局、县公安局等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信息沟通、处罚抄告等工作机制,加强对废旧金属收购站点的监管,引导行业建立自律机制,共同维护废旧金属收购业秩序。 (四)大力开展保护“三电”设施宣传活动。各成员单位都要研究制订宣传方案,充分发挥各级各部门和电力、电信、广播影视系统的优势,广泛利用报纸、电台、电视台、互联网、手机短信平台等媒介,通过发布通告、发公益广告、群发手机短信、拍摄放映影视短片、张贴挂图、召开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大力做好宣传工作,不断树立广大群众自觉参与保护“三电”设施安全的意识,引导“三电专项斗争”深入开展。 一是要结合典型案例,充分利用“5.17世界电信日”、建国60周年等时机,集中宣传“三电”设施安全保护的法律法规、工作成果,营造声势,震慑犯罪,教育群众。当前页码:8“法缘博客”专注律师营销实战与研究 二是要在“三电专项斗争”的不同阶段,针对不同地域、宣传对象制作“三电专项斗争”专题节目,在新闻媒体的显著位置、重要时段、重
本文标题: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打击盗窃破坏电力电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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