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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1499.2-2007钢筋混凝土用钢第二部分:热轧带肋钢筋Steelforthereinforcementofconcrete—Part2:Hotrolledribbedbars(ISO6935-2:1991,Steelforthereinforcementofconcrete—Part2:Ribbedbars,NEQ)前言GB1499分为三个部分:---第1部分:热轧光圆钢筋---第2部分:热轧带肋钢筋---第3部分:钢筋焊接网。本部分为GB1499的第2部分,对应国际标准ISO6935-2:1991《钢筋混凝土用钢第2部分:带肋钢筋》,与ISO6935-2:1991的一致性程度为非等效,本部分同时参考了国际标准的修订稿“ISO/DIS6935-2(2005)”。本部分代替GB1499-1998《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本部分与GB1499-1998相比,主要变化如下:---适用范围增加细晶粒热轧钢筋;---增加细晶粒热轧钢筋HRBF335、HRBF400、HRBF500三个牌号;---增加3.1普通热轧钢筋、3.2细晶粒热轧钢筋、3.11特征值三条定义;---增加第5章订货内容;---增加7.5疲劳性能、7.6焊接性能、7.7晶粒度三项技术要求;---对“表面质量”、“重量偏差的测量”等条款作修改;---修改钢筋牌号标志:HRB335、HRB400、HRB500分别以3、4、5表示,HRBF335、HRBF400、HRBF500分别以C3、C4、C5表示;---取消原附录B“热轧带肋钢筋参考成分”;---增加现附录B“特征值检验规则”;---增加附录C“钢筋相对肋面积的计算公式”。本标准为条文强制性标准,其中6.4.1条、7.3.5条、7.4.2条、7.5条、表3的尺寸a、b和附录C为非强制条款,其余均为强制条款。本部分附录A、附录B为规范性附录。附录C为资料性附录。本部分由中国钢铁工业协会提出。本部分由全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部分起草单位:中冶集团建筑研究总院、首钢总公司、莱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冶金工业信息标准研究院、湖南华菱涟源钢铁有限公司、济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昆明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本部分参加起草单位:宝钢集团一钢有限公司、邢台钢铁有限责任公司。本部分主要起草人:何成杰、王丽敏、张炳成、柳泽燕、高建忠、王丽萍、杜传治、刘光穆、高玲、冯超、李志敏、朱建国。本部分参与起草人:王军、张少博。本部分1979年2月首次发布,1984年6月第一次修订,1991年6月第二次修订,1998年10月第三次修订。1范围本部分规定了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的定义、分类牌号、订货内容、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标志和质量证明书。本部分适用于钢筋混凝土用普通热轧带肋钢筋和细晶粒热轧带肋钢筋。本部分不适用于成品钢材再次轧制成的再生钢筋及余热处理钢筋。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T222钢的成品化学成分允许偏差GB/T223.5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还原型硅钼酸盐光度法测定酸溶硅含量GB/T223.11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过硫酸钱氧化容量法测定铬量GB/T223.12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碳酸钠分离二苯碳酞二肼光度法测定铬量GB/T223.14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钽试剂萃取光度法测定钒含量GB/T223.17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二安替吡啉甲烷光度法测定钛量GB/T223.19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新亚铜灵三氯甲烷萃取光度法测定铜量GB/T223.23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丁二酮肟分光光度法测定镍量GB/T223.26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硫氰酸盐直接光度法测定钼量GB/T223.27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硫氰酸盐乙酸丁醋萃取分光光度法测定钼量GB/T223.37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蒸馏分离靛酚蓝光度法测定氮量GB/T223.40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离子交换分离氯磺酚S光度法测定我铌量GB/T223.59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锑磷铝蓝光度法测定磷量GB/T223.63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高碘酸钠(钾)光度法测定锰量GB/T223.68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管式炉内燃烧后碘酸钾滴定法测定硫含量GB/T223.69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管式炉内燃烧后气体容量法测定碳含量GB/T228金属材料室温拉伸试验方法(GB/T228-2002,eqvISO6892:1998(E))GB/T232金属材料弯曲试验方法(GB/T232-1999,eqvISO438:1985(E))GB/T2101型钢验收、包装、标志及质量证明书的一般规定GB/T4336碳素钢和中低合金钢火花源原子发射光谱分析方法(常规法)GB/T6394金属平均晶粒度测定法GB/T17505钢及钢产品交货一般技术要求(GB/T17505-1998,eqvISO404:1992)GB/T20066钢和铁化学成分测定用试样的取样和制样方法(GB/T20066-2006/ISO14284:1998,IDT)YB/T081冶金技术标准的数值修约与检测数值的判定原则YB/T5126钢筋混凝土用钢筋弯曲和反向弯曲试验方法(YB/T5126-2003/ISO10065:1990,MOD)3定义下列定义适用于本部分。3.1普通热轧钢筋hotrolledbars按热轧状态交货的钢筋。其金相组织主要是铁素体加珠光体,不得有影响使用性能的其他组织存在。3.2细晶粒热轧钢筋hotrolledbarsoffinegrains在热轧过程中,通过控轧和控冷工艺形成的细晶粒钢筋。其金相组织主要是铁素体加珠光体,不得有影响使用性能的其他组织存在,晶粒度不粗于9级。3.3带肋钢筋ribbedbars横截面通常为圆形,且表面带肋的混凝土结构用钢材。3.4纵肋longitudinalrrib平行于钢筋轴线的均匀连续肋。3.5横肋transverserib与钢筋轴线不平行的其他肋。3.6月牙肋钢筋crescentribbedbars横肋的纵截面呈月牙形,且与纵肋不相交的钢筋。3.7公称直径nominaldiameter与钢筋的公称横截面积相等的圆的直径。3.8相对肋面积specificprojectedribarea横肋在与钢筋轴线垂直平面上的投影面积与钢筋公称周长和横肋间距的乘积之比。3.7肋高ribheight测量从肋的最高点到芯部表面垂直于钢筋轴线的距离。3.8肋间距ribspacing平行钢筋轴线测量的两相邻横肋中心间的距离。3.9特征值characteristicvalue在无限多次的检验中,与某一规定概率所对应的分位值。4分类、牌号4.1钢筋按屈服强度特征值分为335、400、500级。4.2钢筋牌号的构成及其含义见表1。表1类别牌号牌号构成英文字母含义普通热轧钢筋HRB335由HRB+屈服强度特征值构成HRB—热轧带肋钢筋的英文(HotrolledRibbedBars)缩写HRB400HRB500细晶粒热轧钢筋HRB335由HRBF+屈服强度特征值构成HRBF—在热轧带肋钢筋的英文缩写后加“细”的英文(Fine)首位字母。HRB400HRB5005订货内容按本部分订货的合同至少应包括下列内容:a)本部分编号;b)产品名称;c)钢筋牌号;d)钢筋公称直径、长度(或盘径)及重量(或数量、或盘重);e)特殊要求。6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6.1公称直径范围及推荐直径钢筋的公称直径范围为6mm~50mm,本标准推荐的钢筋公称直径为6mm、8mm、10mm、12mm、16mm、20mm、25mm、32mm、40mm、50mm。6.2公称横截面面积与理论重量钢筋的公称横截面面积与理论重量列于表2。表2公称直径,mm公称横截而面积,mm2理论重量,kg/m681012141618202225283236405028.2750.2778.54113.1153.9201.1254.5314.2380.1490.9615.8804.21018125719640.2220.3950.6170.8881.211.582.002.472.983.854.836.317.999.8715.42注:表1中理论重量按密度为7.85g/cm3,计算。6.3带肋钢筋的表面形状及尺寸允许偏差6.3.1带肋钢筋横肋设计原则应符合下列规定。6.3.1.1横肋与钢筋轴线的夹角β不应小于45°,当该夹角不大于70°时,钢筋相对两面上横肋的方向应相反。6.3.1.2横肋公称间距不得大于钢筋公称直径的0.7倍。6.3.1.3横肋侧面与钢筋表面的夹角α不得小于45°。6.3.1.4钢筋相邻两面上横肋末端之间的间隙(包括纵肋宽度)总和不应大于钢筋公称周长的20%。6.3.1.5当钢筋公称直径不大于12mm时,相对肋面积不应小于0.055;公称直径为14mm和16mm时,相对肋面积不应小于0.060;公称直径大于16mm时,相对肋面积不应小于0.065。相对肋面积的计算可参考附录C。6.3.2带肋钢筋通常带有纵肋,也可不带纵肋。6.3.3带肋钢筋采用月牙肋表面形状时,其形状如图1所示,尺寸和允许偏差应符合表3的规定。钢筋的实际重量与理论重量的偏差符合表4规定时,钢筋的内径偏差可不作交货条件。6.3.4不带纵肋的月牙肋钢筋,其内径尺寸可按表3的规定作适当调整,但重量允许偏差仍应符合表4的规定。表4单位为毫米公称直径内径d横肋高h纵肋高h1(不大于)横肋宽b纵肋宽a间距l横肋末端最大间隙(公称周长的10%弦长)公称尺寸允许偏差公称尺寸允许偏差公称尺寸允许偏差65.8±0.30.6±0.30.80.41.04.0±0.51.887.7±0.40.8+0.4-0.31.10.51.55.52.5109.61.0±0.41.30.61.57.03.11211.51.2+0.4-0.51.60.71.58.03.71413.4±0.41.41.80.81.89.04.31615.41.51.90.91.810.05.01817.31.6±0.52.01.02.010.05.62019.3±0.51.72.11.22.010.0±0.86.22221.31.9±0.62.41.32.510.56.82524.22.12.61.52.512.57.72827.2±0.62.22.71.73.012.5±1.08.63231.02.4+0.8-0.73.01.93.014.09.93635.02.6+1.0-0.83.22.13.515.011.14038.7±0.72.9±1.13.52.23.515.012.45048.5±0.83.2±1.23.82.54.016.015.5注1:纵肋斜角Θ为0°~30°。注2:尺寸a、b为参考数据。d1-----钢筋内径;α-----横肋斜角;h------横肋高度;β-----横肋与轴线夹角;h1-----纵肋高度;θ-----纵肋斜角;a-----纵肋顶宽;l------横肋间距;b-----横肋顶宽。图1月牙肋钢筋(带纵肋)表面及截面形状6.4长度及允许偏差6.4.1长度6.4.1.1钢筋通常按定尺长度交货,具体交货长度应在合同中注明。6.4.1.2钢筋可以盘卷交货,每盘应是一条钢筋,允许每批有5%的盘数(不足两盘时可有两盘)由两条钢筋组成。其盘重及盘径由代需双方协商确定。6.4.2长度允许偏差钢筋按定尺交货时的长度允许偏差为±25mm。当要求最小长度时,其偏差为+50mm。当要求最大长度时,其偏差为-50mm。6.5弯曲度和端部直条钢筋的弯曲度应不影响正常使用,总弯曲度不大于钢筋总长度的0.4%。钢筋端部应剪切正直,局部变形应不影响使用。6.6重量及允许偏差6.6.1钢筋可按理论重量交货,也可按实际重量交货。按理论重量交货时
本文标题:GB_1499.2-2007钢筋混凝土用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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