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筹备材料二00五年十一月目录武汉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章程武汉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组织机构图武汉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主席团工作职责武汉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办公室工作职责武汉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监察部工作职责武汉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外联部工作职责武汉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宣传部工作职责武汉职业技术学院学社团联合会档案管理制度武汉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部门量化考核制度武汉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会议制度武汉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会议室管理细则武汉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管理办法(试行)武汉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财务管理细则武汉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发起、产生、变更和注销细则武汉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活动审核制度武汉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干部行为规范关于武汉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负责人聘任制的说明武汉职业技术学院星级学生社团评比细则武汉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社团的活动资料归档规范(示例)附件:湖北省高校学生社团管理办法(试行)湖北高校标兵社团评比细则武汉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三年发展规划武汉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章程(已经在共青团武汉职业技术学院第三次代表大会审议通过)总则第一条:武汉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是武汉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的群众性组织。第二条:本会接受院党委的领导、院团委的指导,全面负责学校社团的日常管理工作。第三条:本会遵守我院已制定的有关学生社团管理的规定,包括《武汉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管理办法》。第四条:本会的宗旨: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活跃校园文化生活,促进同学全面素质的提高,引导和带领同学成长为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全面发展的人才。第五条:本会的基本任务: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加强对我院学生社团的管理,引导各学生社团健康蓬勃的发展,提高学生社团的业务服务水平。2.在院党委的领导、院团委的指导,组织同学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和社会服务活动。根据同学特点以学生社团为平台,开展课外科技、文化、体育等健康有益的各种活动,培养同学的全面素质,丰富校园文化生活。第六条:本会实行民主集中制组织原则。第七条:本会在国家宪法、法律和法规及武汉职业技术学院校纪校规所允许的范围内,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第一章会员第八条:凡加入本会各学生社团组织,并经本会注册的在校学生,均为本会会员。第九条:本会一切权利属于全体会员。第十条:会员的基本权利:1.会员在本会内享有平等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2.会员有讨论本会工作的权利,有权通过各种正当途径和采取适当形式对本会各级组织及工作人员提出建议,进行监督和批评,并要求答复。3.会员享有自由参加本会各种团体和本会各项活动的权利和参加所在学生社团活动的优先权。4.会员在本会内遇到困难或不公正的待遇时,有权请求本会的帮助和保护。5.会员有权要求本会各级组织如实向有关部门转达意见及要求。第十一条:受留校察看处分的会员,在留校察看期间,不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第十二条:会员的基本义务: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2.遵守国家宪法和其他法律、法规,遵守校纪和校规,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维护学校和本会的利益和荣誉。3.勤奋学习,刻苦锻炼,积极进取,注重实践,全面提高自身素质。4.支持本会各级组织工作,积极参加本会各级组织,并在其中工作。第十三条:对于为本会作出重大贡献的非本会会员者,经常代会批准,可授予荣誉会员称号。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权第一节全体会员代表大会第十四条:全体会员代表大会(简称全代会)是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全代会每二年举行一次,由社联主席团负责召集。如遇特殊情况,全代会可提前或延期举行。第十五条:全代会代表按会员总数的适当比例由学生社团按民主程序产生。第十六条:全代会有下列职权:1.听取、审议、批准上届社联工作报告及其他文件。2.讨论和决定新一届社联工作的重大问题。3.修改和通过社联章程。4.选举和产生新一届社联委员。5.讨论代表提案,对学校和社联工作提出意见及建议,必要时作出相应决议。6.讨论和决定应由全代会决议的其他重大事项。第十七条:全代会应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法定代表参加才能召开,只有当全体到会代表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后,才可形成全代会决议。第二节常设代表会议及其工作机构第十八条:全体会员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简称常代会)是全代会闭会期间的常设机构和最高权力机构。常代会对全代会负责,并受全代会监督。第十九条:常代会由常代会主任召集,每学年至少召开两次。常代会应有三分之一以上的常设代表参加才能召开,只有当全体到会代表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后,才可形成常代会决议。第二十条:常代会有下列职权:1.讨论决定常代会正、副主任,社联主席团副主席的任免,根据社联主席团的建议,决定社联、常代会其他主要干部的任免。2.听取、审议社联主席团及各学生社团的工作报告,收集同学对社联及学校各项工作的意见,并将答复向全校同学反馈。3.常代会代表全体会员对社联工作进行监督、评议和质询,常代会成员有权列席主席团工作会议。4.评议常设代表和社联工作人员的工作。5.可以形成对社联主席的不信任决议。6.负责筹备全代会的召开,并向全代会汇报工作。7.解释本章程并监督实施。第二十一条:常代会主任有下列职权:1.负责常代会的召开。2.主持常代会的日常工作。3.提议任免常代会办公室、各职能委员会负责人。第二十二条:常设代表由全代会民主选举产生,每学生社团至少有一名常设代表。第二十三条:常设代表有下列职权:1.常代会上有充分发言权和重大事务表决权。2.对社联及各级组织工作人员提出批评建议。第三节社联主席团及其直属部门第二十四条:社联主席团是全代会闭会期间本会的最高决策机构和执行机构。第二十五条:社联主席团一般由主席一人、副主席若干人(常驻)、常代会主任一人组成。第二十六条:社联主席团有下列职权:1.根据本章程制定相应的学生社团工作条例。2.执行全代会决议,领导下属各职能部门的日常工作。3.决定各职能部门的机构设置、任务及职责。4.对全代会负责,听取常代会的意见及建议,有义务回答常代会提出的质问。5.在紧急情况下,决定社联的重要事项。第二十七条:社联主席由全代会按民主程序产生,对全代会负责,并主持社联的日常工作。第二十八条:社联主席有下列职权:1.对外代表武汉职业技术学院社联全体会员和社联,可以签署有关重要协议。2.提议任免社联副主席。3.提议任免社联各职能部门负责人。4.协调各学生社团的工作。第二十九条:社联主席因故不能主持工作,由社联主席委托代理主席主持工作。第三十条:社联各职能部门是社联的日常工作机构,在社联主席团领导下开展工作。第四节学生社团第三十一条:学生社团是本会的下级组织,接受社联的领导,并接受所在院(系)团组织的指导。第三十二条:会长全面负责本协会具体事务,会长享有如召集学生社团会员大会、开展学生社团活动的权利,会长对社联主席团及其所在社团理事会负责。第三十三条:学生社团会员大会原则上每学期召开一次。第三十四条:学生社团理事会是学生社团最高决策机构和执行机构。理事会由学生社团内部民主协商或选举,经社联主席团批准产生,理事名额由社联主席团根据学生社团具体情况确定产生。理事会对社联主席团、会员大会负责。第三十五条:理事会职权:1.听取、审议、批准会长的工作报告。2.讨论、决定学生社团重大问题(主要是发展问题)。3.制定学生社团工作组织程序。4.提议任免学生社团会长。第三十六条:学生社团会长由其所在学生社团会员大会民主选举产生。第三十七条:会长职权:1.全面负责管理学生社团的日常事务。2.对外代表学生社团,可以签署有关协议。3.制定年度工作计划。4.提议任免副会长。第三十八条:学生社团一般设会长一名,主持学生社团日常工作,可设副会长若干名协助工作。第三十九条:学生社团人事变动应及时向社联申报备案,涉及到理事会成员的变动须经社联主席团批准方能生效。第四十条:学生社团的工作组织程序由各学生社团参照本章程制定。学生社团的机构设置应以“精简机构,提高效率”为原则,在社联的指导下进行设置。第四十一条:社联有责任领导、协助各学生社团开展工作;学生社团有义务及时向社联汇报情况。第三章学生社团的产生第四十二条:凡由有相同兴趣爱好的在校学生组织的团体,在承认本章程前提下,可向社联提出申请,经常代会批准,社联同意,成为本会学生社团。第四十三条:本会学生社团必须有明确负责人,一般由学生社团内部民主协商或选举产生,必要时由社联主席团指定。第四十四条:常代会有权解散不符合本会章程的学生社团。第四章附则第四十五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常代会(在常代会暂时设置前由社联主席团代为解释)。第四十六条:本校其它规定若与本章程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武汉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组织机构图全院学生社团(协会)会员代表大会↓常委会↓主席团各系社团部办公室监察部外联部宣传部武汉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主席团工作职责一、主席团职责院学生社团联合会主席团在院党委的领导下,在院团委的指导下开展工作。根据我院实际情况,组织制订社团联合会工作计划,并督促检查计划落实情况,负责社团联合会的组织建设和思想建设,负责学生社团(协会)日常工作。二、人员设置社团联合会主席团设主席一名,执行主席2-3名,副主席4-5名。三、主席职责社团联合会主席对社团联合会及学生社团(协会)工作负全面责任。主要职责有:领导社团联合会贯彻落实社联的工作计划,主持召开主席团会议,督促和帮助副主席做好日常工作,协调各部门的工作关系,及时处理有关问题,组织检查部门工作情况,认真做好学生干部的思想工作。同时负责各学生社团(协会)主要负责人的人事安排及学生社团(协会)大型活动和其它重要事务的督促检查。四、执行主席职责社团联合会执行主席协助主席做好上述工作外,主要负责社团联合会日常工作。主席不在时,由其中一位执行主席代理主席主持全面工作。五、副主席职责社团联合会副主席负责协助主席、执行主席做好上述工作。副主席实行分工负责制,指导自己所分管部门及学生社团(协会)开展工作,并及时组织检查部门及学生社团(协会)工作情况。主席、执行主席不在时,由其中一位副主席代理主席、执行主席主持全面工作。武汉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办公室工作职责院学生社团联合会办公室在院团委指导、院学生社团联合会主席团领导下,以组织、协调、管理、监督为基本职能,负责指导、监督并考核各学生协会(社团)及社联内部各部门的工作,是院学生社团联合会中枢职能部门。一、机构设置1.组织原则①办公室主任因主席团任命报院团委备案;②办公室主任对主席团负责;③办公室副主任对办公室主任负责,干事直接对相应的办公室副主任负责。2.系统构成①设办公室主任一名,办公室副主任2~4名;②干事若干名。3.运行机制①实行办公室副主任负责制,保证部门工作顺利开展;②实行办公室副主任岗位责任制,分工合作制,并根据实际情况施行岗位轮换制;③本着鼓励先进、激励后进的原则,实行批评与自我批评制度。二、基本职能1.负责汇总制定社联各部门的工作运行制度,制定各类考核制度并给予解释;2.对社联内部各部门及各学生协会(社团)进行监督考核,提出意见和建议;3.协助主席团任免有关学生干部,对学生干部实施监察职能;4.组织本系统各种活动、对活动进行监督、协调,以及活动材料及内部各类材料整理,同时负责社联内部财务管理;5.协调社联各部门工作正常运转。三、岗位责任1.办公室主任①参与并协助主席团负责社联的日常管理工作;②参与制作工作计划及各项制度;③处理社联日常办公文书或通知传达等工作;④检查各部门工作及成员表现情况,提出工作建议;⑤统筹协调各部门分工;⑥负责社联财务的管理。2.办公室副主任①协助办公室主任开展工作;②负责社联各项工作任务的传达布置;③负责整个社联的书面材料汇总,重大活动和年终的工作总结;④负责社联各部门及学生协会(社团)的考核;⑤接待各学生协会负责人来访。3.干事①协助办公室副主任做好工作;②负责社联的
本文标题:武汉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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