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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侍庄乡人民政府二0一0年七月11、目标任务为建立健全应对突发重大自然灾害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提高灾害救助应急反应能力和救灾工作水平,迅速、有序、高效地实施紧急救助,最大程度地减少灾害造成的损失,切实维护社会稳定。根据《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和《江苏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及《灌云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本乡救灾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2、基本情况2.1本乡在灌云县南部,辖区内有行政村16个自然村96个,4.6万人,4.9万亩耕地.其中沂河淌2000亩其中县城工业区占地约1.05万亩。水稻206万亩、旱田1.31万亩、主要农作物有小麦、玉米、大豆、水稻、蔬菜、其中朱胥村农业设施栽培高科技生态园达1500亩、全乡居民拥有房屋43586间、房屋面积871720平方米、其中楼房15018间、面积375450平方米、砖瓦房27708间、面积476036平方米、草危房860间、25234平方米,乡内有水泥路58公里、分别是沂西路、玉瓦路、孙滕路、沂吴路、朱马路、时葛路。2.2全乡有五保户119人,低保667户1592人,残疾人口2745人,优抚对象304个,幼儿园10所、小学5所、中学1所、在校生6319人、幼儿园586人、小学生612人、中学生186人、大学生258人。2.3本乡西临叮当河与南岗乡搭界,东临沿河与东王集乡搭界,南临大沂河与灌南县搭界,北临小鸭河与伊山镇2搭界。乡内有石剑河、徒沟河、三里沟河横穿乡内,一旦发生重大洪涝加上沂河淌上游泄洪时极易造成洪灾。2.4本乡有电信、邮政、联通、移动通讯设备,供电设备。2.5本乡内有县经济开发区。3、灾害风险本乡地处新沂河中游,历史上沂河淌就是洪水走廊,自然灾害发生的特点有洪灾、涝灾、台风、雷电、暴雪、雹灾、森林火险及其他突发事件等重大安全隐患,严重影响居民的房屋、耕地、道路、电力、通信、供水、供电、水利设施的安全。4、工作原则以人为本,最大程度地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政府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部门密切配合,分工协作,各司其职,各尽其责;依靠群众,充分发挥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公益性社会团体的作用。5、启动条件5.1出现下列任何一种情况,启动本预案。5.2本行政区域内,发生气象灾害、地质灾害、森林火灾和重大生物灾害等自然灾害,一次灾害过程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因灾死亡或失踪1人以上;因灾紧急转移安置群众10人以上;因灾倒塌、损坏房屋10间以上。5.2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其3他突发公共事件造成较多人员伤亡,需要紧急转移安置或生活救助,视情况启动本预案。5.3对敏感地区、敏感时间和救助能力特别薄弱的区域,上述标准可酌情降低。6、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任务6.1乡自然灾害救助应急综合协调机构乡减灾委员会(以下简称“减灾委”)为乡自然灾害救助应急综合协调机构,负责研究制定减灾工作方针、政策和规划,协调开展大型减灾活动,指导开展减灾工作,推进减灾交流与合作,组织、协调全乡抗灾救灾工作,并成立乡应急办。减灾委主任:乡人民政府乡长。减灾委副主任:乡人民政府分管救灾救济工作副书记、副乡长各一名、新闻报道由宣传委员及文化站长负责。减灾委成员:分管民政的乡领导一名、民政办、水利站、国土所、规划办、工业环保所、招商办、乡医院、学校、文化站、农科站、公路站、财政所、侍庄派出所、安监所、信用社、新闻媒体报道由乡宣传委员及文化站长负责。减灾委秘书长:政法委书记兼任。6.2减灾委办公室职责减灾委办公室设在乡民政办,民政助理兼任办公室主任,主要职责是:(1)承担减灾和全乡抗灾救灾综合协调工作;(2)协调有关部门听取抗灾救灾工作汇报;(3)收集、汇总、评估、报告灾害信息、灾区需求和抗灾救灾工作情况;(4)协调有关部门落实对灾区的支持措施;(5)4召开会商会议,分析评估灾区形势,提出对策;(6)协调有关部门组成联合工作组,协调、指导基层开展抗灾救灾工作。6.3减灾委成员单位的主要职责任务(1)乡政府民政办:主要搞好综合协调、信息汇总、宣传报道、组织牵头等工作。负责组织查灾、报灾、防灾、抢险、抗灾自救及维护灾区稳定等工作。同时,负责转移、安置灾民,分发救灾物资到户、到人。抓好灾区群众吃饭、饮水、衣、被、住房等生活救助工作。(2)乡水利站:负责抓好防汛抗旱。防汛工作重点抓好水文测报、汛情监测、险工险段防灾、重点工程防汛、抢险业务指导,争取防汛资金等;抗旱工作,抓好旱情监测、抗旱指导、旱区救助、抗旱工程设施规划建设及技术指导,旱情汇总上报等工作。抓好地质灾害预防和抢险救灾的业务指导工作。主要险点险段的预防监测治理,灾害发生后的业务救助服务,有关信息的综合整理上报等工作。(3)乡规划办:负责组织、指挥修复中断的境内主干道;负责乡、村道路抢险修复技术指导工作;必要时实施水路的交通管制和救助打捞等工作。(4)乡农科站:负责抓好森林火灾监测预警、扑救工怍,负责指导帮助灾后林业生产自救和恢复。同时抓好森林病虫害防治等工作、灾后农业生产损失情况的调查,指导、帮助灾后农业生产自救和恢复,保障种子供应、灾区安全饮水。同时,抓好农业病虫害防治等工作。负责提供技术指导和机耕道抢险修复技术指导等工作。(5)乡国土所、规划办、城管办:负责城乡基础设5施规划、房屋建筑灾后损失的调查和评估等工作。(6)兽医站:编制畜禽疫病应急预案;负责畜禽防疫;对疫病畜禽进行免疫接种、捕杀等工作。(7)乡工业环保所、安监所:负责灾区的环境监测,协调组织企业的抢险救灾等工作。排查因灾造成的不安全隐患,并督促整改落实等工作;负责有关方面落实项目建设资金和以工代赈资金;协调组织邮电、电信、移动、联通等企业的抢险救灾等工作。(8)乡医院:负责抓好伤病员的医疗救助,灾后清污消毒、卫生防疫等工作。(9)学校:负责抓好对本校的防灾、抗灾、救灾的管理、指导与服务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做好灾后校舍的恢复重建等工作。(10)乡粮管所:负责救灾粮食组织供应。(11)乡财政所:负责救灾资金筹集、拨付等工作。(12)乡派出所:负责灾后的社会治安及必要时依法采取交通管制和抢险救灾等工作。(13)乡党政办、统计办:协助分析、汇总灾情统计数据。(14)乡科技办:负责安排重大抗灾救灾科研项目。(15)驻乡金融部门:负责提供信贷资金支持灾后重建。(16)乡人武部:应减灾委员会要求参加紧急重大抢险救灾工作,按《军队参加抢险救灾条例》(国务院、中央军委令第436号)执行。6(17)宣传报道小组:负责搞好舆论宣传工作。一是大力宣传普及防灾救灾知识。二是宣传传递灾情预报信息。三是宣传抢险救灾中的先进人物与事迹。四是总结宣传减灾工作中的成功经验。(18)乡民政办:负责联系红十字会备灾救灾工作;依法开展救灾款物的筹集;独立接收、分配救灾款物。7、应急准备7.1资金准备7.1.1地方财政列支。乡财政每年预算救灾预备金,用于当年自然灾害抢险救灾开支。动用救灾预备金时,由减灾委办公室向乡政府提出使用报告和分配方案,经乡人民政府审批后执行。7.1.2上级补助。根据灾害严重程度及灾情的发展,乡政府及时向上级政府及有关部门汇报灾情,争取救灾资金补助。7.2物资准备建立救助物资生产经营厂家名录,签订购销协议;建立健全救灾物资紧急调拨和运输制度;建立健全救灾物资应急采购和调拨制度;乡民政、水利、交通、通信、粮食、供销等部门要储备、筹集一定数量的救灾物资。7.3通信和信息准备通信部门要保障灾害信息畅通;以减灾委办公室为依托,建立灾害信息共享平台,提供信息交流服务,完善信息共享机制。7.4人力资源准备7主要由干警、民兵和专业技术人员及受灾地区的干群组成。在认真分析灾情大小的前提下,对参加的人员数量及构成进行周密部署;适时对救灾队伍进行培训和演练,提高抢险救灾水平;大力宣传,促进广大群众投入到抗灾、抢险、救灾队伍中。7.5社会捐助准备建立和完善社会捐助的动员机制、运行机制、监管机制,完善《救灾捐赠工作应急方案》,健全经常性社会捐助接收网络;完善社会捐助表彰制度。7.6宣传准备利用各种媒体宣传灾害知识,宣传灾害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避灾、自救、互救、保险的常识,增强广大干群的防灾、减灾意识。8、预报与信息管理8.1灾害预警预报根据市、县气象局的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县水利局的干旱、汛情预警信息,县国土资源局的地质灾害预警信息,县林业局的森林火灾、病虫害预警信息,县农业局、乡农技站的农作物病虫害预警信息,及时进行通报;乡减灾委办公室根据预警信息,结合预警地区的自然条件、人口和社会经济背景数据库,进行分析评估,及时对可能受到自然灾害威胁的相关地区和人口数量做出灾情预警,迅速向县府汇报并向县府有关部门和相关村、企(事)业单位通报;根据灾情预警,自然灾害可能造成较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较多人员需要紧急转移安置或生活救助,乡相关部门应做好应急准备或采取应急措施。88.2灾害信息共享乡减灾委办公室及时汇总各类灾害预警预报信息,向境内各单位通报信息。8.3灾情信息管理8.3.1灾情信息报告内容:包括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背景、灾害造成的损失(包括人员受灾情况、人员伤亡数量、农作物受灾情况、房屋倒塌、房屋损坏情况及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已采取的救灾措施和灾区的需求。(1)灾害损失情况包括以下指标:受灾人口、因灾死亡人口、因灾失踪人口、因灾伤病人口、紧急转移安置人口、受淹村居、饮水困难人口;农作物受灾面积、成灾面积、绝收面积、毁坏耕地面积;损坏房屋、倒塌房屋、直接经济损失、农业直接经济损失。(2)因灾需救济情况包括以下指标:需口粮救济人口、需救济粮数量、需衣被救济人口、需救济衣被数量;需救济伤病人口;需恢复住房户数、需恢复住房间数。(3)已救济情况包括以下指标:投亲靠友人口数量、借住房屋人口数量、搭建救灾帐篷和简易棚人口数量;已救济口粮人口、已安排口粮救济款、已安排救济粮数量、已救济衣被人口、巳安排衣被救济款、已救济衣被数量、已救济伤病人口、已安排治病救济款、已安排恢复住房款、己恢复住房间数、已恢复住房户数。8.3.2灾情信息报告时间(1)灾情初报。凡造成人员伤亡和较大财产损失的,有关单位和部门应在第一时间向乡党政办和乡减灾办公室、民政办、工业环保所、土地规划城建办等部门报告,9最迟不得晚于灾害发生后2小时。乡减灾委办公室审核、汇总信息数据后及时向减灾委主任或副主任汇报。经乡党委或乡政府领导审签后,减灾委办公室和乡民政办要迅速按程序上报。(2)灾情续报。在重大自然灾情稳定之前,必须执行24小时零报告制度。受灾单位每天8时30分之前将截止到前一天24小时的灾情向乡有关部门报告,经乡党委或乡政府领导审签后乡减灾委办公室、民政办要在9时之前向县级相关部门上报,特大灾情根据需要随时报告。(3)灾情核报。在灾情稳定后,应在1个工作日内核定灾情向乡有关部门报告,乡级有关部门在接到报告后,应在1个工作日内审核、汇总灾情数据并经乡党委或乡政府领导审签后向县级有关部门报告。8.3.3灾情核定乡减灾委办公室协助县民政、农业、水利、国土资源、统计等有关单位业务人员评估、核定灾情;乡减灾委办公室、民政办和受灾单位均要建立因灾死亡人员、倒塌房屋和需政府救济人口花名册,为恢复重建和开展生产救助提供可靠依据。9.应急响应按照“政府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部门密切配合、分工协作、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的原则,灾害救助工作以乡乡人民政府为主。灾害发生后,各有关单位和部门要根据灾情,按照分级管理、各司其职的原则,启动相关层级和相关部门应急预案,做好灾民紧急转移安置和生活安排工作,做好灾害监测、灾10情调查、评估和报告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损失。根据突发性自然灾害的危害程度等因素,全乡设定三个响应等级。一级响应由乡减灾委主任或副主任统一组织、领导灾害救助工作;二级响应由乡减灾委秘书长组织协调救助工作;三级响应由乡减灾委办公室主任组织协调救助工作。乡减灾委各成员单位根据各响应等级的需要,切实履行好本部门的职责。9.1一级响应9.1.1灾害损失情况(1)本行政区域内,发生气象灾
本文标题:灌云县侍庄乡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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