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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洛江区科学技术局干部职工日常管理若干制度》(试行)等的通知本局各股室、所属事业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九届十一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切实加强对干部职工的管理,进一步改善机关工作作风,树立机关干部良好形象,特制定《洛江区科学技术局局务会议议事规则》(试行)等,经局务会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附:1.《洛江区科学技术局干部职工日常管理若干制度》(试行)2.《洛江区科学技术局绩效评估制度》(试行)3.《洛江区科学技术局局务会议事规则》(试行)4.《洛江区科学技术局日常工作规范化管理制度》(试行)洛江区科学技术局二OO五年一月五日抄送:区委宣传部,区委陈副书记、颜副书记,吴常委,区政府宋副区长存档(二)附件1:洛江区科学技术局干部职工日常管理若干制度(试行)为贯彻执行《洛江区机关及事业单位干部职工日常管理制度》,加强机关效能建设,规范工作制度,认真履行职责,把本局建设成团结、务实、高效、服务的政府工作部门。特制定如下工作制度:一、考勤制度本单位要严格执行考勤制度,指定一名领导具体分管考勤工作,并由办公室主任担任单位考勤员。(一)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制度1、要严格签到、签退制度。每个工作日上班后的前十分钟为签到时间;下班后方可签退、签退时间为十分钟。工作人员要准时参加签到、签退。如遇疾病或突发事件等特殊情况,未能及时签到、签退或办理请假手续的,事后应按《请销假制度》及时进行补假,并凭书面的补假手续向单位考勤员变更考勤登记。2、要按规范佩戴工作卡。3、要坚守工作岗位,严禁擅离职守或在工作时间品茶聊天。如需要离开单位外出联系工作的,应事先向分管领导说明,并向单位考勤员进行通报后方可离开。非因工作需要,不得到其他单位串门。4、不得使用电脑从事与单位无关的网上聊天、游戏、观看或收听音像制品等娱乐活动;不得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站。非因工作需要,不得开启电脑即时通讯软件。5、不得阅读娱乐性读物、非法读物或小说。6、不得使用单位设备从事非工作内容的私人事务。7、非参加公务活动,不得提前用餐。(二)对违反考勤制度和工作纪律的工作人员的处理1、扣发缺勤人员当月实际缺勤天数的出勤奖。2、一个月内,工作人员迟到或早退累计达三次的,予以诫勉教育;累计达六次的,当年年度考核不得评定为优秀等次;累计达九次的,予以效能告诫。3、工作人员旷工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三天,或者一个月内累计超过五天的,给予效能告诫;连续超过七天,或者六个月内累计超过十五天的,给予警告处分。4、属国家公务员及参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工作人员,旷工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的,根据《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等有关公务员法规规定予以辞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旷工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十个工作日,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二十天个工作日的,根据《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规定的条款予以解除聘用合同。(三)考勤工作内容1、考勤员负责对《考勤登记簿》进行保管。在签到、签退时间结束后,要立即对《考勤登记簿》妥善保管。非在签到、签退时间,《考勤登记簿》不得让单位其他工作人员填写。2、考勤员负责在《考勤登记簿》里如实登记填写本单位未能及时签到或签退的工作人员的缺勤情况及原因,并于每个工作日后呈报单位相关领导审核签阅。3、考勤员负责登记、通报单位工作人员半个工作日内(不含半个工作日)的外出情况。4、考勤员负责及时在本单位的工作人员去向牌上如实标记出各位工作人员的去向情况。5、签到、签退时间结束后,考勤员要及时、准确地在考勤簿上将未进行签到、签退的工作人员的对应栏目内做相应标记并注明原因。标记分为:公假、事假、病假、迟到、早退、旷工(凡在半个工作日的工作时间内无故迟到、早退超六十分钟的;未在签退时间内签退的,均视同为旷工半个工作日)。6、如出现需要给予诫勉教育、效能告诫、警告处分、辞退、解除聘用合同等处理的违纪人员,要及时书面向区效能办报告。二、外出报告制度和请销假制度(一)外出报告制度1、干部职工因公务离开泉州地区均须向有关领导报告。(1)单位正职(或主持工作副职)须向区委书记和区长报告。(2)单位副职、非领导职务的科级干部除党政正职外的科级干部,须向本单位正职(或主持工作副职)和区分管(挂点)领导报告。(3)科级以下干部及职工须向部门(单位)正职(或主持工作副职)报告。(4)科级干部外出二天以上(含二天)须书面报告,并在外出前将书面报告报送区委组织部备案。2、干部职工在法定节假日(公休日)期间离开泉州地区均须向有关领导报告。(1)单位正职(或主持工作副职)须向区委办、区府办告知去向。(2)单位副职、非领导职务的科级干部须向部门(单位)正职(或主持工作副职)告知去向。(3)科级以下干部及职工须向部门(单位)分管领导告知去向。(二)请销假制度1、科级干部(1)单位正职或主持工作副职,外出二天以上(含二天)须向区分管(挂点)领导请、销假;外出三天以上(含三天)还须向区委书记和区长请、销假。(2)单位副职、非领导职务的科级干部除党政正职外的科级干部外出一天以上(含一天)须向单位正职(或主持工作副职)请、销假;外出二天以上(含二天)还须向区分管(挂点)请、销假。(3)请假获准后,必须在外出前将请假条报送区委组织部备案。2、科级以下干部及职工(1)外出半天以上(含半天)须向部门(单位)分管领导请销假;外出一天以上(含一天)还须向部门正职(或主持工作副职)请、销假。(2)区委、区政府召开综合性会议时如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的,必须向会议召集人请假并征得其同意。(3)请假外出后,需要延长假期的,必须向相关领导请假,并在返回后及时办理补假手续。(4)请假如未经批准或无故起假,按旷工处理。三、值班制度节假日、特殊情况发生时,本单位必须安排分管领导带班和相关值班人员。1、要做到在岗在位,认真负责地履行值班工作职责,确保值班任务顺利完成。有事需离开值班岗位时,须事先找好替班人员,并报部门分管领导同意后,方可离岗,不得擅自脱岗。2、非工作事务不得长时间占用值班电话;要爱护值班室的各种设备,发现设备出现故障或损坏,要及时联系维修、更换,保证值班网络通畅。3、按照“迅速、准确、稳妥、保密”的原则,及时处理各类来文、来电、来访和领导批示。当遇重、特大紧急情况时,必须按紧急信息报送规定及时报告。4、离岗前必须做好交接班工作,把值班工作的主要情况、已办和未办的事情及注意事项等向下一班值班人员交待清楚。5、要自觉做好值班内务工作,保持值班场所卫生、整洁、有序,并做好防火防盗工作。四、出国(境)审批制度(一)因公出国(境)动审批1、本单位正职(或主持工作副职)须经分管(挂点)领导同意后,报区委书记和区长批准。2、副科级干部及科级以下的干部职工须经部门主要领导和分管(挂点)领导同意后,报区委书记和区长批准。(二)因私出国(境)的审批1、本单位正职(或主持工作副职)须经区分管(挂点)领导同意后,报区委书记和区长批准。2、本单位副科级干部须经所在部门主要领导同意后,报区分管(挂点)领导批准。3、科级以下干部及职工须经所在部门主要领导批准。干部职工获准出国(境)后,还要按照请销假制度的规定办理请销假手续。附件2:洛江区科学技术局绩效评估制度(试行)根据洛江区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关于开展2005年度政府及其部门绩效评估的工作方案》精神,结合我局实际情况,现制定洛江区科学技术局绩效评估制度如下:一、评估要求1、明确工作职责,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各科室要深刻认识开展绩效评估工作的重要性,明确工作职责,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认真做好各项工作。2、按照本局的年度工作目标和任务,各科室必须在每年度的第四季度制定下一年度的工作目标、任务和具体措施,报局绩效评估工作小组汇总审定,作为开展下一年度绩效评估工作的参考依据。3、坚持实事求是原则,确保各项评估资料信息准确。在自查、自评工作中,局绩效评估工作小组要认真负责,严格执行有关规定,以事实为依据客观评价,杜绝弄虚作假行为。4、及时公开,接受群众监督。绩效评估工作情况及时在政务公开栏和洛江科技信息网站上公布,增强评估工作的透明度,接受群众监督。二、评估内容1、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情况;2、本年度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3、维护群众切身利益、依法稳妥处理涉及群众利益的热点问题的情况;4、部门自身建设的情况。三、评估方法绩效评估采取指标考核、公众评议和察访核验三种方法进行。(一)指标考核绩效评估指标,由履行职责的业务实绩和行政能力建设两大部分组成:(1)履行职责的业务实绩,一级指标包括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情况;履行职责和年度工作计划的完成情况;区委、区政府分解的年度工作目标完成情况;服务发展、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情况。二级指标根据区委、区政府科技工作决策部署和科技局实际承担的各项工作任务来制定,并报区效能办审核批准后执行。(2)行政能力建设,一级指标包括科学民主、依法行政、勤政廉政、开拓创新等情况。二级指标包括建立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度;坚持和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实行透明行政;建立健全行政许可相关配套制度;行政决策、行政处罚合法、适当;建立和严格实行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等。指标考核采取自评为主、区效能办抽查配合的方法进行。(二)公众评议围绕绩效评估内容,针对科技服务不同群体,设制问卷调查表,用抽样调查的办法进行调查测评,以反映社会各界对科技部门行政能力、履行状况、服务水平等的真实评价。(三)察访核验成立由局长、副局长和办公室一位工作人员组成的绩效评估工作小组,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的考核方式,对照绩效评估考核指标、本单位规章制度,对各股室及人员的工作绩效进行考核检查,重点检查考核落实服务承诺、一次告知、首问责任、限时办结和考勤制度等工作的执行情况以及自评情况的科学性、真实性;同时,结合区效能办绩效评估工作领导小组的察访意见进行核验。(四)结果汇总绩效评估汇总公式:指标自评(或抽查)得分×50%+公众评议得分×50%-察访核验(抽查)扣分。根据汇总结果,评估结果设优(90公以上)、良(80-89分)、一般(60-79分)、差(59分以下)四个等次表示。四、结果运用绩效评估成绩与奖惩制度挂钩,评估结果进行公示。1、评估成绩为优秀的科室或个人,具有年度考核优秀评比资格并给予一定物质奖励。2、评估成绩为良的科室(或个人),进行表扬并给予适当物质奖励。3、评估成绩为一般的科室(或个人),要认真查找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并报区科技局绩效评估工作领导小组,不得参与年度考核优秀评比。4、评估成绩为差的科室(或个人),予以通报批评并扣除年度考核奖金,不得参加评先活动。按省委、省政府办公厅[2004]52号文精神要求,领导成员一年内不得提拨使用,涉及干部管理权限的,建议上级领导机关不予提拔使用。附件3:洛江区科学技术局局务会议事规则(试行)为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使我局各项工作实现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切实提高我局的科学决策水平,促进我局科技各项事业快速、健康、协调的发展。特制订本局局务会议事规则。一、议事范围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政策,传达贯彻上级党委的决策、指示,讨论处理区委、区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重要事项。2、讨论研究科技项目、科技成果、科技奖励、科技保密、技术市场、与科技相关的知识产权(除著作权外)、科技宣传等工作的重大问题,提出工作部署和具体措施。3、讨论研究本局人事、调动、奖惩、审查结论以及其他重要事项。4、讨论上报区委、区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的重要报告、请示和下发的重要文件。5、研究本局的年度工作计划、总结和重大工作部署和措施。6、研究制定本局的各种规章制度、重大财务开支、各项行政审核和行政处罚案件。7、其他必须由局务会议论决定的问题。二、议事制度1、建立区科学技术局局务会议制度。局务会由局长或局长委托副局长召集和主持,局务会成员由局长、副局长组成,其他列席人员由局长或主持会议的副局长确定。局务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局务会议成员到会才能召开。局务会议
本文标题:洛江区科学技术局干部职工日常管理若干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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