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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9/81个人所得税的无风险节税策略主讲:李秀华2019/9/82一、工资薪金的节税策略1.工资薪金的计税规定个人所得税实施条例第八条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职工的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时,适用九级超额累进税率,税率为5%至45%。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前款所称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每一纳税年度支付给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职工的所有现金形式或者非现金形式的劳动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以及与职工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2019/9/83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条个人所得的形式,包括现金、实物、有价证券和其他形式的经济利益。所得为实物的,应当按照取得的凭证上所注明的价格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无凭证的实物或者凭证上所注明的价格明显偏低的,参照市场价格核定应纳税所得额。所得为有价证券的,根据票面价格和市场价格核定应纳税所得额。所得为其他形式的经济利益的,参照市场价格核定应纳税所得额。2019/9/84自2008年3月1日起,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2000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按照国家规定,企业为个人缴付和个人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从纳税义务人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对在中国境内无住所而在中国境内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纳税义务人和在中国境内有住所而在中国境外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纳税义务人,可以根据其平均收入水平、生活水平以及汇率变化情况确定附加减除费用,附加减除费用适用的范围和标准由国务院规定。2019/9/85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税法第六条所说的附加减除费用,是指每月在减除2000元费用的基础上,再减除本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数额的费用。实施条例第二十九条税法第六条所说的附加减除费用标准为2800元。根据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下列人员适用4800元的费用扣除标准:(一)在中国境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中工作的外籍人员;(二)应聘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事业企业、社会团体、国家机关中工作的外籍专家;(三)在中国境内有住所而在中国境外任职或者受雇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个人;(四)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确定的其他人员。2019/9/86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每月收入额-2000元或者4800元)×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2019/9/872.工资薪金的节税策略(1)按月均衡发放工资因为工资薪金适用九级超额累进税率纳税,如果职工的月工资不均衡,每月工资忽高忽低则其税负较重,因为工资高的月份可能适用相对较高的税率,而工资低的月份适用的税率也较低,甚至连法定免征额都没有达到,无需纳税。目前,工资薪金纳税时法定免征额为2000元,所以,如果职工年工资收入在24000(2000×12)元及以下,企业在按月计发工资的情况下可以使低收入的职工不缴个人所得税。2019/9/88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特定行业的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的税款,可以实行按年计算、分月预缴的方式计征。而实施条例规定:特定行业,是指采掘业、远洋运输业、远洋捕捞业以及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确定的其他行业;对这些特定行业职工的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的税款,按月预缴,自年度终了之日起30日内,合计其全年工资、薪金所得,再按12个月平均并计算实际应纳的税款,多退少补。这种计税方法使月工资不均衡的特定行业职工按其平均月工资纳税,税负均衡合理。按照修改前的实施条例,特定行业仅指采掘业、远洋运输业、远洋捕捞业,新修改的实施条例增加了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确定的其他行业,这为更多的企业职工留出了节税筹划空间。如果企业确实因受季节、产量等因素的影响,职工的月工资呈现较大幅度的波动,可以向财政税务部门申请,使职工按照均衡的计税方法纳税。2019/9/89对于实行提成工资制的企业,职工的月工资很容易忽高忽低、大幅波动。此时,企业就可以借鉴上述计税方法,即将职工年工资收入平均分摊,按月均衡发放,可以使职工少缴税获得一定的节税利益。当然,要想使职工真正获得节税好处,必须变事后的计算税额为事前的节税筹划。案例:莫丽是一家公司的促销员,该公司实行提成(绩效)工资制,每月工资按照基本工资加提成的方式发放。在一个纳税年度中,莫丽各月工资收入如下:1000、1000、1500、3700、4500、7900、9000、8200、4000、3000、1300、1100元。假设不考虑“三险一金”,每月费用扣除额为2000元,计算莫丽一年的应纳税额为3340元。如果公司为莫丽着想,根据莫丽以往年度的业绩,估计其年工资收入,按月均衡发放,到年底再根据其实际业绩结算工资,可以使莫丽节约一定的税款。2019/9/810比如,公司平时每月向莫丽支付3800元,12月份支付4400元,莫丽一年收入不变但只需缴税1910元,比未筹划前少缴税1430元。企业也可以将估计的职工年工资收入按月在1~12月份均衡发放,平时少发的部分到年底按照年终奖的名义(年终需补发较多工资时)或双薪制的名义(年终需补发的工资不多时)计算纳税,会使职工获得明显的节税效果。2019/9/81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2]629号):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和其他单位在实行“双薪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企业为其雇员多发放一个月的工资)后,个人因此而取得的“双薪”,应单独作为一个月的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对上述“双薪”所得原则上不再扣除费用,应全额作为应纳税所得额按适用税率计算纳税,但如果纳税人取得“双薪”当月的工资、薪金所得不足800元的,应以“双薪”所得与当月工资、薪金所得合并减除800元后的余额作为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800元提高到2000元)2019/9/812(2)工资薪金收入福利化或转为企业经营费用职工从企业获得的工资为名义工资,名义工资越高,职工缴税时适用的税率就越高。职工为了生活和工作需支付各种各样的费用,如通勤费、通讯费、午餐费、医疗费、住房费等。支付工薪的企业为了保证职工的生活水平,往往以现金、实物和有价证券等形式向职工支付各种补贴款。但按照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企业向个人支付的各种补贴款,只有极少数项目不需要纳税,大多数补贴款都应计入工资薪金所得纳税。2019/9/813节税筹划方法:①支付薪金的企业为职工确定适当的而不是较高的名义工资,然后以各种补贴的方式保证职工的实际工资水平和生活水平,而且不直接将各种补贴款发放给职工,而是由企业支付、职工享受各种福利。②职工个人的部分应税收入可转化为企业的经营费用,且可以在缴纳所得税前扣除,如将发放补贴、津贴的方式改为凭票报销的方式,企业可为职工报销交通费、通讯费和私车公用等方面的费用。凭票报销的注意事项:a.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b.发票报销需要领款人签字;c.报销发票的项目需与企业的经营管理有直接或间接的联系。2019/9/814在工资收入福利化方面,企业应在企业所得税前允许扣除的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和工会经费的限额内,最大限度地保障职工的福利,有时,职工享受企业福利的支出也可计入企业的管理费用和销售费用。然后,企业根据职工福利水平的高低适度地确定职工的工资薪金收入水平。提高职工福利水平的措施主要有:a.企业为职工创造居住条件企业将租入的房屋转租给职工b.企业为职工提供交通服务c.企业为职工提供免费的餐饮服务d.企业为职工提供工作所需的设备和用品e.企业为职工提供免费或低收费的医疗服务f.企业为职工提供培训机会g.企业为职工创造旅游机会关于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防暑降温费2019/9/815单位发放补贴、津贴的征免税规定《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养老保险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7]144号)三、企业以现金形式发给个人的住房补贴、医疗补助费,应全额计入领取人的当期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但对外籍个人以实报实销形式取得的住房补贴,仍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1994]财税字第020号)的规定,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2019/9/816单位向个人支付的补贴款免纳个人所得税的项目(1)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规定的免税所得: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实施条例第十三条税法第四条所说的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是指按照国务院规定发给的政府特殊津贴、院士津贴、资深院士津贴,以及国务院规定免纳个人所得税的其他补贴、津贴。2019/9/817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4]89号)对于补贴、津贴等一些具体收入项目应否计入工资、薪金所得的征税范围问题,按下述情况掌握执行:(一)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对按照国务院规定发给的政府特殊津贴和国务院规定免纳个人所得税的补贴、津贴,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其他各种补贴、津贴均应计入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税。财税2005.183号(二)下列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或者不属于纳税人本人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收入,不征税:1.独生子女补贴;2.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未纳入基本工资总额的补贴、津贴差额和家属成员的副食品补贴;3.托儿补助费;4.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2019/9/818《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误餐补助范围确定问题的通知》(财税[1995]82号):国税发[1994]89号文件规定不征税的误餐补助,是指按财政部门规定,个人因公在城区、郊区工作,不能在工作单位或返回就餐,确实需要在外就餐的,根据实际误餐顿数,按规定的标准领取的误餐费。一些单位以误餐补助名义发给职工的补贴、津贴,应当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2019/9/819单位向个人支付的补贴款免纳个人所得税的项目(2)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规定的免税所得: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实施条例第十四条税法第四条所说的福利费,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从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提留的福利费或者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生活补助费;所说的救济金,是指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支付给个人的生活困难补助费。2019/9/820《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生活补助费范围确定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8]155号):一、上述所称生活补助费,是指由于某些特定事件或原因而给纳税人本人或其家庭的正常生活造成一定困难,其任职单位按国家规定从提留的福利费或者工会经费中向其支付的临时性生活困难补助。节税策略:企业用心、细心,利用好免税生活补助费!二、下列收入不属于免税的福利费范围,应当并入纳税人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一)从超出国家规定的比例或基数计提的福利费、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各种补贴、补助;(二)从福利费和工会经费中支付给本单位职工的人人有份的补贴、补助;(三)单位为个人购买汽车、住房、电子计算机等不属于临时性生活困难补助性质的支出。2019/9/821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减免税项目第四条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纳个人所得税:一、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二、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三、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四、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五、保险赔款;六、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七、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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