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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质量控制/管理 > 现代企业产权制度第五章
第五章现代企业产权理论第一节产权理论概述一、马克思主义产权理论生产资料所有权观点在《资本论》中,马克思研究了资本主义所有制。在这种所有制下的财产所有权实际上等同于产权,即包括对生产资料的所有、占有、支配、使用的关系,以及这种关系的经济和法律内涵。产权式可以分解的财产的各种权利可以互相分离。马克思把所有权分解为法律上和经济上的关系,与现代产权分为出资者所有权与法人财产权基本吻合。资本的管理人——“单纯的经理”的产生马克思说,在股份公司“实际执行职能的资本家转化为单纯的经理,即别人的资本的管理人,而资本所有者则转化为单纯的所有者,即单纯的货币资本家。”单纯经理的出现是股份资本所有权与公司法人财产权相分离的重要人力资本条件之一。产权是一定生产关系的法律体现马克思认为,产权式一定生产关系的法律体现,财产关系“只是生产关系的法律用语”,实际上就是产权关系。因此,马克思的产权概念主要是法律含义上的生产关系。财产权利是获取财产收益的保证马克思在论述资本主义社会股份公司财产权的特点时认为“公用事业、铁路、矿山等的所有权证书,正如我们上面所说的,固然是现实资本的证书,但有了这种证书,并不能去支配这个资本。这个资本是不能提取的,有了这种证书,只是在法律上有权索取该资本应取得的一部分剩余价值。”二、西方产权理论《新帕尔格雷夫经济学大辞典》产权:是一种通过社会强制而实现的对某种经济物品的多种用途进行选择的权利。《牛津法律大辞典》产权:即财产所有权,是指存在于任何客体之中或之上的完全权利,它包括:占有权,使用权,出借权,转让权,收益权,处分权,消费权等其他与财产相关的权利。是一组权利或权利束。现代产权理论的创立者科斯(coase)产权体现的是人与人之间的行为关系,是实施一定行为的权利。产权理论大师德姆塞茨(HaroldDemsetz),“产权是一种社会工具,其重要性来自以下事实:产权帮助人形成那些当他与他人打交道时能够合理持有的预期。这种预期通过法律、习俗以及社会道德等等表达出来。”著名产权经济学家阿尔钦(AlchianA.)产权“是一种通过社会强制而实现的对某种经济物品的多种用途进行选择的权利”。菲吕博腾(E.G.Furubotn)和配杰威齐(S.Pejovich)“产权不是指人与物之间的关系,而是指由物的存在及关于它们的使用所引起的人们之间相互认可的行为关系。……它是一系列用来确定每个人相对于稀缺资源使用时的地位的经济和社会关系。《产权与经济理论:近期文献的一个综述》第204页产权理论的共识产权不是指人与物之间的关系,而是由物的存在及关于它们的使用所引起的人们之间相互认可的行为关系。产权不是由个别权利构成的,而是一种权利约束,可以分解为多种权利并统一呈现一种结构状态。产权一方面是在国家强制实施下,保障人们对资产拥有权威的制度形式;另一方面又是通过市场竞争形成的人们对资产能够拥有权威的社会强制机制。产权和所有权的区别反映财产关系的角度不同。所有权是指对财产归属关系的权利规定,确定的是财产的最终归属关系,强调财产关系的物质属性。产权是以所有权为核心的若干权能的集合,指的是以财产所有权为核心的一组权利的有机结合体,强调财产关系的社会属性。概念外延不同。所有权表明的是一种生产资料的所有制关系,而产权不仅表明财产的所有制关系,同时还表明了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和处分权的关系,也即同时表明了原始所有权和法人财产权的关系。“财产”一词的含义不同。所有权概念中所指的财产主要指实物形态的有形资产及现金。而产权概念中所指财产则包括多种形态,包括有形财产及现金、股权形态、债权形态以及各种无形资产等。运动属性不同。所有权在运动的过程中始终是独占性和垄断性的,是一种具有排他性的独占权。而在产权所分解的四种权能中,只有收益权具有排他性,占有权、使用权和处分权均不具有排他性,而是可以流动、交易。所有权与产权的着眼点不同。所有权的着眼点是财产的终极所有权以及财产经营过程中的部分收益;而产权的着眼点是经营权和收益权,公司法人是通过获得法人产权而具有对企业资产的经营管理权,并同时取得经营收入。三、产权的特征产权的核心是所有权财产所有权表明物的最终归属和最终所有,是法定主体对财产的一种独占与垄断的权利,它不依附于其他权利而独立存在,是最本质意义上的产权。产权是一组权利的有机结合体产权是一组而不是一种权利,这一段几乎所有经济学家都已经达成共识,但具体的是哪些权利还有争论。产权的各项职能可以分解产权的分解是随着生产社会化程度的提高和管理的日益复杂而出现。早期的企业产权的各项职能是不发生任何分解的,都集中在所有者身上。产权的各项权能可以结合产权的各项权能在分离后,有可能通过不同的结合,形成不同的财产权。例如,在承包制和租赁制中,对企业财产的占有、使用和收益三项权能的结合可构成承包经营权或租赁经营权。产权的权能可以发生转化在一定条件下,产权的权能可能发生转化。如所有权可以转化为股权,这在股份经济中是一个显著的特征。四、产权的形式分类私有产权财产归属体是私人。具有产权的一般特征:可分割、可交易等。公司产权/法人产权公司产权主体所拥有的各项权能。产权边界清晰,可分离,可转让:所有者拥有股权——终级所有权;公司法人拥有法人财产权,即实际的公司资产的占有权、使用权、处置权和收益权,同时承担相应的责任;经营者则拥有对公司资产的经营权。社团产权社团成员共同拥有的产权。在社团内部无排他性,对社会外部具有排他性;社团产权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转让受到限制。公共产权为全社会范围内成员自然享有,无须任何条件的产权。如公园、道路、国防等。非排他性:任何社会成员都无权排斥他人享用公共产品或服务。不可分割性:不能具体分割到每个社会成员;不可转让性:法人和自然人都不具备拥有公共产权的条件。国有产权产权主体为政府产权经营代理性(多层)使用权的排他性不可转让性。如已转让,则不属于国有产权。剩余索取权归国家第二节企业产权及现代产权制度一、企业产权企业产权主要有三种:出资人所有权、企业债权人债权、企业法人财产权。(一)出资人所有权现代企业是由不同的出资人投资形成的。这些不同的出资人将各自拥有的资产投入到企业,而获得对企业的特定权利,即出资人所有权。股东的权利从不同的角度可以分为以下几类。自益权与共益权自益权是股东只为个人利益,以从公司获得经济利益为目的的权利。包括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股份转让权等。共益权是股东为了自己利益同时兼为公司利益,以参与公司的经营为目的的权利。包括:表决权、代表诉讼提起权、提案权、质询权等。固定权与非固定权固定权是指未经股东同意,不得以章程或股东会多数决议予以剥夺或限制的权利。非固定权是指可由章程或股东会多数决议予以剥夺或限制的权利。单独股东权和少数股东权单独股东权是指无论股东持股多少,仅持有一股的股东即可单独行使的权利。少数股东权是指持有股份占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一定百分比的股东才能行使的权利。一般股东权与特别股东权一般股东权是指公司的普通股东行使的权利,特别股东权则是专属于股东中特定人的权利。(二)企业债权人债权从企业资本结构看,债权资本和股权资本共同组成了企业的所有资产。债权资本的存在必然给公司治理造成影响,但受到法律和合约的影响,实质上债权只能对债权合约所涉及的、有限的领域进行控制。因此通常企业正常经营状况下债权对公司治理的影响不是一个显著因素。(三)企业法人财产权企业法人财产权是指企业法人对其法人财产依法享有的独立支配的财产权利,权利的实质内容是依法独立支配法人财产。二、企业产权关系企业的三大产权(出资人所有权、企业债权人债权、企业法人财产权)分别代表着出资人、债权人和企业法人三类不同企业和利益主体权利。三大产权依照一定的契约安排共同集合在特定的企业当中,三大产权之间相互影响、相互作用,在实践中形成了不同的关系,即企业产权关系。其中,出资人所有权和企业法人财产权之间的企业产权关系对公司治理有着关键性的影响,决定了企业治理的相关问题。三、现代产权制度(一)现代产权制度的概念所谓产权制度,是指既定产权关系和产权规则结合而成的且能对产权关系实现有效的组合、调节和保护的制度安排。产权制度的最主要功能在于降低交易费用,提高资源配置效率。而现代产权制度是权责利高度统一的制度,其基本特征是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产权主体归属明确和产权收益归属明确是基础;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是基本要求;流转顺畅、财产权利和利益对称是重要标志。(二)现代产权制度的要求归属清晰归属清晰,就是明晰产权所有者有利于解决出资人和企业之间的财产权利关系。市场经济越发展,产权关系越复杂,产权的明晰界定就愈加重要。权责明确权责明确,就是明确产权所有者和经营者的权利和责任,有利于解决企业资产法人化、终极财产所有者多元化问题。保护严格保护严格,就是对各类产权都要严格保护,这有利于保障给类产权所有者的权益,促进不同产权主体之间的平等竞争。流转顺畅流转顺畅,就是产权的流转顺利通畅,有利于各类资本的流动和重组。(三)现代产权制度的功能界定和明晰产权约束主体行为激励规范交易行动优化资源配置第三节现代企业产权转移一、现代企业产权转移的内涵产权转移是指在市场经济中,经济主体之间发生的生产要素(包括无形资产)以及附着在生产要素上的各种权利关系(包括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处分权等)的有偿转让行为。产权是一组权利的集合。产权转移可以是整个权利集合的让渡,也可以是某种单项权利。二、产权转移的形式(一)企业并购(二)产权拍卖(三)托管(四)租赁(一)企业并购兼并指一家企业以现金、证券或其他形式(如承担债务、利润返还等)购买取得其他企业的产权,使其他企业丧失法人资格或改变法人实体,并取得对这些企业决策控制权的经济行为。收购指企业用现金、债券或股票购买另一家企业的部分资产或股权,以获得该企业的控制权。收购资产无须承担被收购企业的债权和债务,而收购股份则需要以收购出资的股本为限承担被收购企业的债权和债务。并购方式的划分1按并购双方产品与产业的联系划分为横向并购纵向并购混合并购2按并购的实现方式划分为:承担债务式并购现金购买式并购股份交易式并购3按涉及被并购企业的范围划分为:整体并购部分并购4按企业并购双方是否友好协商划分为:善意并购敌意并购并购程序1、考察收购方2、选择目标公司3、谈判签约4、受让股权5、企业整合6、战略调整7、增发新股(二)产权拍卖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一章第三条规定:即拍卖是指以公开竞价的形式,将特定物品或者财产权利转让给最高应价者的买卖方式。委托人、拍卖人、竞买人、买受人增价和减价、有底价和无底价、定向和非定向、强制和委托。产权拍卖的程序企业征得各方同意后,进行产权拍卖的准备工作。买方所有者委托相关机构对被拍企业的资产进行清查和评估。企业交易市场对被拍企业进行审验、评价、发布公告、公开竞争,指导买卖双方成交。拍卖成交后,买卖双方要签订契约,并进行公证,办理产权和土地使用权转移手续。(三)托管托管是指企业的资产所有者根据一定的法规,将企业法人财产权的一部分或全部,以契约的形式,在一定条件和一定时间内,委托给具有较强经营管理能力并能承担经营责任和经营风险的法人或自然人经营,以实现委托资产的保值增值。托管意义可以在不改变或暂不改变原产权归属的情况下,直接进行企业生产要素的重组流动,有利于推进我国的国有企业改革。(国家、困难企业、优势企业)托管模式政府托管模式该模式是指政府在特殊时期指定专门机构对企业(特别是国有企业)实行大规模托管经营,其典型代表是两德统一时期德国托管局对原东德企业的托管。银行托管模式一种是银行受其他债权人、股东或政府委托对债务公司进行托管,以保证其具备一定的偿债能力。典型代表是日本的主银行制度运作模式:另一种是在投资银行业务中,由银行托管准备出售的企业,在托管期内对该企业进行改造、整顿、处理、包装以后再出售。企业托管模式是指由一个企业对另一个经营不善但仍有经营前景的企业进行托管经
本文标题:现代企业产权制度第五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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