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现代产权制度的基本特征辽宁大学经济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林木西十六届三中全会《决定》第一次提出建立健全现代产权制度,明确指出“这是完善基本经济制度的内在要求,是构建现代企业制度的重要基础”,这一提法比10年前前进了一大步。1993年十四届三中全会《决定》把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作为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并将“产权清晰”列为现代企业制度四大特征之首。之后全国掀起了轰轰烈烈的产权制度改革热潮。但到后来,人们发现出现了“产权失灵”现象:不是产权改革难以进行,就是实行了改革也难以长期见效,改来改去总觉得绩效不明显。问题究竟出在哪里:到底是产权改革过程中出了问题,抑或是产权改革本身就不符合中国国情?其实,“产权失灵”并不是产权改革的过错,恰恰相反,是产权改革不彻底、不到位造成的。而产权改革不彻底的根源在于对产权理论认识的不充分、不全面。正因为在实践中遇到了一些问题,才催生了现代产权理论。对于东北沈阳这样的老工业基地,要彻底摒弃计划经济影响,产权改革更具十分重要的意义。可以说,建立健全现代产权制度,是进一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大攻坚战。十六届三中全会《决定》从四方面论述了现代产权制度的基本特征,为我们加快建立健全现代产权制度指明了方向。一是归属清晰。以前我们提的是“产权清晰”,现在的说法是“归属清晰”,二者并不矛盾,只是后者比前者更加具体化。从一般的意义上说,产权指的是建立在一定生产资料基础上的财产的归属权利和行为权利(运营权利)。古典产权是两者的统一,现代产权的特征是两者的分离,即资产归属产权和资产运营产权的分离。对资产的最终所有者来说,凭借归属产权(或终极所有权)可以获得资产收益,而对资产的实际运营者来说,凭借运营产权可以获得运营收益,二者相得益彰。从这个意义上说,谈“产权清晰”显得比较笼统,而“归属清晰”则更为明确,因为实际上需要“明晰”的主要是归属产权。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产权具有多元性,在产权多元化的情况下,相对说来需要“明晰”的主要是国有产权,即解决“谁对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负责”的问题,为此必须建立“分级所有、分级管理、授权经营、分工监督”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二是权责明确。产权是权责利的统一,各种具体的产权(如物权、债权、股权和知识产权等)都包括权责和利益的两个方面:权责规定了产权主体的权能和职能,利益规定了产权主体的收益,它们之间相互依存、相互制约。例如,当国家是资产的最终所有者、特别是公司的“最大股东”时,就可依其投入公司资本额的大小享有所有者权益,如受益权、重大决策权和选择经营者等权力,同时承担相应的责任;企业则依法享有资产运营产权,成为“四自”的法人实体和市场竞争主体,并承担照章纳税、资产保值增值等责任。但在公司制条件下,国家不能直接从事企业运营。三是保护严格,即依法严格保护各种产权主体的资产不受侵犯。这对于私有产权、非公有制经济来说,意义更为重要。因为产权具有排他性,即各种产权主体都具有独立行使该项产权的职能,不容他人侵权。但在过去,我们只强调“公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注重保护国有经济利益。而实际上,非公有制经济的利益也应受到保护。因此,严格保护各种产权,既有利于维护公有财产权,巩固公有制经济的主体地位,又有利于保护私有财产权,促进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从而有利于坚持和完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有利于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四是流转顺畅。产权的再一个重要特征是交易性或流通性,即各种产权在不同主体之间的有偿转让或流转,这是市场经济运行中资源配置的流动和收益分配的调整。产权可在流转中得到有效配置,资产可在流动中获得增值,从而重新调整利益分配格局。但前一段,人们有一种思维定势,即认为“流转就是流失”,这在很大程度上抑制了产权的流转。实际上,虽然不排除在资产转让过程中出现过国有资产流失的现象,但严格说来并不是产权流转的问题,恰正说明产权流转不规范,需要通过深化产权改革加以调整。产权顺畅流转需要解决五个问题:一是流转主体的多元化,即流转主体不仅是非国有经济,而且应该包括国有企业;二是流转形式的多样化,产权流转可以是局部流转也可以是整体流转,流转可以在非国有经济之间进行也可以在国有与非国有经济之间进行,可以通过参股、控股的方式进行,也可以通过非证券化的形式进行;三是流转程序规范化,特别在资产评估等环节进行严格规范;四是流转收入处置规范化,主要是妥善解决企业职工的安置问题,可以考虑从国有资产流转收入中拿出一部分用于安置职工;五是流转机构的股份制,产权流转机构(如产权中心)最好实行股份制,同时逐渐形成区域联网乃至全国联网,以促进产权流转的顺畅进行。现代产权理论与中国产权制度特征探析[摘要]根据现代产权制度理论,剖析中国传统产权制度存在的缺陷,探讨在新的经济环境下,建立以权利的界定为基础,具有优化产权结构、完善竞争激励及企业治理机制、谋求更高效率特征的中国产权制度的思路。[关键词]产权制度超产权论效率产权制度是企业制度体系中的核心之一,是市场经济存在和发展的基础。选择适于自身发展的产权制度是增强公有制经济的活力,发展国有资本、集体资本和非公有资本等参股的混合所有制经济,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的重要前提。一、现代产权制度理论概述产权在现代企业中表现为股权、法人财产权、日常经营管理权等一组权利;在资产经营中表现出来的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处置权等,其在一定的时间和空间上可以相对分离。道格拉斯·诺斯在《制度、制度变迁与经济绩效》一书中认为,“制度是一个社会的游戏规则,更规范地说,它们是决定人们的相互关系而人为设定的一些制约”。产权制度就是划分、界定、实施、保护和调节产权的规则,是确认和处理各个产权主体的责、权、利关系的规则。1.西方产权理论西方产权理论是20世纪30年代以来,以美国经济学家科斯为代表的西方经济学者在对传统的西方古典经济学和标准福利经济学的根本缺陷进行思考和批判中形成的。西方产权理论深刻揭示了产权与效率的关系,在其理论下,产权与效率的关系通过以下三个基本理论得以表述:(1)剩余价值占有理论,即剩余利润占有是企业所有者和控制者的基本激励机制。当企业剩余价值全部归企业家时,企业家就是企业的所有人,这种对“自然人”的完善的激励机制是私有企业所特有的。(2)资产拥有论,即资产归属私人之后,就有了排他性,保证资产及其收益不被他人侵占,避免了外部性。所谓外部性,是指一种由某个当事人的个人行动给他人带来的或由他人承担的损害。(3)私有化理论,即国有企业存在企业目标多元化、对经理激励不足、财务软约束等种种弊端,只有通过私有化才能克服这些问题。2.超产权理论英国经济学家马丁和帕克对英国各类企业私有化后的经营成效做了实证研究,认为企业效益与产权的归属变化没有必然关系,而与市场竞争程度有关系,市场竞争越激烈,企业提高效率的努力程度就越高。在此基础上,马丁和帕克提出了超产权理论。超产权理论认为,要使企业改善自身的治理机制,基本动力是引入竞争,而变动产权只是改变机制的一种手段,这种改变并不保证企业绩效一定提高。超产权理论把市场竞争放在高于产权改革的位置,提出了企业产权机制只有在竞争条件下才能发挥作用、通过竞争牵动产权从而提高企业绩效的理论,如图。3.两种产权理论比较超产权论与现代西方产权论相比主要在三个方面有了发展:第一,西方产权论只阐明了产权或利润激励与企业效率之间的关系,超产权论概括了这一关系,同时还指出了竞争激励和企业治理机制与企业效率之间的关系。竞争的作用是提供激励、完善信息、促进市场化和企业发展,竞争可以保证最有效率的企业得到发展。第二,西方产权论只阐明了自然人私有企业是激励机制的最高形式,超产权论阐明了在何种条件下私有产权比公有产权优越,何种条件下前者又比后者具有劣势。所以超产权理论比产权理论在实证解释方面更具有内在逻辑性,既能解释私有企业的成功,也能解释国有企业的不败。第三,超产权论解释了当今国际上企业发展的趋势:商业化和竞争化。商业化是指给企业注入由商业利益导向的治理机制;竞争化则是指最大限度地创造竞争,用市场竞争去激励并规范企业。现在西方国家的电力市场改革就是从上下游全方位垄断的市场结构向上下游全方位竞争的市场结构转变。二、中国传统产权制度剖析1.政府与企业间的责、权、利不对称,代理成本高产权主体和产权客体中间至少隔了三层代理关系:政府、政府官员,企业领导。由于他们仅是三层中间的代理人,并不是产权主体也没有对剩余价值的索取权,对企业投资亏损也不承担任何财产责任,企业经营业绩的好坏对他们的激励作用非常不明显,导致企业造成的损失无法问责,有责任的无权利,有权利的无责任,形成政府和企业之间的责、权、利的不对称。国有企业的经营机制实际上是一种“委托制”加“聘任制”,接受委托而执行经营管理职能的政府组织和部门越多则代理成本越高。2.产权关系不顺,企业摆脱不了对政府的依赖企业没有法人财产权,而政府集社会行政管理职能和所有权管理职能于一身,以行政手段干预企业,则使企业形成了对政府的依赖关系,限制了企业活力的发挥,从而影响了企业的发展。3.中央与地方对国有资产管理的责权不明,国有资产的运营效率低对国有资产管理,中央和地方的责权利不够明确,在政策的制定和执行上经常产生矛盾和冲突。在对企业的管辖权限上,不仅中央同地方对国有资产管理的责权不明,部门之间同样存在职责、权限不明的问题,因而降低了国有资产的运营效率。4.产权结构不合理,国有企业内在激励不足产权结构表现为单一的所有权,没有建立起与市场经济要求相适应的终极所有权、法人财产权和经营权分离的权能结构。企业不能摆脱行政干预的困扰,缺乏竞争机制和增强企业内在激励的产权制度保证,则必然造成国有企业在发展中的内在激励不足,最终限制其在竞争的市场中健康的发展。5.产权配置凝固化,产权流动受到限制由于传统国有企业的产权关系不明,资产占有与使用具有无偿性,导致各部门、各地区追求资产占有最大化,造成资产配置上的极大浪费。加上缺少产权市场,条块分割并自成体系,产权流动受到很大限制,跨行业部门、跨经济区域、跨所有制的产权流动难以实现。三、中国式现代产权制度的特征1.以产权的界定为基础,风险责任与财产控制权和支配权相匹配中国式的现代产权制度的建立:首先必须界定国有企业的产权,明确国有资本所有权主体,形成出资人所有权同法人财产权,切实做到出资者所有权同法人财产权的分离。其次,政府作为国有资本的委托人,必须切实拥有国有资本的所有权和支配权,能对国有资本承担法律规定的资产责任。企业作为国有资本的代理人,必须具有经营资产责任的能力和补偿的能力。第三,国有企业作为风险的承担者,必须具有对企业实施资产的控制,做到风险责任同对企业的控制权和支配权相匹配。2.引入竞争激励机制,确认普通劳动者的产权的地位在中国式的现代产权制度设计中,对于“劳资”双方对剩余价值的分配,既要正视资效益为本产权在现阶段的正当性,也要逐步提高劳动力产权的比例,产权制度的建立,考虑产权、竞争、管理与企业绩效的关系,重视劳动力产权对生产力发展的巨大作用。3.具有健全的产权交易市场,国有产权的可以交易和可流动中国式的现代产权制度,需要发展现代化的产权交易市场,立足于增强公开性、公正性、市场性和统一性。产权在健全的法律、规章和制度环境下自由流动,是现代产权制度的重要内容。通过拍卖、收购、兼并、租赁、投资参股、债权转股权等多种形式进行产权交易和流转,有利于优化企业和社会的资产结构,实现社会资源的合理配置。4.在市场交易中产权结构优化,谋求更高的制度效率最优的产权结构是市场选择的结果,而不是由非市场因素所决定政府主观安排的结果。产权结构的多元化和合理化,是提高企业竞争力的制度基础。中国式的现代产权制度,必须让市场来选择产权结构,政府和法律制度应该保证人们有自由选择合约的权利。5.具有完善的企业治理机制,能提高适应市场的能力根据超产权理论,产权改革与企业内部治理机制有很大的互补性。在中国式的现代产权制度改革中,要通过对股东与经营者的剩余索取权与控制权的合理配置,即通过财产权利的安排,优化企业内部治理结构,可以提高企业的效率与效益。
本文标题:现代产权制度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597424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