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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勤管理制度为员工能明确工作和休息时间,明确考勤部门的工作范围、职责,保障工作效率,特制定本管理制度。除高级管理人员和特殊职位以外,其他所有员工应按本考勤制度执行(一)工作时长公司实行定时工作制。执行定时工作制的员工,每周五个工作日,即周一至周五上班,周六、周日休息;每日工作八小时,每周平均工作时间为40小时。(二)出勤时间上班时间8:15,中午休息12:00至13:00,下班时间为17:30;倒班人员按部门排班出勤。部门经理级以上及需主持第二日部门晨会的人员每日下班时间为18:00(周五除外)。员工应在8:15前做好班前准备工作(换好工装、整理仪表、打水、用餐等),8:15以后不得用餐或离岗,否则按旷工4小时处理;下班打卡应从17:30分开始。(三)法定休假日1、执行定时工作制员工每周休息两天,星期六、日为休息日。2、国家法定节假日为元旦1天、春节3天,“五一”3天、“十一”3天,共计10天。妇女节0.5天,由女员工享受。3、婚假:员工领取结婚证书后,可一次性享受婚假三天。双方均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晚婚,可增加至十天。4、丧假:员工直系亲属(父母、配偶父母、配偶、子女)去世,享受一次性丧假三天。如需赴外埠处理丧事,经核定直接往返路程天数,可按丧假处理,往返费用自理。非直系亲属(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去世,丧假1天。5、产假:(1)已婚女工产假不少于90天(产前15天,产后75天),属难产的经医院出具有效证明产假可增加30天。(2)产前检查应控制在半日内,须经医院出具有效证明。6、哺乳期:(1)女工哺乳期内(婴儿未满一周岁),每天有1小时哺乳时间,视同出勤。经与部门领导确定,应固定为提前1小时下班或晚上班1小时,不能随机变化。(2)当天缺勤四小时及以上者,不再享受哺乳假。7、计划生育假:(1)已婚员工采取长效节育措施者,需经医院出具有效证明。(2)未采取节育措施造成人工流产休假,须经医院出具有效证明。8、不可抗社会、自然因素造成无法上班。以上各种休假,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连续计算,不顺延。(四)缺勤:1、迟到、早退:(1)迟到:超过上班时间(1个小时以内)未到岗视为迟到。晚到1个小时以内,每15分钟计为一次迟到;超过1个小时,视同事假半日。(2)早退:擅自提前(5分钟以内)离岗为早退。超过15分钟视同事假半日。(3)当月累计有三天出现迟到、早退现象后,自第四日发生迟到、早退情况起,当日按旷工半日处理。依此类推。(4)发生迟到时,员工应按实际到岗时间进行指纹打卡,不得不打卡,否则按事假半天处理。所有迟到情况一律不许用存休冲抵。2、病假:(1)员工因病需休病假,如不能提前办理请假手续,应于休假当日早8:15前通过电话向部门经理请假,并在到岗后2日内填写《请假申请单》,后附相关凭证(挂号证、诊断书、医药费收据、休假证明),经部门经理签批后,交人力资源部备案。(2)病休证明不全或无效,视为事假。(3)病假超过3天,应报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4)病假遇节假日不顺延。(5)病假请假流程A、属事先已知次日需请假看病,则当日下班前应办理前3项手续,上班后办理第4项手续:(1)(2)(3)(4)填写《请假申请单》主管领导签字交人力资源部审核、收存将挂号单、诊断证明、交费收据及休假证明交人力资源部审核、收存医院开具的相关单据交人力资源部审核、收存B、属当日下班后突发疾病,次日需请假看病,则应办理如下手续:3、事假:(1)员工因私不能出勤,应事先填写《请假申请单》,经主管领导签批后,报人力资源部备案。(2)如工作需要或请假理由不充分时,主管领导可以不批或少批事假天数。不服从审批擅自不到岗或延长休假者,按旷工处理。(3)事假超过3天,须按上述流程逐级审批后报人力资源部备案。(4)如须续假情况,必须重新办理相关手续。(5)如果确因突发事件不能提前办理请假手续,须由当事人于当日早8:15以前向主管领导电话请假,经批准方可生效。此种情况只能申请事假1天,到岗后2日内应补办相关请假手续。(6)事假请假流程A、属事先已知次日需请假,则应于当日下班前办理如下手续:B、属当日下班后临时得知次日需请假,则应办理如下手续:上班后填写《请假申请单》,后附挂号单、诊断证明、交费收据及休假证明主管领导补签交人力资源部审核、收存交人力资源部审核、收存早晨上班前电话告知主管领导及人力资源部填写《请假申请单》主管领导签字交人力资源部审核、收存上班后填写《请假申请单》主管领导补签交人力资源部审核、收存次日上班前电话告之主管领导及人力资源部4、旷工:员工有以下情况之一为旷工,月累计旷工三天,年累计旷工超过七天,除进行相应考勤扣款外,给予辞退。(1)未经批准,不上班;(2)上班时间脱岗、干私活、办私事或拒绝服从工作安排者;(3)当月累计三天出现迟到、早退现象后,超过3次的部分;(4)全天无打卡记录,且无备案;(5)因个人原因打架斗殴致伤,因违法乱纪被公安机关收审、拘留、传讯等不能到岗工作。(6)提供虚假病休证明骗取病假,经查实后视为旷工。(五)休假审批1、任何休假(包括年假)必须事先办理请假手续,按规定逐级审批后报人力资源部备案后方能生效。2、审批权限:审批单位主管经理总监分公司总经理副总裁总裁备注副总裁√每超过3天再加一级审批分公司总经理√总监/经理√√主管/秘书√√其他人员√√(六)加班和延时工作1、集团各部门、分公司对加班必须严格控制、审批,应提高工作效率,充分利用正常工作时间。确实完不成工作任务须加班时,要事先办理审批手续。2、员工加班必须事先填写《加班审批表》,详细写明加班日期、时间、工作内容等,由部门负责人及主管领导签字后报考勤员审核备案。如因特殊情况不能事先办理加班审批手续,应先通过电话征得部门负责人及主管领导的同意,并于2日内补办相关手续,否则一律不予核算。3、加班超过1个小时方可进行申请(少于1个小时的加班不予核算),延时加班超过2个小时可申请误餐补助,每餐6元。周末加班超过4小时可申请误餐补助,每餐15元。加班时应按考勤规定进行指纹打卡,打卡记录不全,不予核算加班及误餐补助。4、加班按存休进行累计,可倒休或冲抵病、事假等,但不得以后期加班冲抵前期病、事假等。月内累计存休超过3天的部分,折算为加班工资计入当月工资(优先折算延时加班部分)。5、特殊岗位员工(如司机等),工作时间服从工作需要,不享受延时加班待遇,节假日工作可作为加班进行累计,如需倒休,应事先办理请假手续。存休当年有效,不跨年度使用,每年2月底将上一年度3月起累计的存休折算为加班工资2月份计发。6、经理级(含)以上人员加班不计发加班费。人力资源部每月参照打卡记录(打卡记录不全不予核算),结合工作情况进行评估,实际统计加班时间。人力资源部将根据本人的健康状况和工作安排的具体情况安排倒休。倒休执行前须申报主管领导、集团总裁审批。7、加班工资计算以标准工资(10日发放工资)为基数,月平均工作天数一律按21天计算。延时加班按150%计发加班工资;休息日加班按200%计发加班工资;法定节日加班按300%计发加班工资,倒班人员在法定节日上班按300%计发加班工资。(七)考勤考勤是计发员工工资,进行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1、公司考勤采取指纹打卡方式(办公地点不具备打卡条件的,经人力资源部批准方可采取手工记录考勤),根据办公地点不同,指纹考勤机分别设置在集团总部、山水文园销售中心、物业办公楼、凯基公司、山水奥园。员工入职时由人力资源部或分公司人事主管负责员工指纹录入。全体员工上、下班必须按规定进行指纹打卡。出勤打卡情况由集团人力资源部、审计部、行政部、各分公司人事主管及相关领导进行监控管理。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不打卡。2、考勤机正常工作时,一律不得使用手工签到。确属指纹无法识别的员工需到人力资源部或分公司人事主管处核准备案,之后方可以签字方式进行考勤登记,要求字迹清晰,字体前后统一,否则考勤登记无效。使用签字方式进行考勤登记的人员,不得由他人代签或替他人签字,否则代签及被代签人每次各扣款100元。3、员工上下班、因公外出或因病、事假等原因中途到、离岗均须进行指纹打卡,否则按忘打卡处理。4、员工进行指纹打卡时,应在指纹机显示个人考勤编码后离开,如因个人原因未确认指纹识别是否成功即离开,而造成无打卡记录的按忘打卡处理。5、员工因故不能正常出勤,须及时办理请假备案手续。人力资源部的考勤统计以打卡记录和请假手续为依据,无请假手续,且全天无打卡记录者,视同旷工。6、忘打卡者,应填写《打卡异常备案表》,并在2日内交到人力资源部备案。(忘打卡每次扣款10元,一个月内三次以上忘记打卡,自第四次开始每次扣款100元。)7、员工因公外出不能正常打卡时,应填写《打卡异常备案表》,并在2日内交到人力资源部备案。遇有出差情况须提前1日将《打卡异常备案表》交人力资源部备案。8、遇交通堵塞或车辆发生故障等原因造成班车迟到,乘车人员应按实际到岗时间进行指纹打卡,并按规定及时办理打卡异常备案,备案人员视同正常出勤。9、打卡异常备案流程:(1)早晨外出A、属当天已安排次日早外出,则当日下班前应办理如下手续:B、属当日下班后临时安排次日早外出,则次日应补办如下手续:早晨电话告知主管领导及人力资源部填写《打卡异常备案表》主管领导签字交人力资源部审核、收存回公司后填写《打卡异常备案表》主管领导补签交人力资源部审核、收存(2)晚上外出A、属外出前已定不回公司,则当日外出前应办理如下手续:B、属外出前未定不回公司,则应办理如下手续:10、考勤由人力资源部统一管理,每月1日起统计考勤。各分公司人事主管应认真监督、管理所负责人员的出勤情况,不得在月底一次性向任何部门和人员提供当月打卡情况清单。人事主管负责审核、收存《加班申请表》、《请假申请单》、《打卡异常备案表》、《误餐补助申请表》,并于每月3日(节假日顺延)前根据指纹机下载的考勤数据完成《考勤统计表》,经主管领导签批后报集团人力资源部审核、计发工资。11、人力资源部及审计部负责集团员工考勤的抽查管理与最终审核,各部门经理、负责人有责任监督、管理本部门员工的考勤。12、上述所有相关备案手续均须严格按流程执行,超过2日补办手续的视为无效。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属集团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2005年4月21日交人力资源部审核、收存当日下班前电话告之主管领导及人力资源部到公司后填写《打卡异常备案表》主管领导补签交人力资源部审核、收存填写《打卡异常备案表》主管领导签字交人力资源部审核、收存
本文标题:考勤管理制度-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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