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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我国建立自然人破产制度的必要性和可能性【摘要】:从破产制度的起源和发展进程来看,自然人破产是破产制度的起源和基础,其他主体的破产制度是在自然人破产制度基础上发展而来的。自然人破产制度在当代具有独特的价值和功能,建立自然人破产制度不仅符合破产法的历史发展趋势,有利于实现破产制度的价值,而且能够满足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和实现法律内部的协调,并对于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和实现主体间的平等保护有着不可或缺的意义。从顺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求和长期经济发展实践等方面考虑,我国建立自然人破产制度具有必要性和可能性。【关键词】:自然人破产制度必要性可能性自然人破产是指有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按照破产程序,在保留其自己与其所供养人的生活必需费用和必要的生活用品情况下,将其财产拍卖,按一定比例分配给债权人的一项法律制度。从破产制度的起源和发展进程来看,“破产”一词最初来源于中世纪时期意大利,是指债权人因为商人不能偿还债务时砸烂其板凳,表示其丧失经营资格的做法,针对的破产主体主要就是自然人。可见,自然人破产是破产法的最原始形态,法人破产是在自然人破产的基础上发展而来的。在立法实践中,自然人破产是许多国家都明文规定且在具体制度构建上也十分完善的一项法律制度。然而,我国目前尚未确立自然人破产制度。但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个人从事商品经营的形式增加,自然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现象已经突显,在我国建立自然人破产制度显得尤为必要。本文将结合我国的当前国情及相关司法实践,探讨我国建立自然人破产制度的必要性和可能性。一、在我国建立自然人破产制度的必要性1、建立自然人破产制度是稳定市场,维护经济秩序的必然要求随着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自然人投资市场更加普遍,超前消费促使个人消费大量增长。而市场的盲目性、滞后性等特点,使自然人不可避免出现资不抵债的情况,如果破产法不承认自然人的破产能力,在个人资不抵债时,往往会出现逃避债务的行为,损害社会信用基础。市场经济要求市场主体按市场规律的要求有序运营,也要求不合格的主体及时退出运营系列,这种退出的最主要方式就是破产。如果不承认自然人破产能力,让其参加市场运营,其结果只会打乱正常的流转秩序,形成债务链,影响其他主体的正常运营。自然人破产合理的解决了债务危机,使市场主体对市场风险预期更加明晰,减少了市场混乱。2、建立自然人破产制度是保障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利益的必然要求一方面,建立自然人破产制度能保障债权人公平受偿,维护债权人的权利。如果法律不允许自然人破产,那么,当自然人无法清偿债务时,就有可能转移、隐匿资产或者在债权人中有选择地偿还债务,影响着部分或者全部债权人的公平受偿。只有运用破产手段,将自然人的全部财产按债权比例平等地清偿各债权人,才能使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公平实现。另一方面,建立自然人破产制度也能保障债务人的利益。按照我国现行的法律规定,当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被宣告破产后,就可以根据破产免责规定来免除自身无力清偿的债务;而自然人陷入债务危机时,却不能宣告破产。自然人应对自己的债务永远承担无限责任,不管债务人何时获得财产,都要用这些财产来清偿债务,直到还清全部债务,这对自然人来讲,显然缺乏公正性。如果赋予自然人破产能力,就可以使自然人从长期的债务压迫中解放出来,重新开始自己的事业。3、建立自然人破产制度是完善市场经济法律体系、贯彻公平竞争原则的必然要求市场经济本质上是一种法制经济。市场经济能否健康发展,起决定因素的是与之相配合的法律体系是否健全。因此,建立与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法律体系就是中国目前法制建设所面临的重大课题和任务,它包括宏观上的行政调控和微观上的市场调节两个方面。破产法就是其微观调节的重要环节和手段之一。通过破产法的调整,贯彻市场经济优胜劣汰的竞争规律,使优胜者、淘汰者不断生成与交替,为市场经济的发展提供永世不竭的“源头活水”。4、建立自然人破产制度是我国加强国际间经济交流与合作,与国际规则接轨的必然要求。经济全球化使国际经济交往日益密切,各国立法不得不考虑本国法的域外效力及外国法的承认与执行问题。在破产法上,自然人破产法已经成为国际上绝大多数市场经济国家破产法的重要内容,建立自然人破产制度代表了世界破产法的方向和趋势。随着我国经济日趋国际化,跨国破产以及涉外破产问题日益突出,有关破产法律与国际立法协调一致,相互衔接的需要也日益突显。如果我们仍然排斥自然人破产,势必造成破产司法上的许多冲突,阻碍对外开放。因此,建立自然人破产制度是我国加强国际间经济交流与合作,与国际规则接轨的必然要求。二、在我国建立自然人破产制度的可能性1、符合我国的社会现实需要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自然人正成为市场主体的一支重要力量,自然人的经济活动对宏观经济的影响力越来越不容忽视。然而,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大量的个人破产案件由于缺乏法律依据而无法受理,致使债权人的债权不能得到及时有效的保障。如果确立此制度,将有利于法院及时有效的处理此类案件以保护债权人的利益。2、良好的物权制度为自然人破产制度的建立提供了坚实的基础良好的物权制度,能够在债务人需要破产清算时,明确区分个人的财产,确定破产财产的范围和债权的范围,以及破产程序开始后的拍卖、抵偿、分配财产、清偿债权。我国《物权法》内容丰富、体系较为完备,对于公民私有财产的确权、保护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为我国自然人破产制度的建立提供了坚实的基础3、个人信用制度的逐步完善为自然人破产制度的实施提供了可执行的平台近年来,“花今天的钱,圆明天的梦”的观念日益深入人心,人们通过贷款等方式提前享受汽车、住房等高档消费品。提前消费意识的蔓延,使银行信贷事业迅猛发展,银行或提供商为了减轻风险,保证这部分借贷资产可回收,就会在业务开始时对借贷者进行严格的信用审查,包括对个人资料的审查、以前的银行信用记录,社会信用等方面的综合考察。破产作为一种经济现象,是商品经济出现之后信用关系建立和发展的产物,而作为一个法律范畴,则是指对这种信用关系的特殊调节,是特定当事人之间的信用关系产生危机时,设立的一种司法上的债务清理和概括性的财产执行程序。可以说,对个人实行破产,是以个人(债务人)具有良好的信用和没有欺诈行为为前提的。因此,个人信用制度使个人信用记录和财产处在监控中,为建立自然人破产制度提供了一个可执行的平台。4、日益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为自然人破产提供了坚实的后盾自然人破产后,生活难免会出现窘境,如果社会无法保障其基本生活水平,那么就没有人会选择破产,自然人破产制度也就形同虚设。因此,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是建立自然人破产制度的坚实后盾。诚然,经过多年的努力,我国已建立起一个相对完备的社会保障体系,可为生活窘迫的破产人提供可靠的保障。一旦基本生活能够得到保障,自然人也就更加愿意选择已破产的方式来处分财产。5、有国外成熟的经验可借鉴西方发达国家的自然人破产制度经过漫长的发展,已经相当成熟,而且在立法和司法中都积累了大量经验。我国可在立足本国国情的基础上,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借鉴其有效的立法经验,建立自然人破产制度以适应我国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借鉴国外成熟的立法经验不仅为我们节省了大量的立法资源,而且可以避免立法的盲目性,迅速有效地建立自然人破产制度。三、结语破产法是市场经济法律体系最主要的部分,对规范市场经济秩序至关重要。虽然我国破产法未将自然人破产制度纳入其中,但是,从世界破产法的发展现状以及我国的社会现实来看,建立自然人破产制度是大势所趋。我国已经进入了一个贷款消费时代,自然人投资市场十分普遍。然而,自然人投资行为却不能得到有效的规制,使得我国建立自然人破产制度迫在眉睫。自然人破产并不意味着失去一切,而是一种重生和拯救。尽快建立和完善自然人破产制度,不仅是深化改革和完善我国破产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解决当前信用危机,规范市场行为的重要制度保障。因此,我国应立足于当前国情,注重吸收国外的立法经验,将自然人破产制度纳入破产法体系中以完善我国市场经济法律体系,更好的促进和谐社会的建设。
本文标题:破产法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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