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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桥公司管理办法为适应当前市场经济的要求,逐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努力调动全体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实现公司持续发展的目标,秉着责、权、利、罚相结合之原则,特制定公司管理办法。一、公司人员的管理制度(一)聘任上岗,优化组合公司经理、副经理由局支部聘任。公司经理聘用其他有关人员,由公司拟聘经党组批准发文公布各受聘人员,并报局党组备案。A﹑被聘用人员根据局有关政策按公司管理办法核发工资和有关待遇。凡被聘用人员应与公司签订计划生育、廉政责任制。B﹑以下人员作下岗处理:(1)末聘用者作下岗一年的处理。下岗期间按局里的规定标准发放生活费(300元/月),公司根据需要,可安排临时性工作并增发临时性工资(30元/天)。(2)对年终评定不称职人员,公司可以随时解聘,发下岗生活费(300元/月)。(3)公司职工在工地期间如果违反工地有关制度,依照工地管理办法对其处罚并可退回公司,一律做下岗处理,按局里的规定发生活费(300元/月)。C﹑公司人员请假者必须与公司签订协议,公司对其不发工资(工程技术人员应向公司交纳300元/月管理费),不享受公司福利,但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公司负责,个人部分由个人负担。D、凡属县局或市局及其他相关单位、部门借用、借调人员,公司一律不发工资,不享受公司福利,但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公司负责,个人部分由个人负担。E、如本人既不参与公司人员的竞聘又不服从公司另行安排者,公司对其除名并退回县局。(二)加强培训,提高技能公司人员应认真学习工程建设和机械有关方面的知识,提高计算机操作水平,掌握办公、工程预算等软件操作技术以及机械有关先进技术。(三)、加强学习,提高政治、业务素质公司要定期组织干部职工进行政治学习,召开各种会议,教育干部职工勤政廉洁,顾全大局,一心为公司利益着想,谋求公司发展。二、公司内部核算制度为有效控制成本,减少浪费,增加效益。必须加强内部成本核算工作,具体办法如下:(一)公司经费的收入与开支:公司内部划分工程项目和机务两块,分别进行单独核算。公共开支列入公共户开支。各块根据年初有关规定向公司上缴项目管理费和节余资金,作为公司公共发展资金。1、工程项目1)收入:来自公司所承揽的工程项目(如本县通乡油路工程,计划内的油路大、中修工程,其他公司投标的工程等)的经费。2)开支:公司发生与工程项目直接相关的费用列入工程项目,即:1﹑工程项目所需的材料费、人工费、机械费等。2﹑项目经理部的施工管理费(即其人员工资、补助,办公费,小车使用费,工地招待费,其他费用)。3﹑上缴公司管理费。2、机械项目1)收入:机械台班费(内部划帐,对外承租收取的租金。)2)开支:与此机械项目发生直接关系的一切费用开支。即:机手工资、补助,油料费,修理费,材料配件费,机械折旧费,大修提成费,上缴公司管理费。另外,以下项目费用由公司公共户开支:1、公司管理人员工资及其他费用(当不在工地兼职及非施工期间)。2、在非施工期间内,公司员工(工程技术人员、机务人员)的基本生活费。3、公司全体员工的福利待遇,即: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劳保费、工会费等政策内福利。4、公司其他管理费用,即:办公费、小车使用费、公共招待费、业务联系费用等。(二)盈亏奖罚各单独核算项目:事先由公司核算确定上缴公司管理费,事后由公司或局财务审计后确定其盈亏。并按以下办法执行:1﹑年度经费结余的分配:按照核算办法,如果工程项目、机务经费实现盈利,按照规定4:4:2比例分配即40%为公司发展基金,40%上交局机关,20%分别为工程项目、机务部的人员奖励基金(其中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占50%以上)。奖励基金由工程项目、机务部根据公司的基本原则分配到个人。(三)年度经费亏损分摊:同样按照4:4:2分配,亏损额20%落实到个人(其中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占50%以上)。(四)工资预留制度:公司职工年初或项目实施期间,所有工资预留不少于30%,各块还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定制。待年度或单项财务审计报告后,根据盈亏情况补发预留工资额,并按照公司有关管理办法实施奖罚到位。三、公司内部分配制度为调动公司、部门、职工三个层次的工作积极性,必须贯彻按劳取酬、多劳多得。打破干好干坏一个样,公司盈亏一个样的大锅饭分配方式。具体分配制度照公司制定的《工程管理办法》与《机务管理办法》执行。四公司工程竣工验收决算审计制度工程竣工验收决算是工程管理的重要环节,工程竣工验收后,应在10天内搞好财务决算,具体办法如下:(一)经理负责制:工程竣工后,工程项目经理及时召集局财务结算领导小组成员及施工相关人员组成结算小组,集中时间、集中精力进行有效工作。技术负责人负责召集技术人员提供相关原始文件和依据。跨年度工程应进行工程量估算,以利于年度考核,单项工程完成后应在7天内进行结算。(二)及时建档:决算后的原始文件依据要分类整理成册,建立工程项目档案并由工程部和综合财务部分别妥善保管。工程未按规定时间结算的,要处罚责任人。工程结算后,工程项目部要配合局财务部门和公司核算员对该工程进行审计,出具审计报告。(三)盈亏兑现:工程盈亏待结算后奖罚计算到个人并兑现。五、有关规章制度严格按照公司制定的〈〈工程管理办法〉〉和〈〈机务管理办法〉〉执行。。六、办公用品管理办法(一)办公设备配备之后,谁使用,谁管理。(二)办公用品由公司核算员统一购买,按工作需要配置。自然损坏,以旧换新。人为损坏或丢失,个人自负20%。(三)电脑、复印设施实行专人管理,非工作需要或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随便使用,可承揽外界业务,按标准收费。(四)爱护公共财产,自觉讲究卫生,不随地吐痰,不乱丢垃圾,办公室每周安排一名兼职卫生值班员,负责地面卫生清扫,保持办公室整洁。七、本办法报局支部研究同意后宣布执行,暂执行一年。八、本办法从2004年1月1日起施行。城步县公路局路桥公司二00三年十二月工程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一、为加强工程管理,确保工程质量,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市局、县局有关工程管理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二、公司对承担的工程采取工程项目公司管理制和项目经理承包制相结合的办法,根据工程项目的性质、特点,由公司决定采取合适的形式。三、进入工地的管理和施工人员,必须明确分工,明确责任,并按岗位责任严格考核,同时,要团结协作,互相配合,共同管理好工程。四、工程项目确定后由公司进行核算后确定项目工程上缴公司管理费。施工期间的预测成本的直接费用开支由项目经理审批,局分管领导监督。项目完工后,由局财务部门进行项目审计,审定项目开支,确定盈亏,并出具审计报告。第二章工程项目公司管理制一、工程组织1、人员确定:工程下达后,成立工程项目经理部,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由公司研究拟定并报送局领导批准,项目经理部组成人员由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拟定后报公司批准。2、施工队伍:有多年路桥工程施工经验,符合相应工程任务的资质条件。应优先选用经验丰富、特殊机务多、有一定资金垫付能力,信誉好的人和单位,由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拟定后,报公司集体研究批准后报局财务备案。3、机械设备:由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提出,公司研究决定,原则上要利用公司现有的,只有公司机务不能满足需要时,才向社会租用或购置,开工前,主要机械设备应维修、保养完好,能够投入正常施工。4、项目经理部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和规章制度,如各种管理制度、纪律制度、会议制度、后勤制度、卫生制度,使经理部能规范运转,各部门互相协调作业。二、质量控制措施和监督保障措施1、质量控制措施(1)必须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和工地试验质量检测制度,配备试验人员及必需的检测仪器。(2)做好施工方案和施工组织设计,做到科学、合理,切实可行。(3)严格按合同文件,技术规范,操作规程办事,变更设计方案,需通过规定程序进行,如未经规定程序变更或降低设计标准造成质量事故或损失者,将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4)加强施工中间检测和工序验收,不合格的材料不得验收,不合格的工程不得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2、监督保障措施实行全员工程质量风险抵押,100万元以下的按0.5%,超出100万元的部分按0.3%计交,1000万元以上的按0.2%,对出现上级有关部门定为质量问题和质量事故应按以下责任与风险金挂勾。(1)、当事施工技术人员当年不能评优评先,两年内不能担当类似工程的负责人,工资不能晋级,职称不能晋升。(2)、出现质量问题,如损失小于风险押金的,其返工维修费用从风险押金中扣回,剩余部分达合格后归还。(3)、如定为质量事故,风险押金将全部扣除,并根据上级和公司有关规定追究责任。(4)、通过次年检查验收,工程合格,但优良率未达标者,仅返还质量风险押金。(5)、工程通过次年验收,工程合格,优良率达到上级有关规定,且工程有节余者,按风险押金给予等额奖励。3、现场管理措施(1)、每个单项落实专人负责,并明确责任人,与该项目相关的质量、经费由该责任人负直接责任,出现安全、质量事故,相应追究其责任。(2)、施工人员必须有细致的施工记录,技术人员有健全的技术资料记录,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有工地人员岗位安排记录,明确责任人。对隐蔽工程、己完工工程均应有完整的验收记录,记录不能涂改,需要更正数字,只能将原数字划横,原数字要清晰可认。(3)、施工记录本由公司统一印发,工程完工后,收回到公司统一存档,以便日后查验。(4)、工程项目部每月要将工程进度报公司领导和财务。三、工程经费1、施工管理人员应树立精打细算的思想,严格控制经费开支。2、对于材料验收,工程验收,应实事求是,不得以次充好,不得弄虚作假,虚增工程数量。对工程验收数量超过实际的5%时,要追究有关责任人,按损失的5-10%处罚责任人。造成重大损失的,按局和公司有关规定处罚。3、对不负责任,玩忽职守,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按局和公司有关规定处罚。4、工程竣工后,经财务结算,工程盈亏,按公司管理办法执行:(1)以工程项目为核算单位进行核算A、工程项目在上交公司管理费后有节余,先补足参与施工的工程人员在闲季基本工资不足部分,再预留质量风险押金,按4:4:2分成,40%上交局机关,40%为公司发展基金,20%奖励基金按比例分配至个人(其中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占50%以上),B、工程亏损,按亏损的20%处罚相关人员(其中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占50%以上)。四、财务管理1、工程项目进行单独核算,工程经费原则上专款专用,如需调节,应经公司领导批准。2、工地每月报账一次,票据签字手续齐全。3、财务人员参与工程单价研究和合同签订,工程竣工后,参与工程结算审定。4、各项开支及时入帐,积极协助公司领导收取工程计量款。五、机务管理1、机务人员进入工地后,必须遵守公司制定的《机务管理办法》及工程项目部的有关规章制度,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扎扎实实做好工作。2、机务人员必须听从工地安排,服从指挥,如不服从安排和指挥两次以上,工地可令其退回公司。3、工地使用机械需首先与机务部联系,公司有的尽量用使用公司的,公司没有需向社会租用,可通过机务部办理相关手续,如租用不到,需要添置设备,需报机务部,由机务部报公司领导同意后统一购买。4﹑机械台班结算方式照公司〈〈机务管理办法〉〉执行。六、有关待遇工程技术人员(一)施工期间的待遇:1、工资按局财务股审核的岗位工资﹑职务工资及津贴工资标准的70%发放,年终考核评分后按其具体表现一次性按实核发。并保留误餐费60元,出勤补助10元/天,住勤补助4元/天,误餐费补助3元/天。2、防尘有毒费:按1.35元/天计。3、出差费:按县局财务规定。4、床铺补助费:在工地住宿的,县内县外一律3元/天。5、伙食补助费:工地设食堂的,县内工地10元/天,县外工地12元/天,伙食补助费不发给个人,按实凭票据限额报销,超支自负。6、加班标准:a节假日加班:按30元/天计发。b公休日加班:县内、县外工地按20元/天发放。C延长工作时间加班费:8小时以外加班,累计加班时间,即:6小时为一天,按20元/天补助。d﹑晚上加班费:晚上加班,累计加班时间即:4小时为一天,按20元/天补助e所有加班必
本文标题:路桥公司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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