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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治水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纳雍县焦硐煤矿1防治水管理制度探放水制度一、各采掘工作面必须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二、接近积水地区时,必须编制探放水安全技术措施。三、探水眼的布置和超前距离,应根据水位高低,煤(岩)层厚度和硬度以及安全措施等在探放水设计中具体规定。四、采掘工作面遇到下列情况之一时,必须进行探水。1、接近水淹或可能积水的井巷,老空或相邻矿井时。2、接近含水层、导水断层、溶洞时。3、接近可能与河流、湖泊、水库、蓄水池、水井等相通的断层破碎带时。4、接近有可能出水的钻孔时。5、接近其他可能出水地区时。五、探放水期间施工单位必须有一名单位主要负责人在现场协调指挥。六、探放水必须按照探放水安全技术措施执行。2一、矿井防治水管理制度一、一般规定1.矿井必须绘制矿井地质和水文地质图并将井上、下各种含水区域明确绘制在图上,由生产技术科负责。2.带水压采煤时必须制定相应技术措施,并编制开采设计,报上级管理部门审批,且必须试采,试采合格后重批。3.矿井必须编制中长期防治水规划和年度防治水计划,同时在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中详细编制,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认真组织实施,并要求每年对中长期防治水规划进行一次修改完善,每季对年度防治水计划修改完善一次,由生产技术科负责。4.矿井水文地质条件复杂区域,必须建立地下水动态观测系统,水害预报,并制定相应的“探、防、堵、截、排,综合防治措施。5.矿井必须每年雨季受威胁的区域,制定防治水措施,并组织成立抢险队伍,储备足够的防洪抢险物资设备,由防治水领导组负责。6.矿井必须坚持做到“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探放水原则,必须配备至少两台探水钻,每台钻杆长度不少于100米,并定期检修、保养、保管、安装、调试、操作、培训,确保能正常使用,由防治水领导组负责。37.井下各工作地点必须规定水害避灾路线和抢险救灾预案,设置明显路标,并使全体井下人员熟悉,由安监科调度室负责。8.矿井探放水必须配备专职人员和部门,必须执行班报、日审制度,探放水人员应纳入特殊工种管理,进行专门培训,并持证上岗,由探放水领导组负责。各队当班探水报表及时报送矿调度室,调度室汇编后表报送领导签字。9.探放水工程编制正规的探放水设计,内容包括探放水设计说明书,安全措施和工程图纸;探放水钻孔布置的位置、数量、角度、深度等。必须报分公司和集团公司有关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实施,并做好探放水记录,探放水地点必须设置专用调度通讯电话及警铃,由探放水领导组负责。10.矿井必须建立疏水、防水和排水系统,即矿井必须设有主水仓,采区水仓。一个阶段或一个水平必须设一个水仓,水仓容量及配电设施符合《规程》规定。二、地面防治水制度1.防治水领导组对矿区内防汛工作进行排查,并制定切实可行的“夏季三防”计划。2.矿井必须查明附近地表河流等积水量、标高,查明上述体能否通过裂缝老空或相邻矿井等通道进入本矿井下,查明邻矿老空和废弃井巷积水区位置、范围、标高、积水时间和4积水量并外推30-60米,圈定探水警戒线,制定措施探放排水。接近探水警戒线时,一切采掘活动必须坚持“有掘必探,有采必探”的原则。3.使用中的钻孔(含其它通往井下的管路)孔口,必须高出当地最高洪水位,并安装好孔口盖。报废的钻孔(含其它管路)必须及时封孔处理。三、井下防治水制度1.开采水淹区域下的废弃防水煤柱,必须按《规程》规定并采取措施,坚持“有掘必探,有采必探,先探后掘,先探后采”的原则。2.相邻矿井的分界处矿井以断层分界时,防水煤柱必须根据地质条件、围岩性质、开采方法等因素,在矿井设计中规定,防水煤柱的变动,必须重新设计报省级煤炭管理部门审批。3.编写采区设计、采掘工作面、作业规程时,必须做好水文地质探查工作,查清构造发育情况及导水性,主要含水层厚度,岩性、水压及隔水层岩性及厚度。4.当井巷揭穿含水层,地质构造带前,必须采用防水混凝土或设置隔水层。必须编制探放水和注浆堵水设计。5四、井下排水1.主要排水设备:(1)水泵:有工作、备用和检修,且20小时内排出24小时正常涌水量;(2)水管:有工作和备用20小时内排出24小时最大涌水量;(3)配电设备:工作、备用电源要与水泵相适应。2.主要泵房至少有2个出口,一个通往井筒一个往车场,应设置易于关闭的既能防水又能防火的密闭门。3.主要水仓必须有主仓和副仓,主要水仓要能容纳8h的正常涌水量。采区水仓容量能容纳4h的采区正常涌水量,每年雨季前必须清理一次。五、探放水制度1.矿井采掘工作面必须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探放水原则,所有采掘工作面作业规程中必须编制专项防治水措施。2.所有采掘工作面必须建立探放水记录板牌、班报、日报审阅制度和探放水验收制度。3.矿井采掘工作面遇到下列情况之一时,必须圈定探水警戒线并严格执行“先探后掘,先探后采”的原则,并制定措施执行。(1)接近淹井巷或小窑,老空区;(2)接近溶洞,导水断层,含水层或接近积水区;6(3)上层不积水,在下层进行采掘活动,两层之间的距离小,即小于安全厚度的要求;(4)探水地区内掘进,一次掘进长度达到了允许掘进的长度,或探水孔的超前距已经达到规定的限度;(5)采掘工作面发现出水征兆;(6)采掘活动突然发现断层,对另一盘的水文地质情况又不清楚;(7)打开隔离煤柱放水;(8)接近有出水可能的钻孔;(9)采掘工作面接近各类防水煤柱线,为确保煤柱尺寸,要提前探明情况;(10)在强含水层之上,工作面进行带压开采,对强含水层水压,水量,裂隙等情况不清楚,对隔水层厚度变化情况胸中无数,这时也需提早对含水层进行打钻,系统地了解含水层和隔水层情况。4.探水前钻机的安装,钻场的支护,应在工作面迎头打好立柱拦板,与探水相适应的排水设备,要在措施中详细说明;提前完成后探水。5.放水前,必须估计积水量,根据排水能力和水仓容量,制定措施,控制放水量,水压,做好记录;并做好放水撤人措施。六、附则7防治水制度中不尽事宜或与《规程》规定有抵触的或本制度未到之处,参照《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执行。矿井探放水措施编制、审批制度1.各采掘工作面遇到有可能出水的情况时,技术员必须编制探放水设计,制订安全措施。采煤工作面应有先探后采设计,掘进工作面应有有疑必探设计。2.探水眼的布置应根据水头高低,煤层厚度和硬度以及安全措施等;必须在探放水设计中具体规定。3.探水眼的数量、角度、深度、位置应根据本工作地点的实际情况制定,编制在作业规程或措施中。4.由生产、安全、调度、总工程师、探放水队队长、区队负责人统一对探放水措施进行审批。5.探放水措施一式六份,分别交生产、安全、调度、总工程师、探放水队队长、队保存。矿井探放水检查制度1.各队队长、各班班组长为探放水的第一责任人,并建立8探放水班报、日报及探放水牌板。2.各队定期对探放班报、日报和探放水图板进行抽查并保存好记录。3.安全员现场监督检查探放水措施执行和记录填写情况。4.调度室汇报审批班组,填写日报。5.生产技术科、调度室把领导审批后的日报建立台帐。探放水奖惩制度1.对在探放水设计和安全措施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的人员罚款10元。2.对在探放水过程中对险情的预测预报做出突出贡献者奖励100元。3.在矿井组织的探放水检查中,对不及时参加的人员罚款10元,包括技术员、安全员。4.对探放水设计和安全措施不贯彻,不学习的单位罚款200元。5.对在险情的处理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奖励300元。6.对探放水图板不及时填写的个人、班报和日报不及时递交的人员罚10元。9防治水岗位责任制一、矿长岗位责任制1、矿长是是本矿防治水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矿防治水负全面责任。2、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煤矿水文地质规程》和《煤矿防治水工作条例》及上级相关文件精神,建立专门防治水机构,并配备专业技术人员。3、经常听取矿总工程师和业务主管部门对防治水工作规划、计划和相关工作情况汇报,并保证人力、物力和相关资金的落实。4、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负责制定每年的防治水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5、负责组织实施每年夏季的矿井水灾演习。6、对煤矿水害隐患要及时组织处理。发生伤亡事故时必须及时向有关部门(市委、当地政府及主管部门)报告,并采取积极稳妥的措施,立即组织抢救,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严禁迟报、谎报、瞒报各类伤亡事故。二、矿总工程师岗位责任制1、矿总工程师在矿长的直接领导下,对矿井防治水工作负直接责任。2、对全矿防治水相关技术负责人的管理到位,确保技术管理体10系畅顺。3、每月初组织召开一次防治水专项会议,协调和解决防治水工作方面初相的难点和问题,总结上个月全矿涌水量变化和防治水所取得的成绩和不足,并对本月的防治水工作做好计划。4、组织编制和检查防治水工程及防断层水、防老空水煤(岩)柱的设计。5、组织制定并审批防治水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及时审批各种施工措施,为科学施工提供可靠依据。6、负责主持制定煤矿防治水工作计划和防治水工程作业规程,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者进行教育和处罚。7、经常深入生产第一线,认真检查督促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止安全生产失控和漏管。8、推广应用防治水方面的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把技术创新作为我矿技术发展的一种内在动力。对专业技术工作重点跟踪,组织技术攻关。9、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防治水科技评比活动。每年底对本矿本年度的科技项目,优秀设计及做出发明创造的科技人员进行评比并表彰,调动广大技术人员钻研技术的积极性。三、分管副矿长岗位责任制1、分管副矿长在矿长和矿总工程师的领导下,负责分管范11围内的防治水相关工作,并负领导责任。2、负责学习上级下达的防治水方面有关技术政策、指令、细则、通报和措施等,并组织实施。3、分管生产副矿长主要负责监督和落实防治水工程施工进度,施工质量,并做工程的验收和防治水精品工程的评比工作。4、分管机电副矿长主要负责督察机电科做好机电排水设备的选型工作,检查井上、下防治水设备的准装情况及设备状态,并保证防治水资金的落实,督促企管科对排水设备与探放水设备的购置工作。5、分管安全副矿长负责监督防治水办公室对矿井各掘进头和采面的水害预报工作,负责督促培训中心对探放水职工的安全培训工作。四、生产技术科长岗位责任制1、在矿长和矿总工程师的领导下,对对防治水工作负全面责任。2、认真执行国家有关的技术政策和规定,组织全科职工全面完成各项防治水工作任务。3、组织编制全矿防治水长远和年、季、月的工作计划,并付诸实施。4、组织分析矿井水文情况,掌握矿井涌水动态和变化规律,参加解决水患和供水水源的措施的制定。5、负责井下防治水的安全工作,定期召开防治水水会议,定期12组织全矿防治水专项检查。6、组织开展地表水体、降雨量的调查观测工作,负责井下各观测点的涌水量观测工作,并将观测结果建立涌水量观测台帐。7、组织矿防治水相关方面技术竞赛,积极推广先进经验,开展技术革新,不断提高职工素质。8、经常深入现场,掌握第一手防治水资料,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五、生产技术副科长岗位责任制1、认真执行国家有关技术政策,组织防治水成员全面完成防治水日常任务。2、参加编制全矿防治水的长远规划和年、季、月的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3、组织分析防治水工作情况与技术情况,制定技术措施,解决技术业务问题。4、协助科长组织开展地表水体、降雨量的调查观测工作,负责井下各观测点的涌水量观测工作,并将观测结果建立涌水量观测台帐5、督促防治水技术人员做好防治水月度预测预报、月度矿井涌水量测量和其他防治水工作。6、完成科长和其他领导交给的临时任务。13六、水文技术人员岗位责任制1、在科长的领导下,负责做好分管的水文地质技术工作。2、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技术政策和规程,执行公司技术管理规范和防治水工作条例细则,分担全矿水文地质技术或管理工作。3、协助科长组织开展地表水体、降雨量的调查观测工作,负责井下各观测点的涌水量观测工作,并将观测结果建立涌水量观测台帐。4、协助科长组织每月的防治水专项检查工作,并将检查结果及时向分管矿领导及科主要领导汇报,确保矿井安全正常生产。5、负责对矿井各采掘生产头面进行水害分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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