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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市防火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xx市消防安全“百日会战”火灾隐患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市属及驻泸企事业单位:为全面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消防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通知》要求,认真贯彻中央领导、公安部领导、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深刻吸取“11.5”吉林市商业大厦火灾和“11.15”上海特大火灾事故教训,切实做好我市冬季防火工作,全力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确保今冬明春全市火灾形势稳定,切实维护社会公共消防安全,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特别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经市防火安全委员会决定,从2010年12月1日至2011年3月10日,在全市范围开展消防安全“百日会战”火灾隐患整治行动。现将《泸州市消防安全“百日会战”火灾隐患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并将工作中的突出情况、典型做法按要求及时上报。特此通知。二○一○年十一月二十八日2xx市消防安全“百日会战”火灾隐患整治行动实施方案为深刻汲取“11·5”吉林市商业大厦特大火灾事故和“11·15”上海静安区高层住宅楼特大火灾事故教训,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确保元旦、春节以及全国、全省“两会”期间全市火灾形势稳定,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消防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0]35号)文件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及公安部决策部署,按照四川省公安厅《关于印发全省公安机关消防安全“百日会战”火灾隐患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川公传发[2010]2004号)的通知要求,市防火安全委员会决定集中精力,突出重点,在全市范围开展为期100天的消防安全“百日会战”火灾隐患整治行动。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消防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消防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0]35号)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公安部的安排部署,以促进安全发展,维护社会稳定为核心,以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特别是群死群伤事故为目标,以城市人员密集公共场所和农村场镇建筑物集中区域为重点,以消防安全监督检查和火灾隐患排查为抓手,深入细化消防3安全工作措施,全面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切实提高火灾防控水平和消防安全应急救援能力,努力增强公众消防安全意识,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确保全市火灾形势稳定。二、工作目标全市各级政府、部门、单位要针对当前冬季火灾易发特点,重点组织开展城市区域的“两类场所”、高层和地下建筑的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外墙保温材料的见证取样检验和抽样检验、督促指导施工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景区古建筑消防安全检查、冬季农村消防安全火灾隐患普查整治等工作。全力确保城市区域不发生群死群伤恶性火灾;全力预防农村家庭火灾,减少“零星”亡人火灾数量;坚决防止旅游景区发生文物古建筑火灾和风景名胜景区发生有影响的火灾;坚决防止因火灾引发事端或因其他事端引发火灾影响社会稳定;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确保全市火灾形势总体平稳。三、组织领导xx市成立消防安全“百日会战”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副市长xx任组长,市政府办公室副秘书长xx、市公安局副局长xxx、市消防支队支队长xxxx担任副组长,市防火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主管领导为办公室成员。消防安全“百日会战”专项行动办公室设在市消防支队,办公室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4四、实施步骤本次整治行动分三个阶段开展。(一)宣传发动阶段(2010年12月1日-2010年12月15日)。各级人民政府要针对本地区火灾形势特点,以及容易造成群死群伤事故的重大火灾隐患和社会消防安全管理存在的薄弱环节,立即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制定发下实施方案,及时通报火灾情况,落实冬季防火工作。要进一步推动各行业、各部门和各单位加强消防安全管理,确保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各项措施落实到位。要积极与宣传、新闻、教育、文化等部门协同配合,注重宣传效果,在全社会营造“整治火灾隐患,确保消防安全”的氛围。(二)排查整改阶段(2010年12月16日-2010年2月15日)。一、开展城市区域的“两类场所”、高层和地下建筑的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商、文化、安监等部门联合检查,构建消防执法合力。要严格督促社会单位落实各项消防安全措施。特别要加强圣诞、元旦、春节等节日期间的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检查,将重点排查是否建立和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疏散通道、疏散楼梯或安全出口是否被锁闭、封堵或占用,影响安全疏散;疏散指示标志和火灾应急照明灯是否被遮挡、覆盖,疏散指示标志和火灾应急照明灯是否缺少、损坏和指示错误;建筑消防设施是5否经过检测并保证完好有效;消防控制室是否实行双人24小时值班,值班操作人员是否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经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是否制定并组织进行演练;职工是否进行了消防安全培训和宣传教育,特殊工种人员是否经过消防培训持证上岗。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和严重消防违法行为,将采取拘留、责令“三停”、临时查封、强制执行等措施。二、加强外墙保温材料的见证取样检验和抽样检验。各地建设、安监、公安消防等部门要严格落实《民用建筑外保温系统及外墙装饰防火暂行规定》,将民用建筑外保温系统及外墙装饰防火设计纳入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和备案抽查,外保温及外墙装饰消防设计不符合规定的,责成建设单位予以整改,对拒不改正的,仍然使用不合格产品的单位要依法强制执行并加大处罚力度,切实把火灾隐患从根源消除。三、督促指导施工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各地公安消防部门要督促并指导施工单位建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责任制度,落实动火、用电、易燃可燃材料等消防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保障施工现场具备消防安全条件,保证在建工程竣工验收前消防通道、消防水源、消防设施和器材、消防安全标志等完好有效。要加强对辖区内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尤其是高层建筑施工现场的消防监督检查,对于不满足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条件、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责任制不落实的要依法督促6整改。同时,针对施工现场用火用电频繁、火灾危险性大等特点,要督促指导施工单位开展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加强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及岗前培训,使施工人员切实达到“一懂三会”要求,提高自防自救能力。四、加强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监管力度。各地质检、工商、公安消防等部门要对全市范围内制售消防产品的商铺、企业、单位开展联合执法检查,要集中查处一批制售及使用假冒伪劣、强制报废、淘汰不合格消防产品单位,并对各经销单位经营的消防产品的种类、数量、生产厂家、年销售量等基本情况进行登记造册,确保底数清、情况明。对于在检查中发现的消防产品质量问题,逐一列出名单,逐一调查,确认违法事实,一办到底,绝不姑息,并依法实施处罚和监督整改;对销售假冒伪劣消防产品的,一律没收非法产品和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依法由工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从源头控制和消除假冒伪劣消防产品,净化消防产品市场。五、开展景区古建筑、寺庙、餐饮、住宿、娱乐场所消防安全检查。各级旅游、宗教、文化、公安消防等部门要加强沟通协作,切实加强景区的消防安全检查,积极督促单位、场所树立消防安全责任主体意识,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明确各类人员的职责和责任;加强日常消防管理,及时消除火灾隐患;保证充足完好的灭火器材、设备;开展各种形式的消防宣传教育和培训,进行灭火演练,提高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及时发现和7整改火灾隐患,严防火灾事故发生。六、开展冬季农村消防安全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各级政府要将农村防火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防控体系,在扎实开展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的同时,统筹安排,突出冬季防火工作重点,按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部署,切实推动乡镇政府、公安派出所和村民委员会将农村防火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防控体系,制定村民防火公约,开展治安防火巡查及多户联防和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实行群防群治,指导农民安全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加强宣传普查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火灾隐患普查整治的良好氛围。(三)检查督导及验收阶段(2011年2月16日-2011年3月10日)。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对本地区“百日会战”工作进行抽查和督导,全面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职责,严肃惩处违反消防法律法规行为,对检查出来的火灾隐患,必须逐一检查核实整改工作落实情况。其间,省厅将派出督察组,全面督察各地工作开展情况。对领导不力、执法不严、弄虚作假、失职渎职的有关领导干部和责任人员,要严肃追究领导责任和法律责任。五、工作要求(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级人民政府要充分认识此次专项行动的重要性,站在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8益,保障公共消防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迅速制定全面细致的工作方案,全力实施消防安全“百日会战”整治行动。要逐级落实工作责任制,确保措施到位、责任到人,下一级解决不了的问题,上级要协调解决,确保每一个阶段、每一个步骤、每一个环节的工作措施、工作力量落到实处。要加强与建设、交通、卫生、安办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充分利用各方面力量和资源,实施联合执法和检查监督,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二)广泛动员,形成合力。各级人民政府要将“百日会战”纳入到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建设之中,协调和动员各职能部门、各行业系统、社会单位和广大人民群众广泛参与,努力形成各部门分工负责、齐抓共管,互通信息、联合执法的长效工作机制;要进一步推动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努力推进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达标验收工作。(三)加大力度,严查火患。各级公安消防机构必须严格依法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对发现的消防违法违规行为必须严厉查处。要加大“错时”消防监督检查力度,根据人员密集场所营业特点,把监督力量和重点放在人员集中的营业时段和重点地区,防止发生群死群伤等重特大恶性火灾事故。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违规行为,必须严格按照“七个一律”规定予以查处,要通过采取“责令三停”、拘留、临时查封等措施,对消防违法行为给予有力震慑。9(四)明确职责,强化监督。各区县公安机关要加大派出所消防工作指导力度,积极开展派出所消防业务培训,提高派出所民警的消防执法水平。要组织基层派出所对本辖区非重点防火单位和“九小”场所进行一次集中排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和落实消防安全措施,尤其要联合各社区、居民委员会对居民住宅、公寓等高层建筑开展重点检查,严防小场所发生大火灾。(五)大力宣传,营造氛围。要加强对宣传部门和新闻单位的沟通协调,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向社会公告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的工作进展情况。通过记者专访、电视宣讲和专题专栏的跟踪报道,加强消防安全法律法规宣传和消防安全警示教育,提高社会公众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要推广“百日会战”整治行动好的经验做法,确保全市各地整治行动深入开展,整体推进。同时,对工作不力、问题严重的单位和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进行跟踪报道,开展有效的舆论监督。
本文标题:xx市防火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xx市消防安全“百日会战”火灾隐患排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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