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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镜清洗消毒灭菌质量管理制度1.凡穿破粘膜的内镜附件,如活检钳、高频电刀等,必须灭菌。2.凡进入人体消化道、呼吸道等与粘膜接触的内镜,如喉镜、气管镜、支气管镜、胃镜、肠镜、乙状结肠镜、直肠镜等,应当按照《消毒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高水平消毒。3.不同部位内镜诊疗工作应当分室进行;上消化道,下消化道内镜的诊疗工作应不能分室进行的,应当分时间段进行。4.内镜及附件的数量应当与医院规模和接诊病人数相适应,以保证所用器械在使用前能达到相应的消毒、灭菌合格的要求,保障病人安全。5.清洗纱布应一次性使用,清洗刷一用一消毒。6.内镜及附件用后应当立即清洗、消毒或者灭菌。7.内镜与附件清洗、消毒或者灭菌程序必须遵照国家2004版《内镜清洗消毒技术规范》进行操作。8.使用的消毒剂、消毒器械或者其他消毒设备,必须符合《消毒管理办法》的规定。消毒剂使用的时间不得超过产品说明书规定的使用期限。9.禁止使用非流动水对内镜进行清洗。10.注水瓶内的用水应为无菌水,每日更换。11.每日诊疗工作结束,用75%酒精对消毒后的内镜各管道进行冲洗、干燥、储存于专用清洁柜内。对吸引器、清洗槽、酶洗槽、冲洗槽进行清洁消毒。12.每日诊疗工作前,必须对当日拟使用内镜进行再次消毒。采用2%戊二醛浸泡,消毒时间不少于20分钟。13.每日监测使用消毒剂的有效浓度并记录,低于有效浓度立即更换,每日室内紫外线消毒并登记。14.每月一次空气、物表、工作人员手、戊二醛及内镜进行生物检测。15.储存柜每周清洁消毒一次。16.有持续质量改进措施并记录。
本文标题:内镜清洗消毒灭菌质量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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