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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23495703关于进一步加强扶贫基层基础工作的几点说明201X/X/XX一、强化扶贫对象动态调整(一)实行扶贫对象动态调整常态化管理。在每年底开展扶贫对象动态管理的基础上,从今年起,省贫困监测信息中心于每季度末开放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的动态调整功能,开放权限主要是录入新增贫困人口、返贫人口和修改人口自然变更情况(脱贫只在年终动态管理时标注),系统操作时间为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20—27日。必要时,经县级扶贫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省贫困监测信息中心可临时性开放动态调整功能,系统操作时间为2天。各县(市、区)要严格按照现行贫困标准,规范识别程序(特别是要注意“公示”和“数据比对”环节),坚持“应纳尽纳、返贫即入”,切实杜绝漏评错评现象。(村干部对各家各户的情况是了解的,识别工作出现问题,2015年前主要原因可能在制度设计上,但2016年以后主要原因就在基层,特别是一些优亲厚友情况。在识别工作上要把握两点:一是识别工作是长期的,“一个不落”不是指要全部脱贫,还允许有一定的贫困人口存在。二是要有效防止返贫和新增。)(二)加强对边缘户的管理和救助帮扶。边缘户是指收入略高于建档立卡标准的困难群众。边缘户标准由各市统一确定,原则上应是家庭收入较低、无存款(固定资产)或存款(固定资产)较少,资源相对缺乏或自身发展能力相对不足,在住房、教育、医疗等方面有一定困难或存在其它致贫风险,重点是未纳入建档立卡范围的危房户、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低保户、大病慢性病户、受灾户、家庭发生重大变故户等。各县(市、区)要组织乡村基层干部对边缘户进行排查,经村“两委”集体研究后确定边缘户名单,并上报县级扶贫部门备案。村[标签:介绍]
本文标题:关于进一步加强扶贫基层基础工作的几点说明滋济扶贫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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