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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职称申报南华大学医学院苏琦一、职称申报的重要性胡锦涛同志在中央第一次人才工作会议上强调指出,“人才问题是关系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关键问题。”“实施人才强国战略,是抓住和用好重要战略机遇、应对日益激烈的国际竞争的必然要求,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必然要求,是增强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必然要求。”学科是高校发展的基础,学科建设包含科学研究、师资队伍、人才培养和科研环境等方面的工作和实践。学科是衡量一个学校办学水平、办学特色和学术水准的重要标志,它起着领航的作用,导向的作用,带头的作用。而师资队伍是最重要最革命的因素,是学科建设的核心,是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因此,学科建设的关键是建设好一支素质高、学历高、职称、年龄结构优化的师资队伍。师资队伍的建设,将提升师资力量的水平,继而促进学科、专业、课程和实验室建设,促进教学、科研等各项事业发展。近年来,我国高职高专教育事业快速发展,一个充满活力基本适应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高职高专教育新体系已初步形成。为了推动高职高专教育持续健康发展,教育部从2004年开始正式启动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水平评估工作,并在2003年评估试点的基础上,重新修订《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方案(试行)》、《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工作指南(试行)》和《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专家组工作细则(试行)》。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方案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和《教育部关于加强高职高专教育人才培养工作的意见》为依据,坚持“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方针。通过水平评估,进一步加强国家对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的宏观管理与指导,促进学校主管部门重视和支持高职高专院校的人才培养工作,推动学校自觉地按照教育规律不断明确办学指导思想、坚持教育创新、深化教学改革、改善办学条件、加强教学基本建设、强化教学管理、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评估方案遵循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以及新时期对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的要求,力求体现高职高专教育的特有规律,反映现阶段我国高职高专教育改革的基本经验与发展趋势,并鼓励学校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走产学研结合之路,努力办出特色。方案吸收了本科院校长期开展教学工作评估所积累的丰富经验,借鉴了《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方案(试行)》的基本精神,并在对部分高职高专院校进行试点评估的基础上作了修订。在指标体系的设计上,简洁明晰、突出重点,既反映高等教育的共同规律,又体现高等职业教育的特色。评估方案适用于独立设置的高等职业院校、高等专科学校和成人高等学校。评估结论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种。凡举办高职高专教育以来尚未有三届毕业生的高职高专院校,必须先按本方案的合格标准接受人才培养工作合格评估(在学校有一届毕业生后方可提出申请);凡通过合格评估两年后的学校,或举办高职高专教育以来已有三届(含)以上毕业生的独立设置高职高专院校,以及曾获得原国家教委授予“全国成人高等教育评估优秀学校”称号的成人高校,可申请本方案中优秀、良好标准的评估。但评估结论以评估的实际结果而定。一级指标二级指标评估等级A(优秀)B(良好)C(合格)D(不合格)1.办学指导思想1.1学校定位与办学思路1.2产学研结合2.师资队伍建设2.1结构2.2质量与建设3.教学条件与利用3.1教学基础设施3.2实践教学条件3.3教学经费4.教学建设与改革4.1专业4.2课程4.3职业能力训练4.4素质教育5.教学管理5.1管理队伍5.2质量控制6.教学效果6.1知识能力素质6.2就业与社会声誉特色或创新项目评估方案一级指标6项,二级指标15项,其中重要指标(黑体字)8项。1.办学指导思想1.1学校定位与办学思路1.2产学研结合2.师资队伍建设2.1结构2.2质量与建设3.教学条件与利用3.1教学基础设施3.2实践教学条件3.3教学经费4.教学建设与改革4.1专业4.2课程4.3职业能力训练4.4素质教育5.教学管理5.1管理队伍5.2质量控制6.教学效果6.1知识能力素质6.2就业与社会声誉特色或创新项目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结论标准评估标准给出A、C两级,介于A、C之间的为B级,低于C级的为D级。评估结论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种,其标准如下:1.优秀:同时满足:(1)全部评估指标中,A≥12,C≤2,D=0;(2)重要指标中,A≥7,C≤1;(3)有特色或创新项目。近两年毕业生就业率达不到本省(自治区、直辖市)高职高专院校就业率排列前1/3者不能评为优秀。2.良好:同时满足:(1)全部评估指标中,A+B≥12,其中A≥6,D≤1;(2)重要指标中,A+B≥7,其中A≥4,D=0。或不满足优秀条件,而C=0,D=0。近两年毕业生就业率达不到本省(自治区、直辖市)高职高专院校就业率平均水平的不能评为良好。3.合格:同时满足:(1)全部评估指标中,D≤3;(2)重要指标中,D≤1。4.不合格:未达到合格标准的。师资队伍建设1.结构主要观测点:(1)学生与教师比例①学生∶教师≤16∶1;②50%的专任教师周学时≤12。(2)专任教师结构①青年教师中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及以上学位比例达到35%;②高级职称(不含高级讲师)比例达30%以上,且在各专业中的结构分布合理,大多数专业有高级职称的专业带头人;③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中双师素质教师比例达70%以上。(3)兼职教师数量与结构①兼职教师一般具有中级以上职称,其中高级职称占30%以上,专业结构与学校专业设置相适应;②兼职教师数占专业课与实践指导教师合计数之比达20%以上;③兼职教师的教学效果好。2.质量与建设主要观测点(1)质量:教师为人师表,从严治教,教学改革意识和质量意识强,教学水平普遍较高,学生满意率高。有省级以上优秀教学成果或地市级以上鉴定的科技成果。(2)建设与发展:有较高水平的专业带头人,教学科研成果在同类院校或相关行业有一定影响,并形成教学与科研骨干队伍和梯队结构;建立了有利于提高教师质量的机制与政策,效果显著;师资队伍建设规划行之有效,措施得力。二、教授基本条件科研方面应具备以下条件(其中第一项为必备条件,第3、4、5项应具备其中之一):1.任现职以来,在省级以上刊物公开发表或交流5篇以上(第一作者)具有高水平的学术论文,其中有1篇为国家级论文(普通高等本科院校的教师要求2篇国家级论文);或在省级以上刊物公开发表或交流3篇以上(第一作者)具有高水平的学术论文,出版著作1本或主编全国统编教材、省重点统编教材1部(个人完成5万字以上)或主持公开出版相关专业多媒体课件2套。对于申报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业的,其学术论文应与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业相符,研究方向稳定,且必须有较高水平的专著,或有2篇以上国家级核心期刊的高质量论文。2.美术艺术类教师须提交公开发表或参加省级以上展览会艺术作品2件(第一作者)。3.注册一项以上专利或有经鉴定达到国内领先水平的教学科研成果(排前3名,普通高等本科院校须为主持人)或获得一项省级以上教学、科研成果奖(排前2名,普通高等本科院校须为主持人)或主持获得1项以上(其中普通高等本科院校为2项以上)厅级教学、科研成果三等奖或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4.主持一项省级以上教改、科研课题或主持或为主从事(排前5名,普通高等本科院校须为前3名)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等科技成果转化、社会服务方面产生较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并在全省以上公开推广或为单位创经济效益年均纯收入20万元以上(由单位财务或审计部门出具证明)。5.从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高教管理)工作,负责制定2项以上部门或分管范围的工作计划、发展计划,并已付诸实施,业绩突出,获得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表彰(以获奖文件或证书为准)或起草改革管理文件,成效显著,并在省级以上新闻报刊公布或在全省高校推广、借鉴。附则1.成果奖指各级政府部门设立的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和高等学校的科技进步奖;各级教育行政部门、高等学校设立的教学成果奖和社科联设立的优秀社会科学成果奖。2.”国家级“是指党中央、国务院及所属各部门、中国科学院、中国社科院、各民主党派和全国性人民团体主办的报纸、期刊及国家一级专业学会会刊发表的专业论文。”省级“是指地方性报纸、期刊,即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所属部、委、办、厅、局主办的报纸、期刊与本科院校学报。期刊须具有”CN”、“ISSN”刊号,著作、教材须有”ISBN”统一书号,论文篇幅要求在1500字以上。3.各级各等次教学、科技成果奖额定排名特等一等二等三等教学科技教学科技教学科技教学科技成果成果成果成果成果成果成果成果国家级15名无9名15名7名9名无5名省部级9名15名7名9名5名7名5名5名4.破格申报人员按湘发人职[1999]第24号文件从严掌握。教授必备条件:1.系统担任过两门以上本专业课程的教学(其中一门为基础课、专业基础课或技术基础课)。2.完成规定的教学任务,教学工作量饱满,教学考核优良。成果及业绩1.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中青年专家、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者。2.获国家级二等以上科技、社会科学、优秀教学成果奖,或者获国家级三等、省(部)级二等以上科技、社会科学、优秀教学成果奖的前五名。3.直接主持过省(部)级以上重大(点)科研课题,或经国家、省(部)级鉴定的新产品研制,或在国内有重大影响的技术攻关等主要专业技术工作,取得很大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经省(部)级业务主管部门鉴定其专业技术水平达到国内领先水平。4.直接主持过省(部)级以上重点学科建设、重点专业建设、重点课程建设、重点教改课题研究与实践,重点实验室(实习基地)建设,经省(部)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评估认可,其研究成果在本学科领域处于国内领先水平。专著、论文1.正式出版过本专业有较高学术价值的专著(或独立承担过5万字以上部分章节的全国统编教材、省重点统编教材的编写工作),并在国家级刊物发表有较高学术价值的论文2篇以上。2.在省级以上刊物公开发表论文8篇以上,其中在国家级刊物上发表过2篇(如系合作,应为第一作者)以上有较高学术价值的论文。副教授必备条件1、系统担任过两门以上本专业课程的教学(其中一门为基础课、专业基础课或技术基础课);2、完成规定的教学任务,教学工作量饱满,教学考核优良。成果及业绩1、获得国家级、省(部)级二等以上科技、社会科学、优秀教学成果奖,或省(部)级三等科技、社会科学、优秀教学成果奖的前五名。2、在省(部)级教学比赛中获得一等奖,或指导的学生参加省(部)级竞赛中获得一等以上奖励。3、直接主持过省(部)级以上重大(点)科研课题,或经国家、省(部)鉴定的新产品研制,或在国内有重大影响的技术攻关等主要专业技术工作,取得较好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经省(部)级业务主管部门鉴定其专业技术水平达到国内先进水平以上。4.直接主持过省(部)级以上重点学科建设、重点专业建设、重点课题建设、重点教改课题研究与实践、重点实验室(实习基地)建设,经省(部)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评估,确认成绩显著,或所从事的基础性研究项目取得较大突破,经省(部)级教育行政部门鉴定其研究成果在本学科领域处于国内先进水平以上。5.教书育人成绩显著,被评为省(部)级以上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专著、论文1.正式出版过本专业有较高学术价值的专著(或独立承担过5万字以上部分章节的全国统编教材、省重点统编教材的编写工作),并在国家级刊物发表有较高学术价值的论文2篇以上。2.在省级以上刊物公开发表论文8篇以上,其中在国家级刊物上发表过2篇(如系合作,应为第一作者)以上有较高学术价值的论文。三、申报材料要求部门材料要求:1.《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参评人员花名册》1份(A3纸打印),并盖部门公章,同时报excel文档;2.收集申报人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WORD文档(以申报人姓名命名),汇总后用U盘统一报校职改办。个人材料要求:申报评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应
本文标题:如何备课和撰写教案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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