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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制度江苏丹霞新材料有限公司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制度2020年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制度一、编制目的:为了贯彻落实环境保护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企业环保管理制度,确保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物的环境危害因素得到有效控制,预防可能导致的污染事故发生,通过采取环境事故隐患排查的手段及时发现隐患,加以治理消除。明确各车间、部门、环境保护管理人员在土壤污染环境隐患排查工作中的职责,特制定本制度。二、组织机构为落实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度,公司成立以总经理为组长、常务副总,安全总监,生产副总为副组长的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治理责任领导小组:组长:刘文煜副组长:李斌、刘中华、应启勤组员:陈兴凯、柏传如、李辉、王徐道,肖淑华,邱忠元、杜金燚由李斌负责日常工作,电话:18800637219三、组长的职责3.1对公司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是公司环境保护第一责任人;3.2组织制定并落实从管理人员到每个从业人员的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形成全员查隐患的排查治理机制;3.3督促检查全公司的土壤污染环境治理工作,及时消除土壤污染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制度事故隐患;3.4保证环保投入的有效实施;四、副组长的职责4.1在组长的领导下,对环保工作全面负责。在确保不发生土壤污染问题的前题下,组织指挥生产工作。4.2组织落实公司层级隐患排查工作计划或实施方案,推动隐患排查工作顺利展开;4.3根据各级环保部门提出的检查整改意见,组织制定并落实整改方案;参与治理项目的验收;4.4负责隐患排查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4.5负责生产工艺、环保设备设施运行的隐患排查工作,按照工艺设备技术管理的要求,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和考核;4.6负责制定工艺设备隐患治理或整改方案,对治理过程实施技术指导,参与隐患整改项目的验收;4.7负责除尘设备、碱液喷淋装置及其它环保处理设备、车间一楼设备特别是地面有裂缝的地方的环保隐患排查,督促整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存在隐患的提出停用处理措施;五、环保专门人员职责5.1在组长的领导下,组织推动生产经营中的环境治理工作;5.2负责制定并牵头组织落实隐患排查工作计划或实施方案;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制度5.3负责日常生产系统作业的环境检查与考核,协调和督促有关科室、车间对查出的隐患制定防范措施和整改方案,签发隐患整改通知单,监督检查隐患整改工作的实施过程,组织隐患整改项目的验收,签批验收单;5.4根据环保部门提出的检查整改意见,负责制定并监督落实整改议案;5.5负责制定并监督落实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资金使用计划;5.6负责制定并落实检测仪器、设备的定期检查、维护校准计划,监督使用情况,对监测计量器具的使用负责,保证监测数据真实可靠;5.7参与隐患排查治理计划的制定和实施;六、生产车间主任职责6.1在副组长的领导下,在环保专职人员的业务指导下,按照环保检查标准规定的内容、组织车间级环境检查,确保环保设备、污染防治装置、防护设施处于完好状态;6.2作为本车间环保第一负责人,对本车间土壤污染环境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组织制定并实施车间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计划或实施方案;6.3督促检查所辖班组、各岗位从业人员的岗位自查工作;6.4组织制定一般性土壤污染环境隐患的治理方案并领导实施、消除;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制度七、班组长职责7.1作为本班组环保第一负责人,对本班组土壤污染环境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组织制定并实施班组环保活动计划;7.2督促检查所辖各岗位从业人员的岗位自查工作,发现土壤污染隐患应及时组织解决或上报,并详细记录;7.3组织班组成员对相关的环保设备、防治设施、防护器具进行维护保养和日常管理,保持完好状态;八、环境隐患排查报告制度8.1要按照上级环境部门的要求,认真排查各类土壤污染环境隐患,对所存在的隐患进行辨识,凡属于土壤污染环境隐患的,要立即上报。一般隐患排查结束后,认真汇总,以文字形式报公司环保专职人员。对所排查的土壤污染隐患要立即整改或限期整改,整改期间严格监控管理,防止发生环境问题;8.2隐患排查工作每月至少进行一次,根据情况可随时安排隐患大排查活动;8.3对排查出的土壤污染环境隐患,要登记造册,跟踪管理,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期限;8.4对于重大土壤污染环境隐患,必须由副组长负责,组织制定并实施隐患治理方案;重大土壤污染隐患治理方案应包括以下内容:治理的目标和任务;采取的方法和措施;经费和物资的落实;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制度治理的时限和要求;8.5对不认真开展隐患排查,不按规定对土壤污染环境隐患进行报告,不履行隐患整改和危险源监控管理职责的,对车间、班组负责人进行严肃查处;导致环境事故发生,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九、土壤污染重大隐患督办制度9.1、土壤污染事故隐患分类土壤污染事故隐患分为一般隐患和重大隐患:一般隐患:能立即整改、在短时间内调整工艺能消除的,不会造成大气、水体、土壤发生突发事件的;重大隐患:情况复杂,短期内难以完成治理的隐患,可能产生较大环境危害的隐患,如可能造成有毒有害物质进入大气、水体、土壤等环境介质次生较大以上突发环境事件隐患;9.2防控主体9.2.1各车间、部门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责任主体,应当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建档监控等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9.2.2公司环境管理专职部门要加强对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规范监督检查的方法,采取督查、巡检、抽检、互检等方式,全面排查和消除事故隐患;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制度9.3事故隐患分级管理9.3.1重大隐患:情况复杂,短期内难以完成治理的隐患。可能产生较大环境危害的隐患,如可能造成有毒有害物质进入大气、水体、土壤等环境介质次生较大以上突发土壤污染环境事件隐患;9.3.2一般隐患:能立即整改、在短时间内调整工艺能消除的,不会造成大气、水体、土壤发生突发事件的;9.3.3重大隐患要实施“挂牌督办”制度。要对挂牌督办的重大事故隐患予以公告公示,明确责任人、整改时限、督办部门;9.3.4重大隐患由公司直接负责挂牌督办,一般重大隐患由各车间、部门负责挂牌督办;对排查不彻底、报告不及时、责任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车间和相关人员,要严肃追究责任;因隐患整改不力,导致发生环境事故或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从严从重予以责任追究;十、土壤污染隐患治理机制重大隐患治理必须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隐患治理前或治理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责令从危险区域撤出作业人员,并责令停产停业、停止施工或者停止使用,限期排除隐患;完成隐患整改的,隐患单位要向公司环境管理部门申请隐患销号。挂牌督办工作结束后,整改措施等相关文件报上级部门备案;
本文标题: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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