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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东政办发〔2009〕82号东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阿县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工业园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东阿县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预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东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二○○九年十二月十七日—2—东阿县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预案目录1.总则1.1编制目的1.2编制依据1.3重大灾害分级1.4适用范围1.5工作原则2.组织体系及其相关机构职责2.1指挥部及其职责2.2指挥部办公室及其职责2.3指挥部成员单位及其职责2.4应急处置工作小组及其职责2.5乡镇(街道办事处、工业园区)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3.预警预防机制3.1灾情监测—3—3.2灾情预警3.3灾情报告4.林业重大有害生物灾害的响应和终止4.1应急响应4.2应急处理人员的安全防护4.3林业重大有害生物灾害应急响应终止5.善后处理5.1后期评估5.2奖励5.3责任6.应急准备6.1建立应急处置队伍6.2建立专家库6.3加强宣传教育6.4开展处置演练7.应急保障7.1通讯保障—4—7.2经费保障7.3物资准备7.4技术保障7.5监督检查8.附则8.1预案管理8.2名词术语8.3预案的解释8.4预案实施时间9.附录9.1东阿县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处置组织结构示意图9.2东阿县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处置工作流程图—5—1.总则1.1编制目的为了及时、有效地防范和应对突发性和爆发性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最大限度的减少损失,保护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安全,制定本预案。1.2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植物检疫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家林业局《重大外来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预案》、《突发林业有害生物事件处置办法》和《东阿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1.3重大灾害分级根据突发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的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将突发性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分为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Ⅰ级)和较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Ⅱ级)。1.3.1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Ⅰ级)(1)出现对人类健康构成威胁,可引起人类疾病的有害生物;(2)在我县首次发生或者已在局部地区发生,可直接造成林木死亡,且无经济有效的防治措施;—6—(3)出现突发性、暴发性或者大面积的林业有害生物危害,叶部受害连片面积0.6万公顷以上1万公顷以下,枝干受害连片成灾面积0.05万公顷以上0.1万公顷以下;(4)经县专家组评估,可造成巨大直接经济损失,达到有害生物风险性分析判断高度危险以上标准的其他重大有害生物灾害。1.3.2较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Ⅱ级)(1)被国家林业局确定为森林植物检疫对象或被省林业局确定为补充检疫对象,在我县首次发现并造成危害的。(2)出现突发性、暴发性或者大面积的林业有害生物,危害叶部受害连片成灾面积0.3万公顷以上0.6万公顷以下,枝干受害连片成灾面积0.025万公顷以上0.05万公顷以下的。1.4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东阿县境内由于林业病、虫、杂草以及其它有害生物引起的,对林业造成(或潜在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生态破坏的生物灾害。1.5工作原则1.5.1坚持以预防为主,各项防治措施并举,防控结合的原则。1.5.2坚持快速反应,紧急处置,控灾减灾的原则。1.5.3坚持分级联动,各负其责的原则。—7—1.5.4坚持条块结合的原则,以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工业园区管委会)为主,实行统一指挥和专业处置。1.5.5坚持科学防控的原则。以传统的监测、检疫为基础,依靠科学进步,突出新技术的应用。2.组织体系及其相关机构职责2.1指挥部及其职责东阿县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指挥部为全县突发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指挥机构,县政府分管副县长担任总指挥,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县林业局局长担任副总指挥。应急指挥部成员分别由县林业局、水务局、公路局、发展计划局、交通局、财政局、监察局、黄河河务局、网通公司及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工业园区管委会)主要负责同志组成。主要职责是发生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后:(1)研究确定对防治工作的重大决策和指导意见;(2)统一领导和指挥全县的防治工作;(3)督促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和相关组织机构开展防治工作,并对各有关部门的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4)负责审议批准县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控指挥部办公室提交的各种应急报告;—8—(5)负责发布有关重大灾害事件的各种重要信息。2.2指挥部办公室及其职责指挥部下设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林业局,作为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处置机构,办公室主任由县林业局局长担任。主要职责是:(1)贯彻落实县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指挥部的各项部署,组织实施应急处置工作;(2)检查督促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工业园区管委会)和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各项应急处置准备和保障工作;(3)研究协调解决应急处置的具体问题;(4)向县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指挥部及其成员单位报告、通报应急处置情况;(5)为新闻机构提供有关信息和处置进展情况,接受媒体采访;(6)完成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它任务。2.3指挥部成员单位及其职责县林业局:负责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工作,落实办公室各项职责,拟订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处置预案,并根据工作需要提出预案修改计划,组织协调应急预案落实工作,收集信息,分析重大有害生物灾害发生趋势。同时做好宣传教育及紧急处置人员的培训等—9—工作;县水务局:负责引黄灌渠两侧国有树木的有害生物灾害处置;县公路局:负责主要交通公路两侧国有绿化树木的有害生物灾害处置;县河务局:负责黄河大堤两侧国有防护林的有害生物灾害处置;县建设局:负责城区并指导乡镇园林绿化树木的有害生物灾害处置;县交通局:负责优先运送突发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处理人员、防治药品、药械等急用物资;县财政局:负责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处置资金的保障及管理,确保预案启动后资金能够及时到位和专款专用;县监察局:负责对公务员和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在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处理工作中,有失职、渎职等违纪行为的调查工作;县网通公司:在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处置中提供必要的通讯条件;县发展计划局:负责应急物资储备、调运等基础设施建设的计划安排。—10—2.4应急处置工作小组及其职责应急指挥部下设应急处置小组作为应急的处置机构,依据各自职能开展应急处置工作。2.4.1协调督导组组长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担任,成员由财政局、发展计划局、监察部门负责人组成,主要职责是:(1)监督各地对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的处置情况;(2)督促检查指挥部成员单位及下级指挥部工作落实情况;(3)督查应急处置经费的到位和使用情况;(4)提请指挥部和有关部门通报查办相关失职、渎职行为。2.4.2现场处置组组长由林业局负责人担任,成员由事故相关部门、单位及森林病虫防治机构、水务、公路、园林和有关科研、教学单位的专家组成,主要职责是:(1)负责现场处置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的基本情况;(2)负责制定紧急处置的技术方案;(3)负责对应急处置进行技术指导;(4)负责组织对重大有害生物灾害处置技术攻关。2.4.3物资保障组—11—组长由财政部门负责人担任,由县发展计划、交通、林业、水务、公路等部门人员组成,主要职责是:(1)组织落实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处置经费;(2)审核应急处置物资储备方案(包括农药、药械),做好后勤保障;(3)协调监督应急物资的供应、发放及资金的使用。2.4.4应急处置队队长由林业主管部门负责人担任,水务、公路、黄河河务部门人员组成,主要职责是:(1)对容易蔓延传播的林业有害生物疫区进行封锁,控制有害生物蔓延传播;(2)对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实施防控,减轻危害;(3)对疫区疫点进行消毒;(4)发生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工业园区管委会)负责人为应急预备队成员,具体负责辖区内上述工作的组织实施。2.5乡镇(街道办事处、工业园区)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发生后,发生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工业园区管委会)成立重大灾害应急指挥机构,在上级应急指挥机—12—构的指导和本级人民政府领导下,组织和指挥本区域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指挥机构的日常办事机构设在林业行政管理部门。3.预警预防机制根据我县森林资源分布,在全县建立健全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警网络和应急指挥信息系统。3.1灾情监测乡镇(街道办事处、工业园区)都要建立完善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监测机制和国有林场灾害监测网络,组织开展重大灾害监测。3.2灾情预警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工业园区管委会)主管部门根据林业有害生物监测机构提供的监测信息,按照重大林业有害生物发生、发展规律和特点分析其危害程度、发展趋势,并及时做出相应级别的预警。3.3灾情报告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向各级林业主管部门报告重大有害生物发生情况及其隐患的权利,也有向上级林业主管部门举报不履行或者不按规定履行重大有害生物灾害应急职责的部门、单位和个人的—13—权利。3.3.1责任报告单位和责任报告人(1)责任报告单位。县林业主管部门、乡镇林业站、林业有害生物测报监测站。(2)责任报告人。包括乡镇(街道办事处、工业园区)森林病虫防治站、森林病虫预报站、乡镇林业工作站、国营林场、苗圃的专业技术人员以及水务、黄河、公路、建设等部门的负责人和专业技术人员。3.3.2报告形式各级森林病虫站按国家、省、市林业局有关规定报告,其他责任报告单位和个人以电话和书面形式报告。3.3.3报告时限和程序有关单位及个人发现重大有害生物情况时,立即向所在地林业主管部门报告,所在地林业主管部门核实后及时报同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林业主管部门。3.3.4报告内容灾害发生时间、地点,有害生物种类,危害树种,面积或株数,灾情报告人、单位及联系方式。4.林业重大有害生物灾害的响应和终止—14—发生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时,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工业园区管委会)及其有关部门按照灾害分类作出应急响应,同时根据灾害变化情况及时调整响应级别。4.1应急响应4.1.1Ⅰ级响应县应急指挥部根据县林业局的建议,报县应急委员会批准,启动县级应急预案,采取综合措施,指导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工业园区管委会)开展如下工作:(1)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参与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的处理;(2)根据重大有害生物灾情处理的需要,调集本行政区域内各类人员、药械、农药和相关设备参加应急处理工作;(3)发布封锁令,对重大灾害区域进行封锁,防止带有危险性病虫等有害生物的产品调出,控制灾情进一步蔓延;(4)组织村委会、居民开展群防群控;(5)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指挥部及其成员单位和专家及时赶赴现场,参加指导现场应急处置;(6)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准确的做好灾情信息的发布工作,搞好宣传工作,提高人民群众防灾抗灾的积极性。4.1.2Ⅱ级响应—15—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工业园区管委会)根据本乡镇林业主管部门的建议,启动乡镇级应急预案,组织有关部门开展灾情处置工作。有关乡镇(街道办事处、工业园区)林业主管部门对较大突发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进行确认,并按照规定向同级政府和县林业局报告。县林业局组织专家及时对灾害应急处理进行现场技术指导,必要时扩大应急响应。4.1.3林业重大有害生物灾害未发生地区的应急响应根据灾害的性质特点、发生规律和发展趋势,分析当地受涉及的可能程度,重点做好以下工作:(1)密切保持与灾害发生地的联系,及时获取相关信息;(2)组织做好本区域应急处理所需人员与物质准备;(3)加强检疫、灾情监测和防控工作,防止灾情传入和扩散;(4)开展防治林业有害生物的宣传,提高林农、果农的防护能力和意识。4.2应急处理人员的安全防护防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所使用的农药,一般对人身都有毒害,在使用前要按专家要求掌握正确使用农药的方法。喷药要带防护镜、穿防护服,避免农药直接和人体接触,施药后要用肥皂对皮肤裸露部位进行清洗,以防农药中毒的发生。—16—4.3林业重大有害生
本文标题:关于印发东阿县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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