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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孝感市教育局孝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孝感市财政局孝感市公安局孝感市交通运输局孝感市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电局孝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孝感市物价局孝感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孝感市外事侨务旅游局共青团孝感市委员会文件-2-孝感市保险行业协会孝教发〔2017〕24号孝感市教育局等12部门关于印发《孝感市中小学研学旅行工作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各县(市、区)教育局、发改委、财政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文体新广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物价局、卫计委(局)、外事侨务旅游局、团委、保险行业协会,市高新区社管局、市临空经济区、双峰山旅游度假区学区,市直各学校:为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等11部门关于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意见》(教基一〔2016〕8号)文件精神,根据《湖北省教育厅等14部门关于印发湖北省中小学生研学旅行试点实施意见的通知》(鄂教基〔2017〕10号)、《湖北省教育厅等14部门关于印发湖北省中小学生研学旅行试点管理办法的通知》(鄂教基﹝2017﹞11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孝感市中小学研-3-学旅行工作实施意见(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附:《孝感市中小学研学旅行工作实施意见(试行)》孝感市教育局孝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孝感市财政局孝感市公安局孝感市交通运输局孝感市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电局孝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孝感市物价局孝感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孝感市外事侨务旅游局共青团孝感市委员会孝感市保险行业协会-4-2017年11月16日孝感市中小学研学旅行工作实施意见(试行)为保障全市中小学生研学旅行试点工作规范健康发展,加强和改进全市中小学实践育人效果,全面提升中小学生综合素质,根据《教育部等11部门关于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意见》(教-5-基一〔2016〕8号)、《湖北省教育厅等14部门关于印发湖北省中小学生研学旅行试点实施意见的通知》(鄂教基〔2017〕10号)、《湖北省教育厅等14部门关于印发湖北省中小学生研学旅行试点管理办法的通知》(鄂教基﹝2017﹞1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意见。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中长期教育规划纲要和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总体要求,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聚焦学生发展核心素养,突出有利于促进学生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利于推动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有利于满足学生成长需求,发挥研学旅行在拓展教育形式、转变学习方式、改进实践育人、创新人才培养模式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为全市中小学生全面开展研学旅行工作探索方式、方法和保障机制。二、工作原则(一)教育性原则。研学旅行活动要体现中小学生的身心特点、接受能力和实际需要,突出生动直观、形象有趣、现场操作和现场体验,将教育性、知识性、科学性、趣味性融入其中,着力提升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动手能力。(二)实践性原则。研学旅行要因地制宜,呈现地域特色,引导学生走出校园,在与日常生活不同的环境中拓展视野、丰富知识、了解社会、亲近自然、参与体验。(三)安全性原则。坚持“安全第一”,建立安全保障机制,明确安全保障责任,落实安全保障措施,做到“准备不充分不组-6-织、条件不具备不组织”,努力做到万无一失,保证学生安全。(四)公益性原则。坚持研学旅行的公益性质,需要学生个人承担的费用,只能收取成本费,不得开展以营利为目的的经营性创收,对特困家庭学生要减免费用,保障每一个学生都享有均等的参与机会。三、主要任务(一)深化课程改革将研学旅行纳入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和社会实践活动计划,按照“教育性、实践性、安全性、公益性”原则,原则上,每学年在学期中间(一般情况下在3至5月、9至11月等6个月中进行)集中组织开展,时长一般为小学四、五、六年级4至5天,初中一、二年级5至6天,高中一、二年级5至7天,尽量错开旅游高峰期。学校可根据教育教学计划、学生活动实际情况灵活安排。小学一至三年级、初三年级、高三年级学生的研学旅行工作,可以参照上述学段酌情安排。禁止学校在寒暑假及法定长假、小长假期间安排研学旅行活动。强化课程育人,寻找各学科教学与研学旅行有机融合的对接点和突破口。根据学段特点和地域特色,有针对性地开发多种类型的研学旅行课程,逐步建立小学阶段以乡情区情为主、初中阶段以区情市情为主、高中阶段以省情国情为主的研学旅行课程体系。(二)打造一批研学旅行基地根据研学旅行育人目标,积极整合不同领域、不同地域研学旅行资源,推动资源共建共享和区域合作。依托孝感市中小学生-7-综合实践基地、红色旅游经典景区、主题景区、农旅融合示范基地、博物馆、科普馆、纪念馆、著名大学、大型企业、社区农村等进行自然和野外活动、国防教育、现代农业、传统文化、传统艺术创作及工艺制作、非物质文化遗产等方面的体验。遵照循序渐进原则,试点期间,原则上以在孝感市范围内开展研学旅行活动为主。(三)探索建立研学旅行组织模式根据学校选择的自行开展或委托开展的不同模式,按照“活动有方案,行前有备案,应急有预案”的要求,探索建立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工作规程。建立健全研学旅行活动组织模式,由学校拟定活动计划,按管理权限报教育行政部门核查、备案,通过家长委员会、致家长一封信或召开家长会等形式告知家长活动相关内容和信息,与家长签订明确学校、家长、学生责任权力的责任书,委托开展的学校要与受委托单位签订委托合同或协议,根据需要配备一定比例的学校领导、教师及少数家长参与,制定各类应急处置预案,确保研学旅行在严密的组织保障下进行。研学旅行中选取的服务单位、接待单位应符合《湖北省中小学生研学旅行试点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市教育局将联合有关部门筛选一批符合条件的服务单位、接待单位并向社会公开。(四)探索建立研学旅行安全保障机制研究制订科学有效的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安全保障方案,建立健全安全责任落实、事故处理、责任界定及纠纷处理机制,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实施分级备案制度。教育行政部门按-8-照管理权限负责督促学校落实安全责任,审查学校报送的活动方案(含保单信息)和应急预案。学校负责行前安全教育,负责确认出行师生购买意外险,必须投保校方责任险,与家长签订安全责任书,与受委托开展研学旅行的企业或机构签订安全责任书,明确各方责任。建立健全与旅游、交通、公安、食品药品监管、保险等部门的安全协调机制,各方按规定落实各自职责。(五)探索建立研学旅行的经费保障机制采取多种形式、多种渠道筹措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经费,探索建立政府、学校、社会、家庭共同承担的多元化经费筹措机制,视情况由学校公用经费、家庭、社会资助合理分担。文化、旅游等部门将研学旅行纳入常态业务管理,指导相关单位开辟绿色通道,做好研学旅行服务、接待工作,对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实施减免场馆、景区、景点门票政策,提供优质服务。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负责指导保险行业提供并优化校方责任险、旅行社责任险等相关产品,并建立保险费率浮动机制。鼓励通过社会捐赠、公益性活动等形式支持开展研学旅行。(六)构建评价体系建立研学旅行工作及成效评价机制,发挥评价导向、诊断、改进、激励功能。加强委托开展研学旅行的企业(机构)评估,整合各部门现有评价,制定研学旅行评价标准和委托开展研学旅行的企业(机构)管理办法。四、重点项目(一)红色文化课程项目-9-充分发挥课程育人功能,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容和要求细化落实到研学旅行之中,围绕红色文化课程主题,依据中小学课程标准和孝感红色旅游景区、革命遗迹等实际情况,做好研学旅行课程设计,大力开展“红色主题班会”教育实践活动,推动研学旅行课程化。(二)以“孝文化”为核心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体验项目挖掘“孝文化”渊源,礼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挖掘民族悠久历史、国家建设成就、优秀传统文化中蕴含的教育元素,将承续传统文化的种子根植于研学旅行的沃土,在研学旅行中激发学生家国情怀和文化自信。(三)实践能力培育项目聚焦学生发展核心素养,以孝感市中小学综合实践基地为重要载体,重视学科知识与学生真实生活、现实问题和个人成长的紧密联系,丰富学生生命、生存、生活体验,突出“三爱”(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三节”(节粮、节水、节电)、“三创”(创新、创造、创客)、“三学”(学农、学工、学军)教育,培养学生终身发展和社会发展需要的必备品格和关键能力。(四)志愿服务项目弘扬志愿者精神,以志愿服务为切入点,激发学生善良的道德意愿、道德情感,培育正确的道德判断和道德责任,提高道德实践能力尤其是自觉践行能力,引导学生向往和追求讲道德、尊道德、守道德的生活,形成向上向善的道德取向和道德力量。(五)自然风光项目-10-发挥孝感大美自然风光优势,精心围绕自然环境设计课程,充分挖掘其中的教育因素,让学生在研学旅行中磨炼意志,培养对家乡的热爱之情,对大自然的敬畏之情。鼓励各中小学校结合市情、校情、生情,发扬首创精神,探索上述重点项目以外、各具特色的研学旅行项目。五、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部门职责成立由教育部门牵头,宣传、共青团、发改、财政、交通、文体、食药监、公安、旅游等相关部门共同参加的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工作协调小组,工作协调小组成员由各部门分管领导担任,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加强对研学旅行工作的统筹规划和管理指导。工作协调小组应定期检查工作推进情况,加强督查督办,切实将好事办好。各中小学校建立校长主责、分管校长主管、部门协作的组织实施机构,建立相关制度,制定研学旅行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推动研学旅行工作有序开展。各县(市、区)也应成立研学旅行工作协调小组,统筹推进本地研学旅行工作。(二)加强实践探索,推动工作落实坚持整体推进、稳步实施,按照逐步调整、渐进深化、持续完善的策略,从试点学校开始起步,由点及面,边试边推,将试点经验辐射至其他学校,逐步有序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各项工作目标任务落实。(三)加强经验学习,注重宣传引导-11-加大与先进城市、其他实验区在研学旅行方面的学习交流,借鉴先进经验,努力提高研学旅行工作水平。宣传部门和学校应加强研学旅行工作宣传,向社会和家长宣传研学旅行的重要意义,向学生宣传“读万卷书、行万里路”的重大作用。各学校在研学旅行结束后,及时对学生、服务单位、目的地(或接待单位)、研学旅行过程等方面进行评价,并通过学校研学旅行领导小组严格把关,及时主动做好对外宣传工作,促进研学旅行活动健康有序地组织开展。(四)严格审批程序,确保过程规范教育主管部门明确研学旅行活动审批程序。研学旅行活动方案至少要提前一周上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审核(禁止“只旅不学”),学校需提供完整的备案申请资料。申请资料包括研学旅行审批表(模板见附件2)﹑安全应急预案(模板见附件3)﹑学校研学旅行报告(模板见附件4)﹑研学旅行主题方案(模板见附件5)﹑中小学研学旅行安全责任书(模板见附件6),未通过审核备案的一律不准进行。附件:1.孝感市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协调小组成员单位职责2.孝感市中小学研学旅行活动审批表(模板)3.孝感市中小学研学旅行安全应急预案(模板)4.×××学校研学旅行报告(模板)5.中小学研学旅行主题方案(模板)6.中小学研学旅行安全责任书(模板)-12-附件1孝感市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协调小组成员单位职责-13-孝感市教育局:负责加强与省教育厅、市级相关部门联系沟通,明确政策要求;牵头制定相关落实文件,组织召开联席会议;安排部署工作任务,协调解决有关具体问题;将研学旅行纳入学校课程计划,纳入教育督导项目,形成工作常态;组织开展相关督导检查,汇总情况、上报信息、定期通报,指导试点地区、试点学校完成试点任务。孝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配合推进研学旅行工作,争取政策支持。孝感市外事侨务旅游局:负责将研学旅行纳入旅行社业务管理,引导旅游相关单位开辟绿色通道、优惠减免景点门票,做好研学旅行服务、接待工作,确保行业诚信。孝感市财政局:积极支持研学旅行工作,配合相关部门探索建立政府、学校、社会、家庭共担的经费筹措机制,逐步发挥政府引导作用。孝感市公安局:负责指导、监督、协调研学旅行相关安全管理工作,积极支持学校对师生研学旅行进行安全教育。孝感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加强对
本文标题:20171220孝感市教育局等12部门关于印发《孝感市中小学研学旅行工作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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