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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内部讲师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满足集团职工培训需求,确保各类培训项目顺利实施,充分挖掘集团内部教育资源,激发内部讲师工作热情,规范内部讲师的管理,确保培训效果,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内部讲师是指为了完成企业各类内部培训,面向集团公司公开聘请、选拔的兼职承担培训教学任务的人员。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本部及下属各子公司内部讲师选聘与管理工作。第二章内部讲师架构与工作职责第四条内部讲师选聘与管理的原则(一)根据实际、按需选聘;(二)层层推荐、择优录用;(三)兼职为主、就近调用;(四)定期考核、优胜略汰。第五条集团内部讲师分四层,分别是荣誉讲师、一级讲师、二级讲师和三级讲师。第六条任职资格1、荣誉讲师:做为集团培训中心特聘讲师,主要从集团高管及三总师人员中聘请。2、一级讲师:主要从集团中层正职、子公司高层管理人员中聘请。从集团聘任的主任(副主任)工程师及相关专业技术领域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具有良好沟通能力与语言表达能力的职工中选拔聘任。3、二级讲师:主要从子公司中高层领导、子公司聘任的主任(副主任)工程师或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具有较强沟通与语言表达能力,热爱培训工作,具有创新能力的职工中选拔聘任。4、三级讲师:做为集团培训工作基层教学力量,要求本专业领域理论水平较高、实践工作经验丰富,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技师以上职业资格,具有所承担课程的教学业务能力的职工中选拔聘任。第七条授课范围1、荣誉讲师:主要讲授行业领域宏观方面的知识,如企业战略发展、行业动态、企业文化等。2、一级讲师:做为集团某专业管理技术带头人,负责本专业知识的收集、整理与传授,完成本专业课题的开发与研究。3、二级讲师:做为子公司某专业管理技术带头人,负责本专业知识的收集、整理与传授,协助一级讲师完成本专业课题的开发与研究。4、三级讲师:做为子公司车间、部室岗位培训主要教学力量,负责本车间、部室日常培训及部门之间互培课程的准备、整理与传授,完成对本专业领域知识的整理和积累。第八条内部讲师工作职责1、内部讲师按集团培训中心及子公司培训主管部门安排授课,荣誉讲师课时不低于7课时/年;一级讲师不低于10课时/年;二级讲师不低于15课时/年;三级讲师不低于24课时/年。2、与集团培训中心及各子公司培训主管部门共同开发课题,完成专业课题研究。3、改进教学方法,坚持面授和现代教育技术相结合,着重培养提高员工的技术业务素质和操作水平,不断增强培训效果,提高培训质量。4、按时参加集团培训中心组织的内部培训师的培训和教研活动。第三章内部讲师选拔与聘任第九条聘请及选拔程序选聘内部讲师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推荐,自上而下考核评审的方式进行,主要程序是:(一)需求确认集团培训中心及各子公司培训主管部门根据职工培训需求情况确定内部讲师需求,包括内部讲师需求专业、层级、人数及其他任职要求,下发报名通知。(二)报名及资格审核1、凡符合内部讲师任职资格条件者,可填写《内部讲师推荐表》,经部门领导确认后接受资格审核。2、集团培训中心负责对申报一级讲师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各子公司培训主管部门负责对二级讲师、三级讲师进行资格审核。(三)综合评审1、集团培训中心及各子公司培训主管部门组建内部讲师评审组,分别负责对一级讲师和二级、三级讲师候选人资格进行综合评审。2、候选人根据选定的具体课程名称和授课内容,开发相应课程资料,提交内部讲师评审组。3、内部讲师评审组根据候选人资格条件、课程开发方案及试讲表现进行综合评审,确定讲师人选及级别。(四)聘任。集团荣誉讲师及集团中层正职、子公司高层一级讲师由集团培训中心聘请。子公司培训主管部门将综合评审结果报集团培训中心审核后,汇同集团培训中心选定人选经集团领导批准,由集团培训中心统一颁发“集团内部讲师聘书”,予以聘任,聘期两年,各级讲师不得重复聘任。第四章内部讲师培养与使用第十一条集团各级培训主管部门是内部讲师管理的责任部门。集团培训中心负责荣誉讲师、一级讲师管理与使用,子公司培训主管部门负责二级讲师、三级讲师的日常管理与使用。第十二条集团内部讲师属集团指定承担内部教学的教师队伍,集团各项培训课程应优先使用内部讲师人员,其他人员原则上不得执行教学任务。第十三条内部讲师培养措施1、内部培训。集团培训中心将在内部讲师推进阶段开发“内部讲师初阶培训”课程,主要包括内部讲师角色认知、素质能力要求、如何制作标准课件、基本授课方法和技巧几个方面。2、讲师团内部交流。集团培训中心将不定期组织内部讲师团交流,共同探讨课程开发和授课技巧。3、提供资料自我学习。集团培训中心优先提供各种学习资料及课程开发所需资料,提供各种机会为内部讲师自我学习和提升。4、集团内部讲师优先参加各种外部培训,集团培训机会和资源向内部讲师倾斜。第十四条内部讲师待遇与津贴1、凡集团培训中心统一安排的内部讲师授课,均发放内部讲师授课津贴,具体支付标准为荣誉讲师200元/课时,一级讲师150元/课时,二级讲师80元/课时,三级讲师执行长期(1天以上)培训任务按100元/天标准发放,执行日常短期培训任务按40元/课时标准发放,以上授课津贴包含备课费用在内,重复讲授同样课程按授课津贴50%标准兑现。3、对各讲师完成的课程开发,实行按质取酬,由集团培训中心组织专家评审,对优秀课题给予500元--2000元奖励。4、集团公司根据考核结果,每年给予内部讲师一定数额的津贴。其中考核结果优秀的补贴800元/年,称职的补贴500元/年,基本称职的补贴300元/年。4、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时,同等条件下,对完成培训任务的内部讲师优先评优。第十五条内部讲师的调用。集团内部讲师日常工作单位与岗位不变,在需要承担培训教学任务时临时予以调用。(一)对全局性的重要培训项目,集团培训中心根据培训课程的需要,在集团内部讲师库中选取讲师,并与讲师所在单位进行沟通协商后,确定任课人员,下发《任课通知单》。(二)各子公司自行组织的培训项目,由各公司培训主管部门根据培训专业课程的需要,在集团内部讲师库中选取讲师,选用其他子公司讲师需向集团培训中心提出申请,在与讲师所在单位进行沟通协商后,由集团培训中心下发《任课通知单》,执行调用任课任务。第五章内部讲师考核及退出机制第十六条考核测评方法。对内部讲师的考核主要采取同行评讲评教、学员测评的方法定期进行。集团培训中心每年通过听课、下发测评表、召开学员座谈会等方式对全体内部讲师进行一次考核测评。第十七条考核测评内容。重点对每位内部讲师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教学能力、教学方法、教学效果、教学水平、学术科研成果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分析,客观准确地评价内部讲师的教学态度及工作情况,促使内部讲师重视培训教学工作,改进教学方法,提高培训质量。第十八条考核结果的等次。对内部讲师的考核分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次,其中优秀比例不超过称职人员的15%。第十九条退出机制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内部讲师聘任期满后不予续聘:1、每年接受培训主管部门邀请,授课时数少于规定课时者;2、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为不称职者;3、聘期内学员反映屡为不佳者。第六章附则第二十条本办法由集团培训中心负责解释、修订。第二十一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本文标题:公司内部讲师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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