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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政策培训2目录税收减免和其他规定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及纳税地点计税方法纳税人和征收范围概述纳税人的分类管理3概述231[财税[2013]37号]关于在全国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税收政策的通知经国务院批准,自2013年8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改增试点。4为什么要进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改革?(一)目前我国已开征的税种我国税种分类货物和劳务税类所得税类财产行为和资源税类消费税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印花税房产税契税等资源税5为什么要进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改革?(二)我国目前的货物和劳务税税制情况目前,我国的税制结构是以货物和劳务税为主体,现行的增值税和营业税两税并存的税制格局是1994年税制改革确立的。征收范围:P21(1)交通运输业;(2)建筑业;(3)邮电通信业;(4)文化体育业;(5)娱乐业;(6)金融保险业;(7)服务业;(8)转让无形资产;(9)销售不动产税率:一律采用比例税率应纳税额=营业收入×税率1.营业税6为什么要进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改革?(1)从事营业税劳务企业购进材料、固定资产不能抵扣。(2)制造企业购进营业税劳务不能抵扣。(3)从事营业税劳务企业之间相互提供劳务不能抵扣道道征收全额征税××提供设备、材料、水电燃料等信息服务生产企业(增值税)服务企业(增值税)生产企业(增值税)销售期推广期生产期运输业广告业×××不可抵扣不可抵扣可抵扣不可抵扣不可抵扣不可抵扣不可抵扣不可抵扣××7%78为什么要进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改革?2.增值税征收范围:(1)销售货物、进口货物;(2)提供加工劳务、修理修配劳务。基本税率:17%低税率:13%根据我国现行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增值税纳税人实行分类管理,以年增值税应税销售额、会计核算制度是否健全为主要标准,将增值税纳税人分为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在计税方法、凭证管理等方面有所不同。其中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简易计税方法,即应纳税额=不含税销售额×征收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一般计税方法,即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9为什么要进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改革?2.增值税在一般计税方法下,增值税的实质是对生产经营各环节的增值额部分征收,具有消除重复征税、促进专业化协作的优点一般纳税人实行凭发货票抵扣的制度,即允许抵扣销项的进项税额必须取得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抵扣凭证。目前,增值税抵扣凭证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农产品收购发票、农产品销售发票和运输费用结算单据。环环征收层层抵扣1091511为什么要进行营改增?提供设备、材料、水电燃料等信息服务生产企业(增值税)服务企业(增值税)生产企业(增值税)销售期推广期生产期运输业广告业可抵扣可抵扣可抵扣可抵扣可抵扣可抵扣可抵扣可抵扣(三)现行货物和劳务税制与经济发展现状的矛盾税12制造业设计业仓储业广告业鉴证咨询业交通运输业研发技术业货运代理业文化创意业信息服务业生产企业生产车间存储车间运输车队检测部门信息部门设计部门研发部门当前的经济发展状况分工不细化大而全分工细化专业化13为什么要进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改革?(三)现行货物和劳务税制与经济发展现状的矛盾当时的经济特点产业链短,服务业不发达,企业大多是全能型的,故重复征税矛盾不突出1994年形成的增值税和营业税并存的税制格局,是与当时我国市场经济发展阶段和税收征管水平相适应的,对促进我国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现在的经济特点传统服务业不断向现代服务业转型,出现了有别于传统服务业的分工精细化、产业融合化、业态新型化、服务国际化的四大特征,服务企业越来越专业化发展。我国传统服务业税制不能适应现代服务业发展要求,主要是因为现代服务业以生产性服务业为主,服务对象主要是企业,使得全额征税、生产企业无法抵扣而引发的矛盾比较突出。服务业内部、不同的服务业之间、以及服务业与制造业之间由于产业融合化的发展使产业边界变得越来越模糊,使服务业的税收征收管理也变得越来越困难,矛盾也越来越突出。14为什么要进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改革?(三)现行货物和劳务税制与经济发展现状的矛盾增值税和营业税并存的问题日益突出(1)制约了各产业之间的专业化分工和协作的发展;(2)影响了经济结构优化升级,客观上造成了鼓励制造业、限制服务业的结果;(3)影响了我国国际竞争力;(4)影响了增值税抵扣链条的完整性;面临的选择企业的发展重新选择大而全、小而全以减少营业税重复征税的影响继续走专业化、细化社会分工道路,忍受每一环节征税的重复征税对现行货物和劳务税税制进行完善,尽最大可能解决两税并存所带来的重复征税问题(营改增)15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意义P12是国家税制改革的一项重大安排,有利于减少营业税重复征税,使市场细分和分工协作不受税制影响;有利于在一定程度上完整和延伸二三产业增值税抵扣链条,促进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有利于建立覆盖货物和劳务领域的增值税出口退税制度,全面改善我国的出口税收环境;有利于化解税收征管中的矛盾。16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意义总之,在新的经济发展形势下,逐步将增值税征税范围扩大至全部的商品和服务,以增值税取代营业税,既符合国际惯例也符合我国的国情,还将有利于我国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所以说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这一改革是十分必要性的。19171318151920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主要内容1.在现有17%、13%税率基础上,增加6%、11%两档税率,****2.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税率为17%;提供交通运输业服务(陆路运输服务、水路运输服务、航空运输服务、管道运输服务)及邮政业服务,税率为11%;部分现代服务业包括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鉴证咨询服务,税率为6%;年应税服务销售额500万以下(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适用简易征收方式征收率为3%。3.本地区试点实施之日前,如果试点纳税人已经按照有关政策规定享受了营业税税收优惠,在剩余税收优惠政策期限内,享受有关增值税优惠。4.纳税人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受票方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可按规定抵扣。221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P104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的单位和个人,自2013年8月1日起提供应税服务,应当缴纳增值税,不再缴纳营业税。单位,是指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单位。个人,是指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即自然人)。单位以承包、承租、挂靠方式经营的,承包人、承租人、挂靠人(以下称承包人)以发包人、出租人、被挂靠人(以下称发包人)名义对外经营并由发包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的,以该发包人为纳税人。否则,以承包人为纳税人。案例:A运输有限责任公司2014年由李某承包,相应运输服务由李某亲自与客户洽谈并由李某承担运输途中货物损毁的责任,则根据上述规定,李某应作为一名增值税纳税人自行申报缴纳税款,其与A运输有限责任公司是两个独立的增值税纳税人,此时李某向A运输有限责任公司缴纳的承包费因为是两个独立纳税人之间的流转交易,上述承包费应开具增值税发票。案例:B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12年由王某承包,根据注册会计师相关法律,相应的会计鉴证业务不可能由个人承担,因此王某负责的会计鉴证业务只能由B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来签订审计合同并由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承担合同义务,在此情况下,只有B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是唯一的增值税纳税人,而王某并不是增值税纳税人,王某向B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上交的承包费就是一个纳税人内部的经济往来,不需要交纳任何流转税。22关于“营改增”试点纳税人的确认试点纳税人的确认采取税务机关与纳税人双向确认的方式进行。经省国税局、省地税局联合初步筛选“营改增”试点纳税人名单后下发各地主管国税机关、主管地税机关,由主管国税机关通知纳税人及时办理确认手续;未接到主管国税机关通知,自认为属于“营改增”试点范围的纳税人,可以主动到主管国税机关申请办理确认手续。办理确认手续的纳税人应按照实际经营情况如实填写《“营改增”试点纳税人调查确认表》,经法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个体工商户签名即可)后,报主管国税机关审核。自认为不属于“营改增”试点范围的纳税人,应在《“营改增”试点纳税人调查确认表》“备注”栏填写实际经营业务以及不属于试点范围的理由。为提高确认效率,纳税人可以直接登陆黑龙江省国税局网站(网址)下载填写《“营改增”试点纳税人调查确认表》。23关于“营改增”试点纳税人的确认主管国税机关审核后,应将确认结果及时通知纳税人及主管地税机关,对于主管国税机关、主管地税机关及纳税人之间存在争议的,报请上级国税机关、地税机关协商解决。经审核确认属于“营改增”试点范围的纳税人,应当自审核确认之日起,及时到主管国税机关办理涉税事宜。24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P233在境内提供应税服务,是指应税服务提供方或者接受方在境内。下列情形不属于在境内提供应税服务:P233(一)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提供完全在境外消费的应税服务。(二)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出租完全在境外使用的有形动产。(三)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25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属人原则将境内的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的应税服务都纳入了境内应税服务的范围,即境内的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的应税服务无论是否发生在境内、境外都属于境内提供应税服务。属地原则只要应税服务接受方在境内,无论提供方是否在境内提供,都属于境内应税服务,即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接受应税服务,包括境内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接受应税服务(含境内单位和个人在境内接受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外提供的应税服务)和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接受应税服务。判断境内外收入的2个原则26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P105在境内提供应税服务的境外单位和个人也属于试点纳税人,其代理人或境内的接受方应对其代扣代缴应税服务的增值税。境外单位和个人(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以境内代理人为扣缴义务人无境内代理人的以接收方为扣缴义务人27非营业活动232-9--113非营业活动中提供的交通运输业、邮政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服务不属于提供应税服务。非营业活动是指:(一)非企业性单位按照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为履行国家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收取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活动。(二)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聘用的员工为本单位或者雇主提供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服务。(三)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为员工提供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服务。(四)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28视同销售233-11----113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下列情形,视同提供应税服务:(一)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服务,但以公益活动为目的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二)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案例:A运输有限公司无偿运送一批残疾人员外出旅游,上述行为属于以公益为目的,A运输有限公司不需要视同销售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同时也不需要将相应运输过程中发生的燃油费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予以转出处理。案例:B会计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向所有客户承诺,当年的会计审计业务一律免费,上述行为表象上的免费,实则为一种营销行为,通过免费来获取更多的利益,因此对于上述无偿提供劳务行为应视同销售申报缴纳增值税。29征收范围-----应税服务范围95--238应税服务范围详见《应税服务范围注释》行业大类服务类型征税范围交通运输业使用运输工具将货物或者旅客送达目的地,使其空间位置得到转移的业务活动陆路运输服务通过陆路(地上或者地下)运送货物或者旅客的运输业务活动,包括铁路运输服务及其他陆路运输服务(公路运输、缆车运输、索道运输及其他陆路运输)水路运输服务通过江、河、湖、川等天然、人工水道或者海洋航道运送货物或者旅客的运输业务活动【远洋运输的程租、期租业务,属于水路运输服务】航空运输服务通过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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