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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国煤炭科工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管理考核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安全过程监管,规范安全激励机制,严格安全管理考核,有力推进集团公司安全管理重点工作,监督检查集团公司各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的考核对象为集团公司二级企业及二级企业领导人员。第三条本办法中企业分类按照《中国煤炭科工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分级分类办法》执行。第四条安全管理考核工作由集团公司安全监管部归口管理,出具考核意见。考核意见经审议批准后,由人力资源管理部(党委干部部)落实。第二章安全管理考核第五条考核方式有:(一)采取综合监督检查、专项监督检查等方式,动态抽查所属单位安全生产情况;(二)通过座谈、询问等方式了解安全生产管控情况;—2—(三)受理反映被考核单位安全生产问题的来信、来电等;(四)集团公司要求的其他方式。第六条主要考核内容有:(一)安全责任落实。各岗位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的制定及落实情况;企业领导人员下现场安全检查完成情况;安全生产重点工作推进落实情况;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修订完善及落实情况;安全培训计划制定落实及基层从业人员的素质提升培训开展情况;“三项岗位”人员(煤矿企业指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建筑施工企业指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和安全管理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安全生产费用计划、提取及使用情况;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的修订完善、应急救援预案演练计划制定及实施情况,专职应急救护队伍建设情况。(二)安全风险防控。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实施细则制定及落实情况,危险源辨识清单编制及管控措施落实情况,重大灾害防治方案(措施)的制定、审批及落实情况。(三)安全基础建设。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的开展情况;职业病危害防治年度计划制定及落实情况;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达标(规划)及定期考核、奖惩情况。(四)安全管理协同。安全生产信息报告情况。(五)安全责任目标。考核发生重伤或死亡等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企业。(六)安全管理红线(见附件1)。考核对集团公司规定—3—的安全管理红线的遵守情况。第七条集团公司在安全监管过程中发现问题,严格按照安全管理考核内容(见附件2)扣分,各小项累计扣分不超过对应大项赋分。第八条安全责任目标、安全管理红线考核:(一)安全责任目标考核。A类企业每重伤1人扣20分,死亡1人及以上或累计重伤3人及以上的安全管理考核得分为0;其他企业重伤1人及以上的安全管理考核得分为0。同时给予相关责任人罚款并追究责任(见附件3)。(二)安全管理红线考核。检查各企业对集团公司安全管理红线的遵守情况,每逾越一次扣20分,累计扣分。同时每次处罚责任单位10万元(其中30%罚款落实到相关责任人),并通报批评。第九条安全管理考核满分为100分。安全管理考核计算公式为:安全管理考核得分=安全责任落实得分+安全风险防控得分+安全基础建设得分+安全管理协同得分+安全管理加分-安全责任目标扣分-安全管理红线扣分-其他扣分。第十条凡安全管理考核得分60分以下的,均按0分计。第十一条依据安全管理考核得分,计算安全奖兑现金额,计算公式为:安全奖=安全奖基数*安全管理考核得分/100(安全奖基数见附件4)。—4—第三章其他第十二条安全管理考核实行年度考核,不跨年。安全生产考核奖罚和责任追究结果向所属企业通报。第十三条本办法安全奖单列,不计入被奖励人年薪,安全奖由各企业工资总额支付;罚金直接从被处罚人年薪中扣除。安全奖罚金与企业领导人员年薪同步施行。第十四条企业人员发生变动的,按其任职月份和任职期间所在单位指标完成情况,核定奖罚金额。第十五条担任多个职务的企业领导人员的奖罚标准,按孰高原则执行,不重复奖罚。第十六条对谎报、瞒报、漏报和迟报生产安全事故的企业,一经查实,对相关责任人严肃追究责任。第十七条本办法中降级是指降低薪酬,撤职是指降低职务,具体降低多少,按照事故性质和责任,根据干部管理权限由集团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党委常委会或董事会研究决定。第四章附则第十八条各二级企业根据本办法结合实际制定相应的办法,落实对各自企业内部相关责任主体单位及其领导人员的安全管理考核。第十九条本办法由集团公司安全监管部负责解释。第二十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中国煤炭科工—5—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管理考核评价办法》(2013年1月1日起施行)、《中国煤炭科工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奖罚和责任追究暂行办法》(中国煤炭科工安字〔2018〕216号)同时废止。附件1:安全管理红线附件2:企业安全管理工作考核表附件3:安全事故罚款和责任追究表附件4:安全奖基数表—6—附件1:安全管理红线(一)通用部分第1条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不健全或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不到位的。第2条设计、技术方案、规程、专项技术措施未按规定审批的或未经审批组织生产(施工)的;未按规程、措施、程序组织生产(施工)的。第3条A类企业从业人员和B类企业特种作业人员未经培训或培训不合格上岗的;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的。第4条存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或淘汰设备、工艺的。第5条应当建立应急救援队伍的企业而未建立的;专职救援队伍配备不足或人员结构不符合规定的;可以不建立应急救援队伍的生产经营单位,未指定兼职救援人员、未与邻近的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应急救援协议的。第6条外委施工队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一)不具备相应资质;(二)未签订安全管理协议;(三)转包和违法分包。第7条发生人员重伤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未按规定上报、调查分析、处理的。(二)专业部分第8条煤矿(生产、基建、生产运营)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一)煤矿(生产、基建、生产运营)未执行领导带班下井制度的;(二)煤矿生产运营违反集团公司煤矿安全准入相关规定的。(三)存在“五假五超”情形的。(假整改、假密闭、假数据、假图纸、假报告;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超层越界、证件超期—7—仍然生产);(四)瓦斯超限作业或严重缺氧(16%)环境作业的。(五)区域、局部综合防突措施未按照规定要求执行或瓦斯抽采和防突效果评价不达标组织生产的;(六)井下巷道存在煤尘严重超标的;(七)水文地质条件不清或存在水害隐患未按规定探查(放)或水害隐患未消除组织生产的;(八)开采自燃、容易自燃煤层防灭火系统不健全或出现自燃隐患未采取可行安全技术措施组织生产的;(九)采煤工作面强制放顶、回撤支架,采掘工作面通过地质构造、过老空或旧巷、过煤柱或冒顶区等特殊情形下,未制定和落实针对性措施加强顶板管理的;(十)入井无轨胶轮车辆是非防爆、不完好车辆的;斜井运输(无轨胶轮车和轨道运输)不执行“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规定的。第9条装备制造企业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一)裸露机械传动装置未安装安全防护装置的;(二)存在高压、高温、高速、高电压等的各类试验台站未配备信号、报警和安全防护装置的;(三)特种设备安全控制设施未定期校验、安全附件以及报警和联锁不齐全、不可靠的;(四)动力配电箱、柜、板和固定电气线路的保护装置不齐全、不可靠的。第10条施工工程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一)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土方开挖工程、模板工程、起重吊装工程、脚手架工程、拆除、爆破工程等危险性较大的工程未严格落实专项施工方案的;(二)起吊作业重物坠落波及范围内站人的、超载起吊的、起吊索具不完好的以及起吊装置不牢固、起吊装置使用不当的。—8—附件2:安全管理工作考核表项目考核内容扣分一、安全责任落实(50分)1未根据人员岗位变化及时修订完善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责任制的;52企业领导人员下现场安全检查未完成规定次数的;53安全生产检查未按规定组织或检查不到位、隐患整改不落实的;54贯彻执行国家和集团公司有关安全生产重点工作政策措施不力或工作推进缓慢的;55主要的安全管理制度缺项或未落实的(如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制度);36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未定期组织召开的;27未制定年度安全培训计划或计划执行不严格、严重滞后的;38三项岗位人员中发现无证上岗的(特种作业按红线处理);59未按规定提取或使用安全生产费用的;310对集团公司作出的安全处理意见未督办落实的;1011被政府或集团公司责令停产整顿的;1012被政府或集团公司通报批评的;513应急预案不完善、未及时更新或应急职责不清晰的;514应急演练、应急值班未按规定开展的。5二、安全风险防控(20分)15双预控管理职责未明确的;516企业或生产施工现场未进行危险源辨识的;517重大风险管控措施不完善或重大灾害防治方案(措施)的制定、审批及监督落实等存在缺项、漏项的。10三、安全基础建设(20)18安全生产宣传、安全警示教育未按要求开展的;319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达标(规划)考核办法未制定或未按考核办法执行的;520安全生产标准化被上级部门抽查考核降级的;521职业危害防治计划未按要求制定落实的。3四、安全管理协同(10分)22安全生产信息未按要求报送或信息报送不及时、缺项或失实的。3五、安全管理加分23安全管理获得国家级奖励的加15分,获得省部级奖励的加10分,获得集团公司或地方政府级奖励的加5分;24集团公司认定的其他考核加分项,加3~5分。六、安全责任目标25按照第八条(一)执行。七、安全管理红线26按照第八条(二)执行。八、其他27集团公司认定的其他考核扣分项。3~10—9—附件3:安全事故罚款和责任追究表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处罚标准(A类企业)单位企业类别企业责任人年度累计重伤3人及以上或死亡1人的责任事故罚金(万元)年度累计死亡2人的责任事故罚金(万元)年度累计死亡3人及以上的责任事故罚金(万元)二级企业A类主要负责人降级6撤职8撤职11分管负责人降级5撤职7撤职10其他分管负责人记大过3降级4撤职5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处罚标准(B类、C类企业)单位企业类别企业责任人重伤1人责任事故罚金(万元)年度累计重伤2人的责任事故罚金(万元)年度累计重伤3人或死亡1人及以上的责任事故罚金(万元)二级企业B类主要负责人降级8撤职10撤职13分管负责人降级7撤职9撤职12其他分管负责人记大过4降级5撤职6C类主要负责人降级10撤职12撤职15分管负责人降级9撤职11撤职14其他分管负责人记大过5降级6撤职7—10—附件4:安全奖基数表单位企业类别企业责任人安全奖基数(万元)二级企业A类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负责人10分管生产、技术负责人9其他分管负责人5B类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负责人7分管生产、技术负责人6其他分管负责人3C类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负责人0分管生产、技术负责人0其他分管负责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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