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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远程教育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开题报告题目城市建筑施工噪声污染与防治对策探讨专业土木工程学习中心丽水姓名学号指导教师2012年3月31日一、文献综述近年来,随着城市的快速发展,房地产开发、旧城改造力度不断加大,随之而来的建筑施工的噪声污染问题也日益突出,尤其是城市人口稠密地区的建设项目施工中产生的噪声污染,目前已成为影响群众日常生活、引发环境纠纷的社会问题。加强建筑施工噪声防治,为广大人民群众创造一个舒心、安静的宜居环境,已成为当前急需解决的难题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自1997年3月1日起施行。第四章专门针对建筑施工噪声作出了具体的规定,其中第二十七条对建筑施工噪声作出了明确定义,是指在建筑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由于我国各地经济发展模式及发展重点的不同,部分城市化进程快、城市规模扩大迅速的城市和地区相继制定施行了关于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治的具体规定和办法。江苏省苏州市在2004年8月1日开始施行《苏州市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治管理规定》,规定的第二条对施工噪声作了更详尽的表述,建筑施工噪声是指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水利(水务)设施、线路管道及设备安装和非家庭装饰等建设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过程及相关装卸活动中产生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施工噪声污染是指所产生的施工噪声超过国家规定的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并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的现象。位于浙西南山区的丽水市作为一个经济发展相对落后的地区,近年来在省市各界的共同努力下,城市发展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城市规模逐步扩大,城市基础设施得到了大力发展,同时随之而来的噪声污染问题也日益突出,其中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已成为影响群众日常生活、引发环境纠纷的主要社会问题,就此丽水市城市管理局于2012年1月1日制定实施了丽水市城市管理局查处环境噪声污染案件的若干规定(试行),在规定的第四条针对建筑施工噪声污染作出了具体规定。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都规定了城市环境噪声标准,我国也制定了相应的标准,目前使用的标准是在1990年颁布的《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CBl2523—90),距今已经20多年。随着城镇建设的迅速发展,过去单一的场界控制已经不能适应现有的环保管理要求。出台新标准的呼声日趋强烈,经过专家论证研究,《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将于2012年7月1日颁布实施。《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按照施工噪声实际排放情况,修改了场界噪声排放限值和测量采样周期,补充了测量条件、测点位置和测量记录要求,增加了背景噪声测量、测量结果评价等内容,以更有效合理地对建筑施工噪声排放实施监控。噪声,即对人而言不需要的声音,噪声超过人的生活和生产活动所容许的环境状况,称为噪声污染,噪声污染有以下几个特征:局限性,噪声传播的范围是局部性的;瞬时性,噪声污染是瞬时性的;感觉性,噪声对人的危害取决于受害人的生理和心理状态。噪声污染被视为一种无形的污染,它是一种感觉性公害,被人们称为“致人死命的慢性毒药”。长期工作在高噪声环境下而没有采取任何有效的防护措施,必将导致永久性的无可挽回的听力损失,甚至导致严重的职业性耳聋。国内外现都已把职业性耳聋列为重要的职业病之一,强噪声除了可导致耳聋外,还可对人体的神经系统、心血系统、消化系统以及生殖系统等产生不良的影响。特别强烈的噪声还可导致神经失常、休克甚至危及生命。由于噪声易造成心理恐惧以及对报警信号的遮蔽,它又常是造成工伤死亡事故的重要配合因素。在建筑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五种特别显著的噪声作业:使用打桩机、拔桩机或打桩、拔桩作业;使用铆钉机作业;使用凿岩机作业;使用空气压缩机作业;没有混凝土搅拌设施或沥青混凝土搅拌设施的作业。在建筑施工现场,是随着工程的进度和施工工序的更替而采用不同的施工机械和施工方法的。例如在基础工程中,有土方爆破,挖掘沟道,平整和清理场地,打夯,打桩等作业;在主体工程中,有立钢骨架或钢筋混凝土骨架,吊装构件,搅拌和浇捣混凝土等作业;在施工现场,有自始至终频繁进行的材料和构件的运输活动;此外还有各种敲打、撞击、旧建筑的倒坍、人的呼喊等。因此噪声源是多种多样的,而且经常变换。而实际检测显示,建筑施工现场的噪声一般在90分贝以上,甚至最高达130分贝。并且这种大声级的噪声每传播10米距离,仅衰减6分贝左右。一般来说,40dB是正常的环境声音,这个值被认为是噪声的卫生标准,在此以上便是有害噪声。85dB以下的噪声不至于危害人的听觉,而大于85dB则是有可能产生危险。有研究资料表明:噪声在45分贝可影响人们的睡眠,60分贝的突然噪声会使大部分熟睡者惊醒,65分贝对工作、学习有影响,80分贝以上的噪声使人感到精神不易集中,影响工作效率,妨碍休息和睡眠,175分贝的噪声可致人死亡。有人曾对在噪音达95分贝的环境中工作的202人进行过调查,头晕的占39%,失眠的占32%,头痛的占27%,胃痛的占27%,心慌的占27%,记忆力衰退的占27%,心烦的占22%,食欲不佳的占18%,高血压的占12%。中国对城市噪声与居民健康的调查表明:地区的噪声每上升一分贝,高血压发病率就增加3%。据美国学者观察,生活在嘈杂环境中的8个月婴儿,对大小、距离的方向的理解力均比正常儿童低;法国研究人员的试验也显示,噪声在55分贝时,孩子的错误理解率为4.3%,60分贝时上升至15%。噪声的危害已逐渐被人们所认识,因此,近年来公众对环境噪声污染的投诉率居高不下。据了解,在有关噪声污染的投诉中,建筑施工噪声污染所占的比例达到1/3。近些年来,随着公众自身环境保护意识的增强,各地建筑施工噪声扰民诉讼案件不断出现。如某城市一栋高层建筑施工扰民案件,最后法院裁定业主和承包商共同赔偿附近居民2.28万元,居民每人获得赔偿200元。北京市新近颁布的《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第3章环境保护第20条规定:“除城市基础设施工程和抢险救灾工程以外,进行夜间施工作业产生的噪声超过规定标准的,对影响范围内的居民由建设单位适当给予经济补偿。建设单位应当委托环保监测机构测定夜间施工噪声影响范围,并会同建设工程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会或者物业管理单位具体确定应当给予补偿的户数。建设单位应当与接受补偿的居民签订补偿协议。”这里首次将经济补偿的内容纳入了规定中,为处理施工噪声扰民诉讼案件提供了经济赔偿依据。这无疑也会促进建筑施工有关各方积极采取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据国家建设部要求我国所有城市从2006年起,在城市建筑工地禁止搅拌混凝土,一律使用集中生产的商品混凝土。直辖市与主要大城市,2003年起执行。其他城市2005年12月31日前,要全部达到要求。显然,这项措施的实施,将会大大减少建筑施工产生的噪声污染。二、论文提纲㈠建筑施工噪声污染现状1、目前国内的施工噪声污染状况2、本地施工噪声污染情况㈡建筑施工噪声产生的原因1、宏观法制建设方面2、建设单位方面3、环境监督执法方面4、建筑施工技术方面5、城市规划布局方面㈢建筑施工噪声的危害㈣建筑施工噪声防治对策1、建立健全噪声防治法律法规以及环境噪声标准2、增强建设单位的防噪意识,提高治噪积极性3、加强噪声监测,提高监督执法的力度4、积极推广采用低噪生产设备及施工技术工艺5、积极采用新材料,在传播途径上控制噪声6、城市规划力求合理、人性7、加强环保宣传,提高人们的防噪意识㈤建筑施工噪声防治案例分析㈥参考文献三、参考文献[1]姚先成.建筑工程与环境保护.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高桂荣.建筑施工噪声扰民的防治对策[J].城市管理与科技2005(03)[3]游庆.建筑施工噪声的调查分析及防治对策[J].噪声与振动控制2006(05)[4]张建设,林伟民.建筑工程施工噪声污染防治对策研究[J].建筑施工2004(04)[5]徐小怗.南京治噪出新招[N].中国环境报2001.1.12[6]刘宏伟.建筑施工噪声的污染与控制[J].石油化工环境保护2005(04)[7]田玉军,巨天珍,任正武.国内城市环境噪声污染研究进展[J].重庆环境科学2003(03)[8]向敏.如何防止建筑施工的噪声污染[J].工程技术2009(11)
本文标题:开题报告——城市建筑施工噪声污染与防治对策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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