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安全生产管理台账台账种类:安全工作会议(文件)单位名称:台账编号:说明一、企业应对与所有与安全管理有关的收、发文件做好登记管理工作,规范收、文档案管理。二、企业安全主管负责人应每月召开一次安全专题会议,学习、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国家、省、市政府有关文件及领导讲话精神,计划、实施、检查、评估企业安全生产的阶段性工作;研究、决策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提出持续改进的安全对策和措施。三、企业(公司、厂级)每周的生产会议应对本周及下周安全工作做出处理和安排。四、安全生产会议中提出的问题在下次会议中要给予落实或整改情况说明。五、企业应按相关规定不定期召开各类安全会议。六、安全生产会议应该每季度进行一次小结,年终召开安全生产总结会议,总结全年安全生产工作,制定次年安全生产工作计划。七、会议记录应工整、有条理,参加会议人员应签字。安全生产收文登记(年)收文日期收文序号来文机关文号文件标题页数处理情况安全生产发文登记(年)发文日期发文序号发文机关文号文件标题页数主送及抄送部门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记录(年)会议时间会议地点召集部门主持人记录人会议主题参加人员签名会议主要内容:安全生产管理台账台账种类:安全培训教育单位名称:台账编号:说明一、企业应严格执行安全培训教育制度:依据国家、地方及行业规定和岗位需要,制定适宜的安全培训教育目标和要求,根据不断变化的实际情况和培训目标,定期修正安全培训教育需求,制定并实施安全培训教育计划。企业应保证安全培训教育所需人员、资金和设施。企业应建立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教育档案。企业安全培训教育计划变更时,应记录变更情况。企业安全培训教育主管部门应对培训教育效果进行评价。企业应确立终身教育的观念和全员培训的目标,对在岗的从业人员进行经常性安全培训教育。二、管理人员培训教育: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接受专门的安全培训教育,经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取得安全资格证书后方可任职,并按规定参加每年再培训。企业其他管理人员,包括管理部门负责人和基层单位负责人、专业工程技术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由企业相关部门组织,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三、从业人员培训教育:企业应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教育,并经考核合格方可上岗,从业人员每年应再培训,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的学时。企业特种作业人员应按有关规定参加安全培训教育,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可上岗作业,并定期复审。企业从事危险作业须取得从业资格证,方可上岗作业。企业应在新工艺、新技术、新装置、新产品投产前对有关人员进行专门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四、新从业人员培训教育:企业应按有关规定对新从业人员,进行厂级、项目级、班组级安全培训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企业新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教育时间不得少于国家或当地政府规定学时(危险化学品生产岗位的从业人员岗前培训不得少于72学时,每年再培训不得少于20学时。其他从业人员岗前培训不得少于24学时)。五、其他人员培训教育:企业从业人员转岗、脱离岗位一年以上(含一年)者,应进行车间(工段)、班组级安全培训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企业应对外来参观、学习等人员进行有关安全规定及安全注意事项的培训教育。企业应对承包商的作业人员进行入厂安全培训教育,经考核合格发放入厂证,保存安全培训教育记录。进入作业现场前,作业现场所在基层单位应对施工单位的作业人员进行进入现场前安全培训教育,保存安全培训教育记录。六、日常安全教育:企业管理部门、班组应按照月度安全活动计划开展安全活动和基本功训练。班组安全活动每月不少于2次,每次活动时间不少于1学时。班组安全活动应有负责人、有计划、有内容、有记录。企业负责人应每月至少参加1次班组安全活动,基层单位负责人及其管理人员应每月至少参加2次班组安全活动。管理部门安全活动每月不少于1次,每次活动时间不少于2学时。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或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每月至少1次对对安全活动记录进行检查,并签字。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或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结合安全生产实际,制订管理部门、班组月度安全活动计划,规定活动形式、内容和要求。七、法律责任:(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八十二条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可以并处二万元以下的罚款:2、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建筑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按照规定经考核合格的;3、未按照本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或者未按照本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如实告知从业人员有关的安全生产事项的;4、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上岗作业的。(二)、安监总局令第20号《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国家总局令第3号《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资格培训取证记录(年)序号姓名性别职务培训日期考试成绩发证部门发证日期证书编号复审日期备注全员安全生产知识教育培训记录(年度)安全教育日期授课总教时安全教育内容授课人姓名序号姓名所在岗位考试成绩备注序号姓名所在岗位考试成绩备注转岗、复工安全教育培训(年度)日期换岗(√)复工(√)原工种拟从事工种公司教育(√)项目教育(√)班组教育(√)教育内容教育者(签名)受教育者(签名)备注注:久假复工者在备注栏填休假起止时间及休假原因。新入厂员工“三级教育”培训(年度)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文化程度工作岗位参加工作年月照片进厂日期家庭住址身份证号码教育日期教育内容是否考核合格教育者(签名)受教育者(签名)企业教育月日1、本单位的概况。2、安全生产法律、法规。3、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及安全生产基本知识。4、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5、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6、厂内外典型事故、事故应急救援、事故应急预案演练及防范措施等。(项目区、队)教育月日1、工作环境及危险因素。2、所从事工种可能遭受的职业伤害和伤亡事故。3、所从事工种的安全职责、操作技能及强制性标准。4、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现场紧急情况的处理。5、安全设备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6、本车间(工段、区、队)安全生产状况及规章制度。7、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及应注意的安全事故。8、有关事故案例。9、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班组教育月日1、岗位安全操作规程。2、岗位之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与职业卫生事项。3、有关事故案例。4、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持证登记表(年度)序号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工作年限现任岗位从事本岗位年限培训时间复审时间发证单位操作证号码身份证号码特种作业工种范围:1、电工;2、起重机械作业;3、金属焊接(气割)作业;4、厂内机动车;5、建筑登高作业;6、其它。安全生产管理台账台账种类:特种设备管理单位名称:台账编号:特种设备登记表(年度)特种作业设备范围:1、起重机械;2、厂内机动车辆;3、防爆电气设备;4、其它。序号设备名称规格、型号制造单位制造日期安装单位启用日期定期检测情况保养及检查情况监控管理负责人企业特种设备运行、维修、保养登记表(年度)设备名称型号主要技术参数已使用年限日常安全管理措施运行情况维修保养情况填表人:安全生产管理台账台账种类:安全生产检查单位名称:台账编号:说明一、企业应根据安全检查计划,开展综合性检查、专业性检查、季节性检查、日常检查和节假日检查;各种安全检查均应按相应的安全检查表逐项检查,并与责任制挂钩。二、企业安全检查形式与内容应满足:(一)综合性检查应由相应级别的负责人负责组织,以落实岗位安全责任制为重点,各专业共同参与的全面安全检查。项目级综合性安全检查每季度不少于一次,车间级综合性安全检查每月不少于1次;主要负责人全年参加安全检查不得少于4次。(二)专业检查应分别由各专业部门的负责人组织本系统人员进行,主要是对锅炉、压力容器、危险物品、电气装置、机械设备、构建筑物、安全装置、防火防爆、防尘防毒、监测仪器等进行专业检查。专业检查每半年不少于一次;(三)季节性检查由各业务部门的负责人组织本系统相关人员进行,是根据当地各季节特点对防火防爆、防雨防汛、防雷电、防暑降温、防风及防冻保暖工作等,进行预防性季节检查。(四)日常检查分岗位操作人员巡回检查和管理人员日常检查。岗位操作人员应认真履行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交接班检查和班中巡回检查;各级管理人员应在各自的业务范围内进行日常检查。(五)节假日检查主要是对节假日前安全、保卫、消防、生产物资准备、备用设备、应急预案等方面进行的检查。三、安全检查要求:一般指“六查”,即:查思想、查制度、查管理、查隐患、查事故处理和安全投入。四、整改:企业应对安全检查所查出的问题进行原因分析,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时间、责任人,并对整改情况进行验证,保存相应记录。企业各种检查的主管部门应对各级组织和人员检查出的问题和整改情况定期进行检查。五、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四)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第五十一条从业人员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接到报告的人员应当及时予以处理。安全生产检查记录检查日期:年月日注:1、检查类别包括自查、互查、上级检查等;2、存在问题达到事故隐患级别的要填入“事故隐患登记表”。检查类别组织检查人记录人受查单位或部位参加人员签名检查情况及存在问题处理措施及意见被查单位负责人签字:年月日检查负责人签字:年月日安全生产管理台账台账种类:事故隐患整改单位名称:台账编号:说明一、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分为一、二、三级),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二、企业应对排查出的隐患项目,要下达隐患整改通知,限期治理,做到定治理措施、定负责人、定资金来源、定治理期限和预案。企业对确定为重大隐患的项目,应建立档案,档案内容应包括:(1)评价报告与技术结论;(2)评审意见;(3)隐患治理方案,包括资金概预算情况等;(4)治理时间表和责任人;(5)竣工验收报告。企业无力解决的重大事故隐患,除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外,应书面向企业直接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报告。企业对不具备整改条件的重大事故隐患,必须采取防范措施,并纳入计划,限期解决或停产。三、重大事故隐患申报制度、重大事故隐患专家评审制度、重大事故隐患公示制度、重大事故隐患分级挂牌督办制度、重大事故隐患举报奖励制度、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效果监督检查制度、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建档制度。四、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每月25日前向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报送书面统计分析表。统计分析表应当由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五、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四)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第五十一条从业人员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接到报告的人员应当及时予以处理。六、法律责任:(一)《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第二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安全监管监察部门给予警告,并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一)未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等各项制度的;(二)未按规定上报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统计分析表的;(三)未制定事故隐患治理方案的;(四)重大事故隐患不报或者未及时报告的;(五)未对事故隐患进行排查治理擅自
本文标题:安全生产台账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6543518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