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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信息产业部电子人才交流中心关于联合举办2007年“欧盟、美国、日本知识产权法律体系、战略与实务”培训研讨班的通知各有关单位:目前,中国外贸依存度超过70%,是欧盟、美国、日本等发达地区最大的贸易伙伴之一,但外经贸企业在国外发达地区的知识产权部署却刚刚起步。随着中国企业和科研机构创新力量的不断增长,随着中国经济国际市场的不断扩大,企业和科研机构已明显面临这样的问题:怎样在欧盟、美国、日本有效地保护自己的发明创造呢?怎样成功地在海外市场应对竞争对手的知识产权壁垒呢?海外知识产权纠纷逐渐成为影响和制约中国企业海外竞争力的重要因素,在信息产业领域表现尤为突出,如计算机软件、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互联网知识产权保护等。中国企业必须掌握国外知识产权专利诉讼的游戏规则,并且具有应对国外非常复杂和难以操作的知识产权专利官司的驾驭能力;必须大力加强人才培养,海外维权需要更多精通外语、精通国际规则和国外法律、熟悉企业经营战略和技术发展的人才。同时,我国法院系统也要大批培养了解国际规则和国外法律及海外诉讼经典案例的知识产权法官,才能更加有效审理和调节海内外知识产权纠纷,为我国经济的腾飞保驾护航。为了帮助中国企业成功制定和实施海外知识产权战略,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信息产业部电子人才交流中心将联合举办“欧盟、美国、日本知识产权法律体系、战略与实务”培训研讨班。研讨会将由德国、美国、日本著名的律师事务所、知识产权专家结合实践,为您介绍欧盟、美国、日本的专利、商标和外观设计等重要保护权利的概况及发达国家优秀企业的知识产权管理经验,您将能生动、形象、系统化地了解这些权利在海外的获取、使用和贯彻落实基本情况。同时,专家们将从战略的高度,举例讲解如何进行有效、成功的知识产权组合管理。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CIPS)成立于1984年,是国家知识产权局主管的全国性、学术性、公益性社会团体,由知识产权界、司法界、科技界、教育界和企业界具有一定权威、实力的著名机构或单位的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组成。开展知识产权学术研究和交流、促进知识产权知识的普及和人才成长、促进科技经济发展是研究会的宗旨。信息产业部电子人才交流中心成立于1986年,是信息产业部和国务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引进国外专家和出国培训等工作的组织实施管理单位。中心长期从事国外专家引进工作,与国外信息产业有关组织建有广泛的联系,为我国信息产业领域有关企事业单位引进了数千名高层次的外国管理和技术专家。积极为有关企事业单位引进国外专家,缩短我国信息产业与国际上的差距是中心的宗旨。电话:010-58896890传真:010-58896840Email:cnips@126.com22007年“欧盟、美国、日本知识产权法律体系、战略与实务”培训研讨班参会须知1、培训研讨会费用:1980元/人(资料费、会议期间午餐、茶休、会务费)2、报名时间:截止于2007年10月18日(请尽快报名,以便于会务组安排您的参会事宜,会务组收到报名表后二十四小时内给您回复)3、参会时间、地点:2007年10月21日—24日(21日9:00—23:00报到)杭州戴斯大酒店(原东茂宾馆)(四星)320元/间/天(含早)杭州江干区凯旋路451号4、付款方式:请将培训费汇至单位名称:北京国强京丰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万寿路支行帐号:01090141700144385、参会须知:请参会者准时到会,凭汇款凭证复印件入场、领取发票。现场交费,发票会后寄至贵单位;住宿、交通费自理。6、联系人:祖华松先生电话:010—5889689058515666(研究会)68207446(电子交流中心)传真:010—588968405851566668207883邮件:cnips@126.com7、证书:培训研讨班结束后,将获得由人事部颁发的《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653工程”)培训证书》。该证书是全国统一编号,可在网上()即时查询。该证书将作为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聘用、任职、定级和晋升职务的重要依据之一。同时还将获得信息产业部电子人才交流中心颁发的《全国信息化工程师技术培训证书》。请参会代表准备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两张。(证书建档、上网、工本费100元)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张军咨询电话:010—58515666信息产业部知识更新工程网址::010-58896890传真:010-58896840Email:cnips@126.com3主办单位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信息产业部电子人才交流中心主管单位国家知识产权局信息产业部协办单位德国法思博知识产权律师事务所美国KMOB律师事务所日本泰科集团浙江省知识产权局承办单位北京国强京丰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参会对象:企业总经理、副总经理、高层管理人员、知识产权部、法律部、研发部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国家知识产权工作人员;各省信息产业主管政府机构;各级法院知识产权庭、工商局、知识产权代理机构、律师事务所;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负责人和工作人员等。2007年“欧盟、美国、日本知识产权法律体系、战略与实务”培训研讨会报名回执表注:报名截至2007年10月18日,(此表自制、复印有效)联系人:祖华松电话:010-58896890传真:010-58896840Email:cnips@126.com单位名称企业性质通讯地址邮政编码经办人电话或手机传真代表姓名性别部门职务办公电话手机是否住宿4第一天(22日)开班典礼国家知识产权局、信息产业部有关单位领导致词、演讲日本株式会社大兴公司株式会社大兴(泰科)是一个综合性技术咨询公司,下属的子公司分别从事机械电气设计、软件开发,专业的技术文件和说明书制作,以及技术翻译和知识产权支持服务。大兴(泰科)公司的知识产权支持中心设在其全资子公司“AbilityInterBusinessSolutions”内,可以进行从专利申请到权利终止为止的多样支持业务。具体业务包括专利事务管理、技术支持、提供专利管理软件系统、专利文件翻译及口译、专利申请图纸作成、年金管理、各种知识产权相关调查、咨询、法律支持,文件电子化,并向律师事务所及专利代理事务所提供营业支持。许多著名的日本知名大企业通过把知识产权业务外包给大兴(泰科)公司而大幅降低了相关领域的管理成本。目前大兴(泰科)公司有90名左右的员工派驻在多个大型日企协助进行知识产权事务管理,并协助企业培养知识产权管理人才。大兴(泰科)公司在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支持及专业人才培养方面已形成自己的特有技术和管理能力。今天,大兴(泰科)公司把发展的目光瞄准了中国市场,已经在上海设立上海代表处,并计划明年成立法人公司,以期为中国境内的各类企业提供更为便捷的服务。演讲人:仲隆弘先生日本泰科集团知识产权高级顾问、日本NAKA国际知识产权顾问1.前言(1)中国和日本知识产权制度的异同(2)中国和日本的申请量对比2.日本最近的知识产权话题(1)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知识产权战略的背景・知识产权创造循环・国际产业竞争力・知识产权立国的国家架构・知识产权战略大纲・知的財産基本法の制定・知识产权推进计划・迄今为止的架构・知识产权战略的未来(2)职务发明的问题・中国和日本的异同・日本企业的传统做法・受惠于转让对价的诉讼・特许法第35条的改正・日本企业的对策(3)模仿品・盗版问题・知识产权侵权问题・日本企业的对策・日本企业的实态・模仿品・盗版的事例电话:010-58896890传真:010-58896840Email:cnips@126.com53.日本企业的知识产权管理概况・法务部和知识产权部・日本的产业发展和知识产权・经营战略和知识产权・知识创造的循环・信息的活用・知识产权活动案例・知识产权评价・日本企业的知识产权报告书・人才培养・日本知识产权协会的介绍・第二天(23日)德国法思博知识产权律师事务所德国法思博知识产权律师事务所(Vossius&Partner)是德国及欧洲最大的知识产权律师事务所之一。该事务所成立于1961年,拥有高度专业化的专业代理人和律师五十多名,各行业技术人员和工程师八十多名,其他专业工作人员一百多人,是欧洲知识产权界最有名气,最有实力的律师事务所之一。法思博知识产权事务所提供所有技术领域的知识产权方面的代理以及涉及到的法律服务,客户和业务关系网络遍及世界各地。事务所总部位于素有“欧洲知识产权之都”美誉的慕尼黑市。在德国的柏林和瑞士的巴塞尔都设有分所。长期以来,法思博知识产权律师事务所曾多次被评为最佳律师事务所,特别在专利诉讼中尤显佳绩。今年该事务所再次被提名为德国2007年度最佳律师事务所。如欲知详情及更多的细节,请浏览网站:阿克塞尔•施德布林克(AxelStellbrink)先生赖纳•维克托(RainerViktor)先生1.概括•知识产权的概述:总观与实例•国家与欧洲公约•权力及管理机构•相关权力及权力要求:利剑•保护电子与计算机相关发明的选择权2.商标(摘要)在欧洲的商标系统::正确策略的选择注册程序及提出异议之审理3.设计(摘要)•获取保护之必要条件•注册程序4.专利及实用新型•可取得与计算机相关发明的专利•例如:软件,商业模式,无线电通讯•专利和/或实用新型:优缺点•工作流程:时效与法律事实之比较•程序:实例,策略,费用及时间•专利及实用新型的挑战:概叙•战略:如何最佳表述你所关注的重点电话:010-58896890传真:010-58896840Email:cnips@126.com65.强制执行•在欧洲知识产权的诉讼:选择正确的管辖区域•证据:证据的收集及其保护所要采取的必要方法•请求权:禁令,赔偿金,告知及毁灭•辩护:无效,使用优先,滥用,不信任(工业规格)•诉讼程序:策略,费用,时间,实施•辩护:无效,滥用,不信任条款•不平等竞争:强有力的后退方位•刑事审理及查封惯例第三天(24日)美国KMOB律师事务所Knobbe,Martens,Olson&Bear,LLP(以下简称KMO)是美国最大的智慧财产权律师事务所之一,目前有超过一百八十位专利法与商标法的律师。律师群在大学期间专攻于工程及科学方面的专业。其中大多数的律师另有硕士及博士的学位,同时更有在高科技领域任职过的经验。这个律师事务所有一群专精于世界商标及著作权的律师。KMOB律师事务所的专业在国际上享有卓越显著的名声。在全球智慧财产及商标著作权的排名中,本律师事务所曾多次被票选为第一。另外本律师事务所有多位律师曾荣获世界顶尖律师的殊荣。在2007年,由IPLaw300的调查中显示,KMOB律师事务所在专利诉讼官司方面的成长获得第一,并且在承办官司的总数上是美国前十大的律师事务所。如欲知详情及更多的细节,请浏览网站www.kmob.com.演讲人:JohnM.Carson先生DrewS.Hamilton先生AbrahamChuang先生I专利权的获得什么可以取得专利•软件专利-algorithms(计算机的运算法则),APIs,GUIs•商业方法专利-改革,说明以及回顾权利要求的广度•搜索•失效•设计范围申请程序•递交申请•答复专利审查决定书•复审•换发专利战略•多元性发明及其限制•组合•专利权的获得•查看竞争者标的物的说明II专利权的诉讼谁可以成为诉讼当事人•所有人或独家许可者•共有人•法人电话:010-58896890传真:010-58896840Email:cnips@126.com7专利战略哪里可以提出申请•联邦法院•所属管辖地法院•选择的地方法院(诉讼事件表)关于诉讼前期程序的研究禁令•临时的(审判前)•永久的(审判后)审判前作为•告退,转交管辖地法院•专利要求描述的听证•法官根据双方的叙述而做的初步判断审判前原被告双方可以通过民事诉讼请求查阅对方文书和证物及提出质疑的法律(Discovery)•文书及标的物的查阅•质询•宣誓证明•新电子发现的准则审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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