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总结/报告 > ST锦化:XXXX年半年度报告
锦化化工集团氯碱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中期报告锦化化工集团氯碱股份有限公司二○一○年度中期报告(全文)中国●葫芦岛二○一○年八月编制锦化化工集团氯碱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中期报告2锦化化工集团氯碱股份有限公司二○一○年度中期报告目录第一节重要提示..........................................3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3第三节股本变动和主要股东持股情况........................5第四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8第五节董事会报告........................................9第六节重要事项.........................................13第七节财务报告.........................................32第八节备查文件.........................................91锦化化工集团氯碱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中期报告3第一节重要提示本公司管理人、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管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所有董事均已出席。没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公司管理人魏凤华先生、公司负责人王铁山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晓光先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任玉华女士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公司半年度报告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天职国际会计师事所出具了标准有强调段的审计报告。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一)公司基本情况简介:1、公司名称公司法定中文名称:锦化化工集团氯碱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法定英文名称:JINHUAGROUPCHLOR-ALKALICO,LTD2、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旭3、公司董事会秘书:李国文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宋立志联系地址:辽宁省葫芦岛市连山区化工街锦化化工集团氯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联系电话:0429-2709065传真:0429-2901152电子信箱:jhca@jinhuagroup.com4、公司注册地址:辽宁省葫芦岛市连山区化工街公司办公地址:辽宁省葫芦岛市连山区化工街邮政编码:125001公司国际互联网网址:电子信箱:jhca@jinhuagroup.com锦化化工集团氯碱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中期报告45、公司信息披露报刊名称:《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刊登公司半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互联网网址: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公司董事会秘书处6、公司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ST锦化股票代码:000818(二)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单位:人民币元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期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调整前调整后调整后总资产2,269,025,023.932,346,922,928.142,346,922,928.14-3.3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309,637,960.07-133,908,690.63-149,438,459.95107.20%股本340,000,000.00340,000,000.00340,000,000.000.0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0.91-0.39-0.44107.20%报告期(1-6月)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调整前调整后调整后营业总收入851,284,835.68440,681,296.26440,681,296.2693.17%营业利润-147,250,847.14-216,779,444.32-217,953,625.93-32.44%利润总额-176,881,628.78-230,504,098.87-231,678,280.48-23.6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81,427,500.12-230,504,098.87-239,835,801.37-24.3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151,796,718.48-216,779,444.32-226,111,146.82-32.87%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5336-0.6780-0.7054-24.35%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5336-0.6780-0.7054-24.35%净资产收益率(%)0.00%0.00%0.00%0.00%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3,046,282.62-94,850,456.86-90,771,805.33-74.61%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0.0678-0.2790-0.2670-74.61%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包括单位:人民币元非经常性损益项目金额附注(如适用)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96,071.30锦化化工集团氯碱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中期报告5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29,726,852.94非常损失及停车损失等合计-29,630,781.64-第三节股本变动和主要股东持股情况(一)报告期内公司股份变动情况表:单位:股本次变动前本次变动增减(+,-)本次变动后项目数量比例发行新股送股公积金转股其他小计数量比例一、有限售条件股份190,046,96955.896%190,046,96955.896%1、国家持股2、国有法人持股190,046,96955.896%190,046,96955.896%3、其他内资持股00.00%00.00%其中: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境内自然人持股00.00%00.00%4、外资持股其中:境外法人持股境外自然人持股二、无限售条件股份149,953,03144.104%149,953,03144.104%1、人民币普通股149,953,03144.104%149,953,03144.104%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4、其他三、股份总数340,000,000100.00%340,000,000100.00%1、报告期内股份变动原因:报告期内股份未发生变动2、报告期内公司股份总数没有变化。(二)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交易时间。单位:股时间限售期满新增可上市交易的股份数量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余额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余额说明2009年3月14日190,046,969-340,000,000注:目前尚未解除限售。锦化化工集团氯碱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中期报告6(三)前10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单位:股序号有限售条件股东名称持有的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可上市交易时间新增可上市交易股份数量限售条件1锦化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90,046,9692009年3月14日190,046,969见附注注一:公司于2006年3月13日完成了股权分置改革。至股改承诺期满,公司控股股东严格履行了承诺。注二:目前上述股份尚未办理解除限售。(四)公司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单位:股股东总数27,241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总数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质押或冻结的股份数量锦化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法人55.92%190,126,969190,046,969190,126,969浙江金能控股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0.44%1,483,587李惠智境内自然人0.32%1,077,500魏德源境内自然人0.31%1,067,300冷栋基境内自然人0.31%1,050,000王明惠境内自然人0.28%958,900陈德泉境内自然人0.24%807,200肖裕福境内自然人0.23%785,838居长林境内自然人0.22%738,400陈南京境内自然人0.21%722,903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股东名称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股份种类浙江金能控股有限公司1,483,587人民币普通股李惠智1,077,500人民币普通股魏德源1,067,300人民币普通股冷栋基1,050,000人民币普通股王明惠958,900人民币普通股陈德泉807,200人民币普通股肖裕福785,838人民币普通股居长林738,400人民币普通股陈南京722,903人民币普通股北京铭泽投资有限公司691,200人民币普通股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第一大股东锦化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流通股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流通股股东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未知。锦化化工集团氯碱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中期报告7(五)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没有变化。(六)报告期后,公司控股股东所持本公司股权情况:(1)股权变更前股权控制关系情况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锦化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国有独资公司,葫芦岛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有其100%股权。报告期末,锦化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代表国家持有本公司190,126,96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5.92%,是公司第一大股东。葫芦岛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是公司的昀终实际控制人。73.53%(2)股权变更后股权控制关系情况辽宁省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0年6月4日裁定锦化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锦化集团”)进入清算程序后,2010年7月30日,控股股东锦化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委托葫芦岛诚信拍卖行有限公司依法对公司控股股东锦化集团持有的公司190,126,969股股份进行了拍卖,占公司总股本的55.92%。昀终,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大集团”)以人民币233,000,000元竞得。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方大集团和拍卖人签署了拍卖成交确认书。同日,辽宁省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民事裁定书(2010)葫民二破字第00003-2号,裁定如下:一、锦化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锦化化工集团氯碱股份有限公司190,126,969股A股股票及锦化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合法拥有的土地使用权、厂房、设备、长期股权投资等有形资产归买受人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所有。财产权自本裁定送达买受人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时起转移。二、买受人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可持本裁定书到财产管理机构办理相关产权过户登记手续。该等资产存在的抵押、质押和保全措施不影响过户变更登记手续的葫芦岛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锦化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锦化化工集团氯碱股份有限100%55.92%锦化化工集团氯碱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中期报告8办理。本次拍卖完成后,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股权购买方方大集团将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方威先生为昀终实际控制人。股权变更后锦化氯碱实际控制结构框图:(七)报告期末,公司股东所持本公司股权冻结和质押情况:股份持有人质押或冻结机构数量性质冻结日期解冻日期锦化集团中国银行葫芦岛分行60,000,000质押2009-07-06申请终止日时止锦化集团华夏银行沈阳中山广场支行30,000,000质押2008-07-10申请终止日时止锦化集团辽宁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100,046,969司法冻结2009-07-092011-07-08锦化集团辽宁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60,000,000司法冻结2009-07-092011-07-08锦化集团辽宁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30,000,000司法冻结2009-07-092011-07-08锦化集团辽宁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80,000司法冻结2009-07-092011-07-08第四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100%98%2%98%北京方大国际实业投资有限公司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抚顺市兰岭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方威锦化化
本文标题:ST锦化:XXXX年半年度报告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661414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