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建筑/环境 > 工程监理 > 人工挖孔桩工程施工合同
1人工挖孔桩工程施工合同发包人:(简称甲方)承包人:(简称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工程概况:1.1工程名称:xxx一期桩桩基工程1.2工程建设地点:xx二、工程承包范围、承包方式及质量标准:2.1承包范围:本项目规划用地范围内B标(除9#栋)、E号栋及所划分区域内地下室部份人工挖孔桩工程(桩量约391根,所有桩身长暂按10m计,约3910立方米)。具体范围以施工图纸和甲方确认为准。2.2承包内容: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桩位放线测量、挖桩孔、排水(含雨水、地下水)、入岩、桩土方转运至场地内甲方指定地点、场地平整、护壁、钢筋笼制安及桩芯砼浇灌、凿除桩头达到设计要求和配合桩基检测工作等,综合单价包括但不限于完成上述工作内容所需的施工直接工程费、临时设施费、措施费(含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如出现地下水位较高、流砂层或淤泥层等情况,施工中需降排水措施、局部钢套筒护壁等措施费)、利润、风险费等,以及施工场地范围内的一切排降水费用、孤石爆破处理、场地及基坑临时排水措施、冬雨季施工措施、材料二次搬运、施工临时道路的铺设及修复、建设文件工期内引起的各种材料设备和人工的损耗及增加、通风(含可能有的地下有毒气体处理)措施,为桩基检测提供必要的条件和便利(提供检测用水电、道路、凿除桩头及桩顶浮浆层至符合检测要求、桩基检测遗留在桩内的浆体清除等)、水土保持措施、桩基施工用水、用电、材料试验费、资料费、垃圾清运费用等一切费用、施工红线外相关关系协调所发生的费用等。实桩从桩底计至桩顶设计标高,空桩为进场前地形标高至桩顶设计标高计量。2.3承包方式:乙方以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文明施工、合同综合单价包干的形式承包人工挖孔桩工程。2.4质量要求:2.4.1施工期间,乙方应执行长沙xx政府对施工单位的相关要求。若不能或未能完全执行而引起的一切罚款、投诉(含可能对周边民房影响的投诉)均由乙方自行解决,若不能及时解决,由此对甲方造成工期影响、社会负面影响的,甲方将对乙方进行索赔;2.4.2乙方应按照甲方对项目整体进度的要求落实具体栋号的施工顺序;2.4.3乙方负责做好施工期间必要的降(排)水工作(包含施工区域各种水源的排出),且采取必要措施保证不因降(排)水工作导致周边建筑(构筑)物出现安全问题。2.4.4本桩基工程施工必须完全按照设计图纸、国家规范要求进行,桩芯必须采用商品混凝土(护壁可采用现场搅拌混凝土)浇筑,浇筑时必须采用合适的2振捣设备进行振捣、确保密实,所有强度等级均按设计要求。2.4.5乙方使用的原材料进场必须进行现场抽样(监理、甲方见证)检测,未经检测或检测不合格的材料严禁使用。其中:钢筋必须使用萍钢、湘钢、链钢产品(采购前报监理、甲方审核确认),商品混凝土供应商必须经监理、甲方审核确认。2.4.6乙方应建立必要的安全保证措施,确保施工期间施工安全并对此负责;2.4.7乙方必须配合建设单位委托的检测单位进行桩基检测,若由于乙方与检测单位配合不好,导致检测工期拖延、检测结果的报告迟迟不能提交等不利于该分项工程及时验收的,甲方除追究乙方的责任并对其进行1~2万的违约处罚外,还要按照每拖延一天追加承担合同结算造价的1%违约责任;2.4.8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按照设计图纸、国家及地方相应的规范、规程等施工,并按设计图纸和施工验收规范进行施工过程验收,确保承包施工的工程符合现行国家质量验收规范的要求。若在施工期间出现明显的违背设计图纸、规范、规程等质量问题而又不能及时整改的,乙方将承担500~5000元(人民币)/处的违约责任。2.5质量标准:要求质量均为合格。若一次性验收未达到该标准,按合同结算总价的5%承担违约责任。三、开工及竣工的时间:3.1本桩基工程施工工期为:7#、10#、E#栋施工工期为30个日历天,其余(6#、8#)为38个日历天,开工日期以甲方的开工令为准,工期按11月28日计算。3.2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24小时内进场,完成桩基进场施工准备工作3.3因不可抗力因素和甲方原因导致工期延期,经乙方申报并经甲方签证认可,工期可顺延,否则均视为乙方违约,并承担相关违约责任。不可抗力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形:(1)自然灾害、如台风、地震、洪水导致无法施工;(2)政府行为,如征收、征用;(3)社会异常事件,如战争、罢工、骚乱导致无法施工。四、合同包干综合单价、暂定总价及结算方式:4.1本工程实桩综合单价为xxx元/m3;空桩综合单价为xxx元/m3,不论桩的长短和土质变化情况,均以上综合单价进行按实际工程量计价,总价约为xxx万元(含税价)。4.2结算方式:4.2.1、结算造价=合同包干综合单价*甲方、监理、乙方三方共同确认的工程量。4.2.2工程量计算原则:人工挖孔桩有效桩长为从设计桩顶至扩大头上口的实际深度结算(H),直径按设计桩径计算(D),护壁按设计护壁厚度(d),若实际护壁厚度未达到设计厚度,则按实扣减;若实际护壁厚度超过设计厚度,属于乙方施工超量,不另计量;深度最终以甲方、监理、施工单位三方共同确认的尺寸计算工程量。4.2.3工程量计算公式:V=∑[π*(D/2+d)2*H+V扩大头]。五、付款方式:5.1付款方式(1)无预付款。(2)工程进度过半时,支付至已完成工作量的70%;(3)工程完工,经总包、监理及甲方验收合格,并提交检测报告后付至已完3成工程量的85%;(4)办理完结算后,支付至结算总价的95%;(5)自本工程竣工1年后付清结算总价余款;5.2付款要求(1)每月20日为乙方向监理和甲方上报当月完成形象工程量截止日,逾期不报视为乙方放弃当月进度款支付,并将当月应付款项转入下月支付;(2)每个付款节点的工程量均需经甲方现场代表认可,并经甲方审批后方可支付;(3)达到付款节点且甲方收到乙方的款项支付申请(含款项支付申请、工程量清单、款项计算书等支持款项支付的资料)后10天内,完成款项审批手续并付款。(4)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施工用水用电费(含线路损耗分摊)、乙方承担的违约金和赔偿金等,甲方有权从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六、甲方责任:6.1甲方在开工前提供乙方施工图三份,地下管线图一份。6.2做好三通一平工作,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并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6.3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保证数据真实准确。6.4将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提交给乙方,并进行现场交验。6.5组织乙方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向乙方进行设计交底,及时组织检测单位进场检测。6.6协调处理施工现场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6.7协调处理施工现场各单位与乙方的工序关系,保证乙方的施工作业面。6.8指派xxx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付款、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合同期间若有变动,应及时通告乙方。6.9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工程款项。6.10协助乙方与周边关系的协调,但由此发生的任何费用由乙方承担。七、乙方责任:7.1甲方委托为本工程施工监理,乙方必须无条件接受;7.2乙方派xx为项目经理,负责现场施工管理、质量、进度及安全文明施工等相关事宜。在施工过程中,施工组织设计中确定的现场管理人员未经甲方批准,不得更换,否则,乙方须承担10000元/人•次的违约金。如甲方发现乙方的现场管理及施工人员不满足现场管理及施工的需要时,乙方必须及时调整。否则,乙方须承担500元/人•次的违约金。7.3乙方开工前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供甲方审查,做好施工进度,材料进场等各项工作。7.4严格执行现行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国家强制性条文、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和设计图纸或作法说明施工,确保定位、放线正确无误,并根据有关规程规范做好各工种、工序的交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做好各职能部门的报验签字验收手续。7.5按工程需要提供和维修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看守、围栏和警卫等。乙方应对其工作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和安全防范教育,建立完善的安全施工管理体系,保证安全文明施工(包括工作人员与非工作人员)。在施工中若出现任何安全事故或对造成工程、财产和人身伤害,均由承包人自行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4责任和费用;7.6保证质量与安全,做到文明施工,遵守甲方及工地的各项规章制度,并承担与之相关的一切责任。7.7做好竣工验收前的成品保护工作,保护期间若发生损坏,乙方自费予以修复。7.8做好施工现场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工作,否则由此造成的责任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7.9保证施工现场清洁符合有关规定,承担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7.10本工程不得分包。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发包的,乙方应当向甲方承担违约金10万元。同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由乙方独自承担,乙方无条件自动退场,甲方另行安排队伍施工,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阻碍施工,已完成部分的工程款待本工程竣工验收后一并结算。7.11乙方负责本工程所有桩基施工(含材料运输)相关证照、保险、环保、卫生、暂住交费办证等手续并承担费用,否则相关部门处罚及因此影响工期等责任及费用均由乙方负责。7.12乙方应按合同约定工期完成桩基施工工作,如因甲方原因需调整工期,乙方必须按照甲方要求的工期完成桩基施工工作,但费用不再调整。7.13本工程甲方提供施工用水、用电源,线路接驳和挂表计量及施工用水、用电费用等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代缴的,由甲方在当次工程款中扣回。7.14由乙方自行协调(甲方协助)解决工程红线外周边的各种社会关系并承担相关费用。7.15乙方配合办理长沙x的有关施工单位所必须的招标备案、合同备案、单位备案及安全文明施工备案等工作,并提供相关证明资料。7.16乙方在开工后2天内向监理及甲方上报详细的施工进度计划、技术方案和安全文明施工方案,如不能按时报送该计划,乙方应向甲方承担违约金500元/天。八、材料设备采购8.1挖孔桩所用材料:(1)桩芯砼必须使用商品砼,所选砼生产厂家报甲方审批后方可使用;(2)挖孔桩钢筋必须采用湘钢、涟钢或萍钢的产品。8.2乙方应按照投标时的承诺、设计和规范的要求采购工程需要的材料设备,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在材料设备到货24小时前通知甲方代表验收、配合监理抽样送检。8.3对与设计和规范要求不符的产品,甲方代表拒绝验收,由乙方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现场,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8.4甲方代表发现乙方采购并使用不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的材料设备时,应要求乙方修复或拆除及重新采购,乙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九、设计变更(一)设计变更9.1设计变更9.1.1乙方对原设计进行变更,须经甲方同意,并由甲方送原设计单位审查,取得相应图纸和说明;9.1.2施工中甲方对原设计进行变更,在甲方送设计单位审查,取得相应图5纸和说明后,向乙方发出变更通知,乙方按通知进行变更,否则,乙方有权拒绝变更。9.1.3双方办理变更、洽商后,乙方按甲方要求,进行下列变更;1.调整工程范围或工程内容2.更改有关工程的性质、质量、规格;3.更改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4.增加合同约定范围外的附加工作;5.改变有关工程的施工时间和顺序。(二)合同外工程委托及工程签证的办理参照设计变更的流程执行。十、隐蔽工程、中间验收10.1乙方自检合格后在隐蔽和中间验收48小时前通知甲方代表、监理工程师及各职能部门参加。验收合格,甲方代表、监理工程师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乙方未通知甲方、监理工程师验收即进行下阶段施工的,由乙方承担所有责任。同时,甲方、监理工程师有权要求剥露验收,无论检验是否合格,由此发生的所有费用和时间延误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代表、监理工程师参加验收且工程质量符合规范要求,验收24小时后,甲方代表、监理工程师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可视为甲方代表、监理工程师已经批准,乙方也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则应在限定时间内整改后重新验收。十一、竣工验收
本文标题:人工挖孔桩工程施工合同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6704487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