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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章:总则一.广东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为健全公司管理制度和组织功能,促使雇劳同心协力,发展本公司业务,特依据国家《劳动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管理制度制定本手册。二.凡本公司所属员工,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必须遵守本手册规定。三.本手册所称员工,系指正式被聘于本公司并签订劳动合同或被公司聘用从事劳务工作者。四.公司员工应严格遵守本手册之规定,尽应尽之责任和义务,方可享受相应之权益。第二章:服务守则一.本公司员工应遵守公司所有规章制度,接受主管指令和监督,忠于职守,各级主管应对从业员工亲切诱导,淳淳教诲。二.本公司员工之操守、言行应诚实、谦虚、勤奋、谨慎,同事间须和睦相处,互相尊重,不得有侮辱他人、吵架斗殴等违法乱纪行为。三.本公司员工对内应认真工作,不浪费公司财物,不假公济私,珍惜公司荣誉;对内对外均应保守业务或职务上之机密,若造成重大过失,须对责任行为负责。四.凡本公司员工未经公司书面同意,不得为自己或第三者经营与本公司相同或类似之事业,也不得为同类事业单位之股东或合伙人。五.公司员工不得利用职务行为或职务之便接受招待、馈赠、回扣或其他不法行为。六.公司员工除办理公事或经总经理授权外,不得对外擅用公司名义进行考察、谈判、签约、提供担保或证明、向媒介发表信息或意见。凡个人意见涉及公司名义时,未经许可不得冒用。七.本公司因生产经营需要,对员工工作或职务进行调动时,员工应予以配合不得拒绝,员工若拒绝或未按规定时间报到就任新职时,本公司将以旷工论处。第三章:员工聘用与解聘一.本公司员工须经甄试和审核合格,方可依规定任用。2二.本公司招聘的对象是资格最符合的个人,无种族、性别、地域、户口之区别。三.公司招聘原则为:用人唯贤唯才、公平、公开、公正,不拘一格选拔人才。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聘用为本公司员工:1.曾经被本公司开除或未经核准而擅自离职者;2.被剥夺公民权利者;3.通缉在案未撤销者;4.受有期徒刑之宣告,尚未结案者;5.经指定医院体检不合格者;6.患有精神病或传染病(依政府规定)或吸用毒品者;7.未满16周岁者;8.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有劳动合同关系者;9.政府法律规定的其他约定情形者。五.应聘人员面试合格后,按照公司要求报到时间到行政人事部亲自办理报到手续、并应缴验下列证件:1.学历证明、职称证件、居民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正本核对后发还,复印件留存)2.本公司指定医院之合格体检表;3.本人最近一寸证件照片两张;4.前服务单位离职证明;5.其他指定应缴验的证明。六.新聘员工试用期一般约定为1-3个月,其试用期薪资约为转正后工资总额的80%(详则请参照公司《薪酬管理办法》),八.新聘员工试用合格后,予以办理转正手续并正式任用。如员工在试用期内无法胜任岗位工作,公司有权随时终止对其试用,予以辞退。(详则请参照公司《员工聘用管理制度》)。九.公司员工在试用期间,如员工感到公司与自己的期望值有较大的差距,或因其他原因而决定离开,可直接提出辞职。十.员工在试用期内请假时间不得超过一个月,否则将被视为自动离职;试用期间无故旷工、迟到或早退累计超过三次的,公司将予以辞退。3十一.员工予以正式任用后,享受公司提供的社会保险等福利。十二.员工因职位调整或工作单位发生改变时,其异动手续按公司《员工聘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办理。十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本公司可以不经预先通知而终止聘用关系,同时不给予当事人任何经济补偿。1.在欺骗公司的情况下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致本公司误信造成损失者;2.违反劳动合同或公司规章制度经本公司认定情节重大者;3.营私舞弊,收受贿赂,严重失职,对公司造成损害者;4.对本公司各级管理者或其他同事实施暴行或有重大侮辱之行为而使之受到伤害者;5.故意损耗本公司物品浪费公司资源,或故意泄露公司技术、经营机密者;6.员工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者;7.连续三次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者;8.本公司制度规定的其他严肃纪律处分而开除的情形;十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公司依法提前通知当事人终止合同关系。1.员工有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或不能从事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的;2.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3.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困难,或公司濒临破产或转让,征得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同意减员的;4.现有劳动合同期到,公司不再与其续签合同的;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十四.员工因故无法继续服务时,须书面申请提出辞职并填写《员工离职申请表》,经公司总经理核准并办理移交手续后方可离职。十六.离职人员离职时,公司将扣除离职人员拖欠未付的公司借款、罚金、对公司交接手续未清的赔偿金、抵押金,原承诺培训服务期未满的补偿费用等,并一并结清所有债权债务。十七.离职人员的工资和享受福利待遇的截止日期为正式离职日期,依本公司规定办理完离职手续后,本公司给予离职员工结清相应工资和保险。4十八.离职人员办理离职手续后,即与公司完全脱离劳动关系,公司为离职人员开具真实的离职证明。二十.未经申请或批准而离职,致使公司遭受损失者,公司将依法向相关机关提起诉讼并请求赔偿二十一.违反离职程序,或擅自离职的员工将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不良后果。二十二、公司员工离职后,按照与公司签定的保密合同履行有关保密工作,如因离职人员原因致使公司遭受损失者,公司将依法向相关机关提起诉讼并请求赔偿。第三章:劳动合同一.依据劳动法规和公司的管理制度,本公司与员工订立《劳动合同书》或签定聘用协议,以正式确认并保证双方在聘用过程中的权利的义务。二.劳动合同种类及期限:1.固定期限合同:公司与中、高级员工签订期限为1至3年的劳动合同;与普通员工签订期限为3个月至1年的劳动合同(对于新聘员工劳动合同中包含1-3个月的试用期);2.无固定期限合同:若因工作需要,公司视情况可与员工签定无固定期限合同;3.签订合同的时间:公司在员工合同到期的前30天内与员工签定下一期限的劳动合同。四.签订合同后双方权益:1.员工在合同期内,享受合符国家规定的薪金及福利待遇;2.员工应严格遵守合同各项约定,违约须承担违约责任;3.员工符合合同约定的解约情形的,公司将与其解除劳动合同;4.如对合同内容存有异议,可向公司提出质询,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协商如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员工可选择不与公司签定劳动合同,双方劳动关系即行终止。五.合同变更1.订立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合同相关内容;52.订立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制度发生变化时,合同应变更相关内容;3.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相关内容;六.合同的解除1.公司根据生产经营状况和员工的个人工作情况,可以对劳动合同进行解除,其解除条件和方式按照国家规定的原则进行。第四章:工作时间、考勤、休假、请假一.工作时间1.员工的工作时间原则上按政府的有关规定,每周工作5天,总时数不超过40小时。上班时间为:上午8:30—18:00,其中12:00-14:00为中午休息时间。2.本公司鼓励员工当日事当日毕,高效敬业。公司原则上不安排加班,但确因生产经营或突发事件需要加班时,公司可安排员工加班,除特殊情况事前核准外,一律不得拒绝,公司按有关规定给予加班费或安排补休。4.员工若因工作需要,确需加班的,须事先申请(其审批流程为:加班员工填写《加班申请单》→所在部门负责人审核→行政人事部负责人审核→总经理核准→交行政人事部备案。凡未经总经理核准之加班,一律视为无效加班,不予支付加班费或补休。5.员工加班时数以加班单位申请时间加班时数为核定标准。6.伪造不实加班记录,从事不实际工作及擅离职守者,虚报加班时间者,经查实,除不予计加班费外,予以记大过(含)以上处分。7.每日加班单在两工作日内送达公司行政人事部,适逢假日顺延一天。8.凡实行计件制的员工,作息时间按生产制造部规定进行,以不推迟订单交货时间为原则,推迟交货时间的处罚按公司相关规定执行。公司在核定计件单价时已完全包括加班加点、有毒有害补贴、保密费等相关补贴费用,计件工资上不封顶下不保底。二.考勤1.本公司采用“IC”考勤卡刷卡考勤和结合各部门考勤记录表进行考勤,以刷卡考勤为主要依据,各部门考勤记录表为证明依据。出勤员工应在8:306以前打上班卡,冬季17:30以后、夏季18:00以后打下班卡,各部门主管须准确记录员工的出勤状况。2.员工每人配备一张“IC”考勤卡,员工在离职时须将考勤卡交回公司行政人事部,若未交还或故意损坏,公司将于其本人工资中扣除50元作为考勤卡补偿费用。若员工在使用过程中遗失或人为损坏考勤卡,须及时向行政人事部申请补发,每张收取工本费20元。3.考勤卡必须由个人自己使用,不得代请他人打卡或代别人打卡。凡经发现违规者,给予当事双方记大过处分,并取消当年发放各项奖金资格;4.员工进出公司均须刷卡(包括外出办事、中午休息外出散步等),凡不按规定刷卡的,给予当事人当月绩效奖金少奖50元/次的处罚,该项制度由公司保安配合执行,凡公司员工进出大门未刷卡,公司将每次少支付保安费用100元;5.若因停电或考勤机故障无法打卡时,在值班门卫处进行考勤签到.6.若有出勤时忘记打卡或因工作原因不能打卡的,需由当事人所在部门之负责人开具出勤证明,未办理出勤证明手续者一律按旷工论处。7.上班时间迟到10分钟内当月绩效奖金少奖10元/次,迟到30分钟内当月绩效奖金少奖20元/次,迟到30分钟以上按旷工半天论处,累计迟到3次计为一天旷工。8.早退一次当月绩效奖金少奖20元/次,累计早退2次计为一天旷工。.9.旷工一天扣3天工资,连续旷工达3天(含)视为自动离职,全年累计旷工达6天者(包含迟到、早退所计入的旷工时间),公司给予开除处分。10.市场营销部在公司上班的人员遵循此管理规定,外派销售人员及管理干部由市场营销部制定管理规定,送行政人事部部备案,由行政人事部监督执行。11.出差人员的考勤:行政人事部部根据出差人员的《出差申请单》所注明的时间对出差人员进行考勤,在出差时间内均按正常出勤视之。若出差人员提前回到公司,须于一个工作日内到行政人事部部办理取消剩余时间手续;若实际出差时间超过了《出差申请单》所注明的时间,回公司后需补办超出时间的出差申请。凡未办理补办手续的,所超出时间一律按旷工论处。12.部分工作员工因工作的特殊性,在经总经理核准后,可以不依本规定所7述打出勤卡。13.行政人事部每月对考勤状况作成报表,列入员工个人考核和部门考核。三.休假1.本公司员工每七日中有二日休息作为例行假日。2.法定休假(1)元旦1天(2)春节3天(3)劳动节3天(4)国庆节3天(5)女工妇女节半天3.年休假(1)为公司服务满1年,可申请休假3天;(2)为公司服务满2年以上,可申请休假5天;(3)年休假最长时间为5天,并须于当年内用完,不用者视为自动放弃,无任何补偿;(4)以上所述之一般休假、法定假日休假及年休假均为带薪休假.4.若公司遇突发重大事件,休假人员应立即取消休假并赶回公司.四.请假:请假类别分为事假、病假、公伤假、婚假、产假、丧假。请假人员须提前1天(含)以上提出请假申请,觅妥职务代理人,填写《请假单》经核准后予以休假。若因突发状况无法事先提出申请者,须在请假当日上班后30分钟内电告直属主管,回公司后于8小时内办妥补假手续,若未电告主管或逾期不办理补假手续者,一律依旷工论处。1.事假:员工因私事需要请假的,可申请无薪事假。(1)任何原因的事假最多不能连续超过30天,全年不得累计超过60天,超过此期限者,公司可视实际情况予以调动工作、劝其辞职或辞退处理。.(2)员工事假期间工资、奖金和各种补贴按比例扣除。假期超过15天以上者,当月社会保险公司应承担部分亦一并由请假人自己承担。如果员工当月工资不够个人应交保险部份员工本人须到财务交纳补足,因员工本人未按期交纳保险造成的损失由员工本人承担。8(3)员工因违反公司制度而被暂时停职、停工的,按事假处理。2.病假:员工因病需治疗或修养。(1)病假(含住院医疗者)须出示公司指定许可
本文标题:公司员工手册(受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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