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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证券法规罚款总结大全行为对机构的处罚对人员的处罚虚报注册资本、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诈骗取得公司登记责令改正,处以虚报注册资本金额5%以上百15%以下的罚款5%-15%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公司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5-50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或出资不到位。处以虚假出资金额5%以上15%以下的罚款。5%-15%发起人、股东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其出资的所抽逃出资金额5%以上15%以下的罚款。5%-15%在法定的会计账簿以外另立会计账簿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5-50向有关主管部门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等材料上作虚假记载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处以3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3-30未经法定机关核准,擅自公开或者变相公开发行证券的责令停止发行,退还所募资金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处以非法所募资金金额1%以上5%以下的罚款1%-5%对擅自公开或者变相公开发行证券设立的公司由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机构或者部门会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取缔取缔给予警告,并处以3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3-30发行人不符合发行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核准尚未发行证券的,处以30万元以上60万元以下的罚款;已经发行证券的,处以非法所募资金金额1%以上5%以下的罚款。30-601%-5%处以3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指使从事前款违法行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3-30保荐人出具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保荐书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业务收入,并处以业务收入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暂停或者撤销相关业务许可。1倍-5倍处以3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任职资格或者证券从业资格。3-30发行人、上市公司或者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披露信息,或者所披露的信息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处以30万元以上60万元以下的罚款30-60给予警告,处以3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3-302发行人、上市公司擅自改变公开发行证券所募集资金的用途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3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3-30发行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指使从事前款违法行为的,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以上60万元以下的罚款。30-60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或者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在涉及证券的发行、交易或者其他对证券的价格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公开前,买卖该证券,或者泄露该信息,或者建议他人买卖该证券的单位从事内幕交易的,还应当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3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3-30责令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证券,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3万元的,处以3万元以上60万元以下的罚款。1倍-5倍3,3-60证券公司承销或者代理买卖未经核准擅自公开发行的证券的责令停止承销或者代理买卖,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30万元的,处以30万元以上60万元以下的罚款。1倍-5倍30,30-60给予警告,撤销任职资格或者证券从业资格,并处以3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3-30证券公司承销证券,进行虚假广告推介活动;不正当竞争手段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30万元以上6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暂停或者撤销相关业务许可。给其他证券承销机构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30-60给予警告,可以并处3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任职资格或者证券从业资格:3-30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违反规定买卖本公司股票的给予警告,可以并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3-10非法开设证券交易场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予以取缔,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0万元的,处以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1倍-5倍10,10-50给予警告,并处以3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3-30未经批准,擅自设立证券公司或者非法经营证券业务的由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予以取缔,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30万元的,处以30万元以上60万元以下的罚款1倍-5倍30,30-603操纵证券市场的责令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证券,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30万元的,处以30万元以上300万元以下的罚款1倍-5倍30,30-300给予警告,并处以10万元以上60万元以下的罚款。10-60在限制转让期限内买卖证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买卖证券等值以下的罚款。等值给予警告,并处以3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3-30为客户买卖证券提供融资融券的没收违法所得,暂停或者撤销相关业务许可,并处以非法融资融券等值以下的罚款。等值给予警告,撤销任职资格或者证券从业资格,并处以3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3-30扰乱证券市场的,由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3万元的,处以3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1倍-5倍3,3-20证券交易活动中作出虚假陈述或者信息误导的责令改正,处以3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分。3-20法人以他人名义设立账户或者利用他人账户买卖证券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3万元的,处以3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1倍-5倍3,3-30给予警告,并处以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3-10违法提供自己或者他人的证券交易账户的应当撤销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任职资格或者证券从业资格。撤销任职资格或者证券从业资格收购人未按照本法规定履行上市公司收购的公告、发出收购要约等义务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在改正前,收购人对其收购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收购的股份不得行使表决权。10-30给予警告,并处以3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3-30收购人或者收购人的控股股东,利用上市公司收购,损害被收购公司及其股东的合法权益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并处以10万元以上60万元以下的罚款。给被收购公司及其股东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10-60给予警告,并处以3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3-304未经登记,使用“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字样或者近似名称进行证券投资活动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00万元的,并处10万元以100万元以下罚款。1倍-5倍100,10-100给予警告,并处以3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2-30非公开募集基金募集完毕,基金管理人未备案的处以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10-30给予警告,并处以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3-10向合格投资者之外的单位或者个人,非公开募集资金或者转让基金份额的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00万元的,并处10万元以100万元以下罚款。1倍-5倍100,10-100给予警告,并处以3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3-30机构办理执业证书申请过程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故意刁难有关当事人的,或者不按规定履行报告义务的由协会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由协会对机构及其直接责任人员给予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由中国证监会单处或者并处警告、3万元以下罚款。3以下机构聘用未取得执业证书的人员对外开展证券业务的由协会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给予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由中国证监会单处或者并处警告、3万元以下罚款。3以下从业人员拒绝协会调查或者检查的,或者所聘用机构拒绝配合调查的对机构单处或者并处警告、3万元以下罚款。3以下由协会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给予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由中国证监会给予从业人员暂停执业3个月至12个月,或者吊销其执业证书的处罚;暂停执业3个月至12个月或吊销执业证书协会工作人员不按本办法规定履行职责,徇私舞弊、玩忽职守或者故意刁难有关当事人的协会应当给予纪律处分。纪律处分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对有关责任人员采取3至5年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行为恶劣、严重扰乱证券市场秩序、严重损害投资者利益或者在重大违法活动中起主要作用等情节较为严重的,可以对有关责任人员采取5至10年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对有关责任人员采取终身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具体情形略)3-5年市场禁入5-10年市场禁入终身市场禁入投资咨询机构、财务顾问机构、资信评级机构、资产评估机构、会计师事务所未经批准,擅自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1倍-5倍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保荐业务负责人和内核负责人违反本办法,未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地履行相关义务的中国证监会责令改正,并对其采取监管谈话、重点关注、责令进行业务学习、出具警示函、责令公开说明、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等监管措施;依法应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责令改正,警示函进行行政处罚刑事责任证券、期货投资咨询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一)向证券监管部门报送的文件、资料有虚假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二)未按照本办法规定履行报告和年检义务的;(三)未按照本办法规定履行对本机构有关情况发生变化的变更手续的;(四)本机构证券、期货投资咨询人员违反本办法规定,受到证券监管部门行政处罚的;(五)干扰、阻碍地方证管办(证监会)检查、调查,或者隐瞒、销毁证据的。由地方证管办(证监会)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地方证管办(证监会)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报告,由中国证监会作出暂停或者撤销其业务资格的处罚:1-56未经法定机关核准,擅自公开或者变相公开发行证券的责令停止发行,退还所募资金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处以非法所募资金金额1%以上5%以下的罚款;对擅自公开或者变相公开发行证券设立的公司,由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机构或者部门会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取缔。1%-5%取缔给予警告,并处以3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3-30发行人不符合发行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核准尚未发行证券的,处以30万元以上60万元以下的罚款;已经发行证券的,处以非法所募资金金额1%以上5%以下的罚款。30-601%-5%处以3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3-30证券公司承销或者代理买卖未经核准擅自公开发行的证券的责令停止承销或者代理买卖,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30万元的,处以30万元以上60万元以下的罚款。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应当与发行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1倍-5倍30,30-60给予警告,撤销任职资格或者证券从业资格,并处以3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3-30证券公司违反本法规定,假借他人名义或者以个人名义从事证券自营业务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30万元的,处以30万元以上6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暂停或者撤销证券自营业务许可。1倍-5倍30,30-60给予警告,撤销任职资格或者证券从业资格,并处以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3-10证券公司对其证券经纪业务、证券承销业务、证券自营业务、证券资产管理业务,不依法分开办理,混合操作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以30万元以上6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相关业务许可。30-60给予警告,可以并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任
本文标题:证券法规罚款总结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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