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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疑急性呼吸道传染病应急预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国家突法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要求,为做好门急诊可疑急性呼吸道传染病预检、分诊工作,有效防范传染病的传播,防止发生院内交叉感染,特制定本预案。具体工作如下:(一)、根据《医疗机构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办法》第四条的规定或随时执行卫生部门有关文件的要求,必要时在门诊部大门处设立监测点,对所有进入门诊人员进行体温筛查。平时则由门诊医师和各分诊台、咨询台工作人员进行监测。(二)、将门诊楼一层西北区域设为鉴别门诊,对可疑急性呼吸道传染病的患者引导至鉴别门诊进行隔离筛查。(三)、启动鉴别门诊时由急诊值班医护人员进入接诊。进入鉴别门诊的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鉴别门诊各项制度及要求。(四)、鉴别对象:不明原因发热、不明原因肺炎、来自发生禽流感地区有流感样临床表现的患者。(五)、将病人引导至鉴别门诊的同时,接诊处及时采取消毒措施。(六)、接诊程序:1、首诊(或接诊)医护人员发现有不明原因发热(体温≥38℃,并伴咳嗽或咽痛)、不明原因肺炎患者首先给患者戴口罩,立即通知在岗护士或急诊值班医护人员到鉴别门诊接诊(医护人员从鉴别门诊东门进入)。2、预检分诊人员为发热病人做好登记,送病人至鉴别门诊(患者从鉴别门诊西门进入)。3、接诊医师进行问诊、查体、登记、开检查单;护士通知检查科室到鉴别门诊进行相关检查。⑴结合病人的主诉、病史、症状、体征和相关检查进行鉴别诊断,必要时组织专家会诊。排除的疑似病例(SARS、人禽流感)转专科门诊就诊,不能排除的疑似病例立即报告医务处或医院总值班,按报告程序向有关部门上报,并联系指定医院和车辆转运病人。⑵接诊医师详细填写传染病人接诊登记本,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应准确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并及时通知流行病研究室进行网络直报。⑶患者医疗费用采取先记账后补交的办法。(七)、疑似病人转运:1、已确诊为疑似病例应电话通知医务处或医院总值班,医务处或医院总值班在2小时内报告疾病控制中心(CDC)和云南省疾病控制中心。2、由CDC或云南省CDC检测之后决定是否转运,在此之前病人不可离开鉴别门诊。3、如病人需要转运时,医务处或医院总值班通知北京紧急医疗救援中心指派专用救护车转运病人。4、为病人穿好隔离服,戴口罩。5、与转运救护车医护人员做好交接,将转诊单、病历资料复印件、传染病报告卡交至对方医务人员,并记录接诊车号、接诊医护人员工作号、病人离开的时间等。6、病人离开后立即现场终末消毒。
本文标题:可疑急性呼吸道传染病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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