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民事诉状原告:甲某,男,1980年5月21日出生,汉族,某县人,个体户,住甲县城关镇山头村。被告:乙某,男,1980年5月21日出生,汉族,某县人,农民,住乙县城关镇山头村。被告:丙某,女,成年,汉族,某县人,农民,住乙县城关镇山头村。诉讼请求1、判令两被告立即返还其借款20000元整,并自2009年6月8日始依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四倍计付利息,息随本清。2、由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事实与理由两被告系夫妻关系。2010年5月8日,被告乙某因资金紧张,提出向原告借款,经协商,原告当天即借给被告20000元。被告并向原告出具借条一份,双方约定借款期限为一个月,借款利率按4分计算。而该款到期后,经原告多次催要,均无果。由于该债务是在被告乙某、丙某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是其夫妻共同债务,应由他们共同清偿。故原告诉至法院,要求两被告立即返还其借款20000元整,并自2010年6月8日始依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四倍计付利息,息随本清;并由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以上事实有被告出具的借条及其他相关材料等证据予以证实。综上所述,原告认为,公民间的合法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被告乙某、丙某迄今未履行还款义务,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权益,应承担法律责任。为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08条及其他相关法律规定,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敬请贵院依法裁判。此致某县人民法院起诉人:甲某2012年7月24日
本文标题:民间借贷诉状范本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7013044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