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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企合作经费使用管理办法为加强校企合作经费使用和管理、提高经费的使用效率,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校企合作提高教学质量的实施意见》(****〔2012〕1号)和学院财务管理有关规定,现制定校企合作经费使用管理办法,一、校企合作经费的划拨标准及方式校企合作经费是各系开展校企合作活动的专项经费,具体划拨标准按照学院《实施意见》执行。每年1月校企合作办公室根据上年招生专业及班级、上年完成校企合作目标情况计算划拨经费,经学院审批后财务处划拨到各系校企合作经费帐户。每年初各系提交校企合作工作计划及经费预算方案,经校企合作领导小组核定后交财务处备案。二、校企合作经费的使用范围校企合作经费是指各系在校企合作洽谈过程发生的,与校企合作项目建设直接相关的费用:1.项目调研支出,含差旅费、会务费、调研费、专家论证费等。2.资料汇集支出,含信息查询费、图书购置费、资料打印装订费、资料费、办公材料费等。3.校企往来支出,含校企合作项目洽谈的接待费、工作需要馈赠合作单位纪念品费用等。4.其他费用,经系主任批准使用、符合学院财务规定的其他校企合作项目建设相关的费用。以上支出均应按项目实施时域分年度进行预算。校企合作项目运行过程中所派生的费用(如基地建设费、专家讲座费、师资培训费、课程开发费、教材编写费、学生补助费等),不在本经费支出范围。三、校企合作经费的管理1.经费必须专款专用,学校和企业的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式截留、挤占或挪作它用。经费的使用必须合理、合法、规范,学校与各系应对经费的支出审核严格把关,尤其对招待费和劳务费要从严控制。2.校企合作经费不得用于支付各类福利,不得以奖励等方式发放,餐费支出不得超出活动经费总额的30%,交通费(含燃油费)支出不得超过活动经费总额的20%。3.校企合作经费由系掌握使用。经费的报销以各系实际列支项目的正规发票单据为依据。4.各系应建立台账,专人负责,掌握经费的使用及结余情况。当年校企合作经费要求安排当年使用,不得超支报销,余额可结转下年使用。5.经费报销程序:(1)报销人填写费用报销单,并附相关票据。(2)系主任对报销费用进行审核签字。(3)校企合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审查签字。(4)相关院领导审批签字。四、对校企合作经费的检查1.学院校企合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年末根据校企合作考核办法对各系校企合作的开展情况进行检查。2.学院财务处每年末负责对各系校企合作经费开支情况进行检查,包括经费的使用范围是否超出学院规定的范围,以及是否有违纪现象等。3.经检查未能完成校企合作目标的或有违反经费使用规定的系,学院校企合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或财务处可建议学院暂停其经费使用。五、本办法由学院校企合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六、本办法自****起实施。
本文标题:校企合作经费使用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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