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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职工外出审批制度疫情期间,根据上级有关要求,现将教师外出审批制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审批范围:全体教职工二、审批内容.主要包括:外出人员、事由、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外出本县以内填写《请假单》,外出本县以外区域填写《教职工外出报告表》报备。三、审批流程:1、教职工外出,请持相关证明材料,填写《教职工外出报告表》并以书面形式向学校报备,学校负责人:。2、《教职工外出报告表》经逐级审批通过,方可外出。具体先报学校,园长审批后报中心校报备,通知本人后方可离开。四、要求:1、教职工外出,必须并做好体温检测工作,有异常情况及时报备单位负责人。2、全体教职工要按要求执行审批制度,对外出审批制度规定落实不到位的、执行不严格的和联系方式不畅通的教师,将予以通报批评,严重者扣除个人管理积分直至上报中心校处理,涉及隐瞒及可能有严重后果的上报联防联控指挥部。1.职工必须向校长请假,学生外出必须向分管校长请假,所有请假人员以假条为准,假条由本人亲自撰写,并由校长或分管校长审批签字后方可生效。2.凡跨越省际外出的,自返程之日起,自行居家连续隔离14天(未跨越省际外出的研判后,决定是否进行隔离)。3.所有返程人员需第一时间报告学校负责人;如需隔离的要说明隔离具体地点及联系方式。学校负责人做好相关记录并上报教育局。4.所有隔离人员自行监测自身健康状况,如出现异常,第一时间报告学校(如本人不方便,可委托家人),学校有关负责人做好相关记录。3、凡申请外出疫情重灾区--律不予批准。非常特殊情况的须报经.上级联防联控指挥部审批后方可。
本文标题:幼儿园教职工外出审批制度(请假单-外出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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