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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5节特殊地区路基处理205.01范围本节工作内容包括软土地区路基、滑坡地段路基、岩溶地区路基、膨胀土地区路基、黄土地区路基和盐渍地区路基的处理及其有关的工程作业。205.02一般要求1.在特殊地区路基施工时,承包人应严格执行《公路软土地基路堤设计与施工技术规范》(JTJ017-96)《公路路基施工技术规范》(JTJ033-95)第9章的有关规定。2.承包人应在特殊路基处理施工之前28天,按图纸或监理工程师要求编制施工方案报监理工程师审批。方案包括一切材料的说明、样品、试验报告和机械设备情况及施工工艺、技术措施等内容。3.不同类型的地基处理开始前应先铺筑长度不小于100m(全幅路基宽)的试验路段或进行成桩试验,试验段和成桩试验的试验结果经监理工程师批准,方可进行规模施工。4.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现实际地质情况与图纸不符合而需要改变设计,应报监理工程师审批。5.在施工前,承包人应将拟用的土工织物、塑料排水板及砂袋编织布样品及水泥、石灰、粉煤灰等样品附以出厂说明、取样日期、标明组号和批号,送交试验室进行试验,并将试验结果报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方可采用。205.03软土地基处理1.软土地基处理包括挖除换填、抛石挤淤、设置垫层、超载预压、袋装砂井、塑料排水板、粉喷桩、碎石桩、砂桩、铺设土工织物等一系列施工方法,并应进行路堤沉降观测。承包人应按图纸或以监理工程师批准的处理方法进行施工。2.材料(1)砂砾料用作垫层的砂砾料,应具有良好的透水性,不含有机质、粘土块和其它有害物质。砂砾的最大粒径不得大于53mm,含泥量不得大于5%。(2)砂及砂袋袋装砂井所用砂,应采用渗水率较高的中、粗砂,大于0.5mm的砂粒含量应占总重量的50%以上,含泥量应小于3%,渗透系数应大于5×10-2mm/s;砂袋应采用聚丙烯、聚乙烯、聚酯等编织布制作,并应具有足够的抗拉强度,能够承受袋内砂自重及弯曲所产生的拉力,要有一定的抗老化性能和耐环境水腐蚀性能,其渗透系数应不小于所用砂的渗透系数。(3)碎石碎石由岩石或砾石轧制而成,应洁净、干燥,并具有足够的强度和耐磨耗性,其颗粒形状应具有棱角,不得掺有软质石和其它杂质,粒径宜为20~50mm,含泥量不应大于10%。(4)土工合成材料土工合成材料的选用应符合《公路土工合成材料应用技术规范》(JTJ/T019-98)的规定。并应具有足够的抗拉强度,对土工织物,还应具有较高的刺破强度、顶破强度和握持强度等。土工合成材料的试验项目和方法应符合《公路土工合成材料试验规程》(JTJ/T256-96)(5)塑料排水板塑料排水板是由芯体和包围芯体的合成纤维透水膜构成的复合体,应具有很好的耐腐蚀性和足够的柔性,并符合《塑料排水板施工规程》(JFJ/T256-96)的规定。塑料排水排水性能指标见表205-1的规定。排水板性能指标表205-1注:①A型排水板适用于打设深度小于15m;②B型排水板适用于打设深度小于25m;③C型排水板适用于打设深度小于35m。项目单位A型B型C型条件纵向通水量mm3/s≥15×103≥25×103≥40×103侧压力350kpa滤膜渗透系数mm/s≥5×10-3试件在水中浸泡24h滤膜等效孔径Um<75以O98计复合体抗拉强度(干态)KN/100mm≥1.0≥1.3≥1.5延伸率10%时滤膜抗拉强度纵向干态N/mm≥15≥25≥30延伸率10%时横向湿态N/mm≥10≥20≥25延伸率15%时,试件在水中浸泡24h(6)片石抛石挤淤应采用不易风化的片石,其尺寸不应小于300mm。(7)水泥水泥各项性能指标应符合图纸要求,严禁使作过期、受潮、结块、变质的劣质水泥。所有水泥均应经过试验并符合《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GB/T175-1999)要求。(8)石灰石灰应符合《公路路面基层施工技术规范》(JTJ034-2000)表4.2.2所规定的Ⅲ级以上的要求。按《公路工程无机结合料稳定材料规程》(JTJ057-94)规定的试验方法进行检验。同时应符合本规范第301.02-4条的要求。(9)粉煤灰粉煤灰应符合《公路路面基层施工技术规范》(JTJ034-2000)有关规定,并同时应满足本规范第305.02-2条的要求。(10)材料采购和保管用于软土地基处理的塑料排水板、土工合成材料、砂袋及石灰、水泥、砂等材料,都必须按图纸和规范要求的质量指标采购进场、堆放,严禁材料被污染或混合堆放,过期产品严禁使用。塑料排水板、土工合成材料和砂袋等材料应存储在不被日光直接照射和被雨水淋泡处,根据工程进度和日用量按日取用。3.施工要求(1)挖除换填、抛石挤淤a.按图纸或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将原路基一定深度和范围内的淤泥挖除,换填合规定要求的材料。换填进,应分层铺筑,逐层压实,使之达到规定的压实度。b.抛石挤淤应按图纸或监理工程师的要求进行,当软土地层平坦时,从路堤中心成等腰三角形向前抛填,渐次向两侧对称地抛填至全宽,使泥沼或软土向两侧挤出。当软土地层横坡陡于1:10时应自高侧向低侧抛投,并在低侧边部多抛填,使低侧边部约有2m的平台顶面,待片石抛出软土面或抛出水面后,应用较小石块填塞垫平,用重型压路机压实。(2)砂垫层或砂砾垫层a.按图纸或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在清理的基底上分层铺筑符合要求的砂或砂砾垫层,分层铺筑松厚不得超过200mm,并逐层压实至规定的压实度。压实的方法应根据地基情况而选择振动法(平振、插振、夯实等)、水撼法、碾压法等。若采用碾压施工时,应控制最佳含水量。砂砾垫层应宽出路基边脚0.5~1.0m;且无明显的粗细料离析现象。两侧端以片石护砌,以免砂料流失。b.填筑砂砾垫层的基面和层面铺有土工布时,在砂砾垫层上下各厚100mm层次中不得使用轧制的粒料,以免含有裂口的碎砾石损伤土工布。c.施工中应避免砂或砂砾受到污染。如监理工程师认为有严重污染,承包人应换料重填,并承担其费用。(3)灰土垫层当软弱土层的厚度在1~3m范围内时,也可考虑用灰土垫层来提高地基承载力,通常灰土为石灰土或二灰土(石灰粉煤灰)。a.石灰土垫层施工前必须对下卧地基进行检验,如发现局部软弱土坑,应挖除,用素土或石灰土填平夯实。b.施工时应将灰土拌和均匀,控制含水量,如土料水分过多或不足时应晾干或洒水润湿,以达到灰土最佳含水量。C.分层松铺厚度按采用的压实机具现场试验来确定,一般情况下松铺厚度应不大于300mm,分层压实铺厚度应不大于200mm。d.压实后的灰土应采取排水措施,3天内不得受水浸泡。灰土垫层铺筑完毕后要防止日晒雨淋,应及时铺筑上层。(4)预压和超载预压a.预压和超载预压的填土高度应符合图纸或监理工程师的要求。b.用于预压与超载预压的土方应分层填筑并压实。c.预压路堤顶面应设一定的横坡使排水顺畅。d.承包人对有要求预压的路段,尤其是桥头路段和箱涵(5)袋装砂井a.袋装砂井的平面位置、长度、灌砂量均应如实作出施工记录,并报监理工程师审批,未获批准,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b.袋装砂井深度不应小于设计深度,顶部应伸入砂砾垫层至少300mm,使其与砂砾垫层贯通,保证排水畅通。C.袋装砂井套管插入地基进应严格控制垂直度和桩位,沉入深度应能保证砂袋放至井底标高并不得扭曲砂袋。拔套管时要防止带出和损坏砂袋。(6)塑料排水板a.塑料排水板的质量应符合图纸和本规范规定的要求。施工之前应将塑料排水板堆放在现场,并加以覆盖,以防暴露在空气中老化。施工时应严格按照图纸指出的位置、深度和间距设置。塑料排水板留出孔长度应保证应伸入砂砾垫层不小于500mm;使其与砂垫层贯通;并将其保护好,以防机械、车辆进出时受损,影响排水效果。b.塑料排水板在插入地基的过程中应保证板不扭曲、透水膜无破损和不被污染。板的底部应有可靠的锚固措施,以免在抽出保护套管时将其带出。c.塑料排水板插好后应及时将露在垫层的多余部分切断,并予以保护,以防因插板机移动、车辆的进出或下雨时受到损坏而降低排水效果。d.塑料排水板宜采用滤水膜内平搭接的方法连接,搭接长度不得小于200mm。e.施工质量不符合要求时,承包人应按监理工程师采取补救措施或更换排水板,并承担其费用。(7)粉喷桩a.在机具设备和材料进场的同时,应进行场地清理,使之符合施工要求并布置粉喷桩所需材料的储存棚和机具设备安装地点以及水电供应和排水沟位置。b.钻机技术性能和指标应满足设计与施工要求。c.钻机就位,应满足图纸要求,垂直度偏听偏位不得大于1.5%,桩的孔位置与图纸位置偏差不得大于50mm。d.严格控制喷粉时间、停粉时间和水泥喷入量,确保粉喷桩长度。e.桩身上部1/2~1/3桩长不小于5m的范围内须进行二次搅拌,确保桩身质量。f.发现喷粉量不足时,应整桩复打,喷粉中断时,复打重叠孔段应大于1m。g.粉喷桩施工前应进行成桩试验,确定喷料转速、提升速度、水泥用量等技术参数,使其满足图纸要求。h.应做好施工记录。实际的孔位、孔深、每个钻孔的地下障碍物、洞穴、涌水、漏水及工程地质情况均应作详细记录。(8)碎石桩a.承包人应提前21天提供计划用于工程的碎石材料样品以及施工设备、施工方法,报监理工程师批准。b.承包人应于开工前在监理工程师批准的地点设置5根试验桩。设置试验桩时,承包人应认真仔细地记录桩的贯入时间和深度、冲水量和水压、压入的碎石量和电流的变化等,以确定桩体在密实状态下的各项指标,以此作为设置碎石桩的控制指标。c.试验桩设置完毕后,承包人应对其中的三根试验桩进行标准贯入试验,并对其中的两根进行荷载试验,以检验施工设置和方法是否符合规范及监理工程师的要求。d.若一次试验不成功,则承包人应改装或更换设备,改变施工方法,进行两次或多次试桩的设置,直到5根桩全部符合要求。承包人的施工设备和方法被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方可用于施工。试桩的一切费用由承包人自理。e.施工时碎石料应分批加入。每次加料量一般为1m堆高的填料。f.承包人应填写施工记录,监理工程师可随时抽查并将这些记录作为最终质量检查验收的依据。g.设置碎石桩时,应根据试验桩的成果严格控制电流,使其大于密实试验桩的电流值。h.碎石桩设置完毕后,其顶部应按设计图纸或监理工程师的要求铺设碎石或砂砾垫层。在整个施工过程中,应保证碎石料不被周围土体污染。(9)砂桩a.承包人应在施工前21d向监理工程师提交建议使用的材料样本、设备以及砂桩的施工安装方法,以便获得监理工程师的批准。b.获得监理工程师对拟采用方法初步批准后,承包人应在监理工程师指示的地方设置5根试验桩。c.试验桩完成后,承包人应通过标准贯入试验证明施工方法是否满足本规范及监理工程师的要求。d.如果第一次试验不能满足规范要求,承包人应更换设备和改变施工方法,并再次进行试验,直至5根试验桩成功。施工方法和设备应得到监理工程师的批准后才能使用,该试验桩的费用由承包人负担。e.承包人应编写施工记录,以供监理工程师随时抽查,这些记录亦作为最终质量验收的依据。f.砂桩施工方法应保证在砂桩的整个长度内有足够的桩径,而且还应保证砂料不被周围土体污染。(10)铺设土工合成材料a.土工织物的质量应符合图纸或本规范的要求。在采用土工合成材料加筋的路堤填筑正式开工前,应结合工程先修筑试验路段,以指导施工。b.铺设土工织物应按图纸施工,在平整的下承层上全断面铺设。铺设时,土工织物应拉直平顺,紧帖下承层。可采用插钉等措施固定土工合成材料于填土下承层表面。c.土工合成材料在铺设时,应将强度高的方向置于垂直于路堤轴线方向。d.应保证土工合成材料的整体性,当采用搭接法连接时,搭接长度宜为300~900mm;采用缝接法时,缝接宽度应不小于50mm;采用粘接法时,粘接宽度应不小于50mm,粘合强度应不低于土工合成材料的抗拉强度。e.铺设土工合成材料的土层表面应平整,表面严禁有碎、块石等坚硬凸出物;在距土工合成材料层80mm以内的路堤填料,其最大粒径不得大于60mm。f.土工合成材料摊铺以后应及时填筑填料,以避免其受到阳光过长时间的直接暴晒。一般情况下,间隔时间不应超过48h。填料应分层摊铺、分层碾压,所选填料及其压实度应符合本规范第204节规定的要求。g.土工合成材料上的
本文标题:205特殊地区路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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