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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管理》综合复习题【复习题1】某市投资建设一公路项目,该公路建设项目的发包人于2006年3月15日发布该项目施工招标公告,其中载明招标项目的性质、规模、实施地点、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等事项,还要求参加投标的施工单位如果为本市企业,必须具有一级或二级资质;如果为外地企业,则必须具有一级资质,且近三年内有获省、市优质工程奖的项目,同时需提供相应的资质证书和证明文件。2006年4月1日向通过资格预审的施工单位发售招标文件,各投标单位领取招标文件的人员均按要求在一张表格上登记并签收。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工期不长于24个月,工程质量目标为优良;2006年4月18日16时为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由各投标人推举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由招标人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工期等内容,还宣布了评标标准和评标委员会名单(共8人,其中招标人代表2人,招标人上级主管部门代表1人,技术专家3人,经济专家2人),并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试回答下列问题:(1)该项目施工招标在哪些方面不符合《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请逐一说明。(2)试说明公路工程施工招标的程序是什么?【参考答案】答:(1)该项目施工招标在以下方面不符合《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①该项目招标公告中对本地和外地投标人的资质等级要求不同是不对的,这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②要求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在一张表格上登记并签字是错误的,因为按规定,招标人不得向他人透露已获得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等情况。③投标截止时间过短,按规定,自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20天。④评标委员会的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之前应当保密,而不应在开标时宣布。⑤评标委员会的人数为8人不对,应为5人以上的单数。评标委员会应由招标人代表和技术、经济专家组成,而且技术、经济专家占总人数的2/3以上。因此,评标委员会人员组成中有招标人上级主管部门代表2人不对;而且技术、经济专家人数不应为5人。(2)公路工程施工招标程序为:①确定招标方式。采用邀请招标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报有关主管部门审批;②编制投标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应按规定报主管部门备案;③发布招标公告,发售投标资格预审文件;采用邀请招标的,可直接发出投标邀请书,发售招标文件。④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⑤向资格预审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发出投标邀请书和发售招标文件;⑥组织潜在投标人考察招标项目工程现场,召开标前会;⑦接受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公开开标;⑧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推荐中标侯选人;⑨确定中标人。评标报告和评标结果按有关规定备案并公示;⑩发出中标通知书;○11与中标人订立公路工程施工合同。【复习题2】某公路工程全部由A市政府投资。该项目为A市建设规划的重点项目之一。该公路工程项目法人已依法组建,初步设计文件已被批准,项目建设资金还没有落实。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施工招标。因估计除本市施工企业参加投标外,还可能有外省市施工企业参加投标,故发包人委托咨询单位编制了两个标底,准备分别用于对本市和外省市施工企业投标价的评定。发包人对投标单位就招标文件所提出的所有问题统一作了书面答复,并在答复中说明了每个问题提问的投标单位。在书面答复投标单位的提问后,发包人组织各投标单位进行了施工现场考察。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10天,发包人通知各投标单位,由于某种原因,决定将收费站工程从原招标范围内删除。试问:(1)公路工程施工招标的项目应具的条件是什么?(2)该项目施工招标在哪些方面存在问题或有不当之处?请逐一说明。【参考答案】答:(1)公路工程施工招标的项目应当具备下列条件:①初步设计文件已被批准;②建设资金已经落实;③项目法人已经确定,并符合项目法人资格标准要求。(2)该项目施工招标存在的问题如下:①本项目建设资金还没有落实,尚不具备招标条件,因而还不能进行施工招标;②不应编制两个标底,因为根据规定,一个工程只能编制一个标底,不能对不同的投标单位采用不同的标底进行评标。③发包人对投标单位提出的问题只能针对具体的问题做出明确答复,但不应提及具体的提问单位。因为按有关规定,招标人不得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以及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其他情况。④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10天,发包人通知所有投标人修改招标范围不对,因为按照有关规定,若招标人需改变招标范围或变更招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日前15天(不是10天)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若迟于这一时限发出变更招标文件的通知,则应将原定的投标截止日期适当延长,以便投标单位有足够的时间充分考虑这种变更对报价的影响,并在其投标文件中反映出来。⑤现场考察应安排在书面答复投标单位提问之前,因为投标单位对现场考察也可能提出问题。【复习题3】某公路工程经招标后签订了施工合同,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了以下三项事件,承包人均提出了费用索赔。事件1:在基坑开挖过程中,发现地下水位过高,挖土排水困难,加大了基坑支护费用;事件2:招标时,发包人提供了砂石料的料场及运距,进场后,原料场的材料经检验后为不合格材料,监理人要求承包人重新选择料场。新料场选定后,运距有较大增加,运费也相应增大;事件3:某隐蔽工程在覆盖前,承包人已通知监理人检查,监理人检查后签字同意该隐蔽工程覆盖。一个月后,有人举报该隐蔽工程在施工中有质量问题,监理人下令承包人再揭露并重新检验,检验后质量符合合同规定,并重新覆盖。试回答下列问题:(1)发包人应批准承包人费用索赔的事件是哪些?(2)请逐个说明对以上事件批准索赔或不批准索赔的理由。【参考答案】答:(1)发包人应批准承包人费用索赔的事件是第三项事件。(2)批准或不批准的理由如下:事件1,不批准。其理由是:①地下水问题是一个有经验的承包人应该预料到的,是属于承包人应承担的风险。②承包人在投标报价前,应通过现场考察已取得可能对投标有影响或起作用的风险、意外等的必要资料。事件2,不批准。理由为:①投标阶段招标人提供的料场及其位置、分布等为参考资料,承包人应对此解释或推论负责。②承包人在送交投标文件之前,已进行了现场考察,对现场和周围环境以及可得到的有关资料进行了察看和核查,已取得可能对投标有影响的风险、意外等的必要资料。③承包人投标的单价和总额价应已包括了合同中规定了承包人的全部义务以及为实施和完成合同工程及其缺陷修复所必需的一切工作和条件。事件3,批准。理由为:①承包人履行了隐蔽工程覆盖之前通知监理人检查验收的手续;②该工程覆盖之前已经监理人检查合格并签字同意覆盖。③再揭露重新检验质量合格。【复习题4】某公路工程项目采用平行承发包的模式,发包人分别与甲承包人和乙承包人签订施工承包合同,发包人委托某监理人实施该项目施工监理,并与之签订监理合同。甲承包人在经监理人审查报经发包人批准后,将其承包工程的一部分分包出去。在该公路工程施工过程中,因甲承包人的分包人施工延误,导致乙承包人不能按已批准的进度计划进行施工,造成损失,对此损失乙承包人要求索赔。试问:(1)乙承包人应如何向谁提出索赔?(2)各当事人的合同关系如何?(3)在该事件中,各当事人的索赔关系如何?(4)在该索赔事件处理过程中监理人的作用是什么?【参考答案】答:(1)乙承包人应通过监理人向发包人索赔。(2)发包人与甲承包人有施工合同关系;发包人与乙承包人有施工合同关系;甲承包人与其分包人有分包合同关系;甲承包人与乙承包人没有合同关系;发包人与监理人有委托合同关系;监理人与甲、乙承包人及分包人均无合同关系。(3)乙承包人向发包人索赔,发包人向甲承包人反索赔,甲承包人向其分包人反索赔。(4)乙承包人向发包人索赔要通过监理人,监理人对此要进行审核。监理人在与发包人和承包人协商后,确定乙承包人应得到的索赔款额。若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则由监理人确定乙承包人应得到的索赔款额。发包人向甲承包人反索赔也应通过监理人,经监理人审核,确定发包人应得到的索赔额。甲承包人向其分包人反索赔与监理人无关。【复习题5】某公路项目采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合同条款。在施工过程中,承包人无法在工程现场附近找到满足技术规范要求的的施工料源和水源,施工中所需砂石料和水源严重缺乏。因此,承包人只得到极远的地方去运这些大宗材料,而且运距愈来愈长,加之路况极差,造成运输负担沉重,工期严重滞后,成本费用直线上升。承包人以在投标时发包人没有在招标文件中将这种情况预先告知承包人为由,提出索赔要求。而发包人认为根据合同条款的规定,承包人已经认真进行了现场考察,对于施工所用大宗材料的料源和水源应有充分考虑,拒绝任何索赔要求。试问:(1)你认为承包人的索赔要求是否成立?为什么?(2)在该事件中,承包人应吸取什么经验教训?【参考答案】答:(1)根据案例所述情况,承包人可能会依据《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年版)合同条款以遇到“不可预见的不利物质条件”为由向发包人提出费用补偿的要求。监理工程师不能同意承包人的索赔要求。因为依据《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合同条款的规定,应认为承包人通过发包人所提供资料及现场考察,已取得可能对投标有影响或起作用的风险、意外等的必要资料,并且在报价中考虑了这些因素。同时,承包人的报价已包括了合同中规定的承包人的全部义务以及为实施和完成本合同工程及其缺陷修复所必需的一切工作和条件。而且,案例中所述情况是一个有经验的承包人能合理预计到的,承包人应承担由此产生的风险责任。(2)承包人在投标过程中要对发包人提供的资料进行研究,认真做好现场考察环节的工作,充分了解施工中可能存在的风险,并在报价中体现出来,在管理中采取相应措施,从而避免或减少损失发生。【复习题6】对某项工程的施工,发包人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定了承包人,双方签订了施工合同。合同中约定,为了确保工程质量,要求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20万元定金。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了以下事件:事件1:在路基开挖施工中挖掘出大量地下文物,使工程施工进度网络计划中某关键工作停工10天。事件2:在路面工程施工时,由于施工机械出现故障,使进度计划中关键线路上的部分工作停工15天。就以上事件造成的停工,承包人均按合同条款规定提出了工期索赔和费用索赔要求。问题:(1)试简要说明定金与预付款有何区别?(2)监理人判定费用索赔成立的条件是什么?(3)就上述事件承包人提出的工期索赔和费用索赔的要求是否成立?为什么?【参考答案】答:(1)定金与预付款的区别主要有以下几方面:①目的不同,定金的目的是为了证明合同的成立和确保合同的履行;而预付款是为了解决承包人在工程准备和材料、设备准备的资金问题。②性质不同,定金是合同担保形式,是法律行为;而预付款是一种惯例,是约定俗成的习惯,不是法律行为。③处理方式不同,定金视合同履行情况不同而有不同的法律后果,即所谓定金罚则;而预付款无论合同履行情况如何,发包人将如数收回。(2)监理人判定费用索赔成立的条件为:①承包人受到了实际损失或损害;②损失或损害不是因承包人的过错造成的;③损失或损害也不是承包人应承担的风险造成的;④承包人在合同规定的索赔时限内提出索赔意向通知书和索赔通知书。(3)就事件1提出的工期索赔和费用索赔成立。这是因为施工中遇到文物停工,这不是承包人的责任,应视为发包人的风险。就事件2提出的工期索赔和费用索赔不成立。因为施工机械故障造成延误是承包人自己责任,或承包人自己应承担的风险造成的。【复习题7】某公路工程项目,当石灰稳定土底基层施工完后,测量时发现比设计标高高了10cm。经调查原因是某监理员给指定的临时水准点高了10cm。承包人当时并没有临时水准点的正式资料经监理人批准。而经监理人书面提供的基准点都是正确的。承包人对此事提出变更要求。试问:(1)监理人应如何处理承包人的要求?(2)此事若造成承包人的经济损失,承包人是否可通过索赔获得补偿。【参考答案】答:(1)监理人应拒绝承包人提出的变更要求。因为,在施工过程中,基于施工控制的需要,承包人自行确定(设立)临时基准点,而不应依赖于监理员所指定的临时水准点。而且《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
本文标题:2010交通部公路水运监理工程师考试《合同管理》复习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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