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XX县特殊教育“送教上门”协议书甲方:学校(盖章)联系电话:乙方:受教学生家长及监护人:联系电话:为进一步发展平乐县残疾少年儿童特殊教育事业,提升我县残疾少年儿童受教育率,提高残疾少年儿童的教育质量,甲方开展残疾少年儿童“送教上门”工作。为明确甲、乙双方各自责任,本着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一、甲方的责任和义务(一)服务对象:“送教上门”的服务对象为具有平乐县户籍并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基本具备接受教育能力的6—16周岁且不能到学校接受正常教育的重度残疾少年儿童。(二)师资保障:甲方选派责任心强、热爱残疾学生,思想、业务水平较高且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在职教师(教育专业老师),开展“送教上门”工作。(三)服务方式:“送教上门”服务采取家庭自愿、定期入户、免费教育的方式。既可以选择居家入户送教服务,也可选择在较为集中的村委或小学结合重度残疾儿童康复治疗时送教服务。(四)服务期限:服务期限为壹年(寒暑假及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除外),自2020年9月—2021年7月。每个服务对象甲方每月“送教上门”不少于2次,每次3个课时,每学年不少于60个课时。(五)工作要求1.甲方应根据教育部颁布的《特殊教育学校义务教育阶段课程设置实验方案》,制定切实可行的教育教学计划,采取适合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发展的教育内容和教学方法,努力提高教育水平和效益。2.甲方选派的教师,要针对服务对象的生理、心理特点和残疾类别,制定切实可行的个别化教育方案。注重发展残疾儿童少年的教育潜能,提高其认知能力和适应生活、适应社会的能力。3.甲方要建立“送教上门”工作档案作为监督考核的依据。档案资料主要包括学生基本情况、教学过程资料,个别化教育方案、训练记录等。(六)经费保障:“送教上门”专项工作经费由甲方负责保障。主要用于上门服务教师的交通费、餐饮费等补贴,购置相关教育教学设备经费等。二、乙方的责任和义务(一)乙方为送教上门服务提供必要的教育学习环境。(二)乙方参与残疾儿童教育计划的实施,配合甲方选派的教师完成教育方案,并按照教师布置的教学任务协助、指导残疾学生按时完成。遇到问题时与教师一起商讨解决。(三)在送教上门教育期间为教师提供安全保障。三、其他事项(一)送教上门的教育教学由甲方教师与乙方协商确定后,制定服务工作日程表,按日程表安排实施。(二)送教上门服务期间,若一方因特殊情况需要调整或暂停上门服务的,应事先电话通知另一方。(三)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效,协议到期双方应在提前15天续签,未续签的学生,本协议自动终止。甲方(签章):乙方(签字):年月日年月日
本文标题:送教上门协议书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7194275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