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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勤管理制度编号版本总页批准审核修订日期日期日期LOGO1/9考勤管理制度1总则1.1目的:为规范公司考勤管理,有效控制人力资源管理成本,保障公司考勤管理规范的顺利运行,规范公司各员工的请休假管理,明确请假类型、期限及相关待遇的核算,特制定本制度;1.2范围:制度适用于XXXX公司全体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员工1.3职责: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管理修订,对制度进行解释与落地实施,相关部门予以协助。2定义2.1工作日:公司实行每周五天工作制,周一至周五为工作日,周六、周日为公休日(遇法定节假日调换班以政府部门公布的实际文件为主);2.2工作时间2.2.1办公室:工作日上午9:00-12:30,下午13:30-17:30;2.2.2外勤/外派驻地:按园所考勤时间;2.3应出勤天数:每个自然月内去除公休日、法定节假日、调休日后的应出勤工作日天数;2.4实际出勤天数:每个自然月根据考勤打卡记录、外勤记录、出差记录、调休记录及请假记录统计确定的实际出勤工作日天数;2.5加班:指因临时性紧急任务等工作原因,需要在正常工作时间外开展工作以完成任务的工作行为,包括:公休日加班、法定节假日加班两种类型:2.5.1公休日加班:在工作日之外的非法定节假日产生的工作行为;2.5.2法定节假日加班:在政府部门公布每个自然年内的法定加班日产生的工作行为;2.6外勤:因工作需求离开常驻工作地点到指定地点、其他单位进行办公或完成一定工作任务的工作行为;2/92.7调休:因发生工作日延时工作、公休日加班而在正常工作日给予的对应天数的补偿性休息;2.8请假:制度内规定的事假、病假、婚假、工伤假、抚恤假、女职工产假、产检假、流产假、男职工陪产假等行为。3考核3.1打卡:员工上、下班按规定工作时间在OA系统内打卡,每天打卡2次,即:当天上班卡和下班卡(中午用餐、休息无需打卡)。如有申请加班,还应当打加班上班卡和加班下班卡;3.2补卡:因工作原因无法打卡、考勤系统故障和个人忘打卡应于该事由发生的2个工作日内经钉钉【OA审批】模块提交补卡流程,并清晰表达事由。其中因公、系统故障不计入考勤违规处罚;3.3考勤违规处罚违规类别考核区间具体情形处罚标准备注补卡月缺卡≤2次免责月补卡>2次超过次数20元/次现金处罚迟到日迟到≤5min5元/次日5min<迟到≤10min10元/次日10min<迟到≤20min20元/次日20min<迟到≤30min30元/次日迟到>30min旷工0.5天1、参照旷工处罚2、不计现金处罚月累计月迟到>3次超出次数旷工0.5天/次早退日早退≤30min旷工0.5天/次日早退>30min旷工1天/次脱岗日脱岗≤30min旷工0.5天/次日脱岗>30min旷工1天/次旷工日旷工≤1天旷工时间不计薪1、旷工以0.5天为最小单位2、不足0.5个工作日的按0.5个工作日计算3、按对应天数扣除当月实际出勤天数月1<旷工<3天旷工时间不计薪,公司通报批评年旷工≥3天旷工时间不计薪,按自动离职处理3/93.4加班考核3.4.1公司主张员工有计划高效地开展工作,故原则上不安排加班,未能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完成的工作,由员工自行处理完成。如特殊情况需加班的,需经公司OA系统【流程审批】模块填写加班流程,由部门负责人审核,提交人力资源部据实核查审批;3.4.2加班原则上安排调休,如确实不能调休的,加班工资按相关规定执行;3.4.3加班流程审批后,需经考勤系统打卡2次(即加班上班卡、下班卡),无审批流程和考勤记录,不认定为加班;3.4.4加班时间计算规则:3.4.4.1公休日加班按加班时长折算调休天数,即可调休天数=加班时长/8小时(法定工作时长),结果保留2位小数;3.4.4.2当年可调休的加班应在次年12月31日24点前调休完毕,逾期视为员工自愿放弃,剩余可调休的加班自动清零;3.4.4.3法定节假日加班于发生当月就薪酬方案计算加班费;3.4.5不认定为加班的情况:3.4.5.1外出学习、培训或参加相关论坛不算加班;3.4.5.2公司或驻地单位集中组织的培训、旅游、团建等活动不算加班;3.4.5.3加班审批流程、加班考勤记录缺失者;3.4.5.4经查证加班时间未产生工作业绩的。3.5考勤报表3.5.1人力资源部每月5日工作日结束前在OA系统内完成考勤月结;3.5.2全体参与考勤人员于每月3日完成上月考勤核对,发现异常应于当天工作日结束前邮件知会考勤管理员;3.5.3人力资源部每月5日工作日结束前出具考勤月报并予以公示。3.6违纪:存在以下情形一经查处予以员工严重警告处理,情节严重者对员工各4/9方予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不予以经济补偿:3.6.1采取不正当手段,涂改、骗取、伪造休假证明;3.6.2采取不正当手段伪造、篡改考勤记录;3.6.3打架斗殴、寻滋生事致伤造成无法上岗;3.6.4参加社会违法活动被拘留、收监或劳动改造而无法上岗的;3.6.5申请岗位调整未得到批复前擅自离岗的;3.6.6其他违纪行为造成的缺勤。4请假类型4.1事假4.1.1条件:因私事须员工亲自处理的,尽量利用公休日、调休或节假日处理。不可避免发生时,可申请事假;4.1.2计薪:事假期内不计薪资,扣除请假当天的全额工资4.1.3考核:4.1.3.1请假需提前一天申请,经相关领导审批后方可休息,如遇特殊紧急情况需向相关领导电话请假并如实报告原因,回司后及时补办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4.1.3.2当月事假累计超过3天,取消当月绩效工资;4.1.3.3全年事假累计超过15天,取消年休假并不予以经济补偿;4.1.3.4员工因提升个人专业技能或职业等级等而参加的学习、培训、考试或参与的论坛、沙龙活动不计算在第③项内,但须提供相关证明。4.2病假4.2.1条件:员工患病或非因工伤需脱岗治疗的,凭县级以上医院证明、超过5天凭三甲医院证明(当地无三甲则凭二甲医院证明)出具正式的诊断证明书或病假证明书,由具有执业资格的医师依据劳动者病情酌情确定病假天数;5/94.2.1.1病假考核工龄工龄≤10年工龄>10年司龄司龄≤5年5年<司龄≤10年司龄≤5年5年<司龄≤10年10年<司龄≤15年15年<司龄≤20年司龄>20年病假上限(自然日)3个月6个月6个月9个月12个月18个月24个月累计计算周期6个月12个月12个月15个月18个月24个月30个月4.2.1.2工龄以个人社保开始缴纳日期算起;4.2.2计薪:病假期病假≤6个月(病假工资)病假>6个月(救济费)工龄工龄<2年2年≤工龄<4年4年≤工龄<6年6年≤工龄<8年工龄≥8年工龄<1年1年≤工龄<3年工龄≥3年计薪标准(基本工资)60%70%80%90%100%40%50%60%4.2.3考核4.2.3.1病假天数上限按政府部门对于医疗期病假上限规定执行,超出部分按事假处理;4.2.3.2病假天数均为自然日,包含病休期间的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4.3婚假4.3.1条件:在员工转正后登记结婚的,依法享有3天婚假,符合晚婚条件的,延长婚假18天,参加婚前医学检查的,再增加婚假7天;4.3.2计薪:员工婚假视同正常出勤,婚假期间发放全部薪资;4.3.3考核:4.3.3.1试用期结婚的员工不享受婚假待遇,按事假处理;4.3.3.2办理婚假手续需出示结婚证原件,并提供复印件存档;4.3.3.3婚假在登记结婚之日起半年内有效;4.3.3.4婚假须一次性连续休完,节假日不顺延。4.4产假6/94.4.1条件:自员工入职之日起,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的女性职工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都享受产假待遇;其中员工生育、难产、流产及其配偶护理按以下标准享受产假基本天数难产多胞胎流产配偶护理假额外天数每多生育1胎孕期<4个月孕期≥4个月98天+15天+15天15天42天1个月工作地政府颁布的政策4.4.2计薪:4.4.2.1已缴纳社保,符合生育津贴领取条件的,产假期间不计发工资,申领的生育津贴全额发放给员工;4.4.2.2不符合生育津贴领取条件的,产假期间发放基本工资。4.4.3考核:4.4.3.1产假可于产前15天内起休,具体自行决定。产假期满仍不能工作的,经医生证明,按病假处理;4.4.3.2产假需提供结婚证、准生证明、出生证明(产后补交);休难产假的需提供医院难产或者剖腹产证明;4.4.3.3产假天数均为自然日,包含病休期间的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4.4.3.4原则产假应一次性连续休完,员工因敬业精神自愿返岗的,不再予以补薪补假。4.5抚恤假4.5.1条件:直系亲属(配偶、子女、孙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姊妹)去世的员工,享有3天抚恤假;4.5.2计薪:抚恤假视同正常出勤,抚恤期间发放全部薪资;4.5.3考核:4.5.3.1抚恤假应一次性连续休完,包含期间的公休日、法定节假日;4.5.3.2抚恤假经相关领导批准后,可提前休假,回司后2个工作日内补交流程。7/94.6法定节假日4.6.1条件:根据政府相关规定,员工依法享有11天法定节假日,法定节假日及休假天数如下:节假日详细日期天数元旦1月1日1春节农历除夕、初一、初二3清明节农历清明节当日1劳动节5月1日1端午节农历五月初五1中秋节农历八月十五日1国庆节10月1日-3日34.6.2计薪:法定节假日安排工作给予员工基本工资的300%;4.7年休假4.7.1条件:凡连续工作1年(包含试用期)以上的员工,享受带薪年休假;工龄0年≤工龄<10年10年≤工龄<20年工龄≥20年年假天数5天10天15天4.7.2计薪:年休假按正常出勤计算,休假期间发放全部薪资;4.7.3考核:4.7.3.1员工自入职之日起满1年可享受年休假;4.7.3.2当年年休假有余额,可优先抵扣事假;4.7.3.3连续休年假达3天及以上应提前15天申请,获批后方可休假;4.7.3.4当年年休假有余额,至多可累计到下一年度,逾期视为放弃,不补休、不补薪。4.7.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有当年带薪年假:4.7.4.1驻园职工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4.7.4.2员工事假一年内累积15天以上的;4.7.4.3工龄满1年不满10年的,请病假累计1个月以上的;8/94.7.4.4工龄满10年不满20的,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4.7.4.5工龄满20年以上的,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5请假审批流程5.1请休假5天以内者,须提前1天于公司OA系统【OA审批】模块申请,请假以小时为最小单位;5天以上者,须提前1周申请;5.1.1请休假由本人填写请休假流程,口头请休假无效。未经批准请休假而先行离岗,一律按旷工计算;5.1.2因紧急或特殊事项不能提前请假的,应电话告知部门负责人,返岗后及时补填请假流程,未补请假流程按旷工处理;5.2审批权限5.2.1主管级(含)以下员工请假5天以内由部门负责人审核,人力资源部批准;5天至20天(含)以下由部门负责人审批,人力资源部复审,由经管中心副总经理批准;20天以上提出书面申请,由总经理审批;5.2.2部门负责人及经理级5天以下由人力资源部审核,由经管中心副总经理批准;5天以上提出书面申请,由总经理审批。6其他规定6.1员工休假期间,如工资不足以支付社保公积金个人应缴部分,员工应当提前将社保公积金个人应缴部分支付给公司,否则,公司有权暂停缴纳,由此产生的问题由员工个人承担;6.2上述假期类型请假最小计算单位为1小时,不足1小时的按1小时计算;6.3原则上以下几种情况不予办理休假(重病除外):公司有接待任务、重大活动、本岗位已有人休假无法调整工作人员顶岗;6.4培训学习视为业务提升手段,不能视为加班,员工应该珍惜机会,积极参加学习;6.5员工请假应亲自办理请假手续(除因重大疾病不能自行请假可由同事或家属9/9代办外),未办妥请假手续,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6.6请假理由不充分或有妨碍工作时,领导可不予批假,或缩短(推迟)请假;6.7请假者应按批准人要求将经办未完的重要工作向其他相关员工做好交接工作。7附则7.1如国家或当地政府出台最新的婚假、产假等政策,按政府颁布的最新政策执行;7.2本制度自签发之日起执行。
本文标题:史上最全面员工考勤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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