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企业财务 > 经济法学第二版课件全集
《经济法学》教学课件第一章经济法的概念和历史第一节经济法的概念第二节经济法的历史本章与其他各章的联系:经济法的概念如何界定,直接影响对经济法学诸多理论的认识。了解经济法的概念与历史,能够为后续章节的学习打下基础。本章考核要求:理解和掌握以下问题:什么是经济法的调整对象,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应当如何界定,调整对象的具体界定,经济法的定义,经济法的经济性、规制性和现代性,经济法的产生与发展的历程,经济法发展的特点。本章教学重难点:经济法调整对象的界定、经济法的定义、经济法的经济性、规制性和现代性的内涵与表现,以及经济法发展的特点。本章导语:第一节经济法的概念一、经济法的调整对象二、经济法的定义(一)概念与调整对象的关联•基本的定义公式为“某某法是调整某某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经济法与其他部门法的共同之处在于它们都是“某一类法律规范的总称”;但经济法与其他部门法所调整的“特定的社会关系”却各不相同。(二)界定调整对象的重要意义•(1)调整对象是整个经济法研究的逻辑起点。•(2)经济法存在的价值,以及与其他部门法的关系,亦取决于对其调整对象的界定。•(3)再次,经济法的主体类型,以及主体的权利、义务、责任的制度安排,也都与经济法调整对象的界定直接相关,并由此直接影响经济法的法治建设。一、经济法的调整对象(三)界定调整对象需要“问题定位”•所谓“问题定位”,就是必须从社会经济现实出发,尤其要从人类的经济行为所带来的问题出发,根据解决经济问题和社会问题的需要,来确定经济法所需要调整的对象、领域、目标以及调整的方法。•无论市场机制,抑或政府干预,都可能“失灵”。而这“两个失灵”,恰恰是传统法律无法有效解决的,它们是经济法调整需要解决的基本问题。•经济法所要解决的基本矛盾:个体营利性与社会公益性的矛盾,以及相对应的效率与公平的矛盾。一、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四)调整对象的具体界定•市场失灵——结构失衡——经济失衡——宏观调控——政府失灵——依法调控——宏观调控法•市场失灵——竞争失效——市场失序——市场规制——政府失灵——依法规制——市场规制法•因此,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有两类:一类是宏观调控关系,一类是市场规制关系(可简称为调控关系和规制关系,或合称为“调制关系”)。故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最简单地说就是“调制关系”。•宏观调控关系:财税调控关系、金融调控关系、计划调控关系;•市场规制关系:反垄断关系、反不正当竞争关系、消费者保护关系。一、经济法的调整对象(五)对调整对象的进一步具体化一、经济法的调整对象(一)经济法定义的提出经济法是调整在现代国家进行宏观调控和市场规制的过程中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简单地说,经济法就是调整调制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经济法的定义:1、在时间上,经济法是与现代国家、现代市场经济相关联的。2、在空间上,经济法侧重于在一国范围内对调控和规制关系进行法律调整。3、在调整对象上,经济法调整的是宏观调控关系和市场规制关系,简称调制关系。4、经济法是一类法律规范的总称。二、经济法的定义(二)经济法的经济性和规制性二、经济法的定义•1、经济性与规制性的内涵与表现•2、经济性与规制性的内在联系•3、经济性与规制性的提炼价值(三)经济法的现代性1、精神追求上的现代性•经济法追求一种从资源配置到财富分配,从调整手段到调整目标的整体“和谐”或“协调”,是其不同于传统部门法的一种基本精神。2、产生基础上的现代性•从总体上看,经济法产生的重要前提是市场经济的充分发展,以及需由新兴部门法加以解决的市场失灵等问题的存在。3、制度建构上的现代性•在制度层面上,无论是制度形成、制度构成,还是制度实施,经济法都具有现代性。二、经济法的定义第二节经济法的历史一、经济法的产生二、经济法的发展经济法的产生受到诸多因素影响。其中,经济、政治、社会和法律因素最为重要。•1、经济因素•2、政治因素•3、社会因素•4、法律因素一、经济法的产生经济法的发展具有以下特点:•1、从“非常态法”到“常态法”•2、从“战时法”到“平时法”•3、从“边缘法”到“基干法”•4、从“一元体系”到“二元体系”•5、从“差异”走向“互鉴”二、经济法的发展第二章经济法的体系和地位第一节经济法的体系第二节经济法的地位本章与其他各章的联系:第一章已经从内涵的角度回答了经济法是什么的问题,在此基础上,本章内容从外延及外部关系的角度进一步寻找答案。本章考核要求:理解和掌握以下问题:经济法体系的界定;经济法体系的构成;经济法的主要渊源和辅助渊源;经济法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经济法与其他法律部门之间的关系等问题。本章教学重难点:经济法体系的含义、经济法体系的基本构成、经济法体系的层级结构、宏观调控法和市场规制法的交叉融合问题、经济法的主要渊源、经济法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经济法与民法的关系、经济法与行政法的关系。本章导语:第一节经济法的体系一、经济法体系的界定二、经济法体系的构成三、经济法的渊源经济法体系的定义:所谓经济法的体系,通常是指各类经济法规范所构成的和谐统一的整体。1、构成要素:经济法规范2、构成方式:经济法规范——部门法——经济法系统,包含横向和纵向关联。3、研究方法:以调整对象为基础,对经济法规范进行分类,运用系统分析方法和结构功能分析方法。一、经济法体系的界定二、经济法体系的构成(一)经济法体系的基本构成(二)对上述基本构成的进一步理解(三)某些特殊规范的归属问题(四)两类规范的交叉融合问题(一)经济法体系的基本构成经济法体系的层级结构:第一层结构:宏观调控法和市场规制法第二层结构:由亚部门法组成,“财金计划调控法,两反一保规制法”第三层结构:每个亚部门法进一步分为成的若干小的部门法。1、新社会关系——宏观调控关系和市场规制关系2、基本划分——宏观调控法和市场规制法(二)对上述基本构成的进一步理解上述将经济法体系分为宏观调控法和市场规制法的“二分法”,是学界的一种“基本”共识,体现的是经济法体系的基本框架。在上述认识的基础上,过去也有学者主张把市场主体法、社会保障法、政府投资法、涉外经济法等纳入经济法体系。(三)某些特殊规范的归属问题1、市场监管规范:一类特殊的市场规制规范2、价格规范:涉及价格总水平调控的属于宏观调控法规范,一般规制价格行为的属于市场规制法规范(四)经济法体系内部两类规范的紧密联系在宏观调控法和市场规制法各自的发展过程中,一些非典型性的宏观调控法规范和市场规制法规范,作为“二元结构”的“中间地带”,也逐渐变得重要,宏观调控法和市场规制法的联系更为紧密,经济法作为一个统一的部门法的地位更为牢固。三、经济法的渊源(一)经济法的主要渊源(二)经济法的辅助渊源第二节经济法的地位一、经济法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二、经济法与其他法律部门的关系一、经济法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经济法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地位。1、市场经济的本质属性和主要优势在于市场竞争,规制限制和排除竞争行为的反垄断法是市场竞争的守护神。2、市场经济的重大缺陷和主要劣势是自发性和盲目性,为了克服上述弊端,必须进行宏观调控,而且唯有将宏观调控法治化才能科学有序,计划法、财政法、金融法和产业政策法都旨在实现宏观调控法治化。由于市场失灵的存在,没有法治化的国家干预,就无法建立健全市场调节和市场体制。经济法是一种国家干预之法,其宗旨是确立和规范国家干预,实现国家干预的法治化。这就决定了经济法之于市场体制的建立健全具有重大意义。二、经济法与其他法律部门的关系(一)经济法与民商法的关系(二)经济法与行政法的关系(一)经济法与民商法的关系1、经济法与民商法的区别2、经济法与民商法的联系(二)经济法与行政法的关系1、经济法与行政法都是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2、经济法与行政法的区别3、经济法与行政法的相互配合第三章经济法的宗旨和原则第一节经济法的宗旨第二节经济法的基本原则本章与其他各章的联系:准确把握经济法的宗旨和原则,对于开展具体经济法律制度的学习具有极大的促进作用。对经济法宗旨与原则的深刻理解,有助于将经济法的总论和分论的研究紧密结合,增强经济法理论对实践的指导作用。本章考核要求:识记经济法宗旨和基本原则的概念;领会经济法宗旨的具体内容、经济法基本原则的内容,以及正确认识经济法宗旨的意义、经济法基本原则的功能。本章教学重难点:经济法宗旨的具体内容、经济法基本原则的内容以及各类原则之间的关系。本章导语:第一节经济法的宗旨一、经济法宗旨的基本界定二、经济法宗旨的具体内容一、经济法宗旨的基本界定(一)经济法宗旨的内涵与界定标准(二)正确认识经济法宗旨的意义(三)经济法宗旨与其他相近概念之间的关系(一)经济法宗旨的内涵与界定标准经济法的宗旨,是指经济法调整一定范围的社会关系所应遵循的根本性意旨及所要实现的目标,集中体现了经济法的本质。经济法的宗旨作为经济法调整所要实现的目标,是市场经济主体必须认真遵循的,它贯穿于经济法的原则和具体规则体系中。界定标准:具有经济法的部门属性;具有适用上的周延性;具有概念体系上的妥当性;具有界定方式的简练性和科学性。(二)正确认识经济法宗旨的意义1、理论意义2、对经济法制建设的意义(三)经济法宗旨与其他相近概念之间的关系经济法的价值取向是经济法在调整社会经济关系时所追求的具体理想目标,是对经济法宗旨的高度概括。经济法的价值决定经济法的宗旨,经济法的宗旨体现经济法的价值。经济法基本原则是对经济立法、经济执法、经济司法和经济守法具有指导意义和适用价值的准则。经济法的基本原则是落实经济法的宗旨和经济法的价值所必须遵循的基本准则。二、经济法宗旨的具体内容(一)市场机制及其失灵:确立经济法宗旨的客观基础(二)国家调制与公权力的体系革新:实现经济法宗旨的工具依赖(三)经济法以社会公正为价值追求(四)经济法以个人利益和社会利益的矛盾统一为目标定位(五)小结一、经济法基本原则的内涵二、经济法基本原则的内容第二节经济法的基本原则一、经济法基本原则的内涵(一)经济法基本原则的含义(二)经济法基本原则的一般界定(一)经济法基本原则的含义经济法的基本原则,是集中体现经济法的特性,由经济法宗旨和根本价值所指引,对经济立法、经济执法、经济司法和经济守法活动具有全局性的指导意义和普遍适用价值的基本准则。特征法律强制性普遍适用性全面指导性部门特殊性(二)本书对经济法基本原则的界定有效调制原则•市场基础和优先原则——基础性原则•调制法定原则•调制适度原则•调制绩效原则•上述三原则——中层性原则社会利益本位原则•对综合效益与实质公正以及有效调制所要实现的经济安全的追求则构成了经济法的最终利益定位•——终极性原则经济安全原则•——终极性原则二、经济法基本原则的内容(一)有效调制原则(二)社会利益本位原则(三)经济安全原则(一)有效调制原则1、概述2、市场基础和优先原则3、调制法定、调制适度与调制绩效三原则(二)社会利益本位原则1、概述2、综合效益原则3、实质公正原则(三)经济安全原则1、经济安全的基本内涵与特征2、经济安全的需求及其立法•宏观经济安全原则•经济发展原则3、经济法上的经济安全原则第四章经济法的主体和行为第一节经济法的主体第二节经济法主体的行为本章与其他各章的联系:经济法的主体理论和行为理论是经济法的规范论中的一部分,与经济法本体论、价值论密切相关,是对本体论、价值论在制度层面的理论化和具体化;同时,经济法的规范论又会直接关系到经济法的制度建设,从而与后面的经济法运行论一章也存在紧密的关联。本章考核要求:深入理解经济法主体、行为方面的“二元结构”,掌握经济法主体、行为的基本分类及其基本含义。本章教学重难点:主体理论:经济法主体的界定;经济法主体的类型;经济法主体的差异性。行为理论:经济法主体行为的类型;经济法主体行为的属性;对经济法主体行为的评价。本章导语:第一节经济法的主体一、经济法主体的概念二、经济法主体的类型三、经济法主体的差异性一、经济法主体的概念依据经济法而享有权力和权利,并承担相应义务的组织和个体。二、经济法主体的类型(一)宏观调控机构(二)市场
本文标题:经济法学第二版课件全集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7232720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