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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金融/证券 > 金融资料 > 第9章:跨国银行业务与经营
跨国银行的产生与发展1跨国银行的组织架构2跨国银行的业务与监管3第9章:跨国银行业务与经营我国跨国银行发展现状4学习目标●了解跨国银行兴起的原因和三次浪潮;●熟悉跨国银行的组织架构和主要业务;●掌握跨国银行设立的模式及其决定因素;●了解我国跨国银行发展的特点。所谓跨国银行,是指通过股权或其他形式,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建立分支机构并开展业务的商业银行。1981年,中国银行在纽约开设了第一家国外分行,拉开了中资银行走出去的序幕。中国银行也就成为我国第一家跨国银行。9.1.1跨国银行与国际银行容易与跨国银行混淆的一个概念是国际银行。国际银行是提供国际业务的商业银行。判断一项业务属于国内业务还是国际业务,大致有三种不同的判定标准,在属人原则、属地原则和“属币原则”中间进行选择。1.属人原则凡是银行为具有母国国籍的客户(包括自然人和法人)提供的业务,不论是在母国机构还是在外国分支机构发生,均属于国内业务;相反,凡是对具有外国国籍的客户提供的业务,不论是在母国机构还是在外国分支机构发生,均属于国际业务。凡是银行在母国境内提供的业务,都是国内业务。本国银行在海外的分支机构所办理的业务则归为国际业务,不管银行的服务对象是否为本国居民和机构,也不管交易货币是否为外币。因此,我国银行在中国境内办理的业务都属于国内业务,而我国银行在海外分支机构办理的业务都属于国际银行业务。2.属地原则3.属币原则凡是银行使用母国货币开展的业务,就属于国内业务。而银行使用外币提供的业务则属于国际业务。换言之,不论是我国银行还是外资银行在华分支机构,只要为客户服务的时候所使用的货币是人民币,则该项业务就是国内业务。相反,当银行为客户提供服务使用的货币是外币,如美元、英镑等时,这类业务属于国际业务。一家银行即使没有在海外开展分支机构,只要设有国际部,提供国际业务,就是国际银行。而跨国银行的本质特征是机构的跨国界性。只有当一家银行到国外设立分支机构并从事存、贷、汇、兑等业务时,这家银行才是跨国银行。两者的不同之处在于:跨国银行的标准是单一的,就是其营业机构的国界性;国际银行的划分标准则是多维的,包括交易主体,交易场所和交易币种。因此,国际银行的外延大于跨国银行。跨国银行一定是国际银行,国际银行却不一定是跨国银行。从历史上看,跨国银行是伴随着银行国际业务的发展而兴起的。银行最重要的国际业务是货币兑换和国际信贷。9.1.2国际业务推动跨国银行兴起货币兑换和国际信贷这两项重要的国际业务分别是在商品贸易和战争两个不同的影响因素下发展起来的。这两项国际业务分别加强了银行在国际间同商人与政府的联系,并为以后跨国银行的发展奠定了基础。9.1.3跨国银行发展的三次浪潮经济全球化、企业走出去是跨国银行产生的主要原因。当商业银行的国际银行业务无法满足客户到国外发展的金融服务需要时,商业银行不得不跟随自己的客户,到国外设立分支机构,以便更好地服务于那些走出去经营的长期客户或重要客户。从时间上看,跨国银行的建立与发展共经历了三次浪潮。第一次浪潮兴起于19世纪30年代,第二次浪潮兴起于20世纪60年代,而第三次浪潮则兴起于20世纪90年代。跨国银行的每一次大发展都是在特定的历史背景下进行的,都具有鲜明的时代特性。跨国银行发展的第一次浪潮伴随着殖民主义的兴起而繁荣,伴随着殖民主义的结束而衰落。进入20世纪后,民族主义思潮在殖民地得到广泛传播,殖民地纷纷独立。第一次世界大战和紧随其后的世界性经济危机不仅使国际贸易陷入停滞,同时也结束了跨国银行海外扩张的第一次浪潮。1.殖民主义——跨国银行的第一次发展浪潮2.离岸市场——跨国银行发展的第二次浪潮在跨国银行发展的第二次浪潮中,跨国银行的业务主要集中在对发展中国家的贷款上。1973年,新增国际贷款总额为330亿美元,其中29%贷给发展中国家。1981年,新增国际贷款总额为1650亿美元,其中32%贷给发展中国家。从1975—1981年,银行对发展中国家的债权以平均28%的速度增长。由于贷款规模较大,单个银行无法独自提供足够的资金,所以对发展中国家的贷款大多采取辛迪加贷款方式。1984年国际债务危机爆发后,跨国银行出现了大量的坏账、呆账,不得不将业务重心从发展中国家转向发达国家,进行房地产和并购等投行类业务,跨国银行发展的第二次浪潮宣告结束。3.金融一体化——跨国银行发展的第三次浪潮欧洲一体化进程的推进,特别是欧元区的建立,消除了欧洲各国之间的关税壁垒,使资本在欧盟之间的流动更加畅通无阻,同时提高了欧盟整体的经济实力与国际地位。欧元的出现更是直接挑战了美元作为世界货币的垄断地位。欧洲银行业也借此良机加紧了对外扩张的步伐,欧洲银行成为跨国银行发展第三次浪潮的领导者。与此同时,东南亚以及东欧国家开始对经济体制进行改革,逐步放松了金融管制,允许外资银行设立分支机构,放开了汇率以及资本账户的管制。这就为发达国家的银行再一次进入发展中国家创造了条件。然而,东南亚国家放松金融管制,在加快资本自由流动的同时,也导致了大量的经济泡沫和风险。1997年爆发的东南亚金融危机使这些国家金融的脆弱性暴露出来,外部资金开始迅速撤离。跨国银行在发展中国家的业务拓展再一次因为金融危机而折戟。跨国银行发展的第三次浪潮不得不告一段落。跨国银行的业务不仅要符合国际形势的发展变化,还要符合所在地的经济环境、金融政策以及监管要求。跨国银行的经营目标是为了扩大自身的利润来源,占领更多的金融市场,这就要求跨国银行在设立与运营的过程中必须审慎甄别与选择组织架构和业务。9.2.1跨国银行类别代理行是为境外商业银行代理业务的银行。从定义上看,代理行并不属于跨国银行。当商业银行希望跨越国境开展业务,但因为成本或者政策上的限制无法设立境外分支机构时,商业银行可以在东道国选择合作伙伴,作为其代理行。商业银行在选择境外代理行之前,需要综合考虑多方面的因素,例如,分析其资产、资本及其他财务指标,判断其经营稳健性;甄别其资信、业务和风险管理能力,确定该银行能否满足业务需求。一旦确定了目标银行,商业银行与该行正式签订代理合约,由代理行在贸易融资、国际清算、外汇汇兑、国际信贷等方面为商业银行的跨国公司客户提供服务。1.代理行代表处是商业银行在海外设立分支机构的最初形式,是跨国银行最简单的组织架构。商业银行在东道国建立一个实体代表机构,代表母银行进行商业信息收集、公共关系维护以及潜在机会发掘等活动,不能从事银行业务。代表处的功能简单,受东道国的法律限制较少,因此运营成本较低。商业银行在开发新市场的时候,代表处是一个最有效的手段。1983年美国花旗银行重返中国时,采取的方式就是在中国深圳设立代表处。2.代表处分行是跨国银行分支机构中最主要的一种形式。分行并不是独立的法人实体,它是母行的一个组成部分,与母行之间存在着连带责任。分行的资产负债表不是独立的,而是母行资产负债表的一部分。从公司的角度来看,分行仍然是母行下属的一个法定的职能部门,所以分行在海外市场发展时,可以获得母行全部的信用。相对于代表处来说,开设一家分行意味着商业银行需要在海外市场投入更多的资金和人力资源。分行这种形式的缺点是,银行要对境外分行的经营不善或分行员工违规产生的不良后果负责。如果分行的资产负债表出现了问题,母行不得不拿出资本金来对其进行救助。3.分行4.子行子行是商业银行在海外设立的独立法人实体。子行的经营自负盈亏,与母行之间不存在连带责任关系。因此,子行避免了分行最大的缺点,母行无需对分行经营中产生的不良后果负责。只要一家银行直接或间接拥有境外另一家银行一定比例的股票,能够绝对控制后者的经营决策,则后者就是前者的子银行。相对于分行来说,子行的优点在于:母行的责任被限定在成立时的资本金之内,母行只承担有限责任;子行的业务范围更加广泛,有更多的网点机构来开展零售业务;一些国家给予子行更多的业务许可,例如只有子行才能做投资银行业务。子行的缺点则是,资产规模比分行大,启动资金要求较高;管理成本以及运营成本也比分行高。5.联属行联属行是指商业银行参股的东道国银行,其持股比例不足以控制后者的经营管理。商业银行仅仅是该境外银行的一个参与者。商业银行参股联属行的行为并不影响其在东道国开设分行或子行。商业银行参股联属行的投资策略可以分为战略性投资和财务性投资两种。如果商业银行参股联属行的最终目的是战略性投资,则商业银行会积极参与到联属行的运营管理中,并提供自身的经验和资源。如果只是财务性投资,商业银行的目的是为了以后将股权以一个更高的价格转移出去,从而获取利润,那么商业银行并不会介入联属行的经营管理。例如,我国国有商业银行在实施股份制改造时曾经引入外资银行作为战略投资者,然而,这些参股的外资银行大多以财务性投资为目的,几乎没有将其先进的经验和理念应用到我国的国有银行的经营管理中。6.国际联合银行国际联合银行是多个国家的商业银行根据协议组建的银行。在进入新市场时,为了达到降低资本要求和风险的目的,多个国家的商业银行可能通过联手组建一家银行来来满足海外市场的客户需求。国际联合银行可以联合多家银行的资金、技术和资源,这种方式在20世纪70年代盛行一时,但由于各家银行发现很难真正在国际联合银行内分享实力和客户资源,逐渐失去了积极性,致使这样的银行形式最终解体。9.2.2决定跨国银行组织结构的因素跨国银行在海外设立分支机构时,东道国对外资银行的法律规定以及监管要求是跨国银行考虑的首要因素。尽管世贸组织规定,成员国之间应该向外资银行开放其金融行业。然而,发展中国家对外资银行开设分行或者子行的限制较多,发达国家金融市场开放度较高,对外资银行的限制较少。1.法律法规不同的跨国银行的组织架构各有利弊。跨国银行在选择组织架构时,必须综合考虑以下几个因素:跨国银行的组织架构不同,所需的资金和人力资源也不相同。例如,设立子行需要付出的成本最大,所耗费人财物资源最多,而设立代表处所需要的投入则最小。此外,不同组织形式的跨国银行的业务经营各有侧重,对人力资源的要求差异较大。2.资源限制3.经营环境如果东道国的金融开放程度较高,金融体系也较为完善,商业银行认为环境好,商业机会多,可设立规模比较大的分行或者子行。如果东道国风险程度较高,开展业务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商业银行则会选择成立一家代表处,进行试探性的经营。不同组织架构的跨国银行的税收大不相同。子行是东道国的独立法人,需要按照东道国的税收制度纳税。分行不是独立法人,不必向东道国缴纳公司所得税,而是要将利润合并到母行,按照母行所在国的税收规定纳税。为了降低税收负担,商业银行往往根据东道国的税务负担以及在当地的经营状况来确定采取何种组织架构。在东道国税负较重的情况下,商业银行一般不设立子行,以便能够把利润从该国转移到税负较轻的母国或第三国。跨境经营之初经常会出现亏损,采用分行的形式有助于减轻母行的税务负担。当分行开始盈利后,在东道国税负较轻的情况下,可将分行升级为子行。4.税收按照业务性质,跨国银行与国内银行没有什么不同,可划分为资产业务、负债业务和表外业务。然而,跨国银行的业务有其侧重点,零售和私人银行业务、同业拆借业务、辛迪加贷款和贸易融资是跨国银行最常见的业务。9.3.1常见业务零售银行业务,一般是指面向小型企业和个人消费提供的分散、零星的小额银行产品和金融服务。零售银行业务不是指具体的某一项业务,而是有着广泛的业务领域,同时包括资产业务、负债业务和中间业务。具体来说,零售银行业务指向个人提供银行服务,包括存款业务,住房、汽车以及其他种类的消费信贷,信用卡服务,交易账户等,还有个人客户的保险和投资理财业务。1.零售和私人银行业务2.同业拆借业务同业拆借的资金规模比零售银行的资金规模大的多,其行为类似于商品供应商之间的交易,所以它也被称为批发银行业务。商业银行能够通过同业拆借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一方面,有的银行会面对非常有利可图的投资机会,但是自身能够使用的资金却不充足;另一方面,也有一些银行因为一时找不到合适的投机机会而造成暂时的资金闲置。同业拆借将资金的需求方和供给方连接起来,使资金的利用达到最大化。辛迪加贷款是跨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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