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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政务办帮办服务中心工作计划帮办服务水平的高低是一个地区招商引资软环境的实力体现,更是实现地区间差别竞争的一张王牌。自2014年以来,县委、县政府坚持“项目为王、环境立县”的发展理念,在全县聚力打造“361”诚信服务品牌,取得了显著成绩,全县上下形成了引资部门现场办、帮办服务中心协调办、县领导会商办批示办的“361”诚信服务协调机制,“361”诚信服务工作已形成了多方位、多层次、网络化的帮办服务格局。为进一步树立洪泽帮办中心帮办服务品牌,全面提升帮办服务的质量和效能,全力在经济“新常态”下再造投资环境新优势,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县情实际,特制定2016年工作计划。一、帮办服务工作的基本原则(一)坚持“一对一帮办”的原则。按照“谁招引谁服务”的思路,对开发区独立新引进的项目,引资人即为帮办人;对县直部门新引进的项目,联合引资人即为帮办人,或按照“产业相近”的原则确定帮办人;对已经落户的项目,现有帮办关系原则上不变,需调整的由帮办办公室结合实际进行微调。(二)坚持“团队帮办”的原则。各帮办人是企业帮办的第一责任人,帮办人所在部门、帮办协作组为企业的帮办团队;部门的主要负责人要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既要直接抓好帮办企业的服务工作,也要抓好部门员工帮办企业的服务工作;帮办协作组组长、副组长要进一步整合帮办资源,统筹协调本组企业帮办服务,形成帮办合力。具体帮办模式由各帮办协作组内部灵活掌握。(三)坚持“事随人走”的原则。帮办人因工作需要调整岗位的,由原帮办责任单位与新责任单位协商后确定帮办人是否调整。原则上“事随人走”,由帮办人和新责任单位进行帮办,也可由原责任单位重新指定帮办人继续帮办;调离开发区的帮办人,由原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重新指定本单位其他工作人员进行帮办,并将帮办人名单及时反馈至帮办办公室。二、明确帮办服务工作的目标要求1、实行一站式、保姆式帮办,当好“服务员”。项目建设、生产中遇到的所有问题都属于帮办内容,帮办要帮在需要处、帮在困难点、帮在发展上,充分体现帮办的水平、实力和成效。帮办人员不仅要及时协调解决好项目建设、生产中所遇问题,还要树立“帮助企业规范管理也是帮办服务”的意识,主动推动以企业为责任主体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文化建设、社会稳定、厂容厂貌、绿化亮化等工作,促进企业规范管理,提升形象。帮办人员每人每周要为其所帮办的企业至少解决2个问题,或为企业的发展至少办2件实事;每周深入企业不少于2次,并留下影像资料;每季度撰写一篇调研报告。调研报告在每季度末上报,影像资料在每周末上报,以方便帮办人员之间交流和领导查阅。2、实行急事急办、限时办结,当好“信息员”。在项目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帮办人员能够及时解决的,要在第一时间予以协调解决;依靠自身力量无法解决的,要及时向领导汇报;对特别复杂和重大的问题,由帮办中心报请县主要领导会办解决。3、加强与客商的沟通交流、增强互动意识,当好“宣传员”。对涉及企业的资金争取、税费奖励等优惠政策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对上级部门要求企业办理的事项,帮办人要做好沟通协调工作,起到桥梁纽带作用;帮办人在帮办服务过程中要时刻把帮办和招商相结合,鼓励客商积极招引项目,扩大生产规模,增加投资额度。建立帮办联系卡制度,畅通企业主动与帮办人员沟通联系的渠道。按照统一样式,制作开发区帮办人员帮办企业联系卡,悬挂于所帮办企业厂区大门的显眼位置,公开帮办人员的姓名、职务、联系电话以及帮办内容,实行一企一卡。4、加强学习、延伸帮办内涵,当好“引导员”。帮办人员要主动加强对产业政策、优惠政策等相关涉企业务知识的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帮办能力。对已投产项目,帮办人除做好常态化帮办外,还要跟踪掌握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帮助企业分析市场行情、把握行业发展态势、制定发展规划,引导企业加大技改投入,研发新产品,增强竞争力,不断发展壮大。5、主动与企业衔接、与相关职能部门对接,当好“代办员”。按照“企业办事、帮办跑腿”的要求,凡是企业有需求,或客商到开发区相关部门及县直有关职能部门办理有关事项的,帮办人员要积极参与、主动陪同、全程代办帮办。开发区各相关部门要引导企业有事找帮办。三、帮办服务工作的主要内容(一)对于筹建、在建项目。1、协助企业进行项目立项批复、项目“三评”(环评、安评、能评)、注册设立、规划建筑设计与审查、工程招标发包、临时用电用水以及其他涉及前置审批的工作。2、协助企业办理供用地手续、规划许可、施工许可、安全生产、建筑质量与进度监督、员工招聘等工作。(二)对于投产且正常运营项目。1、协助企业进行证照办理、水电增容、项目申报、政策争取、资质审批、体系认证、进出口业务、退税贴息、贷款融资、员工招聘、企业文化建设等工作。2、根据企业特点,帮助企业加快技术改造步伐,提升科技创新和市场开拓能力;按照中央、省市有关规定,积极包装申报项目,为企业争取专项资金扶持;推进有条件的企业开展战略兼并重组,进一步拉长、增强产业链条,提升盈利能力。3、通知、督促企业参加各级政府及部门召开的有关会议、公益活动和创建活动,如实且及时上报各种数据、报表,积极增加开票销售收入。4、及时掌握企业股权变化、大宗财产交易等情况,随时帮助企业排查生产经营中出现的困难。5、利用企业的合作关系和企业家的人脉关系,搜集相关产业和企业的投资信息,及时上报招商引资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以商引商工作。(三)对于半停产、停产、待盘活项目。1、深入了解企业陷入困境的原因和投资人的真实想法,及时向区工业企业资产转让及土地使用监管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企业股权变更、资产转让、土地使用等情况,做好风险防范和预警工作。2、对可以按原业态继续经营的,帮办服务单位要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方案,报党工委、管委会研究后执行。对无力继续经营的,要将企业用地、建设等情况报零地招商指挥部办公室,列入待盘活计划。(四)工业企业变更股权、经营范围,转让厂房、土地使用权、核心设备,构建临时建筑物,改变工业用地性质,出租厂房,及存在涉法涉诉等行为的,帮办人须及时向区工业企业资产转让及土地使用监管领导小组办公室申报备案,填写备案表,由督考办牵头,征求建设、财政、税务等部门意见,提出处理建议,报党工委、管委会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批示。(五)各帮办责任单位对帮办项目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负有监督管理责任。四、相关保障措施(一)联络员制度。各帮办单位和经济发展局、招商指挥办公室分别明确一名联络员,负责协作及专项帮办企业的帮办服务的工作推进、上传下达、信息报送等。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联络员要将本协作组帮办工作开展情况报至帮办办公室。(二)首问负责制制度。各帮办人要按照“首问负责”、“限时办结”等工作要求,在受理企业的帮办事项后,由联络员协助帮办人将帮办需求事项上报各责任单位和帮办协作组组长,并对相关事项解决情况进行积极协调督促、一抓到底,确保无障碍、无借口、无阻力做好帮办服务工作。对于帮办事项确需向党工委、管委会分管领导、主要领导汇报的,必须由帮办人或联络员带领企业负责人一同进行汇报。(三)会办会制度。各帮办协作组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帮办服务工作会办会,并将会办结果上报帮办办公室。县帮办服务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企业需求和银企洽谈会、产品展销会等工作安排,结合实际情况,不定期召开帮办工作会办会,并将会办结果报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主要领导。(四)交办单制度。对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领导交办、会办、批办的重点事项和帮办办公室开具的交办单,各帮办协作组要及时办理,联络员负责将办理结果上报帮办办公室。因不可控因素造成交办事项无法落实的,须书面说明原因,并由帮办办公室报分管领导批准。(五)信息共享制度。帮办办公室牵头建立帮办服务信息平台,收录企业基本信息和帮办服务信息,为企业逐一建立档案,动态反映企业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按照层级进行授权,方便进行查阅、实现信息共享。五、明确帮办服务工作的监督考核机制1、帮办服务中心作为区内企业帮办服务工作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部门,要及时建立健全帮办项目档案,整理汇总帮办信息,综合协调项目帮办服务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牵头调查、考核帮办人的服务质量;向相关部门交办企业需要解决的一般性问题,以开发区主要领导工作交办单形式交办涉企重要事项。对帮办中心以工作交办单形式交办的事项,各责任单位或责任人须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书面反馈办理情况,由区督查办负责跟踪督查。2、督查考核由帮办中心会同督考办组织实施。不定期走访帮办企业,采取抽查、调查问卷等方式进行督查,了解客商对帮办人帮办态度、能力和成效的评价,征求意见和建议。对帮办服务工作每年度进行综合考评,考评结果作为开发区各部门、单位评先评优和干部使用的重要参考依据。3、设立开发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网络投诉邮箱和帮办服务热线电话,接受企业对帮办人的监督。
本文标题:帮办中心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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