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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科澳铝业有限公司南屯电厂员工培训管理办法(试行)编码:Q/YKA-ZHA-N-RZ-BF-01-2006A实施日期:2006-10-1编制:李慧燕审批:高超1.培训目的1.1提高员工素质,提升员工知识与技能,引导与改善员工工作态度,提高员工工作能力,改善员工工作绩效;1.2创建学习机制,增强员工适应与应变能力,提升企业竞争力;1.3培养员工对厂的忠诚度,增强厂的凝聚力,推广和传播企业文化。2.培训原则2.1目标一致性原则员工培训与企业发展战略相结合,员工培训与员工任用及发展相结合,保证全体员工具备完成本职工作所必需的基本技能。2.2全员参与和重点提高相结合的原则全体员工均需要参加培训。厂根据岗位性质的不同安排不同的培训课题,对生产、经营影响较大的关键岗位员工进行重点培训,以提高关键岗位员工的工作技能。2.3按需施教、注重实践的原则培训应根据工作的实际需要,讲求实效,学以致用,注重实践,把培训的内容真正贯彻到实际工作中去,传授知识,转变观念,提高技能,改善工作绩效。2.4主动参与原则2改变员工被动应付培训的观念,通过一些激励措施,培养员工主动参与培训的意识。2.5有效性原则培训课题的设立以及培训方式、教材、师资的安排都要经过严格的审核,培训的效果要进行严格评估,以确保培训的有效性。3、培训组织体系构建厂、车间/中心两级培训体系。3.1其中厂级培训由人力资源中心负责组织实施,并负责对培训进行效果评价;3.2各车间/中心级培训由各车间/中心具体负责实施,并负责对培训进行效果评价,人力资源中心负责组织对其进行监督检查;4、培训工作职责4.1人力资源中心为南屯电厂员工培训的牵头部门和组织者,负责厂整个培训体系的建立、运行与维护。其职责有:(1)收集、整理、分析、提炼各车间/中心的培训需求;(2)根据培训需求及其他要求制定厂年度培训计划,组织各车间/中心制定年度培训计划;(3)厂级培训的组织与实施,车间/中心级培训的监督检查;(4)各种培训要素(课题、教材、师资等)的审核;(5)员工培训档案的建立与维护;(6)培训效果的监督与评估;(7)培训体系的控制、改善与维护,培训体系有效性的评估。4.2各车间/中心3(1)负责收集、归纳本单位的培训需求,提供给人力资源中心培训管理人员并作为本单位员工培训计划的依据;(2)组织实施本单位的内部培训,负责组织本单位员工培训考核,培训资料的收集、整理;5、培训形式培训主要分为内部培训与外部培训两种方式。5.1内部培训是指培训地点在南屯电厂或科澳公司内部且受训者均为本厂或公司员工的培训,内部培训分为员工入职培训与专项培训。5.1.1入职培训新员工入职培训包括岗前培训与岗位培训。5.1.1.1岗前培训岗前培训分为厂岗前培训和车间/中心岗前培训。(1)厂岗前培训新从业人员,应先进行一周的军事化训练,然后再进行为期一周的入厂教育培训,主要内容是了解南屯电厂建设、发展概况、生产工艺、安全法制纪律等内容,培训时间为14课时,由人力资源中心、安全监察中心负责实施。内容南屯电厂建设、发展概况南屯电厂电厂生产工艺安全知识法制纪律考试课数2642备注1、考试通过后进入车间/中心级岗前培训;2、1课时是指45分钟。4(2)车间/中心岗前培训,时间为两周参加车间/中心级安全技术培训不少于72学时,每年接受再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由各车间/中心自行安排,并指定专人负责。车间/中心级培训内容包括本车间/中心概况及规章制度、岗位职责、《技术操作规程》、《安全操作规程》、《设备检修规程》、岗位工作基础知识、技能及相关法律、法规、各类标准等内容。培训结束,经综合考试合格后,方可转入班组安全技术培训。5.1.1.2班组现场安全技术培训班组现场安全技术培训是指熟悉操作流程、提高员工操作技能的岗位培训,各车间/中心、班组应指定专人进行传、帮、带,签订一对一“师徒合同”。然后,每名新从业人员都要根据“师徒合同”要求,在师傅的带领下进行不少于6个月的现场安全技术培训。5.1.2专项培训专项培训是指为提高现有员工知识、技能,改善态度等方面的专题培训。5.2外部培训员工相关的技能不足已经成为阻碍厂或车间/中心工作的障碍,而厂内部又不具备培训条件的情况下,可申请聘请外部培训,经厂长批准后实施。5.2.1外部培训形式外部培训是指厂员工到外部培训机构或外单位所接受的培训以及考察等,其内容包括进修、学习、参加的专题讲座、研讨会、经验交流会等。外部培训分有学历教育和非学历培训。5.2.1.1学历教育5员工参加学历教育,是指员工通过学习取得国家承认学历。学历培训由个人自行处理,学历教育结束后在公司人力资源部进行登记备案。5.2.1.2非学历培训是指除学历性培训以外的所有外部培训,由人力资源中心统一组织安排。非学历培训分为特殊技能培训与一般技能培训。(1)特殊技能培训特殊技能培训是专指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认证,包括厂内机动车辆驾驶员、行车工、压力容器操作工、电工、焊工等特殊工种,其必须经过当地技术监督局组织的培训,并经考核合格拿到从业资格证书。经培训且取得操作证的特种作业人员不得随意调换其工种,如确实因特别原因需调换的报分管副厂长批准。(2)一般技能培训是指除特殊技能培训以外的所有外部培训。6、培训师资的建设6.1师资来源6.1.1外部师资6.1.1.1外部师资包括:(1)外聘的专家、学者或大、中专院校教师;(2)新设备、新工艺、新技术或新材料供应方的技术人员;(3)专业培训机构资深专业培训人员等。6.1.1.2当内部师资不能满足培训要求时,可申请聘请外部师资培训,经厂长批准后实施。6.1.2内部师资6内部培训师资分为初级、中级和高级培训教师。6.1.2.1以下人员具备初级培训教师资格:(1)车间/中心副主任、技术员和中心一般管理人员;(2)具有一技之长的员工。6.1.2.2以下人员具备中级培训教师资格:(1)各车间/中心主任、主管技术员;(2)专科及以上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3年以上人员;6.1.2.3以下人员具备高级培训教师资格:(1)厂副总及以上人员;(2)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专业工作五5年以上人员;6.1.2.4内部培训教师的基本要求有:(1)具有相关方面丰富的理论知识或实践知识;(2)具备某方面特殊技能;(3)具备一定的授课经验与技巧;(4)具备良好的表达能力;(5)具有较强的责任心。6.2内部兼职培训教师的聘任6.2.1具备内部培训教师条件、任职资格的人员均可受聘内部培训教师。6.2.2人力资源中心人资培训管理人员根据内部培训教师的任职资格并结合培训规划进行聘任。6.3内部兼职培训教师授课待遇培训教师等级培训类别授课费标准初级培训教师厂级培训10元/课时中级培训教师厂级培训15元/课时高级培训教师厂级培训20元/课时76.4培训教师考核6.4.1每次培训结束后由人力资源中心人资培训管理人员组织学员对内部培训教师进行评估,评估填写《培训教师授课效果评估表》。6.4.2厂每年对内部兼职培训教师进行一次年度考核。7、培训教材7.1培训教材来源7.1.1教材由培训教师根据培训课题进行编写、印制。7.1.2公司、厂现有的管理规章制度、购买的专业书籍、光盘等可作为内部培训教材。7.2教材评审、管理7.2.1培训教师必须提前一个星期将教材送至人力资源中心人资培训管理人员进行评审,经评审合格后方可作为正式教材。7.2.2教材经评审合格后收入培训教材库。7.2.3所有培训教材必须留存一份到人力资源中心存档。7.3培训教材费用培训教材所发生的费用由厂培训经费中列出。8、培训需求8.1岗位技能分析8.1.1由人力资源中心人资培训管理人员组织各车间/中心对本单位各岗位需要具备的技能/能力进行分析,并确定各岗位的技能标准。8.2培训需求提炼各车间/中心根据岗位技能/能力要求与人员现有能力之间的差距,确定需培训对象、内容,培训时间、形式等,填写年度培训需求呈报表,于来年8之前报人力资源中心。9、培训计划9.1人力资源中心人资培训管理人员根据各车间/中心培训需求呈报表,结合厂实际生产、经营需要编制厂年度培训计划,经厂长批准后报公司人力资源部。9.2各车间/中心根据厂年度培训计划以及本单位具体情况,编制本单位年度培训计划,并递交到人力资源中心备案。9.3如有特别原因需对培训计划进行调整、增减的,各车间/中心应填写《培训计划变更申请单》,至少提前十五天报人力资源中心。如既未说明原因又未按年度计划实施培训的,视为无故不开展培训,其处罚见12.2(6)。10、培训的实施10.1外部培训由人力资源中心组织开展。10.2内部培训内部培训包括厂、车间/中心两级培训体系。内部培训应按照厂年度培训计划和各车间/中心年度培训计划进行。10.2.1内部培训分类(1)厂级内部培训由人力资源中心统一组织安排与实施。(2)车间/中心级培训由各车间/中心组织安排与实施,人力资源中心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监督检查。10.2.2内部培训流程10.2.2.1厂级内部培训9(1)人力资源中心组织培训教师、教材等资源,安排培训时间、地点;(2)提前将培训事项通知到培训对象;(3)协助授课教师实施培训,做好出勤记录;(4)对培训效果进行检查,可采取笔试、现场操作等形式;(5)培训结束后,保留相关记录,记录包括培训实施计划、培训试卷、成绩、标准答案、考勤/签到表等,并建立、健全员工培训档案;(6)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估,填写《培训效果评估表》(7)将培训效果反馈给培训教师,以便下步培训工作的改进。10.2.2.2车间/中心级内部培训(1)各车间根据年度培训计划组织实施,并做好出勤记录;(2)负责对培训效果进行检查,可采取笔试、现场操作等形式;(3)培训结束后,保留相关记录,记录包括培训实施计划、培训试卷、成绩、标准答案、考勤/签到表、培训效果评价等;11、培训档案管理厂部员工培训档案由人力资源中心负责建立、存档,培训档案分为培训卡与电子档案两部分,培训卡与电子档案只记录外部培训和厂级内部培训。11.1培训卡每个员工一张培训卡,培训考核合格由培训教师填写签章。员工每次培训的成绩均记入员工培训卡中,作为其考核、调动、奖惩、任免等的重要依据。岗位培训不合格者将作减薪、调岗等处理。11.2电子档案由人力资源中心根据培训情况建立员工培训电子档案,便于日常查10询。12、奖惩规定12.1奖励(1)每项培训结束后,依据考试成绩对优秀学员进行50—100元的奖励。(2)内部培训教师年度考评成绩为优秀者,奖励100—200元。(3)每年度培训结束后,根据各车间/中心的培训工作情况,对表现优秀的车间/中心进行100—300元的奖励。12.2处罚(1)学员迟到、早退一次罚款10元,旷课一次罚款30元;(2)对上课不做笔记、不专心听课的学员,组织人员须予以记录,一次罚款10元;(3)凡违反规定,全程无故不参加培训的学员,每次罚款100元。(4)内部培训教师实施单项培训时,其《培训教师授课效果评估表》均分低于60分者或年度考评成绩为不称职者罚款50—100元,并低聘或解除其内部兼职培训教师资格。(5)内部培训教师无故不授课,并影响培训正常开展的,一次罚款200元,取消其内部兼职培训教师资格。(6)对于车间/中心无故不开展培训的,每次罚款该车间/中心100—300元。
本文标题:电厂员工培训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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