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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犯罪心理的形成与发展第三节犯罪心理的发展变化第二节犯罪心理向犯罪行为的转化第一节犯罪心理的形成规律第一节犯罪心理的形成规律一、犯罪心理形成的两种模式渐变模式突变模式二、犯罪心理形成的一般规律互动律心理选择律“量变----质变”转化律反馈强化律一、犯罪心理形成的模式犯罪心理是个体在主观因素的基础上,接受了不良刺激的影响,并通过不良行为实践的尝试而逐渐形成的。不同犯罪人犯罪心理的形成有不同形式,但一般来说,可以归纳为两种模式,即渐变模式和突变模式.概念:犯罪心理形成的渐变模式是指犯罪心理的形成有一个渐进的、由好变坏的逐渐变化的过程。个体从少年时起就形成了不健全的人格,逐渐演变以致发展成为犯罪心理。(原发型)个体早年并无劣迹,已经能正常地参与社会生活,有的甚至取得了一定的成就,但在生活的某个阶段开始,经不住不良刺激的诱惑,动摇了自己的心理防线,从思想观念、生活作风的蜕变开始,逐渐腐化堕落而走上犯罪道路。这种人初犯年龄一般较晚,但有较理智的思想基础。(继发型)路路(化名),12岁,某工读学校小学班学生。8年的偷窃历史,偷窃近百次,盗得自行车40多辆、黄鱼车5辆、电瓶车一辆,以及手表、衣物等,总价值7000元。路路的父母原是云南插队的上海“知青”。在路路出世刚满两个月时,年轻的妈妈丢下孩子返回上海,路路吃着云南米汤长到两岁半随父回沪。父亲在亲友的帮助下,成了路边设摊的童装个体户,路路也成了招揽生意的活“模特儿”,整天穿着各种童装站在路边,为父亲招引顾客。4岁时,父亲就把零钱交给儿子去管,成了主宰金钱的“小主人”,逐渐养成了要吃便买、要玩便拿、花钱如流水的恶习。路路的父亲本来就有偷窃前科,做了个体户,手头宽裕了,但旧习不改,并利用手头有钱,玩女人,搞流氓活动。这些不轨行为,必然对幼小的路路产生直接影响。路路刚满5岁,父亲因盗窃、流氓两罪并发被判劳动改造三年。从此,路路断绝了一切经济来源,回到了祖母身边,生活靠街道救济,维持最低水平,这对路路来讲是从“天堂”掉进了“地狱”,一时很难适应。一次路路在马路上游荡,看到水果摊成串的香蕉,他馋涎欲滴,萌发了偷香蕉动机。一个吃惯了零食的孩子,终于抵御不住物质的诱惑而偷了香蕉。首次成功,对一个孩子来讲好比注射了强心剂。从此,5岁的路路整天在马路上东游西逛,这里偷一只苹果,那里偷一只橘子,开始了偷窃生涯。路路六岁半进小学,由于从小失去母爱,性格孤僻,对成年人不亲近,与同学不合群,独来独往没有任何朋友。入学的第一天他就没有按时到校,后来经常迟到、早退,老师多次教育无效。后来由厌学、逃学到干脆不去上学,成了“挂名”学生,整天闲逛,走到哪里,偷到哪里,并由偷吃的东西发展到偷钱、偷物、偷车等,而且越偷越精明,越偷胆子越大。由于年龄小,人们对路路的偷窃行为往往采取宽容和同情态度,甚至司法机关对他的违法犯罪行为也没能给以必要的惩罚和阻止。一次次被抓获,而又轻易被放过,客观上助长了他的偷窃邪念,使他在偷窃的泥坑中越陷越深。从小养成的习惯是很难改掉的。路路进工读学校受教育一年半,偷窃心理并未改变,偷窃行为还不断发生。进校18个月就逃跑18次,每次逃出去都有作案行为。他自己说:“一个星期不偷东西,不撬坏几把锁,心里就烦躁,手就痒痒难受。有时星期天放假回家,没有找到下手机会,就不想返校,好像有什么任务未完成似的。”原发型渐变模式案例从少年期开始,通过不良交往和违法尝试,逐渐发展成为犯罪心理。这类人社会化不完全或经历了错误的社会化,形成了不良人格,始犯年龄早,犯罪恶习深,矫治难度大。原发型渐变模式总结继发型渐变模式案例犯罪人朱振江(化名),男,54岁,大学毕业后进某工厂工作。他勤奋工作、刻苦钻研,取得了丰硕的成果,赢得了多项殊荣。1994年,他坐上了河南省鹤壁市市政府的第一把交椅。随着职位的升迁,奉承他的人多了,送礼的人也多了。开始他拒收过礼品和钱物,并因此得罪过人,遇到过难堪。可后来一想.与其被人说“傻冒”、“清高”,不如做个顺水人情,既可得利,又能“助人”,何乐而不为呢?于是,他默认了,下水了。到后来他又觉得,我替别人办事了,别人送些礼以示感谢,也属人之常情。况且,既然在领导这个位置上,就应该多帮别人办点事,这样还能落个“热心肠”、“乐于助人”的好名声,甚至把这种行为同为人民服务、为群众办实事挂起钩来,这种歪曲的认知方式使他变得心安理得了。再到后来,他就发展到依“礼”办事了:你给我送礼,我帮你办事;我帮你办事,你必须得给我报酬,否则他就张口索要,完全把手中的权力当成了为自己牟取私利的砝码。从1994年元月朱振江担任鹤壁市市长到1997年2月案发前,短短的三年时间,仅查证落实在案的,朱振江就先后41次收受他人贿赂,共计金额达16万余元。经河南省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朱振江已构成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朱振江由一个昔日的市长沦为阶下囚,其犯罪心理的形成过程就属于这种渐进模式。朱振江早期并没有劣迹行为,甚至被人们公认为优秀人物,但在功成名就之后,有权有势之时逐渐蜕化变质,萌生犯罪心理,最后落入犯罪深渊。继发型渐变模式总结这一类人早期并无劣迹,社会化过程无明显缺陷,已经被视为合格的社会成员,甚至被信任重用而颇有成就。但在其人生经历的某一阶段,由于经不起诱惑,或受到错误思想的腐蚀,渐渐腐化堕落而形成犯罪心理,走上犯罪道路。在其犯罪心理形成过程中,虽然原有的隐而不现的心理品质缺陷往往成为渐变的突破口,但同时也暴露出其社会化过程的不完全,为日后堕落种下了祸根。这类犯罪者由于始犯年龄晚,恶习相对较浅,矫治的成功率可能要高一些。但其中一部分人已演变为惯犯、累犯或罪行十分严重,犯罪心理相当稳定,矫治就十分困难。概念:犯罪心理形成的突变模式是指个体犯罪心理因一些特定的刺激、环境而突发性地产生、形成,缺乏一个逐渐变化的过程。特点:突发性;无预谋性;情境性;情绪性。突变模式往往有以下几种情况:一是由人际关系冲突而引起-例如,因恶语伤人而发生口角进而升级为暴力行为,因婚恋挫折而产生报复犯罪,等等二是由特定环境的气氛而引起。特定的环境和气氛会使一些是非观念和自制力差的当事人情绪失控,由此可引发犯罪行为。三是由情境的诱惑而引起:一定的情境激发了行为人某种内在的不良需要,潜在的不良心理品质使其为满足这种需要而产生犯罪动机。四是由回避危险而引起。行为人在突然遇到危险情况时,因认知发生困难,出于自我保护需要而出现举止失措行为。突变模式案例---人际关系冲突犯罪人崔某,男,24岁,性情急躁、脾气暴烈,平时不注意自身修养,遇事易冲动,常有丧失理智的行为出现。有一天,崔某在家中要求父亲为他联系购买办婚书所需要的木材时,态度相当蛮横。看着他那蛮不讲理的霸道样,大姐实在忍不住,就说了几句同情父亲的话,却招来杀身之祸。崔某觉得姐姐冒犯他,这对一向暴躁、任性的他是不能“容忍”的。他冲过去抓住姐姐的头发,用拳头朝姐姐头部猛打,当场将她打瘫在床上。父亲见状奋力将崔某拉出房外,他又从父亲手中挣脱,再次冲入房内,抓住姐姐的腿脚,从床上拖到地上,边喊“打死你”,边用脚猛踩、猛踢姐姐的胸腹部。母亲见崔某将姐姐往死里打,就上前扑在女儿身上,用自己的身体保护女儿。他冲破母亲的阻拦,再次冲入房内,将已被打瘫在地惨叫救命的姐姐,又一阵雨点般的拳打脚踢。姐姐被打得奄奄一息,脸色苍白,口吐血水,连声呼救叫痛不已。父亲见女儿生命垂危,便夺门而出,准备去喊救护车。两眼充满杀机的崔某又拦住父亲的去路,并威胁着不让喊叫。最后在邻居的帮助下,姐姐才被送往医院抢救,但因胸、腹部受到反复打击,肝脏、脾脏严重破裂,造成出血性休克,抢救无效,于当天下午死亡。突变模式案例---机遇式犯罪人周颖(化名),女,21岁,中学毕业后被照顾到某乡医院当收款员,工作很顺心,她也十分敬业。有一天下午,在下班前她已将当天收的现金全部入账,下班后又有一位患者交来500元药费,由于时间很紧,她没给患者开具收据。晚上将这500元钱带回家,心里开始了复杂的矛盾斗争。这500元现金对于当时工资不到200元的周颖来说,具有相当大的诱惑力,加上这钱并没有开收据,若据为己有根本不会有人知道。但毕竟是第一次,周颖还是十分紧张。但原本具有的贪欲心理最终还是战胜了紧张心理,她将这500元装进了自己的腰包。事后很长时间也没有任何人发现。第一次犯罪的成功,强化了周颖的犯罪动机,她后来又在同样情况下进行了几次贪污行为。再到后来,她开始主动制造这种有利于进行贪污活动的机会。工作3年后,她先后利用工作之便贪污现金近万元,最终以贪污罪走进了监狱。模式渐变原生口角形成暴力回避危险继生情境诱惑挫折形成报复特定气质引起突变二、犯罪心理形成的一般规律(一)互动律----犯罪心理的形成过程,是主客观因素相互作用、相互转化的过程。(内化---外化---强化)首先,犯罪心理的形成表现为不良客观因素转化为犯罪主体不良意识的内化过程。不良客观因素犯罪主体不良意识其次,犯罪心理的形成过程也是犯罪主体的主观意识不断转化为不良行为的外化过程。犯罪主体不良意识不良行为(二)心理选择律----犯罪心理的形成,体现了个体对外界因素的积极、能动的反映。1、主观能动性使得不同个体对刺激有不同的选择。2、主观能动性还使得人们对同一刺激有不同的反映。3、主观能动性还使得同一个体对同一刺激在不同时间、场合有不同的反映。(三)“量变---质变”转化律----犯罪心理的形成,是从量变到质变的发展过程。犯罪心理有别于一般性的过错心理或一般性的越轨心理,它的形成标志着个体在个性品质方面的质变,因而同样遵循着从量变到质变的规律,有一个从弱到强、从小到大、从量变到质变的发展过程。事实证明,大多数犯罪人的个性不是骤然变坏的,犯罪人大都经历了在个性方面逐步演变和越变越坏的过程,到了一定程度才演变为犯罪心理。(四)反馈----强化律(犯罪心理在犯罪活动中不断强化而趋于巩固和发展)1、通过不良实践,也只有通过不良实践,个体才能接受不良客观因素的影响。2、通过不良实践,不良主体意识外化为不良行为,逐渐形成犯罪心理。第二节犯罪心理向犯罪行为的转化一、犯罪心理与犯罪行为的关系二、意志选择行为三、反应性行为一、犯罪心理与犯罪行为的关系犯罪行为是在犯罪心理的支配下实施的。犯罪心理+情境犯罪行为主动选择行为被动选择行为二、意志选择行为(一)含义和类型含义:犯罪行为的发生是犯罪人意志努力的结果,而犯罪行为的发生自始至终都处于犯罪人的意志控制之下。类型:意志选择行为,并非都是个体积极、主动地加以选择的,根据个体积极性的差异,可以把意志选择行为分为主动选择行为和被动选择行为。(二)特点1.犯罪动机强烈、具体、明确;2.被害人与犯罪行为的相关性较小;3.由犯罪心理的形成到犯罪行为的发生往往经过较为清晰的几个心理阶段:心理冲突和思想斗争确立犯罪动机,明确犯罪目的制定作案计划进行作案准备实施犯罪(一)概念和特征概念:反应性行为,是指犯罪人实施的犯罪不是出于预谋,未经过明显的意志活动,而是个体在外部诱因刺激下产生的应答性反应。特征:1.事先无预谋,犯罪行为表现为个体对外部刺激的自动化的、带有反射性质的应答性反应;2.刺激情境的出现是反应性行为出现的重要作用;3.心理过程短暂或没有有意识的心理过程(如应激反应)。三、反应性行为(二)反应性行为一般表现为以下几种情况:1.防卫反应和避险反应这种行为常常是由被害人引起和挑动的,犯罪人事先并无准备和预谋。2.应激反应和激情反应在应激情境中,个体由于愤怒、恐怖、嫉妒及怨恨等情绪达到极点,极易造成攻击性的犯罪行为。3.习惯性行为习惯是一个人后天习得,并经过反复刺激与反应之后形成的相对稳定的动力定型。4.变态反应变态反应是犯罪人在变态心理支配下出现的行为反应。意志选择行为和反应性行为异同相同:由动机引起,以犯罪心理为基础。不同:1.产生原因和方式不同。2.行为发生的心理过程不同。3.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动机和心理机制不同。第三节犯罪心理的发展变化犯罪心理形成以后不是固定不变的,随着客观环境的变化以及犯罪人实践的变化,犯罪心理也会发生这样那样的变化。这种变化的一种形式是犯罪心理的强化(恶性
本文标题:第四章-犯罪心理的形成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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