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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继续教育管理办法为打造和建设学习型团队,提高公司在职员工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保证员工队伍知识结构不断优化、素质不断提高,为公司储备专业化优秀人才,便于公司整合相关资源,实现企业与员工的共同发展双赢的目标。特制定本管理办法。一、申请条件:1、在职学历升级继续教育申请要求员工在本公司工作满二年(签订劳动合同满两年);职称资格认证培训申请要求员工在本公司转正后。2、员工申请在职学历继续教育,鼓励学用一致,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教育需申报备案后学习。在职学历教育必须提高一个档次申报,原则上以专升本,本升研为主。二、申请流程:1、根据公司发展需要及员工的个人发展潜力,由个人填写《继续教育申请表》并附相关材料文件,经相关领导批准,集团人行中心进行组织安排及跟进。2、员工持“录取通知书”到集团人行中心或综管部领取培训申请表,填好表内相关内容后按“部门/系统或项目领导签字→人力资源部审核→总经理审核→总裁审批”的流程进行审批。3、对获准员工的学习申请,人力资源部将其列入公司年度培训计划,并录入个人培训档案。三、费用报销:1、经公司同意参加学习的人员,学费自行垫付,学习结束取得毕业证书或学位后,学费按以下标准报销:本科毕业报销60%的学费,硕士毕业报销80%的学费,硕士或博士毕业并取得学位证书报销100%的学费;取得毕业证书者或学位证书,学费按以上标准报销。2、对未列入送培计划的并审批未通过的人员,学费自理。3、在职学历继续教育的费用,经分管领导批准、人力资源部审核(签订培训协议)、总经理审批后方可报销。4、参加国家组织的职称资格认证培训的人员,培训考试费用自行垫付,经考试合格获得职称资格证书的,报销考试费;未获得证书者,考试费不予报销。5、公司业务需要,组织参加国家资格认证培训考试的人员,经考试合格获得职称资格证书的,报销全部培训考试费用。6、培训期间,不得擅自改变不得自行改变学习的专业、时间及形式,确需改变者,须报经公司人力资源部批准。四、培训协议签定:1、员工参加由公司出资的在职学历继续教育后,须与公司签订培训协议。本科及以上毕业的员工要求继续在公司工作满五年。2、学历教育费用自报销之日起,以五年为期,按20%/年的比例折减,若员工在五年之内合同到期离职或提出解除合同的,应将未折减完的培训费一次性退还给公司。3、员工参加公司业务需要组织的国家资格认证培训考试前,须与公司签订培训协议。以每产生费用1000元需继续在公司工作一年计算,以此累加。五、获证后薪酬调整:1、获得与工作相关联的毕业证书或职称资格证书者,公司将按薪酬制度标准调整其学历工资或职称工资。2、学历工资调整标准按月计发:博士毕业400元、硕士毕业300元、本科毕业200元、大专毕业100元。3、职称工资调整标准按月计发:高级职称或资格200元、中级职称或资格100元、专业认证(国家以外)50元。4、公司每年10月进行获证统计备案,次年三月按员工的最高学历或职称资格调整其学历工资或职称工资。六、其他事项:1、已经在读但尚未办理申请审批手续的员工,在2007年11月底之前到人力资源部补办相关手续,逾期不再受理。2、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未规定之事项按公司相关制度执行。3、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员工继续教育申请表填表日期:年月日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入职时间所在部门工作岗位学历毕业院校继续教育时间继续教育费用继续教育科目继续教育地点培训单位本人申请理由签名:年月日所在部门负责人意见签名:年月日人行中心意见签名:年月日集团分管领导意见签名:年月日总裁审批意见签名:年月日
本文标题:员工继续教育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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