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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反事故安全技术措施编制1.编制目的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工作方针,进一步加强电厂安全生产管理,提高电网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并网电厂安全稳定运行,各单位必须高度重视电厂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认真贯彻反事故措施、《国家电网公司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试行)》及相关规程、规定要求,深入分析、查找和消除事故隐患,切实提高电厂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确保江苏沙洲电厂二期“上大压小”扩建工程在整个机组调试和试运过程中不发生任何重大人身伤亡事故、不发生电气误操作事故、不发生大型变压器损坏和互感器爆炸事故、不发生任何重大火灾事故、不发生任何继电保护事故。2.适用范围本措施适用于张家港沙洲电力有限公司各种可能发生的电气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3.应急处置的基本原则按照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的思想,对于威胁人身安全的突发事件,应以救人为主的原则进行应急处理。4.现场危险点控制4.1.危险点分析4.1.1.在设备检修时,由于所做安全措施没有到位或不全,或者是检修人员违章作业,造成检修人员烫伤、触电、高空坠落等。4.1.2.机组在运行中由于操作原因或者是设备原因,造成机组突发异常运行,可能造成汽水系统高温、高压管道及压力容器爆破高温高压蒸汽烫伤、触电、高空坠落、机组飞车等。4.1.3.因围栏、孔洞、盖板等安全防护设施不健全。4.1.4.电缆、油系统着火。4.2.危害辨识及分析评价4.2.1.触电:日常操作中出现的误操作、违章行为等,可能造成的现场作业人员人身伤亡,危险等级2级。4.2.2.起重伤害:行车、汽车吊等,可能造成的工作场所检修及运行人员伤亡,危险等级2级。4.2.3.高空坠落及物体打击:各种生产检修现场,可能造成的现场作业人员人身伤亡,危险等级3级。5.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及职责5.1.应急救援组织机构江苏沙州电力有限公司应组织有关部门成立发生人身伤亡事故应急救援组织机构,该机构包括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应急救援办公室、抢修救援组、通讯联络组、物资保障组等组织机构。5.2.组织机构的职责5.2.1.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根据事故发生情况启动应急预案,按照应急预案迅速开展伤亡人员的抢救工作;负责事故状态下调用各种物资、设备、人员,统一指挥伤亡人员的抢救工作;组织或配合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做好伤亡人员的善后工作及其家属的安抚工作,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事故情况、伤亡人员的抢救情况、调查处理的结果等。5.2.2.应急救援办公室:负责组织各有关部门进行《重大人身伤亡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写、修订;负责组织、协调人身伤亡事故的应急救援和处理工作,并对重大人身伤亡事故应急救援应急措施、技术措施的执行进行跟踪、监督;配合人力资源部门组织人身伤亡事故应急预案演练及紧急救护的培训;参加重大人身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负责与地方政府安全监督部门的协调、沟通、配合。5.2.3.抢修救援组:负责事故现场的抢修及伤亡人员的救援工作。5.2.4.通讯联络组:负责事故现场指挥与救援人员的通讯联络,以及现场指挥与救援领导小组的通讯联络。5.2.5.物资保障组:负责事故状态下的救援和后勤物资保障工作。6.防止人身伤亡事故的基本原则与要求6.1.加强人身安全管理6.1.1.加强调试生产现场管理,认真开展作业现场危险点分析。在危险性较大的作业区域,应制定专门的安全组织措施,逐项进行安全技术交底,落实各项预控措施。6.1.2.定期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规程、制度和技术培训。新员工和临时工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并在有工作经验员工带领下方可作业。6.1.3.生产现场应配备充足的、经国家或省、部级质检机构检测合格的安全工器具和防护用品,并定期进行检验,坚决淘汰不合格的工器具和防护用品。6.1.4.作业现场可能发生人身伤害事故的地点应设立安全警示牌,交叉作业现场应制定完备的交叉作业安全防护措施。6.2.防止人身触电6.2.1.各类电气设备、电动工器具必须具有可靠地保护接地。220V电气设备应设单独的保护接地线,不得利用设备自身的工作零线兼做接地保护。6.2.2.现场使用临时电源必须安装漏电保护装置,并满足《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的有关要求。6.2.3.在容器内作业使用的行灯,电压不得超过12伏,禁止使用自耦变压器作为行灯变压器。6.2.4.外来进入生产现场工作的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技术交底,并履行相关审批、工作程序。6.3.防止高处坠落、高空落物伤害6.3.1.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不宜从事高处作业和登高作业的人员,不允许从事高处和登高作业。6.3.2.坠落高度在1.0米及以上的工作平台和人行通道,在临空侧应设置固定式防护栏杆。6.3.3.安全带使用前必须进行检查,安全带挂钩必须挂在结实牢固的构件或专用钢丝绳上,禁止低挂高用。6.3.4.楼梯、钢梯、平台均应采取防滑措施。高度超过3米的直钢梯应装设护笼,防止上、下楼梯时发生坠落。6.3.5.生产厂房装设的电梯,必须由具有资质的单位检验合格,并定期进行检验,同时应制订和落实相关安全使用规定。电梯安全闭锁装置、自动装置、机械部分、信号照明等存在缺陷时,必须停止使用。6.3.6.高空作业禁止上下抛掷物件,作业平台上的材料、备件应固定牢固,杂物及时清理。6.4.防止机械伤害6.4.1.建立健全各种机械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和工作制度,工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能熟练操作。6.4.2.在操作转动机械设备时,严禁扶持加工件或戴手套操作。6.4.3.机械设备检修应进行系统隔离,转动机械应采取防止转动的措施。检修完成后,必须将安全设施恢复到正常运行状态,方可进行试运行。6.4.4.转动机械的转动部分必须安装防护罩等防护设施,设备转动时严禁取下防护设施。禁止在靠背轮、螺栓或运行设备的轴承上行走或站立。6.4.5.设备转动时严禁清扫、擦拭设备转动部分。清扫擦拭运行设备的固定部分,严禁将抹布、棉纱缠在手上使用。6.5.防止起重伤害6.5.1.各类起重设施必须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检验合格证,按规定期限检测合格。起重设施必须由专人定期检查维护,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6.5.2.起重作业必须由专人统一指挥,严禁超规范使用起吊设备。6.5.3.实施重大、特殊的起重搬运工作,必须制定严密的组织、安全和技术措施。进行试吊时,生产(技术)负责人及相关部门人员必须到位。7.防止电气误操作的具体要求为防止电气误操作事故,应全面落实《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国家电网安监〔2005〕83号)、《防止电气误操作装置管理规定》(国家电网生[2003]243号文)及其他有关规定,并提出如下要求:7.1.加强防误操作管理7.1.1.切实落实防误操作工作责任制,应设专人负责防误装置的运行、检修、维护、管理工作。防误装置的检修、维护管理应纳入运行、检修规程范畴,与相应主设备统一管理。7.1.2.加强运行、检修人员的专业培训,严格执行操作票、工作票制度,并使两票制度标准化,管理规范化。7.1.3.严格执行调度命令。倒闸操作时,不允许改变操作顺序,当操作发生疑问时,应立即停止操作,并报告调度部门,不允许随意修改操作票。7.1.4.应制订和完善防误装置的运行规程及检修规程,加强防误闭锁装置的运行、维护管理,确保防误闭锁装置正常运行。7.1.5.建立完善的万能钥匙使用和保管制度。防误闭锁装置不能随意退出运行,停用防误闭锁装置时,必须履行批准手续;短时间退出防误闭锁装置时,应经值长批准,并按要求尽快投入运行。7.2.完善防误操作技术措施7.2.1.断路器或刀闸闭锁回路不能用重动继电器,应直接用断路器或隔离开关的辅助触点;操作断路器或隔离开关时,应以现场状态为准。7.2.2.防误装置电源应与继电保护及控制回路电源独立。7.2.3.采用计算机监控系统时,远方、就地操作均应具备防止误操作闭锁功能。利用计算机实现防误闭锁功能时,其防误操作规则必须经电气运行、安监、生技部门共同审核,经主管领导批准并备案后方可投入运行。7.2.4.成套高压开关柜五防功能应齐全、性能良好。开关柜出线侧宜装设带电显示装置,带电显示装置应具有自检功能,并与线路侧接地刀闸实行联锁;配电装置有倒送电源时,间隔网门应装有带电显示装置的强制闭锁。7.2.5.加强对运行、检修人员防误操作培训,使其掌握防误装置的原理、性能、结构和操作程序,能熟练操作和维护。8.防止大型变压器损坏事故的具体要求为防止大型变压器损坏事故,应严格执行国家电网公司《预防110(66)kV~500kV油浸式变压器(电抗器)事故措施》(国家电网生[2004]641号)、《110(66)kV~500kV油浸式变压器(电抗器)技术监督规定》(国家电网生技[2005]174号)等有关规定,并提出以下重点要求:8.1.加强变压器的全过程管理8.2.相关试验要求8.2.1.出厂试验要求1)测量电压为1.5Um/3时,220kV及以上电压等级变压器的局部放电试验的放电量:自耦变压器中压端不大于200pC,高压端不大于100pC;其他变压器不大于100pC。2)测量电压为1.5Um/3时,110kV电压等级变压器的局部放电试验放电量不大于100pC。8.2.2.500kV变压器应分别在油泵全部停止和全部开启时(除备用油泵)进行局部放电试验。8.2.3.应向制造厂索取主要材料和附件的工厂检验报告和生产厂家出厂试验报告;工厂试验时应将供货的套管安装在变压器上进行试验;所有附件在出厂时均应按实际使用方式经过整体预装。8.2.4.认真执行交接试验规程。变压器在出厂和投产前,应用频响法测试绕组变形或做低电压短路阻抗测试以留原始记录。220kV及以上电压等级或120MVA及以上容量的变压器在新安装时必须进行现场局部放电试验。8.2.5.防止变压器绝缘事故8.2.6.加强变压器运行巡视,其中应特别注意变压器冷却器潜油泵负压区出现的渗漏油。8.2.7.新安装和大修后的变压器应严格按照有关标准或厂家规定真空注油和热油循环,真空度、抽真空时间、注油速度及热油循环时间、温度均应达到要求。对有载分接开关的油箱应同时按照相同要求抽真空。8.2.8.装有密封胶囊或隔膜的大容量变压器,必须严格按照制造厂说明书规定的工艺要求进行注油,防止空气进入,并结合大修或停电对胶囊和隔膜的完好性进行检查。8.2.9.对新的变压器油要加强质量控制。油运抵现场后,在取样试验合格后,方能注入设备。加强油质管理,对运行中油应严格执行有关标准,对不同油种的混油应按照GB/T7595-2000的规定执行。8.2.10.每年应至少进行一次红外成像测温检查。8.3.防止分接开关事故8.3.1.无励磁分接开关在改变分接位置后,必须测量使用分接的直流电阻和变比,合格后方可投运。8.3.2.加强有载分接开关的运行维护管理。当开关动作次数达到制造厂规定值时,应进行检修,并对开关的切换时间进行测试。8.3.3.采取措施保证冷却系统可靠运行8.4.加强变压器保护管理8.4.1.变压器本体、有载分接开关的重瓦斯保护应投跳闸。若需退出重瓦斯保护,应预先制定安全措施,并经总工程师批准,限期恢复。8.4.2.新安装的瓦斯继电器必须经校验合格后方可使用。瓦斯保护投运前必须对信号跳闸回路进行保护试验。8.4.3.瓦斯继电器应定期校验。当气体继电器发出轻瓦斯动作信号时,应立即检查气体继电器,及时取气样检验,以判明气体成分,同时取油样进行色谱分析,查明原因及时排除。8.4.4.变压器本体保护应加强防雨、防震措施。8.4.5.变压器本体保护宜采用就地跳闸方式,即将变压器本体保护通过较大启动功率中间继电器的两付接点分别直接接入断路器的两个跳闸回路,减少电缆迂回带来的直流接地、对微机保护引入干扰和二次回路断线等不可靠因素。8.5.防止变压器出口短路8.5.1.应在技术和管理上采取有效措施,改善变压器运行条件,最大限度地防止或减少变压器的出口短路。为减少变压器低压侧出口短路几率,可根据需要在母线桥上装设绝缘热缩保护材料。8.5.2.变压器在遭受出口短路、近区多次短路后,应做低电压短路阻抗测试或用频响法测试绕组变形,并与原始记录进行比较,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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