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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加强全市乡村医生管理工作总结范文(十二篇)第一篇范文:甘肃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甘肃省卫生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的意见》的通知各市、州卫生局:为贯彻全省农村卫生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意见》(省委发„2006‟11号),进一步加强和推进我省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工作,全面提高乡村卫生机构的服务水平和能力,从而更好地农民群众提供优质、廉价、便捷的医疗服务,现制定下发《甘肃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的意见》,请各地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二○○六年五月二十三日甘肃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的意见为确保全省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工作健康持续发展,巩固农村三级卫生服务网络,为全省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打好坚实的基础,现就进一步加强全省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进一步明确实行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的目的和基本原则实行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是深化农村卫生改革、强化农村三级卫生服务网络的必然要求。其目的主要是强化乡镇卫生院对村卫生室的指导,全面提高乡村医生素质,巩固农村卫生服务网底,规范医1疗及用药行为,使农村卫生服务运行有序、安全有效。实行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的基本原则是:一要坚持政府领导,预防为主、防治与保健并重,全面开展基本医疗、预防保健、康复、健康教育工作;二要坚持深化农村卫生体制改革,加强农村卫生管理制度化、科学化;三要坚持有法必依、违法必究,使医疗行为规范化、法制化;四要坚持服务和监督并进,在服务中强化管理,在管理中巩固服务成果,以有力监督保证服务质量。二、进一步完善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的内容积极推进“三制、四统一”。“三制”即聘任制、工资(劳务补助)制、养老保险制。乡村医生由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卫生院对提出申请人员的业务水平、医德医风、身体素质等进行考核后,择优聘任。乡村医生受聘后,与卫生院签订目标责任书,其报酬(劳务补助)由卫生院按技术水平、完成任务情况统一发放。乡镇卫生院应逐步实施为乡村医生缴纳养老保险金制度,解除乡村医生的后顾之忧。“四统一”即行政统一、业务统一、财务统一、药品统一。行政统一管理:乡镇卫生院要协助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按照区域卫生规划负责村卫生所(室)统一布局调整,对村卫生所(室)行使行政管理职责,实行综合目标考核,建立和落实责任制。业务统一管理:村卫生所(室)的各项预防保健、医疗、药品管理、健康教育、人员培训、医德医风等业务活动,都统一由乡镇卫生院按照与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签订的《目标责任书》要求,安排并负责检查指导、考核评价。统一建立门诊登记制度、处方使用制度、传染2病报告制度、一次性医疗用品销毁和登记制度、疫情处理制度、药品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及业务档案。财务统一管理:乡镇卫生院要统一村卫生所(室)医疗服务收费标准、规范票据等,加强对收费的管理。同时要求村卫生所(室)建立固定资产等专帐,并对其业务收费标准、药品价格及票据进行定期审核。药品统一管理:村卫生所(室)的药品按照基本用药目录,由乡镇卫生院统一计划和审批。应积极推进药品集中采购代配。三、进一步强化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的措施(一)村卫生室的设置要本着既方便群众,又便于管理的原则,除乡镇卫生院所在地外,原则上每个行政村设置一所卫生室。人口较少、距离较近的行政村可联合设置村卫生室,人口数量较多、服务半径较大的村可适当增加乡村医生人数,人数相对较多的乡镇卫生院可与村联合设置村卫生室。(二)乡村医生的聘用要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取得执业助理医师以上资格或乡村医生执业证书的卫生人员中聘任,新聘乡村医生原则上从取得执业助理医师以上资格人员中聘任。乡镇卫生院要与乡村医生签订聘用合同书,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建立定期考核、续聘、解聘制度,实行优胜劣汰。乡村医生报酬要坚持多劳多得、按劳取酬的原则进行考核发放。(三)乡镇卫生院对村卫生室要统一工作程序,统一规章制度,统一考评奖惩,统一监督管理。村卫生室要逐步做到三室分开,要建立乡村医生技术档案,统一处方笺、门诊登记、传染病登记、计划免疫多种表册登记和各种统计报表。严格执行各项医疗工作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实行全天候应诊制度和逐级转诊制度,做到防保有卡证,3看病有登记、用药有处方、收费有票据、消毒有记录、财务有帐目、宣传有固定栏。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认真履行公共卫生各项管理职能。第二篇范文: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实施方案更多精彩范文点击主页搜索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实施方案来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实施方案乡村医生是植根于广大农村的卫生工作者,长期以来,在维护广大农村居民健康方面发挥着积极而重要的作用,是三级卫生防保网的网底。为确保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网底”不破,保障广大农村居民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的公平性、可及性,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赣府厅发[2021]74号)精神,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县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要求,从实际出发,明确乡村1更多精彩范文点击主页搜索医生职责,改善执业场所,实现村卫生室和乡村医生全覆盖;将村卫生室纳入基本药物制度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门诊统筹实施范围,完善乡村医生补偿、养老政策,健全培养培训制度,规范执业行为,强化管理指导,提高乡村医生服务水平,为农村居民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二、乡村医生职责乡村医生(包括在乡村执业的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下同)主要为农村居民提供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包括在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和乡镇卫生院的指导下,按照服务标准和规范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协助专业公共卫生机构落实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按规定及时报告传染病疫情和中毒事件,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使用适宜药物、适宜技术和中医药方法为农村居民提供常见病、多发病的一般诊治,将超出诊治能力的患者及2更多精彩范文点击主页搜索时转诊到乡镇卫生院及县级医疗机构;受县卫生局委托填写统计报表,保管有关资料,开展宣传教育和协助新农合筹资等工作。三、村卫生室及乡村医生的覆盖(一)村卫生室规划设置和建设标准。原则上每个行政村设置1所村卫生室,人口较少、居住相对集中且相邻的行政村可联合设置;人口较多或居住分散的行政村可按居民30分钟内能步行达到卫生室的原则增设;乡镇卫生院所在地的行政村原则上不设村卫生室,由乡镇卫生院履行村卫生室职能。在2021年6月31日前,全县要实现村级卫生网点全覆盖。村卫生室可以由乡村医生联办、个体承办,或由政府、集体或单位举办,经县卫生局批准后设立。村卫生室的业务用房一般在60平方米以上,专房专用,诊断室、治疗室和药房分设。基本设备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配备。(二)乡村医生的配置。在村卫生室执业的乡村医生由县卫生3更多精彩范文点击主页搜索局根据各村人口、地域等实际情况确定,原则上按每千人1.2名乡村医生,少于千人的村,按1名乡村医生配置;每所村卫生室至少有1名乡村医生执业。没有乡村医生的行政村,一是由当地乡镇卫生院派人驻点到村履行乡村医生职能;二是从一村多室的乡村医生中统一调配;三是积极鼓励有资质人员到村卫生室执业;四是由相邻的村卫生室乡村医生执业。四、乡村医生和村卫生室的管理(一)乡村医生的行医资格。县卫生局按照《执业医师法》和《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加强准入管理。乡村医生必须具有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或执业(助理)医师证书,并在县卫生局注册并获得相关执业许可。在村卫生室从事护理等其他服务的人员也应具备相应的合法执业资格。新进入村卫生室从事预防、保健和医疗服务的人员原则上应当具备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严禁并坚决打击不具备资格人员非法行医。4更多精彩范文点击主页搜索(二)村卫生室和乡村医生的监管。县卫生局将乡村医生和村卫生室纳入监督管理范围,对其服务行为和药品器械使用等进行监管。建立健全符合村卫生室功能定位的规章制度和业务技术流程,组织乡村医生培训。科学划分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的职能分工,合理分配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量,加强绩效考核。考核结果在所在行政村公示,并作为财政补助经费核算和对在村卫生室执业的乡村医生进行动态调整的依据。加强对乡村医生和村卫生室补助经费使用的监管,督促其规范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公开医疗服务和药品收费项目及价格,做到收费有单据、账目有记录、支出有凭证。(三)乡镇卫生院对村卫生室的业务指导和管理。鼓励在不改变乡村医生人员身份和村卫生室法人、财产关系的前提下,积极推进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一体化管理。县卫生局委托乡镇卫生院对乡村医生和村卫生室进行技术指导、业务和药品器械5更多精彩范文点击主页搜索供应管理以及绩效考核。乡镇卫生院通过业务讲座、例会等多种方式加强对乡村医生的业务指导,对乡村医生及村卫生室药品器械供应使用和财务管理进行日常监督,在县卫生局统一组织下对乡村医生及村卫生室的服务质量和数量进行考核。(四)乡村医生退出机制。乡村医生因身体等原因不能胜任工作的,应及时调整,调整后不再享受原待遇。对在岗乡村医生经考核不合格的,在6个月之内可以申请进行再次考核,逾期未提出再次考核申请或者经再次考核仍不合格的乡村医生,由县卫生局注销其执业注册,并收回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对不履行乡村医生职责或工作责任心不强并造成严重后果的,收回乡村医生执业证书。(五)乡村医生队伍思想作风建设。县卫生局要制定乡村医生政治思想教育、医德医风和精神文明建设规划,由乡镇卫生院具体组织实施。6更多精彩范文点击主页搜索五、村卫生室的制度保障(一)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2021年3月1日前,将村卫生室纳入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范围,执行基本药物制度的各项政策,实行基本药物集中采购、配备使用和零差率销售。在村卫生室执业的乡村医生要全部使用基本药物,基本药物由乡镇卫生院负责供应。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方案另行下发。(二)村卫生室纳入新农合门诊统筹实施范围。村卫生室纳入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并将村卫生室收取的一般诊疗费和使用的基本药物纳入新农合支付范围,支付比例不低于在乡镇卫生院就医的支付比例。充分发挥新农合对乡村医生、村卫生室医疗费用和服务行为的监管作用。结合推进新农合门诊统筹,同步开展新农合支付方式改革,利用支付政策引导乡村医生和村卫生室转变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质量。要加强对新农合支付村卫生室诊疗和药品费用的监管,防止虚开单据,骗取套取新农7更多精彩范文点击主页搜索合资金。(三)规范实施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村卫生室在乡镇卫生院的指导下,开展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要安排不低于40%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量由村卫生室承担。(四)村卫生室的信息化建设。将村卫生室纳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化建设和管理范围,利用信息技术对其服务行为、药品器械供应使用加强管理和绩效考核,提高乡村医生及村卫生室的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建立统一规范的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实行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统一的电子票据和处方笺。六、乡村医生的培养培训制度(一)乡村医生的培训。县卫生局要合理制定乡村医生培养培训规划,采取临床进修、集中培训、县乡对口支援等多种方式,选派乡村医生到县级医疗卫生机构或医学院校接受培训。县卫生局对在村卫生室执业的乡村医生每年免费培训不少于两次8更多精彩范文点击主页搜索,累计培训时间不少于两周。(二)乡村医生后备力量建设。县卫生局要摸清并动态掌握乡村医生执业情况,着眼长远,编制乡村医生队伍建设规划,建立乡村医生后备人才库,从当地选派人员进行定向培养,及时补充到村卫生室。有条件的镇、村要制定优惠政策,吸引退休医生、执业(助理)医师和医学院校毕业生到村卫生室工作。要结合探索建立全科医生团队和推进签约服务模式,积极做好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的衔接。(三)加强乡村医生学历教育。加大财政支持,利用中央财政给予乡村医生参加学历教育补助,鼓励乡村医生参加农村中、西医专业学历教育,提高乡村医生学历层次,使其具备参加执业助理医师考试资格。七、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