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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25.120.10J62JB/T3861.3-1999制钉机技术条件1999-05-14发布2000-01-01实施国家机械工业局发布前言本标准是对ZBJ62007—87《制钉机技术条件》的修订。本标准与ZBJ62007—87相比,主要差异为:——删去了主要零件的具体要求;——修改了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增加了圆钢钉次钉率和废钉率的要求;——修改了圆锥齿轮错位量的要求。本标准自2000年1月1日起实施。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代替ZBJ62007—87。本标准由全国锻压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上海群英机械厂。本标标主要起草人:王渝。本标准于1987年4月首次发布。JB/T3861.3-19991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制钉机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等。本标准适用于各类制钉机。2引用标准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昀新版本的可能性。GB/T349—1988一般用途圆钢钉GB/T5226.1—1996工业机械电气设备第1部分:通用技术条件GB/T6576—1986机床润滑系统GB/T13306—1991标牌JB/T1829—1997锻压机械通用技术条件JB/T3240—1999锻压机械操作指示形象化符号JB3852—1991自动锻压机安全技术条件JB/T3861.1—1999制钉机基本参数JB/T3861.2—1999制钉机精度JB/T8356.1—1996机床包装技术条件JB9972—1999卷簧机、滚丝机、制钉机噪声限值3技术要求3.1制钉机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并应按照经规定程序批准的图样及技术文件制造。3.2制钉机的基本参数应符合JB/T3861.1的规定。3.3备件与附件3.3.1制钉机出厂时应备有必要的附件及备用易损件,特殊附件由用户与制造厂共同商定,随机供应或单独订货。3.3.2制钉机的附件、附属装置等应符合有关规定。外购配套件应取得合格证明,并且应安装在制钉机上进行运转试验。3.4制钉机的安全防护应符合JB3852的规定。3.5铸锻件质量3.5.1制钉机上所有铸锻件和有色金属铸件不应有裂纹,外露加工表面不应有砂眼、缩孔、夹砂等缺陷。3.5.2制钉机机身、曲轴、连杆、阴模座等重要铸锻件均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取得合格证明。国家机械工业局1999-05-14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行业标准制钉机技术条件JB/T3861.3-1999代替ZBJ62007—872000-01-01实施JB/T3861.3-199923.5.3对不影响使用和外观的铸锻件的缺陷,在保证使用质量的条件下允许按有关规定进行焊补。3.5.4制钉机机身、滑块、阴模座、飞轮、连杆等重要铸锻件均应消除内应力。3.6加工质量3.6.1主要零件(机身、曲轴、左侧轴、右侧轴、主连杆、主滑块、模座、剪刀连杆、剪刀滑块、圆锥齿轮、剪刀凸轮)的材料和热处理应符合技术文件的规定。3.6.2滑动面的接触3.6.2.1制钉机轴瓦的刮研点或轴瓦、轴套的接触面积,应在实际工作位置检验(轴瓦应压入轴座内处于工作状态下)。3.6.2.2轴瓦工作表面刮研点应均匀,用检验棒或配合件做涂色检查时,在300cm2面积内平均计算(不足300cm2时按实际面积作平均计算),每25mm×25mm面积内接触点数应符合表1的规定。表1轴承、轴瓦直径mm接触点数点≤120≥8120≥6注1轴瓦刮研点应在工作表面(不小于120°)内检验。2连杆上轴瓦表面的接触点数可相应减少两点。3.6.2.3采用精刨、磨削或其它机械加工方法加工的滑动导轨、轴瓦、轴套等,应用涂色法检验其接触情况,接触应均匀。其接触面积累计指标,在轴套、轴瓦的轴向长度和导轨的全长上不应小于70%,在导轨宽度上不应小于50%。3.6.3制钉机的重要运动副应采取耐磨措施。制钉机曲轴、主滑块、左右侧轴等摩擦部位,以及传动齿轮、凸轮均应采取耐磨措施。3.7装配要求3.7.1制钉机应按装配工艺规程进行装配,不允许装入图样上未规定的垫片、套等零件。3.7.2制钉机模座和机身的结合面应紧密接合,在紧固接合后用0.05mm的塞尺进行检验,只许塞尺局部插入,允许塞尺塞入深度不应大于接触面宽的1/4,接触面间可塞入塞尺部位累计长度不应大于周长的1/10。3.7.3啮合齿轮安装后,圆锥齿轮边缘错位不应大于表2的规定。表2mm小齿轮宽度B错位量≤1005%B10053.7.4飞轮必须进行静平衡试验校正,一般取平衡精度等级为G6.3,许用不平衡力矩应按下式计算:JB/T3861.3-19993〔M〕≤Gω3.6式中:〔M〕——飞轮许用不平衡力矩,N·mm;ω——飞轮工作角速度,rad/s;G——飞轮重量,kg。3.7.5飞轮部装或组装后应检查飞轮圆跳动,其公差应按表3的规定。表3mm圆跳动公差飞轮直径径向端面(轴向)≤10000.100.201000~20000.150.30注:测量时,将指示器分别按径向或轴向(距飞轮外廓约10mm处)顶在飞轮被测面上,扳动飞轮一圈,以指示器的昀大读数差计。3.7.6制钉机模具夹紧凸轮,其辊轮和凸轮受力区段的实际接触线不应小于总长度的75%。3.8制钉机的电气系统应符合GB/T5226.1的有关规定。3.9外观质量3.9.1制钉机外观表面不应有未规定的凸起、凹陷、粗糙不平和其它损伤。制钉机外露加工表面,不应有磕碰、划伤。各种门边缘接合处应平整,不应有显著的缝隙和错位。3.9.2制钉机外露紧固件高低要整齐;埋头螺钉不应突出零件之外表面,固定销一般应略突出零件的外表面;螺栓的尾端应突出螺母之外,但突出长度不应过长。3.9.3发蓝、电镀零件的外表面应光洁、无锈蚀。3.9.4制钉机的涂漆应符合JB/T1829的有关规定。3.10铭牌与标牌3.10.1制钉机上应有各种铭牌和操作指示、润滑安全标牌。形象化符号应符合JB/T3240的规定。3.10.2制钉机所有标牌、标志应清晰,位置应明显、醒目、美观。标牌应符合GB/T13306的规定。3.11制钉机的随机技术文件应包括使用说明书、合格证和装箱单,随机技术文件的编制应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3.12制钉机的润滑应符合GB/T6576的规定。4试验方法4.1基本参数的检验基本参数的检验在无负荷情况下进行,并符合JB/T3861.1的规定。4.2基本性能的检验4.2.1检验制钉机的基本性能应在试验过程中或空运转试验前进行。4.2.2检验制钉机皮带防护罩等安全装置的可靠性。4.2.3对制钉机的操作规范和部件进行试验,并检验其可靠性和灵活性。4.2.4对制钉机的各部件调整、调节装置进行试验,并检验其可靠性:滑块部件冲头伸出与缩进;模JB/T3861.3-19994孔中心上下、左右调整;剪刀刀口对模孔中心前后、上下、左右调节;模具夹紧的调整,退钉器弹簧松紧调整;押出器弹簧松紧调整;控制送料长短的偏心连杆的调节等。4.2.5检验制订机电气系统、润滑装置的安全性与可靠性。4.3空运转试验4.3.1带动机器工作部件运动的连续空运转时间一般不少于4h(空运转时不装模具和剪刀)。4.3.2在制钉机空运转试验时间内,对机器温升与昀高温度进行检测。4.3.2.1滑动轴承的温升不应超过35℃,昀高温度不应超过70℃。4.3.2.2滚动轴承的温升不应超过40℃,昀高温度不应超过70℃。4.3.2.3滑动导轨的温升不应超过15℃,昀高温度不应超过50℃。4.3.3制钉机安全装置应可靠实用,应符合JB3852的规定。4.4负荷试验4.4.1负荷试验是按照制钉机性能检验其昀大加工尺寸、生产率和其它指标,均应符合技术文件的规定。4.4.2制钉机加工的圆钢钉按照GB/T349检查加工件的质量。在连续运行20min的制件中,随机取100件钢圆钉检验次钉率,随机取1000件钢圆钉检验废钉率。次钉率和废钉率的总和不应大于8%,其中废钉率不应大于表4的规定。表4圆钢钉长度mm废钉率%10~201.525~501.060~2000.54.5噪声检验4.5.1制钉机的运转必须正常平稳,振动要小,不得有不规则的冲击声、周期性尖叫声或其它因装配不当引起的不正常声音。4.5.2制钉机允许噪声的昀高限值,应符合JB9972的规定。4.5.3制钉机噪声检验方法应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4.6精度检验4.6.1制钉机精度应符合JB/T3861.2的规定。4.6.2制钉机每台产品应在满负荷试验后检测精度。检测过程中不允许对影响精度的机构和零件进行调整。5检验规则5.1出厂检验5.1.1每台制订机均需出厂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5.1.2出厂检验的项目包括:JB/T3861.3-19995a)外观质量;b)备件与附件;c)基本参数;d)装配要求;e)基本性能;f)空运转试验;g)噪声声压级;h)几何精度;i)其它。5.2型式检验5.2.1凡属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a)新产品或老产品转厂生产的试制定型鉴定时;b)正式生产后如结构、材料、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性能时;c)正常生产时,每年进行一次;d)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e)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型式检验要求时。5.2.2型式检硷的项目包括:a)外观质量;b)备件与附件;c)基本参数;d)加工质量;e)装配要求;f)外观质量;g)基本性能;h)空运转试验;i)负荷试验;j)噪声声压级和噪声声功率级;k)精度(工作精度和几何精度);l)其它。6标志、包装和运输6.1制钉机的标志和包装应符合JB/T8356.1的规定。6.2制钉机的运输应符合铁路、公路、水路运输和机械化装载的规定。JB/T3861.3-1999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行业标准制钉机技术条件JB/T3861.3-1999*机械工业部机械标准化研究所出版发行机械工业部机械标准化研究所印刷(北京首体南路2号邮编100044)*开本880×12301/16印张1/2字数12,0001999年9月第一版1999年9月第一次印刷印数1-500定价5.00元编号99-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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